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税务指南-3

3. Family Employees / 家庭雇员

Publication 15
Employer’s Tax Guide
税务信息手册第15篇
雇主税务指南

子女受雇于父母:18岁以下的孩子在父母经营的企业中出力时,支付给他/她的报酬无须缴纳社会保障税金和医疗保险税,如果经营主体是个资企业或父母两名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如果支付给孩子的报酬跟经营活动不相关,比如在父母的私人住宅中做家务劳动,那么在孩子年满21岁之前,这些报酬无须缴纳社会保障税金和医疗保险税。不过同时参见下文子女或配偶的课税劳动。支付给21岁以下的孩子的报酬,无论他/她为父母所做的工作是否跟经营活动相关,都无须缴纳联邦失业保险税。支付给任何年龄的孩子的报酬通常都需要预扣所得税,除非报酬是缘于在父母家中做家务劳动,或者是跟经营活动不相关并且季度总额少于$50美元或者没有定期雇佣孩子做那些工作。

配偶一方受雇于另一方:在配偶的企业中工作的个人,其薪资须预扣所得税,缴纳社会保障税金和医疗保险税,但无须缴纳联邦失业保险税。不过支付给配偶的报酬如果跟经营活动不相关,比如在私人住宅中做家务劳动,那么无须缴纳社会保障税金、医疗保险税、及联邦失业保险税。

子女或配偶的课税劳动:支付给孩子或配偶的薪资须预扣所得税,缴纳社会保障税金、医疗保险税、及联邦失业保险税,如果他/她的工作是为:

  • 公司,即使控制公司的人是孩子的父母或纳税人的配偶;
  • 合伙企业,即使孩子的父母是合伙人,除非只有父母两名合伙人;
  • 合伙企业,即使纳税人的配偶是合伙人;
  • 信托遗产,即使是已故父母的信托遗产。

在这些情况下,子女或配偶被视作是在为公司、合伙企业、或信托遗产工作,而不是为你工作。

父母受雇于子女:如果是子女作为雇主雇佣父母,那么适用以下规则:

  • 如果支付给父母的报酬跟子女(雇主)的经营活动相关,那么需要预扣所得税,缴纳社会保障税金和医疗保险税;
  • 如果支付给父母的报酬跟子女(雇主)的经营活动不相关,那么通常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税金和医疗保险税。

注意:社会保障税金和医疗保险税适用于支付给父母做家务劳动的报酬,如果以下条件全部成立:

  • 父母受雇于子女(雇主);
  • 雇主有子女或继子女(包括收养的孩子)住在家里;
  • 雇主是在世配偶,或离异且未再婚,或者是虽与配偶同住,但配偶由于精神或身体状况,在雇佣父母的日历季度中至少连续4周无法照顾子女或继子女;
  • 雇主的子女或继子女未满18岁,或者由于精神或身体状况,在雇佣父母的日历季度中至少连续4周需要成年人的照顾。

支付给受雇于子女的父母的款项无须缴纳联邦失业保险税,不论所做的工作属于何种类型。

 

以上内容可能不适合当前年度;最近更新版本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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