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ry Duty(陪审团公民义务)经历(二)

接下来法庭程序继续进行,我也才逐渐摸清头绪。陪审团席上14人由法官随机点名上台后,由控辩双方律师向他们提问,此时正进行到控方律师提问这一阶段。律师走到陪审团席前面,继续他刚才我们这组进来之前的提问。律师会问每一名预备陪审员,问题大都是一些很宽泛的话题:
“你在哪里工作?在哪里念过大学?”
“以前有没有进入陪审团参与案件审理?参加过几次?”
“你有没有亲人或朋友在政府部门工作?”记得律师问。
“你怎么看他们?或者说你怎么看待政府部门?”
 
记得当控方律师用手指着当事警察,问一名预备陪审员:
“你能看出他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并且看上去和蔼可亲,你是否相信受过良好教育、和蔼可亲的人也会伤害他人?”
这时候辩方律师迅速站起来:
“反对这个提问。”
法官发言:
“驳回反对。”
于是控方律师几乎对接下来的预备陪审员都有这个问题。双方都有反对对方一些提问,其中一些被法官驳回,一些认可。

这些提问的意义到下一步程序时我才弄明白。提问颇费了些时间,听到控方律师讲: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预备陪审员回答后,控方律师:
“那么我再问你…”
这时法官大妈那不紧不慢的声音又传过来:
“我似乎听到你刚才讲那是最后一个问题。”
控方律师呆立片刻,张嘴,没说出话来,走回自己的座位。

接下来轮到辩方律师提问。因为此前的控方律师已经问过很多,相信其中一些也是他本来预定的问题,所以他的提问就相对快一点。再加上他讲话语速很快,法官几次提醒让他放慢,以便让所有人都听清楚。

终于问完,也不知不觉到了午饭时间。法官又发言了:
“附近的美食多得不得了。向南走两个街区,那里有我最爱的午餐。相信你品尝过后,再也不想回到这间法庭里来,在那里坐着可比在这里舒服多了。
“注意事项是:不要与控辩双方当事人及他们的律师交谈,请保持距离。”

因为我们的办公楼离这里不算远(很多政府办公楼在市中心地带),我也还比较熟悉。随便找了家店吃了午餐,再晒晒太阳。要求我们在1:30pm回到法庭。慢慢走回去,跟同时等待的人聊上两句,时间也就到了。

继续开庭,进行下一项程序。听到控方律师在讲:
“我要感谢第几号陪审员,同时请他/她离开。”
于是陪审席上相应座位号上的那位先生/女士站起来,法官的致谢总是免不了的:
“你知道你呆在这里的几个小时对我的工作及我们的法律系统都是巨大的支持。祝你下午愉快。”
那位先生/女士便开门出去。有的被请出者如释重负,不用在这里耗时间了;也有的耸耸肩,也许有点遗憾。

法官拿起右边旁听席上那一组的名册:
“现在我们得再找一位先生/女士坐到那个座位上。我要说明一下,这一起诉讼审理需要9天时间,如果你有什么顾虑,尽管讲出来。”
法官叫出一个名字,一个中年妇女站起来:
“我非常希望参加陪审团,但我必须得接孩子放学。”
“好吧。”法官很慷慨:“我们不能让孩子孤独地等待,你现在可以去接孩子了。”
那人喜形于色:
“谢谢法官。”
达到目的了,美滋滋地开门出去。法官又拿起名册:
“汤姆。让我们来听一听汤姆有什么重要的事务让他必须离开这里。”
汤姆站起来:
“我一向很热心社区公益活动,只是这两天感觉有点疲倦。”
和蔼可亲的法官大妈:
“哦,我们热心的汤姆真应该好好休息。开车回家注意安全。”
汤姆连声道谢,又美滋滋地开门出去。法官再叫第三人,这位先生很高兴,径直走到陪审席的那个空位坐下。因为有不少人士乐于参加陪审团,同时还有我们这一组第二预备,如果需要还可以召集更多组,法官大可不必让心怀勉强的人进入陪审团(即使进入也很可能被律师请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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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ry Duty(陪审团公民义务)经历(一)

来美国前在电视节目里就看到美国法庭上有陪审团,只是不知道来龙去脉;直到亲身经历一次,才知道其中的一些细节。在这里写出来,与各位分享。

那日下班回家,信箱里有一封洛杉矶高等法院寄来的信,告知被选中履行 Jury Duty(陪审团公民义务)。每个公民都有几率被选中,每年最多一次,也有人几年不曾收到。因为很费时间,所以很多人找理由推脱。如果有正当理由,法院会给你延期;如果不作理睬,将会被罚款以至传讯。

这是我第一次经历 Jury Duty,心里有几分新奇,加上我本身多事的性格,所以很乐意参加。按照信中的提示,第一步是与雇主沟通以协调时间。当时我正在政府部门工作(大公司和政府部门循例给与带薪时间,小公司有的给时间,但不带薪),第二天把信交给头目看。没想到他们的第一反应是让我推脱,来回两轮之后,生性倔强多事且蔑视威权的当年的我(当时正在与我的政府部门雇主打官司,以后再写这个比较长的故事)直接了当地告诉他们我不打算推延,而是按时报到。

遵循信中的步骤,我填好表格,在法庭的网站上登记妥当。信中同时说明需要从X月X日开始的那个星期天至星期四,每天下午5点以后上网或电话查询是否第二天需要去法庭报到。如果连续五天都不需要报到,同样被视为已完成此次 Jury Duty。

在那个星期的周日至周二,电话里的语音 — 在我输入信上分配给我的号码以后 — 提示不需要报到。我感到有点遗憾,心想可能像很多人那样五天都不需要报到。星期三晚上再打电话查询时,语音告诉我第二天早上去法庭。

第二天早上去到法院指定的等待大厅,已经坐了许多人。交上已经填好的表格,便是无聊地坐着等待。好在几年的美国政府部门工作经历让我对其中的低效率已经见惯不惊,不像周围有的等待者那样坐立不安。

差不多10点钟的时候,工作人员开始点名分组,每一组20多人,分去不同的法庭。我与同组的人一起乘电梯去到指定的法庭门外,法庭秘书出来交待了几点事项,一组人便进到法庭里。

这时才发现我们之前已经另有一组先到,应该是在一、两个小时前。陪审团席上已经坐满14人(12名陪审员和2名后备陪审员),应该是从前一组里由法官随机点名上台,其余人坐在右边的旁听席上,法庭秘书安排我们这一组坐在左边的旁听席上。控辩双方当事人及各自律师坐在前方的大桌旁。

美国法庭有很多中年妇女法官,我已经见识过几次,这一次又是大妈级。与办公室同事聊天时听他们讲,等到符合多少年从业经历等资格要求时,也就人到中年,而公职部门会倾向于照顾妇女。这次的法官喜欢用一些夸张的词汇,让人轻松发笑。她首先对我们这一组表示无以言表的欢迎(相信对前一组也一样),然后介绍控辩双方律师及本次案例。

这起诉讼是关于两年前的一次交通事故,两名老年人和他们各自的律师起诉一名警察和警察局,要求赔偿。辩方是一名警察(西装领带)和两名政府律师(看样子年轻那个是来参加锻炼,都由年长那个在提问)。美国的各级政府部门和大公司都有自己的专职律师队伍,以应对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各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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