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税务指南-15

15. Special Rules for Various Types of Services and Payments / 各种服务和报酬的特殊规则

Publication 15
Employer’s Tax Guide
税务信息手册第15篇
雇主税务指南

除非另有说明,引用出自联邦法规。

特殊雇佣类别

特殊支付方式
雇佣税项处理
预扣所得税 社会保障税金和医疗保险税
(包括薪资超过$200,000美元部分的附加医疗保险税)
联邦失业保险税
外籍非居民 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515篇和第519篇
外籍居民      
1. 在美国境内提供服务 与美国公民相同 与美国公民相同(如果有部分服务是作为外国船只或飞机的司乘人员在美国境外提供则免税) 与美国公民相同
2. 在美国境外提供服务 须预扣 须缴税,如果(1)为美国雇主工作,或者(2)美国雇主按照协议涵盖其海外分支机构雇佣的美国公民和居民. 免缴税,除非在美国的船只或飞机上或者与之相关,并且是根据在美国签订的合同提供服务,或者是那些船只或飞机在停靠美国港口时雇佣的外籍人士.
根据法规第125节提供的自选福利计划 如果雇员选择现金或其它应税福利,那么须缴纳所有雇佣税项。如果雇员选择非应税福利,那么处理方法如同该项福利在计划之外。更多资讯可参见信息手册第15-B篇.
已离世员工      
1. 员工离世当年支付给受益人或转入遗产的薪资。详情可见表格W-2和W-3的说明. 免预扣 须缴税 须缴税
2. 员工离世当年结束后支付给受益人或转入遗产的薪资. 免预扣 免缴税 免缴税
受扶养人护理援助项目 可免税,如果有理由相信该额度可以根据法规第129节从总收入中排除掉.
在员工根据社会保障法有权获得伤残保险福利的年度过后支付的伤残员工薪资. 须预扣 可免税,如果在薪资对应期间员工没有为雇主提供任何服务. 须缴税
员工业务费用补偿:      
1. 据实报销法      
 
