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的补充税务指南-1

1. Who Are Employees / 谁是雇员?

Publication 15-A
Employer’s Supplemental Tax Guide
税务信息手册第15-A篇
雇主的补充税务指南

在知晓如何处理向工作人员支付的服务费用之前,你必须首先明白你与提供服务者之间存在的工作关系。提供服务者可能是:

  • 独立承包商;
  • 普通法雇员;
  • 法定雇员;或者
  • 法定非雇员。

本节解释这4个类别。随后的第2节雇员还是独立承包商讲解独立承包商与雇员之间的区别,并给出各行业中的例子。如果为你工作的某个人不是普通法规则下的雇员(参见第2节),通常你不必从他/她的报酬中预扣联邦所得税。不过某些时候可能会要求你对支付的这些款项适用后备预扣。关于后备预扣的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15篇。

独立承包商 / Independent Contractors

诸如医生、兽医、拍卖师等在各自行业、经营或专业领域独立向公众提供服务的人士通常不是雇员。不过那些人是雇员还是独立承包商取决于各自的实际情况。总体的规则是,某个人是独立承包商,如果作为接受服务者的你只有权控制或决定工作的结果,而不是完成工作的手段和方法。

普通法雇员 / Common-Law Employees

根据普通法规则,为你提供服务的任何人通常都是你的雇员,如果你有权控制做什么及怎么做。即使你赋予员工行动的自由,这条规则也成立。重要的是你有权控制如何提供服务的细节。关于显示某个提供服务者是独立承包商还是雇员的各种事实,相关讲解可参见第2节。如果存在雇主-雇员关系,那么如何称谓无关紧要。关系的实质而不是称谓决定着工作人员的身份。无论是全职还是兼职都没有影响。

适用雇佣税项时不区分员工的级别。主管、经理、其他监管人员都是雇员。公司的高管通常是雇员;不过,如果某个管理人员不提供服务或仅提供少许服务,既不收受也无权获得任何报酬,那么不会被视为雇员。就其作为董事提供的服务而言,公司董事不是雇员。对于支付给普通法雇员的薪资,通常你必须预扣并缴纳所得税、社会保障税金、及医疗保险税。不过某些雇员的薪资可能免缴其中一项或多项税金。可参见免税机构的雇员(第3节)以及宗教豁免及适用于牧师的特殊规则(第4节)。

额外的信息:关于处理特殊类型的雇佣、特殊类型的付款、以及类似的主题,更多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15篇。

法定雇员 / Statutory Employees

处理某些雇佣税项时,根据普通法规则是独立承包商的工作人员,仍然可能依照成文法被当作雇员(也称为法定雇员)。如果他们属于以下4个类别中的任何一种,并且满足下文社会保障税金和医疗保险税段落中所述的3个条件,那么就会发生这种情况。

  1. 驾驶员:运送饮料(牛奶除外)或肉食、蔬菜、水果、或烘焙食品;或者收取及送还洗涤或干洗的衣物,如果该驾驶员是你的代理人或从你处收取佣金。
  2. 全职人寿保险销售代理:主要为一家人寿保险公司销售人寿保险或年金合同或两者兼有。
  3. 在家工作者:加工你提供的材料或产品,材料或产品必须退还给你或你指定的某人,如果你还提供工作的详细说明。
  4. 全职城际或市内销售员:代表你工作,把批发商、零售商、承包商、或经营酒店、饭店、或其它类似场所者的订单转交给你。出售的物品必须是用于转售的商品、或买方经营活动中的用品。为你所做的工作必须是该销售员的主要业务活动。可参见第2节的销售人员

社会保障税金和医疗保险税:你必须从法定雇员的薪资中预扣社会保障税金和医疗保险税,如果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 劳务合同中写明或暗示基本上所有服务都由他们自行提供;
  • 他们无须为提供服务而大量投资于设备和物件(投资于汽车或卡车等运输工具除外);
  • 为同一个付款人持续提供服务。

