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税务指南-8

8. Payroll Period / 薪资结算期

Publication 15
Employer’s Tax Guide
税务信息手册第15篇
雇主税务指南

薪资结算期是你通常支付工资所对应的一段服务期间。如果你有固定的薪资结算期,那么预扣该期间对应的所得税,即使员工没有在整个期间全时工作。

没有固定的薪资结算期:如果你没有固定的薪资结算期,那么预扣税款时当作你是在支付日薪,或是在依照各种不同的薪资结算期支付工资。计算当期工资覆盖的天数(包括星期天和节假日)。如果工资与特定的时间段无关(比如完成销售支付的佣金),那么从支付日倒计至下列各项中的最近日期:

  • 同一日历年度中支付上一次工资的日期;
  • 开始工作的日期,如果在同一日历年度内;
  • 同年的1月1日。

工作时间少于1周的雇员薪资:如果你付薪给工作时间少于1周的某个雇员,并且该雇员签署伪证处罚的文件,声明他/她在同一周内没有从其它地方赚取到须预扣税款的薪资,那么按照支付周薪预扣税款。如果该雇员后来开始为其他雇主工作赚取到须预扣税款的薪资,这名雇员必须在10天内通知你。然后你依照支付日薪或各种不同的薪资结算期计算预扣税额。

 

以上内容可能不适合当前年度;最近更新版本可见:
http://tax.angelcorp.net/pub-15/#chinese_US_publink1000202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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