  1. 补偿金额未超过政府按天数或标准里程设定的费率
免预扣 免缴税 免缴税
 
  1. 其中超过政府按天数或标准里程设定费率的部分
须预扣 须缴税 须缴税
2. 非据实报销法:详情可见第5节 须预扣 须缴税 须缴税
家庭雇员:      
1. 子女受雇于父母(或仅有父母两名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须预扣 免缴税至18岁;家务劳动收入免税至21岁. 免缴税至21岁.
2. 父母受雇于子女 须预扣 须缴税,如果关联子女的经营活动。家务劳动收入可参见第3节. 免缴税
3. 配偶一方受雇于另一方 须预扣 须缴税,如果关联配偶的经营活动. 免缴税
  更多信息可参见第3节.      
捕鱼及相关活动 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334篇
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 免预扣 免缴税 免缴税
美国公民在海外提供服务:      
1. 作为美国政府雇员 须预扣 与美国境内相同 免缴税
2. 受雇于美国雇主的海外分支机构或其他私营雇主 免预扣,如果在付款时(1)有理由相信雇员有权根据法规第911节将其从收入中排除,或者(2)外国法律要求雇主对该类款项预扣所得税. 免缴税,除非(1)美国雇主按照协议涵盖其海外分支机构雇佣的美国公民,或者(2)为美国雇主工作的美国公民. 免缴税,除非(1)在美国的船只或飞机上依据在美国签订的合同工作,或者是船只在停靠美国港口时受雇佣,或者(2)为美国雇主(在与美国签订有失业补偿协议的毗邻国家除外)或在美属维尔京群岛工作的美国公民.
附加福利 须缴税部分是福利的公平市场价值超过雇员所支付的金额与法律允许排除的金额两者之和。不过可能适用特殊的估值规则。自选方案福利可能有资格免缴社会保障税金、医疗保险税、及联邦失业保险税。详情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15-B篇.
政府工作      
1. 州/地方政府和行政区域的雇员:薪水和工资(包括支付给大多数当选和任命官员的薪资)。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963篇第3章. 须预扣 通常须缴税情形:(1)提供服务的雇员是(a)涵盖在法规第218节的协议之下,或(b)未涵盖在法规第218节的协议之下,也不属于公共退休体系(强制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2)(仅适用于医疗保险税)提供服务的雇员是在1986年3月31日之后雇佣或重新雇佣,未涵盖在法规第218节的协议之下,未适用强制社会保障条款,除非法律明确规定可免税。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963篇. 免缴税
2. 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工作人员是受雇于州或地方政府在全国、州、或地方选举的各投票点提供服务的个人. 免预扣 须缴税,如果2023年支付$2,200美元或更多(如法规第218节社会保障协议中有规定则适用更低的金额)。可参见税务裁决2000-6. 免缴税
  附注:支付$600美元或更多须提交W-2表格,即使未预扣社会保障税金或医疗保险税.      
3. 救急人员:为应对特定的、不可预见的紧急状况而临时雇佣的救急人员,不会成为长期雇员. 须预扣 免缴税,如果在火灾、风暴、积雪、地震、洪水、或类似紧急情况下临时服务. 免缴税
美国联邦政府雇员 须预扣 须缴纳医疗保险税。须缴纳社会保障税金,除非在1984年之前雇佣。可参见法规第3121(b)(5)节. 免缴税
在家工作者(家庭手工业):      
1. 普通法雇员 须预扣 须缴税 须缴税
2. 法定雇员。详情可参见第2节. 免预扣 须缴税,如果年内支付现金达到或超过$100美元. 免缴税
医院雇工:      
1. 实习生 须预扣 须缴税 免缴税
2. 病人 须预扣 须缴税(州或地方政府医院免税) 免缴税
家政员工:      
1. 私人住宅中提供家政服务 免预扣(如果雇主和雇员都同意则预扣) 须缴税,如果2023年支付现金达到或超过$2,600美元。免缴税,如果雇员在日历年度的部分时间未满18岁,并且不是他/她的主业. 须缴税,如果雇主在今年或去年的任何季度支付的现金薪资总额达到或超过$1,000美元.
2. 在大学俱乐部、兄弟会、和联谊会中提供家政服务 免预扣(如果雇主和雇员都同意则预扣) 免缴税,如果是支付给普通学生,或者是免纳税雇主年内支付给某个雇员不到$100美元. 须缴税,如果雇主在今年或去年的任何季度支付的现金薪资总额达到或超过$1,000美元.
员工保险:      
1. 意外和健康保险的保费,保险计划或体系覆盖全体雇员及其家属或者某一组或多组雇员及其家属. 免预扣(S-型公司占股2%的股东雇员除外) 免缴税 免缴税
2. 团体定期人寿保险费。详情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15-B篇. 免预扣 免缴税,但须纳入员工总收入的团体定期人寿保险费除外。有特殊规则适用于前雇员. 免缴税
保险代理人或经纪人:      
1. 全职人寿保险推销员 须预扣,如果是普通法雇员。可参见第2节. 须缴税 须缴税,如果(1)是普通法雇员,并且(2)不是只提取佣金.
2. 其他推销人寿、伤亡等保险的人员 须预扣,如果是普通法雇员. 须缴税,如果是普通法雇员. 须缴税,如果(1)是普通法雇员,并且(2)不是只提取佣金.
低于市场利率的贷款利息(免除的利息以及获得的发行折扣) 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15-A篇
假期共享方案:根据假期共享方案支付给雇员的款项. 须预扣 须缴税 须缴税
报刊运送者和售卖者:18岁以下的报刊运送者;以固定价格买进并保留销售收据的报纸和杂志售卖者。关于法定非雇员身份的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15-A篇. 免预扣(如果雇主和雇员都自愿同意则预扣) 免缴税 免缴税
非现金付款:      
1. 付款是为家政工作、农业劳动、与雇主的经营不相关的服务 免预扣(如果雇主和雇员都自愿同意则预扣) 免缴税 免缴税
2. 付款是给某些通常仅以现金支付的佣金制零售人员 由雇主选择,但雇员当年的附加薪资超过$100万美元后除外. 须缴税 须缴税
非营利组织 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15-A篇
S-型公司的经理或股东:S-型公司向经理或股东支付的分红和其它款项,须被当作薪资的部分,是合理补偿雇员所提供服务的金额。可参见税表1120-S的说明. 须预扣 须缴税 须缴税
合伙人:支付给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或有限责任合伙人的款项。合伙人申报规则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541篇. 免预扣 免缴税 免缴税
铁路部门:付款遵循铁路退休法案。详情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915篇及表格CT-1的说明. 须预扣 免缴税 免缴税
宗教豁免 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15-A篇和第517篇
退休和养老金计划:      
1. 雇主对合格计划的供款 免预扣 免缴税 免缴税
2. 雇员的选择性供款和递延,计划中包含合格的现金或递延补偿安排(401(k)) 通常免预扣,同时参见法规第402(g)节的限制. 须缴税 须缴税
3. 雇主根据简化版员工养老金(SEP)计划向个人退休帐户供款 通常免预扣,同时参见法规第402(g)节关于减薪SEP计划的限制. 免缴税,减薪简化版员工养老金(SEP)协议下的供款除外.
4. 雇主对法规第403(b)节定义的年金供款,包括减薪供款 通常免预扣,同时参见法规第402(g)节的限制. 须缴税,如果付款是通过减薪协议(书面或其它方式).
5. 雇员削减薪资向储蓄激励匹配计划(SIMPLE)退休帐户供款 免预扣 须缴税 须缴税
6. 从合格的退休和养老金计划及403(b)年金派发的款项。有关养老金、退休金、雇主向不合格的递延补偿安排供款的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15-A篇. 须预扣,但在某些情况下,收款人可以在表格W-4P上选择免除预扣;强制性预扣20%适用于没有直接换存的合格换存派发;直接换存免预扣。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15-A篇. 免缴税 免缴税
7. 雇主向法规第457(b)节定义的计划供款 通常免预扣,同时参见法规第402(g)节的限制. 须缴税 须缴税
8. 雇员向法规第457(b)节定义的计划以减薪供款 通常免预扣,同时参见法规第402(g)节的减薪限制. 须缴税 须缴税
销售人员:      
1. 普通法雇员 须预扣 须缴税 须缴税
2. 法定雇员 免预扣 须缴税 须缴税,全职人寿保险销售代理人除外.
3. 法定非雇员(合格的房地产经纪人、直销人员、及某些陪护人员)。详情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15-A篇. 免预扣 免缴税 免缴税
奖学金和学术奖金(须依照法规第117(c)节纳入到收入中) 须预扣 是否缴税取决于雇佣的性质及机构本身是否免税。可参见下文的学生、学者、受训者、教师等.
遣散费或解雇费 须预扣 须缴税 须缴税
提供的服务与雇主的经营不相关(营利性农场的工人或私人住宅的家政员工除外) 须预扣,如果员工在某个季度挣得的现金达到或超过$50美元,且该季度或上季度在不同的24天或更多天中工作. 须缴税,如果员工在某个日历年度收到的现金达到或超过$100美元. 须缴税,如果员工在某个季度挣得的现金达到或超过$50美元,且该季度或上季度在不同的24天或更多天中工作.
病假工资。更多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15-A篇. 须预扣 免缴税,从雇员最后为雇主工作的次月算起,6个日历月份结束以后.
学生、学者、受训者、教师等:      
1. 已注册并定期上课的学生,为下列雇主提供服务:      
 
