控方律师离开座位,去到陪审席前面,对新上来的人提问,大多是一些重复的问题。又轮到辩方律师提问,如果没有新的问题,也可以放弃提问。这时候法官的解释才让逐渐看出头绪的我完全明白过来,当然律师和以前经历过者已经知道这些规则。
“现在轮到辩方律师行使权利。双方各有六次机会更换陪审员。”
也许读者你也醒悟过来,为什么陪审团里看不到口无遮拦、吊儿郎当、或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也看不到垂垂暮年的老者,或者别的你一眼看上去就感觉不好、言行偏激的人,因为他们毫无疑问地会被控方或者辩方律师请出去,而律师请任何人出局都无需理由。虽然天下无完美之事,但这些程序很大程度上让心胸开明、不偏不倚的人留在陪审团;因为你偏倚控方,辩方律师会让你出局,反之亦然。显然,体现律师水平的高低,如何提问及如何行使更换陪审团员的权利是重要一环。
“我要感谢第几号陪审员,同时请他/她离开。”这次是辩方律师的声音。
法官一番盛情感谢,然后再拿起名册补充新人。如此重复,颇费时间。这道程序还没完,又到了该中场休息。美国劳动法规定上下午各有15分钟带薪工间休息时间,当然有的小公司没有认真执行。法官照例要交待:
“不要与控辩双方当事人及他们的律师交谈,请保持距离。”
我留意了一下,虽然都在楼层通道上休息,始终没有人越雷池一步,双方当事人也只是跟各自律师轻声交谈。顺便提一句,我自始至终没看到法警,不知是否因为这是民事诉讼(刑事法庭我不知道,希望下次有机会见识)。事实上这一层楼我没看到一个警察,美国人总体上守规矩,当然总是有例外,只是比例不同。
休息过后重新进场,继续刚才进行的程序。控辩双方律师各自请不满意的预备陪审员离开,法官再从旁听席上点名补充。因为右边那一组还有一些人,所以我们这一组到这时还没有一人被叫到名字。控辩双方律师再向新上来的人提问,再各自行使请任何人离开的权利,包括刚补充进来的人。终于听到辩方律师说:
“我接受这个陪审团。”
控方律师又换了一个,终于双方都表示接受。法官大妈夸张的声音:
“哇,一个伟大的陪审团诞生了。你们将全程审理这起诉讼,除非有特殊情况必须离开。这场审理将持续9天(从第二天开始每天有X美元的补贴,记不得数额了,感觉是够午餐和交通略有余)。你们不需要是法律专家,我会给你们解释相关的法律条款。开庭时你们只需要听取控辩双方陈述,然后有时间让你们到旁边的讨论室里去讨论,每个人必须投票表态。因为这是民事诉讼,需要四分之三的陪审团员通过才能确定哪一方胜诉(刑事法庭需全体通过才能裁定有罪,重大案件陪审团人数更多)。
“哦,我们还需要两名预备陪审员。你们知道,预备陪审员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会错。当有人必须离开时,他们是我们的倚靠。
法官又拿起名册,此时右边旁听席上还坐着两、三个人,这次点到我们这组。第一个人借故离开,第二、三人欣然上前。控辩双方律师再提问,表态接受。到这个时候,坐在这里备选的我们也算完成任务了;旁边有人吁口气,如释重负。
律师说出半句话,可能是在依照程序进行下一步;不过法官大妈打断他:
“等一下,”从最前面的法官席上站起来:“我得表达我的感谢。”
然后走到我们这组旁边,穿着法官袍,拍了旁边一人的肩膀,对我们说道:
“你们知道我是多么地感谢大家,欢迎你们有空时来坐一坐,我会非常想念你们。”
唉,这些个美国法官大妈,把中国人心目中庄严神圣的法庭也平添几分不庄严的成分。不过你如果就此以为法庭可以开玩笑,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控辩双方律师对于对方提问的抗辩是否通过,全凭她嘴里不紧不慢蹦出来的两个单字,没有丝毫的商量余地。到这时人们早已经知道她喜欢装腔作势调节气氛,所以都轻松一笑,一个个开门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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