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我的美国政府部门雇主-♦-打官司(5)

又过了几天,接到安的电话,让我再到人事部去跟她见面。这次是另一间办公室,后来才知道安并非内部工作人员,每次跟我谈话都是临时借用人事部的办公室。政府部门机构庞大,人事部是一栋单独的办公楼(不过很老旧),税务审计部门和别的几个部门在别处一幢租用的大楼内,而部门总部又设在政府总部办公大楼内。安是一家独立调查机构的合伙人,按照政府部门工作规则(记得其中讲,对于工作场所的任何暴力或暴力威胁是绝对零容忍/Zero-Tolerance),发生此类事件须聘请外部调查人员展开调查。

“这几天还好吗?我又多方面了解了一些情况。你再详细讲一讲当时发生的情况,你可以站起来,模仿当时的动作。”
我又再次描述一遍,尽可能详细准确,从那天进到小会议室一直讲到怒气冲冲地开门出去。
“你用手指着他,然后说了什么?”安再次确认。
“我很气愤他威胁要解雇我,用手指着他,说‘你在滥用职权,我要告你。(You are abusing power. I’ll sue you.)’说完就开门出去了。”我回答。

“我想我知道问题在哪里了,”安平静地讲:
“我已经听你说过很多遍这句话。你说你要告(sue)他,在当时紧张的气氛中,他听成了你说要射杀(shoot)他,何况你用手指着他,再加上你的口音在其中。”
安的分析让我也点头称是,本来这两个词发音就接近,再加上英语不是我的母语,也不是P科长的母语(他是中东移民),在当时的环境中,听错也合乎情理。
 
找到原因固然让人高兴,但限制令仍然是悬在心头的一把剑。短暂轻松片刻,我复又焦躁,并且更觉得冤屈不公。安的开导让我至今不忘,
“斯科特,我知道你心中的感受,你很焦躁,希望能立刻还与清白,也许跟你的移民背景有关。不过既然来到美国,我劝诫你适应这里的规则,记住按游戏规则办事(Play the game by the rules)。”
 
按游戏规则办事(当然不是中国的潜规则),我想我会今生不忘。感谢你,安,教给我在美国生活中很重要的一课。道生万物,把这句话放在心里之后,在以后打官司的历程中我也学得像土生美国人那样慢条斯理,从容不迫,何况美国的诉讼本来就漫长费时。
 
又过了几天,轮到与心理咨询师面谈。这个心理咨询师是个有涵养、性情温和的女士,跟我一样,是来自中国的第一代移民。按照职业程序,她首先鼓励我畅所欲言,告知我和她之间的谈话,如果未经我本人同意,连法官也无权调阅。跟她谈话很轻松,她主动提出如果我同意,她可以给独立调查官 Ann 写信。我觉得有益无害,就同意了,并表示感谢。结束时她照例要约定与我的下次面谈时间,但因为她很快将迁居旧金山,再来洛杉矶分部的时间很有限,而我的时间也不确定,所以暂时作罢。
 
在接下来一次与安的会面中,我问起她是否收到心理咨询师的信,她说有收到,并且在信中心理咨询师对我的评价不错。又问我与心理咨询师的后续谈话进展如何,我告诉她再约定时间比较不方便,因为心理咨询师很快将迁居旧金山。我说对心理咨询师的感觉不错,但安却表达了不同的看法:
“迁居应该是有长期计划,既然她已经知道,从最开始就不应该接受与你谈话,而应该让别的心理咨询师负责你的案例。”
安的敬业精神与职业操守让人由衷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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