  1. 私立学校、学院、或大学
须预扣 免缴税 免缴税
 
  1. 为学校、学院、或大学运作并由其控制的附属非营利组织
须预扣 免缴税,除非提供的服务涵盖在法规第218节(社会保障法案)的协议之下. 免缴税
 
  1. 公立学校、学院、或大学
须预扣 免缴税,除非提供的服务涵盖在法规第218节(社会保障法案)的协议之下. 免缴税
2. 全日制学生为获得学分而提供服务,将所学与工作经历相结合,是课程的组成部分. 须预扣 须缴税 免缴税,除非课程是为某个雇主或雇主团体设立.
3. 护理专业学生作为培训的附带部分,在医院提供兼职服务挣得少许收入. 须预扣 免缴税 免缴税
4. 有组织的营地雇佣的学生 须预扣 须缴税 免缴税
5. 学生、学者、受训者、教师等,是移民和国籍法案第101(a)(15)(F), (J), (M), (Q)节定义的非移民外国人(即持有 F-1、J-1、M-1、或Q-1签证的外国人) 须预扣,除非另有规定. 免缴税,如果提供服务是为移民和国籍法案第101(a)(15)(F), (J), (M), (Q)节规定的目的。不过这些税款可能需要缴纳,如果雇员成为外籍居民。关于豁免个人此项税负的特殊居住测试,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519篇第1章.
附加失业补偿项目福利 须预扣 免缴税,在某些条件下。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15-A篇.
小费:      
1. 如果某个月达到或超过$20美元 须预扣 须缴税 须缴税,针对以书面形式向雇主报告的所有小费收入.
2. 如果某个月少于$20美元。更多信息可参见第6节. 免预扣 免缴税 免缴税
工伤赔偿 免预扣 免缴税 免缴税

 

以上内容可能不适合当前年度;最近更新版本可见:
http://tax.angelcorp.net/pub-15/#chinese_US_publink100020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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