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共和而抗争‹译›-Appx–2

Appendix: Documents and Memoranda
附录:文件和备忘录-2

The Fight For The Republic In China
By B. L. Putnam Weale
中国为共和而抗争
作者:帕特南∙威尔

第二组文件 / Documents in Group II

(1) 临时宪法,1912年1月在南京通过。
(2) 总统选举法,议会于1913年10月4日通过,袁世凯当选为总统,该法现正式成为永久宪法的独立章节。
(3) 制宪约法,于1914年5月1日颁布。这部“法律”是1913年11月4日政变的结果,旨在取代南京宪法,该约法完全不符合规则,袁世凯过世后被取消。
(4) 总统继承法,跟制宪约法一样完全不符合规则,起草该文书是为了让袁世凯终身独裁。

II-1.《中华民国临时宪法》
1912年在南京通过,现被称为旧宪法。

第一章—总论

第1条.   中华民国由中国人民组成。
第2条. 中华民国的治理权属于人民。
第3条. 中华民国的领土包括18个省、内外蒙古、西藏、和青海。
第4条. 行使中华民国治理权的包括:政务委员会临时总统内阁司法部

第二章—公民

第5条.  中华民国的公民全体平等,不存在种族、等级、或宗教差别。
第6条. 公民享有以下权利:
(a)  除法律规定外,不得逮捕、监禁、审判、或惩罚公民。
(b) 除法律规定外,不得进入或搜查公民的居住地。
(c) 公民享有财产安全和自由贸易的权利。
(d) 公民享有言论、创作、出版、集会、和结社自由。
(e) 公民有权对其信件保密。
(f) 公民享有居住和搬迁的自由。
(g) 公民享有宗教自由。
第7条. 公民有权向议会提出申诉。
第8条. 公民有权向行政官员请愿。
第9条. 公民有权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并接受审判和裁决。
第10条. 公民有权向行政法庭起诉官员违反法律或侵犯其权利。
第11条. 公民有权参加民事审讯。
第12条. 公民有权选举和被选举。
第13条. 公民有义务依法纳税。
第14条. 公民有义务依法服兵役。
第15条. 本章规定的公民权利会受到法律的限制或作修改,如果这些限制或修改是为促进公众福祉、维护公共秩序、或缘于特殊的紧急情况。

第三章—政务委员会

第16条.  中华民国的立法权由政务委员会行使。
第17条. 委员会由第18条规定的若干地区选出的成员组成。
第18条. 各省、内外蒙古、西藏分别向委员会选举委派五名成员,青海选举一名成员。
选区和选举方法由相关地方自行决定。
在委员会开会期间,每名成员有表决权。
第19条. 政务委员会拥有以下权力:
(a)  通过所有法案。
(b) 通过临时政府的预算。
(c) 通过税法币制,以及全国的度量衡标准。
(d) 通过募集公债的议案,订立影响国库的合同。
(e) 批准第34条、第35条、和第40条规定的事项。
(f) 回答临时政府的询问。
(g) 接受和斟酌公民的请愿。
(h) 就法律或其它事项向政府提出建议。
(i) 向内阁成员介绍质询步骤,坚持要求他们出席议会的质询并作出答复。
(j) 坚持要求政府调查官员的受贿和违法行为。
(k) 投票人数占委员总数的五分之四以上时,超过四分之三的多数票通过,即可弹劾临时总统的叛国罪。
(l) 投票人数占委员总数的四分之三以上时,超过三分之二的多数票通过,即可弹劾内阁成员未能履行公务或违反法律。
第20条. 政务委员会须召集、举行、和休停自己的会议。
第21条. 咨询委员会的会议应公开举行,但可根据内阁成员的建议或委员会法定人数的多数票同意而秘密举行。
第22条. 咨询委员会通过的事项须告知临时总统,以便颁布和执行。
第23条. 如果临时总统打算否决政务委员会通过的事项,他应当在收到该项决议后十日内将其退回委员会重新审议,并注明原因。如果委员会法定人数的三分之二表决通过,那么该项决议比照第22条处理。
第24条. 政务委员会委员长由委员用记名投票法选举产生,获得选票总数一半以上者当选。
第25条. 政务委员会委员在委员会之外不对其在委员会内部表达的意见和投下的选票负责。
第26条. 除与国内外战争有关的罪行之外,未经委员长许可,不得逮捕委员。
第27条. 政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由其成员决定。
第28条. 政务委员会将在国民议会召集之日解散,其权力由后者行使。

