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共和而抗争‹译›-Ch.13–2

13. The Third Revolution (Continued)
第三次革命(续)-2

The Fight For The Republic In China
By B. L. Putnam Weale
中国为共和而抗争
作者:帕特南∙威尔

为减少外国对局势的影响采取了各种努力。2月9日,鉴于京城的长期习惯于巴结奉承的当地报纸开始明确刊载袁世凯的登基事宜,因此官方向五国联盟发出了一份通知函,声称没有确定此事的日期,相关的报道都是杜撰。为了特别安抚日本,一名高级官员率领使节团队前往东京,准备划给日本特别的产业租界——这招被安抚对象东京政府公开拒绝。北平被冷淡地告知,因为“皇室约定”,日本天皇不可能接见任何中国使团。被日本直截了当地拒绝后,中国官方把注意力集中于“征伐”,以惩罚那些心怀不满的南方人,八万兵力被投入战场,其后还调动了八万预备部队。此外还试图通过不加区分地赐予贵族特权来赢得摇摆不定者。亲王公爵侯爵子爵男爵在一夜之间大批涌现,不过很多时候被拒绝,中国这个民族最宝贵的财富之一是幽默感。几乎每个人都知道这项新特权的价值还赶不上颁布特权的那张纸,这些膺品贵族成员将来得面对比受蔑视更糟糕的境况。法国收到请求关闭北圻边境,此项请求也遭到拒绝,革命人士和武器弹药通过法国铁路以更可怕的方式转运到起义的云南省。最后广东军事总督龙济光被授予亲王,指望借此刺激他制造暴行,镇压住南方,广东是关键城市,龙济光是中国最冷血的侩子手之一。事与愿违,即使是侩子手也读懂了时代潮流的迹象。另外还试图强制使用新的帝国日历,但是此举几乎没有效果,大都市外的人们片刻不曾相信此项新规定有任何永久元素。

与此同时,财政状况逐步恶化,资金缺乏如此明显,以至于恐慌情绪蔓延。尽管如此,当权者仍然拒绝接受警告,虽然政治僵局不断被提及,但君主制拥护者愿意做出的最大让步,是将中国变成联邦制帝国,各省成为自治单位。先前为弥补国家财政空白而过度发行纸币,现在慢慢损毁了中央政府的信用,中止兑付只是时间问题。到2月底,贵州省不仅被北平政府正式认定为跟云南一起公开造反,而且有报道造反部队正在进犯邻近的湖南省。报道讲广西也在准备独立,而在四川,越来越多的本地军人在造反。试图用炸弹暗杀袁世凯的传言不胫而走——京城已发生许多逮捕和自杀事件。虽然2月23日颁布的法令把登基仪式无限期地推迟,但已经为时已晚。整个国家显然正在酝酿一场大规模的爆发,不到四周之后,袁世凯不情愿地公开承认一切都完了。据了解,与英国外交使节的一次重要谈话极大地影响了他, 3月16日广西——学者梁启超去到的地方——正式宣布独立也是有力的推动。3月22日,这位候任皇帝颁布法令,明确取消整个君主制计划,宣布现在将组建一个负责任的内阁。在那之前,政府公报已经愚蠢地并排出版了圣旨总统令——前者给中国人看,后者给外国人消遣。即使在中国也从未见过这样的闹剧。浏览这份取消法令将看到退避表演得如何的蹩脚拙劣:

取消帝制的法令(3月22日)

民国(即共和国)成立以后,骚乱迅速相继发生;像我这样的小德之人被召唤来承担治国的重任。由于担心灾难可能随时降临,那些心怀国家利益的人都坚持主张重建君主政体,以终止所有的权力争夺,开创和平的管理体制。这方面的建议自从癸丑年(第一次革命那年,1911年)以来不断有人向我提出,每次提建议的人都被严厉指责。但去年的情况确实与前几年有很大不同,以至于无法阻止这些想法的传播。

有人说,除非采用君主立宪政体,否则中国绝无希望作为一个国家存续;如果像墨西哥和葡萄牙那样的争吵发生在中国,我们很快就会落入安南和缅甸同样的命运。于是许多人主张恢复君主制,提出的论证也很合理。所有的军事和民事官员、学者、和民众都同意这项提案,通过电报和请愿书、以最诚恳的语气向我请求。那时候我所处的职位让我有责任维持当时的现状,我反复声明拒绝接受该项提议,但是人们似乎没有意识到我的难处。代理立法院(即参议院)决定,国体(国家形式)问题应该由“国民代表大会”表决。结果是各省和特别行政区的代表一致赞同君主立宪制,并且共同选举我作帝王。因为国家的主权属于中国人民,而此项决定是由全体代表作出,所以没有余地让我再作争论。尽管如此,我仍然坚信,突然被提升到那个高位会违背我的誓言,损害我的诚善信念,让我无法向自己解释;因此我真诚地拒绝了,进而明确我长期持有的观点。然而前述的参议院坚定地表示,共和国总统的誓言是基于特殊的约束力,应该根据人民的意愿来遵行或放弃。他们的理由是如此的无可辩驳,我实在没有借口再次拒绝该项提议。

