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的美国税务指南-3.1

3. Exclusions From Gross Income / 总收入的排除项-1

Publication 519
U.S. Tax Guide for Aliens
税务信息手册第519篇
外国人的美国税务指南

引言 ✤ Introduction

如果符合某些条件,居民和非居民外国人都可以从总收入中排除某些项目。总收入的排除项通常是你收到的毋须计入到收入中也毋须缴纳美国税的收入。本章涵盖允许居民和非居民外国人主张的部分常见的排除项。

主题 – 本章讲解:

  • 非应税利息;
  • 非应税股息;
  • 外国雇主支付的某些报酬;
  • 出售住宅的收益;以及
  • 奖学金和学术奖金。

居民外国人 ✤ Resident Aliens

居民外国人也许可以从他们的总收入中排除下述项目。

海外劳动收入和住房开支 / Foreign Earned Income and Housing Amount

如果你在连续12个月的期间内,在海外某个或多个国家实际驻留至少330个整天,那么你可能有资格获得海外劳动收入免税额。2023年的免税额为$120,000美元。此外,你也许可以排除或抵扣某些海外住房开支。如果你是海外某个国家的正当居民,并且是与美国签订有所得税协定的某个国家的公民或国民,你也可能合乎资格。更多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54篇

外国:外国是指美国以外的任何政府主权治下的领土。术语“外国”包括该国的领海和领空,但不包括国际水域及其上方的空域。此外还包括与该国领海毗连的海床和底土,根据国际法,该国拥有专属权利在那里勘探和开采自然资源。术语“外国”不包括美属领地;不包括南极地区。

非居民外国人 ✤ Nonresident Aliens

非居民外国人可以从他们的总收入中排除下述项目。

利息收入 / Interest Income

与美国的贸易或经营不相关的利息收入可以排除在收入以外,如果是来自:

  • 银行业机构人员经办的存款(包括定期存单);
  • 在互助储蓄银行、合作银行、信用合作社、国内建筑和贷款协会、以及根据联邦或州法律作为储蓄和贷款或类似协会而设立并受监管的其它储蓄机构(如果支付或贷记的利息可以由协会抵扣)的存款或取款账户;以及
  • 保险公司根据协议持有的、须支付利息的款项。

州和地方政府的债券:州或行政分区、哥伦比亚特区、或美属领地的债券衍生的利息通常可以不计入到收入中。不过,某些私营活动债券、套利债券、及某些非登记形式的债券衍生的利息须计入到收入中。

投资组合收益:有资格作为投资组合收益的利息和原始发行折扣无须按照(联邦税务法典)第3章第1441–1443节预扣税款。不过那些利息可能须预扣税款,如果是应该扣税的款项,(联邦税务法典)第4章第1471–1474节规定的预扣税款不存在例外。更多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515篇中“对特定收入预扣税款”主题下讲解的投资组合收益。

要合乎投资组合收益的资格,利息必须来自1984年7月18日之后发行的债券,否则须预扣税款。对于2012年3月18日之后发行的债券,投资组合收益不包括非登记形式的债券支付的利息。在2012年3月19日之前,投资组合收益包括某些登记和非登记(不记名)债券的利息,如果债券满足下文讲解的要求。

登记形式的债券:投资组合收益包括登记形式的某种债券支付的利息,并且你已收到文件证明该债券的受益持有者不是美国人。

通常情况下,某种债券是登记形式,如果:

  • 债券的本金和任何既定利息都有在发行人(或其代理人)处登记,转让债券只能通过退还旧债券并重新发行给新的持有人来实现;
  • 转让对于债券本金和既定利息的权利只能通过发行人或其代理人保有的簿记系统;或者
  • 债券的本金和既定利息都有在发行人或其代理人处登记,通过退还和重新发行以及通过簿记系统都可以实现转让。

本来会被视为登记形式的债券截至特定时间不再被视为登记形式,如果自那以后随时可以将其转换为非登记形式的债券。关于债券是否会被视为登记形式,更多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515篇中“对特定收入预扣税款”主题下讲解的投资组合收益。

非登记形式的债券:对于2012年3月19日之前发行的债券,非登记形式的债券(不记名债券)衍生的利息是投资组合收益,如果债券是面向国外发行。不记名债券是面向国外发行,如果:

  • 有各项安排确保仅向非美国人出售债券或转售与原始发行相关的债券;
  • 债券利息只能在美国及其领地以外支付;并且
  • 债券的正面包含一项声明,指出任何美国人持有此债券都将受限于美国的所得税法。

不记名债券的利息无需提供文件即可作为投资组合收益。不过在某些情况下,你可能需要文件来填报表格-1099及处理后备预扣。

不能作为投资组合收益的利息:支付给某些人的款项及支付的或有利息不合乎投资组合收益的资格。你必须对那些款项按法定税率预扣税款,除非诸如税收协定等其它例外情形适用。

或有利息:投资组合收益不包括或有利息。或有利息是以下两者中的任何一种:

  1. 确定利息须参照:
    • 债务人或相关人员的进款、销售、或其它现金流;
    • 债务人或相关人员的收入或利润;
    • 债务人或相关人员的任何财产价值的变化;或者
    • 债务人或相关人员支付的股息、合伙企业派发、或类似款项。
    各种例外情形可参见法规第871(h)(4)(C)节。
  2. 财政部长在法规中确认的任何其它类型的或有利息。

相关人员:相关人员包括:

  • 家庭成员,仅包括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配偶、前辈(父母、祖父母等)、及直系后裔(子女、孙子女等)。
  • 为避开或有利息规则所作的任何安排的参与者。
  • 某些公司、合伙企业、及其它实体。详细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544篇第2章的“不能抵扣的损失”。

现有债务的例外:或有利息不包括固定期限的债务支付或应付的利息,如果债务发生在:

  • 1993年4月7日或之前;或者
  • 1993年4月7日之后,是根据在该日期已生效的具有约束力的书面合同,且合同在该日期后债务发生前的任何时间都有效。

股息收入 / Dividend Income

下述股息收入免征30%的税。

外国公司支付的某些股息:你从外国公司收到的来源于美国的股息无须缴纳30%的税。可参见第2章“股息”主题下的例外,知悉如何计算来源于美国的股息。此项豁免不适用于股息对等款项。

某些与利息相关的股息:你从共同基金或其它受监管投资公司(RIC)收到的来自美国境内的与利息相关的股息无须缴纳30%的税。共同基金会以书面形式指定哪些股息是与利息相关的股息。

某些短期资本收益股息:你从共同基金或其它受监管投资公司收到的来自美国境内的某些短期资本收益股息可能无须缴纳30%的税。共同基金会以书面形式指定哪些股息是短期资本收益股息。如果纳税年度内你有在美国停留183天或更久,那么此项税收减免不适用。

 

以上内容可能不适合当前年度;最近更新版本可见:
http://tax.angelcorp.net/pub-519/#chinese_US_publink100022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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