第四章—临时总统和副总统

第29条.  临时总统和副总统由政务委员会选举产生,投票人数占委员总数的四分之三以上时,获得三分之二的多数票者当选。
第30条. 临时总统代表临时政府行使权力,颁布法律。
第31条. 临时总统可以发布或促请发布命令,以执行法律及行使法律赋予他的权力。
第32条. 临时总统是全中国陆军和海军的总司令。
第33条. 临时总统可订立行政制度和官员条例,但须先提交政务委员会批准。
第34条. 临时总统可任命和罢免文职和军事官员,在任命内阁成员、外交使节时须征得政务委员会的同意。
第35条. 经政务委员会同意,临时总统有权宣战和缔结条约。
第36条. 临时总统可依法宣布戒严。
第37条. 临时总统可代表全国接待外国使节。
第38条. 临时总统可向政务委员会提交议案。
第39条. 临时总统可授予奖章和其它荣誉勋章。
第40条. 临时总统可以宣布大赦,给予特赦,减免刑罚,恢复权利,大赦须征得政务委员会的同意。
第41条. 如果临时总统被政务委员会弹劾,他将由一个特别法庭审判,九名法官从最高法院法官中选举产生。
第42条. 如果临时总统因故去职,或不能够履行职权,临时副总统将接替他的职务。

第五章—内阁成员

第43条.  总理和政府各部门部长称为内阁成员(字面意思是国务委员)。
第44条. 内阁成员协助临时总统履行职责。
第45条. 内阁成员将会签临时总统提出的所有法案,以及他发布的所有条例和命令。
第46条. 内阁成员及其副手可以出席政务委员会并发言。
第47条. 内阁成员被政务委员会弹劾后,临时总统可以解除其职务,解职将由政务委员会复议。

第六章—司法机构

第48条.  司法机构由临时总统和司法部长任命的法官组成。 法庭的组建及法官的资格由法律确定。
第49条. 司法机构审理民事和刑事案件,但涉及行政事务或因其它特殊原因引起的案件,应当依照特别的法律条款处理。
第50条. 法庭审理案件应公开进行,但影响公共安全和秩序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51条. 法官独立审理案件,不受高级官员的干涉。
第52条. 法官在任职期间的薪酬不得被削减,不得被调动到其它办公室,也不得被免职,除非被判有罪,或依法应被免职。
对法官的处罚由法律确定。

第七章—补充条款

第53条.  临时宪法颁布后十个月内,临时总统应召集国民议会,国民议会的组建及其成员的选举规则由政务委员会决定。
第54条. 中华民国宪法须由国民议会通过,在宪法颁布之前,临时宪法具有与宪法同等的效力。
第55条. 临时宪法的修改须经过政务委员会三分之二委员的同意,或在临时总统的申请下,投票人数占委员总数的五分之四以上时,超过四分之三的多数票通过。
第56条. 本临时宪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组建临时政府的基本条款于同日停止生效。

加盖政务委员会印章

II-2.《总统选举法》
由国民议会于1913年10月4日通过,并于当年10月5日由当时的临时总统颁布。

第1条.  享有所有公民权利、年满40周岁、在中国居住不少于十年的中华民国公民,有资格当选总统。
第2条. 总统由选举团选举产生,选举团由中华民国的国民议会议员组成。
总统选举须选举团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当选的候选人须获得不少于投票总数四分之三的选票。如果没有候选人在两轮投票后获得必需的票数,那么在第二轮投票中得票最多的两人将作为最后一轮投票的候选人。获得多数票者当选。
第3条. 总统任期五年;如果再次当选,可以连任一届。
在总统任期届满前三个月,国民议会议员应召集组建选举团,选举下一任总统。
第4条. 总统就职时应宣誓如下:
“我宣誓将最忠诚地遵守宪法,忠实地履行总统职责。”
第5条. 如果总统职位空缺,副总统将继任,直到原总统任期结束。
如果总统因故无法履行职责,副总统将代行其职。
如果副总统同时去职,那么内阁将执行总统职务。在这种情况下,中华民国的国民议会议员应在三个月内召集组建选举团,选举新总统。
第6条. 总统在任期届满时去职。如果下任总统或副总统的选举因故未完成,或不能够就职,任期届满的总统和副总统仍须去职,由内阁执行总统职务。
第7条. 副总统选举依循总统选举的既定规则,副总统选举与总统选举同时进行。如果副总统职位空缺,则应当按照本规定选举副总统。