因此我以“准备”为托词作为权宜之计,以满足人民的愿望。但我在行动上没有采取任何步骤来执行该项计划。当云南和贵州出现问题时,我正式颁布了一条法令,宣布推迟该项事务,禁止再提交恳求登基的请愿书。然后我赶紧召集立法院(即新议会)开会,以获得该机构的意见,希望将诸事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我是个经历过痛苦的人,曾经断绝了所有的世俗念头,隐居在洹河(在河南)边上,对政务国事没有兴趣。辛亥年革命的结果,我被人民阴差阳错地选举出来。我不情愿地从退休生活中复出,努力支撑起摇摇欲坠的国家。我无意其它,专心救助国民。纵览我们几千年的历史,以生动的方式揭示出,古时候的国王和皇帝的后裔难逃悲惨宿命。有什么可能会让我渴望称王?然而国民代表不相信我拒绝该项提议的诚意,部分人似乎怀疑我包藏私心,想要获得更多权力和特权。这种思想上的差异衍生出极其危险的局面。由于我的诚意不足以感动民心,我的判断力不足以评价每个人,所以我只能责备自己德行不足。为什么要责怪别人呢?国民身处困苦,士兵在吃苦耐劳;加之民众已陷入恐慌,商业迅速凋零。当我扪心自问之时,悲伤充溢其间。因此我不应该为了迁就他人而压抑自己。

我仍然认为参政院提交的“提名请愿书”不符合时代的要求;特此取消去年12月11日(1915年12月11日)对王位的正式接受。各省和特别行政区的“提名请愿书”全部通过国务院归还参政院,即代理立法院(议会),转交给请愿人销毁;与之相关的所有准备工作立即停止。我希望如此来效法古人的诚挚,自行承担所有的责任,这样做才可能符合人性志气,也是上天意志的表达。我现在坚持洗心革面,这样才可能免生麻烦,人民才可能拥有和平。那些主张君主制的人是出于巩固国家基础的愿望;但是他们的方法被证明不合时宜,他们的爱国心可能会伤害国家。那些反对君主制的人是希望表达政治观点。因此可以推定他们不会走向极端,进而危及国家。他们都应该听从自己的良知,舍弃自己的偏见,一心一意,共同努力挽救局势,让神州华夏后裔得以免除可怕的内战,将不良的征兆转变成幸运的标示。

简而言之,我现在承认,国家的所有错误都是由我自己的错误造成的。既然已经取消了接受王位,如果有人继续扰乱地方上的和平并因此授人以柄,那么无论是谁都将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作为大总统,有责任管理好整个国家,在国家行将消亡之际不可能坐视不顾。当前田园荒芜,朝纲懈怠,管理松散,真正的人才没有机会。思虑这些问题让我在午夜中醒转。如果允许这种状况继续下去,我们如何能作为一个国家存续?从今往后,所有的官员都应当彻底根除腐败积习,努力取得成就。他们应当全力以赴,尽职尽责,无论是推行变革还是破除原有的腐败。让所有人都不止于讲空话,对任何事情不存偏见。他们应当坚持将只倚重事实作为主要的行政管理原则,严格及时地行赏论罚。让我们所有的将军、官员、士兵、及全体民众都按照这一理念行事。

这种试图体面的道歉远未收到好评,被普遍认为是袁世凯承认几乎要被击倒,再多一分就可以让他完全覆灭。我们先前已经讲到,北方军队在扬子江上游的战斗中取得了胜利,尽管如此,反对他的行动正在蔓延开来,于他好比令人恐惧的传染病,整个南方现在联合起来对抗北平。他承诺在5月1日设立一个合适的立法机构变成为笑柄。到四月中旬,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浙江五个省份宣布独立,另外八省正在准备效仿。一个南方同盟组织起来,其最高军事委员会设在广州,冷酷的龙济光总督赢得了反抗其主子的胜利,学者梁启超辗转各地,激发行动。有报道讲1913年的旧议会正在上海召集,针对北平官员的恐怖手法传遍各处,在京城引发恐慌,担心大屠杀的富裕家庭大批逃离。

现在出现了公开的呼声,要求让袁世凯彻底退位并将他驱逐。四面八方的知名人士——包括仍然控制着扬子江上的权力平衡的冯国璋——开始发来电报,告诉他必须离开。袁世凯曾经的所有对手也都结束流亡,争相回到中国。到5月初,局面变得如此危险,以至于外国使团开始警惕不安,商量着协同采取措施确保他们自己的安全。5月6日传来致命之一击。人口比法国还多的大省四川宣布独立,所有的北方军队在扬子江上游陷入包围。仍在屏息流传的恐怖故事讲,得知这条消息的时候,袁世凯狂怒不已——四川一直由他绝对信任的陈宧在掌管。他拿起一把剑,暴怒地冲进躺着爱妃和新生儿的房间。野蛮地几刀将两人宰杀,让他们躺在血泊中,从而缓解近乎压垮他的类中风。没有什么能更好地说明这个被选来长期掌权者的真实本质。5月12日,北平不得不中止兑付,政府银行几无分文,最后一次试图在美国商谈贷款也告失败。与此同时,在冯国璋的鼓动下,南京着手召开会议应对时局;不过在5月11日,代表南方同盟的广州军政府已经一致推举副总统黎元洪成为共和国总统,宣布袁世凯从去年12月13日接受王位之时起不再是合法的总统。副总统先前设法将住所搬出王宫外,曾被他回绝的几个国家友好地提出将提供保护,自始至终他都展现出勇气。即使是由机会主义者和摇摆不定者参与的南京会议,也认定袁世凯退位是必须的政治事项,会议主席冯国璋在最后一刻展示出那个垮台的独裁者发来的电报,表示如果生命和财产安全得到保障,他愿意离开。

 

Above contents are translated from / 以上内容译自
http://blog.angelcorp.net/fight-for-republic-in-china-original/#chapter-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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