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我的美国政府部门雇主-♦-打官司(4)

度日如年,好不容易捱到跟安(Ann)见面。
“请坐。我调阅了关于你的资料,很不错嘛,你有注册会计师执照,又有硕士学位。”
安一开场就给我一番夸扬。美国这个当今最现代化的社会,其实很传统,良好的背景材料会给你加分不少。专业执照隐含的蕴意是执业者必须诚信,在这里就增加了我的说话的可信度。

“首先我们得补足一些程序文件,”安拿出那天C处长让我签字而被我拒绝的文件,
“这个你应该签上名,同时也能表示你很配合。”
我能感觉到她的善意,至少是不怀恶意,所以没再拒绝签名。后来仔细看这份文件,才发觉上面除了罗列数状,同时也写明工会的电话及我的抗辩程序和事项。

“你讲一讲这件事发生之前的情况,你觉得办公室工作氛围如何?对P科长这个人你有什么看法?”
跟安这样的人谈话会让人平和,因为她的平和会感染到谈话对象。我尽量中肯地回答,避免走极端,同时例举办公室同事的声音,以显示我的看法并非特例。安又问了事件发生的情况。我虽然极力镇静,但对于法院限制令的担忧让我难掩焦虑之情,不时诉苦叫屈,表达不满和无奈。

“你跟工会代表交流过这件事情了吗?”安问道。
“还没有,不过已经跟他们约定了时间。”我回答。
“很好,”安继续说:
“我能看出你的紧张和焦虑,所以我建议你去看心理医生或心理咨询顾问。以我的了解,你们目前的医疗保险允许你看心理医生只需付少量费用,一年看五次以下心理咨询顾问完全免费。”

对安的信任让我对她的建议言听计从。回到家,找到医疗保险上心理咨询顾问的电话,打过去,要求与心理咨询师约定时间,接线人员说他们有会讲国语的心理咨询师,问我是否需要。当然更好,母语与第二语言之间的鸿沟让我今生都无法逾越。工作上就事论事倒是没问题,思想心理的传神意会却无法企及。(就如现在写这些博客,换成英语会让我搁笔作罢。)

好不容易捱到跟工会代表见面,负责我们部门的是一个身体健壮的黑人,杰特(Jett)先生。他已经从雇主处得到一些材料(雇主循例要将给雇员的行政指令传递给工会,并且我给他打过电话后,他也向雇主索取更多资料),听完我的简单叙述后,他表示行政离职(Administrative Leave)部分是他的职责所在,他会尽力处理;但限制令(Restraining Order)部分超出工会的涵盖范围,如果需要,他们可以帮助介绍律师。

我表示目前暂时不打算请律师。因为限制令的重要性和紧迫程度远大于行政离职,并且前者的结果会直接影响到后者,他告诉我目前应该全力应对限制令(当然他不说我也知道),等待有结果后再与他联系处理行政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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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thoughts on “与-♦-我的美国政府部门雇主-♦-打官司(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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