附录

在正式宪法制定完成以前,暂时遵循临时宪法中关于总统之职责和权利的规定。

 

Above contents are translated from / 以上内容译自
http://blog.angelcorp.net/fight-for-republic-in-china-original/#appendix-2

Previous Section / 上一节 Content / 目录 Next Section / 下一节

纳斯达克首次上市指南-2

美国资本市场

Nasdaq – Initial Listing Guide 纳斯达克 – 首次上市指南
January 2026 2026年1月

纳斯达克市场层级 ◊ Nasdaq Market Tiers

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分为3个不同的层级: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申请人必须满足特定的财务、流动性、及公司治理要求才能获准在其中某个市场层级上市。如下列表格所示,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对首次上市的财务和流动性要求比纳斯达克全球市场更为严格,同样地,纳斯达克全球市场的首次上市要求比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更为严格。纳斯达克所有市场层级对公司治理的要求相同。

务须注意的是,即使某家公司的证券符合所有的首次上市标准,纳斯达克仍可能在必要时拒绝其首次上市或附加额外的条件,以保护投资者和公众的利益。

首次上市要求概述 ◊ Overview of Initial Listing Requirements

下列图表概述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时必须满足的标准。请注意,如下文所述,寻求通过直接上市方式挂牌上市的公司可能需要满足更高的价格、上市证券市值、非限制性公众持股市值的要求。主要在限制性市场*管辖区域开展业务的公司还须满足如下所述的额外上市标准。

如需更详细地了解我们的上市要求,包括其它类别证券的上市要求,请参阅我们的上市规则并查看我们的全面周详的常见问题列表。

* 不允许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对审计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的司法管辖区属于限制性市场。某家公司的业务会被视为主要是在限制性市场开展,如果:( i )公司的账簿和记录位于该司法管辖区;( ii )至少50%的公司资产位于该司法管辖区;或者( iii )至少50%的公司收入来自该司法管辖区。

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财务要求

公司(包括通过直接上市方式挂牌上市的公司)必须满足以下四套财务标准中至少一套的全部要求、以及下页中的相关流动性要求。这些要求适用于上市某家运营中公司的主要类别证券。有关封闭式基金、结构性产品、债务证券、次级类别证券的具体要求,可参见我们的“上市规则”。

财务要求 标准-1:
利 润
标准-2:
资本化现金流
标准-3:
资本化收入
标准-4:
权益性资产
上市规则 5315(e)5315(f)(3)(A) 5315(e)5315(f)(3)(B) 5315(e)5315(f)(3)(C) 5315(e)5315(f)(3)(D)
税前收益
(所得税前的)
(持续经营收入)
前3个财年累计≥$1,100万美元
并且
前3个财年中每年≥$0
并且
最近2个财年中每年≥$220万美元
现金流 前3个财年累计≥$2,750万美元
并且
前3个财年中每年≥$0
资本市值 前12个月平均
≥$5.5亿美元
前12个月平均
≥$8.5亿美元
$1.6亿美元
收 入 上个财年≥
$1.1亿美元
上个财年≥
$9,000万美元
总资产 $8,000万美元
股东权益 $5,500万美元
上市开盘价 $4美元 $4美元 $4美元 $4美元

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流动性要求

流动性要求* 首次公开募股分拆公司 直接上市并融资或者再融资公司:当前交易中普通股或等价物 直接上市 附属公司 上市规则
非限制性整手
大宗持股人**
450名 450名 450名 450名 5315(f)(1)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股东总数 2,200名 2,200名 2,200名 2,200名
或者 或者 或者 或者
股东总数 550名 550名 550名
并且 并且 并且 并且
过去12个月的
平均月交易量
$110万美元 $110万美元 $110万美元
非限制性公众
持有股份
125万股 125万股 125万股 125万股 5315(e)(2)
非限制性公众
持有股份的市值
  $1.1亿美元 $1.1亿美元    
或者   或者 或者    
非限制性公众
持有股份的市值
$4,500万美元 $1亿美元 $1亿美元 $4,500万美元 5315(f)(2)
并且   并且 并且    
股东权益   $1.1亿美元 $1.1亿美元    
独立第三方
估值***
公众持有股份的市值达$2.5亿美元 IM-5315-1

* 公司还必须有4家注册且活跃的做市商,除非满足下页中纳斯达克全球市场关于收入标准或权益标准的要求,在那种情况下,必须有3家注册且活跃的做市商。

** 因任何原因受到转售限制的证券均不得计入公众持有股份、公众持有股份的市值、整手大宗持股人的计算。此外,最低要求的整手大宗持股人中的至少一半必须各自持有价值至少为$2,500美元的非限制性证券。

*** 如果公司的证券近期在私募市场持续交易,那么纳斯达克将把价格、资本市值、非限制性公众持有股份的市值归结于该公司,其数值等于后续两者中的较小者:(i) 基于独立第三方估值可计算出的价值,以及 (ii) 基于私募市场最新交易价格可计算出的价值。提供估值的那方必须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可证实的能力。

除上述要求外,如果截至申请日证券已在美国场外柜台市场上交易,那么该证券在上市前的30个交易日内,其日均交易量必须至少达到2,000股(美国存托凭证(ADR)可计入标的证券在一级市场的交易量),且该30个交易日的一半以上有交易发生,除非该证券是因至少$400万美元的确定包销公开发行而在交易所上市。

主要在限制性市场开展业务的公司进行首次公开发行时,必须在美国的确定包销公开发行中向公众持有人发行最低额度的证券,以后续两者中的较低者为准:(i) 将为公司带来至少$2,500万美元的总收益,或者 (ii) 将占到公司发行后上市证券市值的至少25%。与主要在限制性市场开展业务的某个实体进行业务合并的公司,非限制性公众持有股份的最低市值在业务合并后必须达到后续两者中的较小者:(i) $2,500万美元,或者 (ii) 业务合并后实体的上市证券市值的25%。

 

Above contents are translated from / 以上内容译自
https://listingcenter.nasdaq.com/assets/initialguide.pdf

← Previous / 上文 Full Text / 查看全文 Next / 下文 →

应税和非应税收入-5.4

5. Miscellaneous Income / 杂项收入-4

Publication 525
Taxable and Nontaxable Income
税务信息手册第525篇
应税和非应税收入

 
其它收入 / Other Income

以下简要论述按字母顺序排列。下文简要论述的各个其它收入项目可参考提供更多资讯的对应的税务信息手册。

非营利活动:你必须把来源于某项活动的收入计入到税表中,即使你预期不会从该项活动中获利。这种类型的活动示例可以是某种业余爱好、或者是你主要出于消遣娱乐而经营农场。把这项收入填报在附表-1(税表-1040)第8j行。与该项活动相关的费用抵扣设定有限制。抵扣总额不能超过你填报的来源于该项活动的收入,且只有你在附表-A(税表-1040)中分项罗列扣除条目时才可以抵扣。

阿拉斯加常设基金股息:如果你收到来自阿拉斯加矿产收入基金的款项(阿拉斯加常设基金股息),那么将其作为收入填报在附表-1(税表-1040)第8g行。2024年阿拉斯加常设基金股息中包含一笔能源减免款项作为股息总额的组成部分。不要用这笔能源减免款项冲减第8g行的金额;全部$1,702美元的2024年阿拉斯加常设基金股息款项均须缴纳联邦所得税。阿拉斯加州会向每位收款人发送文件,显示随附支票的金额。该笔付款也会报告给联邦税务局。

配偶扶养费:在附表-1(税表-1040)第2a行的收入中计入你收到的任何应税的配偶扶养费。你收到的子女抚养费不是你的收入。完整的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504篇以及税表-1040的说明。

注意:你根据离婚或分居协议收到的配偶扶养费无须纳入到收入中,如果是 (1) 2018年以后生效,或者 (2) 2019年以前生效但2018年以后经过修改,修改中明确指出配偶扶养费对于付款人不可抵扣或无须计入你的收入。

低于市场利率的贷款:低于市场利率的贷款是指不收取利息或利率低于相关联邦利率的贷款。如果你提供低于市场利率的无息或活期贷款,那么必须在税表上计入放弃的利息收入(按联邦利率计算)。在这些贷款交易中,你作为贷方会被当作在其中:

  • 提供了贷款给借方,已取得要求借方按联邦利率支付利息的票据;并且
  • 向借方支付了额外的款项,借方已将其作为利息转回给你。

取决于具体的交易,支付给借方的额外款项会被当作:

  • 礼物
  • 股息
  • 资本投入
  • 支付的报酬
  • 另外某种付款

借方可能必须把这笔款项作为收入申报,具体取决于其类别。关于低于市场利率的贷款,更多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550篇第1章。

贿赂:如果你收到贿赂,那么将其纳入你的收入。

竞选捐款:这些捐款不是候选人的收入,除非被转用于他/她的个人事务。要获得免税,捐款必须用于竞选目的,或保存为基金用于将来的竞选。不过银行存款的利息、获赠股票的股息、出售获赠证券的净收益需要纳税,必须填报在税表1120-POL中。转移到办公室帐户的剩余竞选资金必须纳入相关人员的收入,在转移年度填报在附表-1(税表-1040)第8z行。

销售合同被取消:如果你签订合同出售财产(诸如土地或住宅),但是合同被取消,在初始销售的同一个纳税年度把款项退还给买方,那么你没有售卖收入。如果合同被取消,你在之后的纳税年度把款项退还给买方,那么必须把收益纳入销售年度的收入中。当你之后退还款项收回财产时,将其当作一笔购买交易,财产新的基准值等于你退还给买方的金额。如果重购不动产涉及原始卖方的担保债务(按揭贷款),那么适用特殊的规则。更多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537篇的“重新取得”。

拼车:拼车上下班从乘客那里收到的款项无须纳入你的收入。这些款项会被视为你的费用补偿。不过,如果你把拼车约定发展成为营利性的出租运输生意,那么这条规则不适用。

现金返点:购买物件从经销商或制造商收到的现金返点不是收入,但你必须用返点金额冲减所购物件的基准值。

示例-36:你花$24,000美元现金购买一辆新车,从制造商收到$2,000美元的返点支票。这$2,000美元不是你的收入。你所购买汽车的基准值是$22,000美元。你出售这辆汽车时以此计算损益,如果把汽车用于业务则以此计算折旧。

事故保险及其它补偿:通常你不应该把这些补偿填报在税表上,除非是计算源于事故或盗窃的损益。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547篇。

慈善捐助年金:如果你是慈善捐助年金的受益人,那么必须把年度金额或固定百分比的付款纳入到收入中。付款人会把你收到的这些类别的收入填报在1099-R表格上。把第1栏中的派发总额填报在税表-1040或1040-SR第5a行,把作为常规收入征税的部分(第2a栏减去第3栏)填报在第5b行。按照附表-D(税表-1040)中的说明填报作为资本收益征税的部分。

子女抚养费:你不应该把这些款项填报在税表上。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504篇获取更多资讯。

法院裁决和赔偿:要确定是否必须把和解或判决收到的结算款项纳入到收入中,你必须考虑结算替换的项目。应该作为常规收入或资本收益取决于相关索赔案的性质。把下列项目作为常规收入:

  1. 裁决款项的利息。
  2. 大多数情况下补偿的薪资损失或利润损失。
  3. 大多数情况下的惩罚性赔偿;是否涉及人身伤害或身体疾病无关紧要。
  4. 结算退休金权益的款项(如果你没有向该计划供款)。
  5. 损害赔偿:
    1. 侵犯专利或版权;
    2. 违反合同;或者
    3. 干扰企业经营。
  6. 欠薪及根据1964年民权法案标题-VII索偿而收到的缘于精神痛苦的伤害赔偿。
  7. 律师费用和成本(包括或有费用),如果胜诉回收款包括在总收入中。
  8. 与奖励举报人相关的律师费用和成本,如果胜诉回收款包括在总收入中。

不要把人身伤害或身体疾病的补偿性赔款(无论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纳入你的收入。

精神痛苦:精神痛苦本身不是人身伤害或身体疾病,不过如果你收到的赔偿金是缘于身体伤害或疾病引起的精神痛苦,那么可以当作是缘于身体伤害或疾病;无须将其纳入你的收入。如果精神痛苦不是缘于身体伤害或疾病(比如非法歧视或名誉损害),那么你必须把赔偿金纳入到收入中,但因精神痛苦而获得的医疗赔偿金除外。精神痛苦包括由其引起的各种身体症状,诸如头痛、失眠、食欲不振。

涉及非法歧视诉讼的费用扣除:对于根据法规第62(e)节罗列的联邦、州、地方法律的各项条款提出的非法歧视索偿、针对美国政府提出的索偿、或根据社会保障法案第1862(b)(3)(A)节提出的索偿,你也许可以扣除为判决或和解而支付的律师费和法庭费用。你可以把这项扣除额作为收入调整填报在附表-1(税表-1040)第24h行。下列规则适用:

  • 律师费和法庭费用可以由你或代表你的某人支付,须关联于非法歧视索偿、针对美国政府提出的索偿、或根据社会保障法案第1862(b)(3)(A)节提出的索偿。
  • 你主张的扣除额不能超过须纳入到当年收入中的判决或和解金额。
  • 与律师费和法庭费用相关联的判决或和解必须发生在2004年10月22日以后。

预先存在的协议:如果你收到的损害赔偿是依据1995年9月13日已生效(或者当日或之前签发)的有约束力的书面协议、法院判决、或调解裁决,那么无须把缘于人身伤害或疾病的赔偿金纳入到收入中。

信用卡保险:大多数情况下,你根据信用卡伤残或失业保险计划收到的福利金须纳税。这些计划在你的信用卡帐户上提供每月最低付款,如果由于受伤、疾病、残障、或失业你无法支付相关款项。在附表-1(税表-1040)第8z行填报当年收到的福利金超过当年所支付保费的部分。

折扣收入:如果你持有包含原始发行折扣的债券,通常必须把纳税年度内持有该债券期间所对应的原始发行折扣作为利息计入到总收入中。如果你购买包含市场折扣的债券,通常必须把处置该债券或收到部分本金而实现的收益所对应的累积市场折扣作为利息计入到总收入中。关于原始发行折扣和市场折扣的处理,更多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550篇。

首付援助:如果你购买房屋得到某个非营利团体的援助以支付首付款,那笔援助款无须计入你的收入。如果该团体是合乎资格的免税慈善机构,那么援助款会被当作礼物计入房屋的基准值。如果该团体不合乎资格,那么援助款会被当作返点或折价,不计入房屋的基准值。

职业介绍所费用:如果你通过职业介绍所找到工作,费用是由雇主支付,那么这笔费用不包括在你的收入中,如果你无须承担这笔费用。不过,如果你支付费用后收到雇主的补偿金,那么须计入你的收入。

节能补贴:你可以从总收入中排除由公用事业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的、用于购买或装置某种居住单元节能措施的补贴。

节能措施:包括主要旨在减少电力或天然气消耗、或者改善能源需求管理的各种安装或改造。

居住单元:包括独立屋、公寓、联排房、活动房屋、船只、或类似财产。如果建筑物或整体结构包括住宅单元和其它单元,那么补贴款项必须相应作分配。

遗产和信托收入:跟合伙企业不同,遗产或信托机构可能必须缴纳联邦所得税。如果你是遗产或信托的受益人,那么可能得为已经或必须分配给你的收入份额纳税。不过绝不会出现双重征税。遗产和信托机构须提交税表-1041,你的收入份额会填报在附表K-1(税表-1041)上交给你。

必须分配的当期收入:如果你是某家必须分配其全部当期收入的遗产或信托的受益人,那么必须申报你在其可分配净收入中所占的份额,无论是否实际收到。

无须分配的当期收入:如果你是遗产或信托的受益人,同时受托人可以选择是否分配全部或部分当期收入,那么必须申报所有必须分配给你的收入,无论是否实际分配,连同已实际支付或贷记给你的所有其它款项,最多不超过你在可分配净收入中所占的份额。

如何申报:跟从遗产或信托机构的相同方式来对待每项收入。举例来讲,如果信托的股息收入被分配给你,那么你就在税表上将其填报为股息收入。相同的规则适用于免税利息和资本收益的分配。遗产或信托的受托人必须告知构成你的遗产或信托收入份额的款项类型、以及你在个人税表上可以获得的任何抵免。

损失:受益人通常不能抵扣遗产和信托的损失。

让与人信托:让与人信托所赚取的收入由让与人而不是受益人纳税,如果让与人对信托保留某种程度的控制。(让与人是把财产转移到信托的人。)如果转入信托的财产(或财产的收入)将要或可能归还(或退回)给让与人或其配偶,那么这条规则适用。通常可归为让与人信托的是,让与人的可归回权益(在转让之日)超过已转让财产价值的5%,或者拥有某些其它权力。

由他人支付的费用:如果你的个人费用由另外的人或公司支付,那么该笔款项可能需要你纳税,取决于你与付款人的关系及款项的性质。不过如果款项是弥补付款人造成的损失,只是让你复原到损失前的状态,那么该笔款项无须计入你的收入。

服务报酬:把所有的服务报酬纳入到收入中。这些报酬的示例包括你以下列身份提供服务收到的款项:

  • 公司董事;
  • 遗产的执行人、管理人、或个人代表;
  • 你宣布第11章破产前所经营企业的管理人;
  • 公证人;
  • 选举区工作人员。

提示:如果你不是雇员,年内为单个付款人的业务或经营提供服务的报酬总计达到$600美元或更多,那么该付款人应发送表格1099-MISC给你。

公司董事:公司董事费是自雇收入。把这些款项填报在附表-C(税表-1040)。

个人代表:所有的个人代表都必须把从遗产中支付的酬金纳入其总收入。如果你不是专职的执行人(比如你是朋友或亲戚的遗产执行人),那么把这些酬金填报在附表-1(税表-1040)第8z行。如果你是专职的执行人,那么把这些酬金作为自雇收入填报在附表-C(税表-1040)。如果放弃酬金则无须将其计入到收入中。

破产财产管理人:如果你管理申请破产前所经营的原有企业,那么从破产财产中收到的所有款项都须计入你的收入。把这项收入填报在附表-1(税表-1040)第8z行。

公证人:把提供这些服务收到的报酬填报在附表-C(税表-1040)。这些款项无须缴纳自雇税。细节可参见附表-SE(税表-1040)的单独说明。

选举区工作人员:你应该会收到表格W-2显示作为选举区工作人员的服务报酬。把这些款项填报在税表-1040或1040-SR第1a行。

日托提供者的食品项目款:如果你提供日托服务,根据农业部管理的儿童和成人护理食品项目收到不是服务报酬的款项,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款项无须计入你的收入。不过,你必须把未用于向合乎项目资格的个人提供食物的那部分款项纳入到收入中。

外币交易:如果你在个人外币交易中因汇率变动获得收益,除非收益超过$200美元,否则不必将其纳入到收入中。如果收益超过$200美元,那么将其作为资本收益填报。

寄养服务提供者:通常情况下,你从州、行政区、或合格的寄养安置机构收到的用于照料家中合格寄养者的款项可以排除在收入以外。不过,你必须纳入到收入中的部分是,照料多于第5个的年龄在19岁或以上的合格寄养者而收到的款项。

合格寄养者是指:

  1. 住在寄养家庭中;并且
  2. 安置在那里是通过:
    1. 州或其行政区的某家机构,或者
    2. 合格的寄养安置机构。

困难护理款项:这些是付款人指定的补偿,用于为身体、精神、或情感上有障碍的合格寄养者提供所需的额外护理。必须是州政府已确定有必要支付额外的补偿,相应的护理必须是在寄养服务提供者的家中。

某些医疗补助减免会被当作困难护理款项,如果收款人是提供护理的个人,用于照护住在家中的合格人员(无论是不是亲属)。可参见通知2014-7,网址是 IRS.gov/irb/2014-4_IRB#NOT-2014-7,以及相关的问题和答案,网址是 IRS.gov/Individuals/Certain-Medicaid-Waiver-Payments-May-Be- Excludable-From-Income,获取更多信息。

你必须纳入到收入中的那部分困难护理款项是缘于照护超过:

  • 第10个的年龄在19岁以下的合格寄养人,或者
  • 第5个的年龄在19岁或以上的合格寄养人。

在家里保留空位:如果你收到报酬在家里保留紧急寄养服务的空位,那么必须把该笔款项纳入你的收入。

填报应税款项:如果你收到必须纳入到收入中的款项,并且你是专职的寄养服务提供者,那么把款项填报在附表-C(税表-1040)。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587篇,帮助你确定可以抵扣的房屋使用费。

捡到的财物:如果你发现并保留不属于你的、别人丢失或遗弃的财物(无主珍宝),那么在你无可争议地拥有该财物的首年须为其公平市场价值纳税。

免费旅游:如果你因为组织起游客团队而从旅行社那里获得免费旅游,那么必须将其价值纳入你的收入。如果你不是专职组织游客,那么把旅游的公平市场价值填报在附表-1(税表-1040)第8z行。你不能抵扣应游客要求作自愿领队的费用。如果你是专职组织游客,那么把旅游的价值填报在附表-C(税表-1040)。

 
Above contents are translated from / 以上内容译自
https://www.irs.gov/publications/p525#en_US_2025_publink1000229492

Previous Section / 上一节 Content / 目录 Next Section / 下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