联邦失业保险税:对于联邦失业保险税(根据“联邦失业税法案”支付的失业保险税),术语“雇员”的含义与针对社会保障税金和医疗保险税的含义相同,但不包括上文第2类和第3类提及的法定雇员。属于上文第1类或第4类所述的法定雇员,也是联邦失业保险税涵盖的雇员,须缴纳联邦失业保险税。

所得税:不要从法定雇员的薪资中预扣联邦所得税。

填报支付给法定雇员的款项:向法定雇员提供W-2表格,并勾选第13栏中的“法定雇员”。把你支付给该雇员的款项作为“其它报酬”填入第1栏。此外,在第3栏填入社会保障税金薪资,第4栏填入预扣的社会保障税金,第5栏填入医疗保险税薪资,第6栏填入预扣的医疗保险税。法定雇员可以从表格W-2显示的所得款项中抵扣他/她的交易或经营费用。法定雇员把收入填报在“附表-C(税表-1040):经营利润或损失”第1行,同时在附表-C(税表-1040)中抵扣经营费用。

H-2A农业工人:在表格W-2上不要勾选第13栏(法定雇员),因为H-2A工人不是法定雇员。

法定非雇员 / Statutory Nonemployees

法定非雇员有3个类别:直销员、持牌房地产经纪人、某些陪护人员。直销员和持牌房地产经纪人会被当作自雇人士来核算所有的联邦税,包括所得税和雇佣税项,如果:

  • 作为直销员或房地产经纪人提供服务的收款基本上与销售或其它成果直接相关,而不是与工作小时数相关;并且
  • 他们根据书面合同提供服务,规定在联邦税务问题上不会被当作雇员。

直销员:直销员包括以下3组人员:

  1. 在家中或工作场所而不是在固定零售机构从事销售(或促销)消费品的人员。
  2. 以买断、佣金提成、或法规设定的类似方式向买家销售(或促销)消费品的人员,让买方在家中或工作场所而不是在固定零售机构转售。
  3. 从事派送或分发报纸或购物传单的行业人员(包括与那些派送或分发直接相关的任何服务)。

直销包括努力提升下属直销员的业绩以及根据下属直销员的业绩赚取收入的个人活动。那样的活动包括给予动力和鼓励,传授技巧、知识、或经验,以及招募。

持牌房地产经纪人:这个类别包括从事房地产销售评估活动的个人,如果他们根据销售业绩或其它产出赚取收入。

陪护人员:陪护人员是为孩童或者年长或残疾人士提供看护、陪伴、或家庭护理服务的个人。专职从事将陪护人员与潜在雇佣者联系起来(即陪护安置服务)的中间人不会被当作陪护人员的雇主,如果他/她没有收取或支付陪护人员的薪资,而是由陪护人员或雇佣者支付中介费用。如果陪护人员不是某家陪护安置服务机构的雇员,那么在所有的联邦税问题上通常会被当作自雇从业者。不过,陪护人员可能是接受陪护服务者的雇员;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926篇。

员工类别归属错误 / Misclassification of Employees

把雇员当作独立承包商的后果:如果你把某个雇员归为独立承包商,同时没有合理的依据,那么你须承担他/她的雇佣税项,并且下文讲解的免责条款不适用。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15篇第2节获取更多资讯。

免责条款:如果你没有把某个工作者当作雇员存在合理的依据,那么也许可以不必为该名工作者缴纳雇佣税项。要获得这项免责,你必须提交要求的全部联邦信息申报表,基于始终一致的对待该名工作者的原则。你(或你的前任)必须是在1977年以后的任何期间,都没有把相似职位的工作者当作雇员。

技术服务专家:这项免责条款不适用于你根据与其它公司之间的安排向该公司委派的技术服务专家。技术服务专家是工程师、设计师、制图员、电脑程序员、系统分析员、或其他从事类似工作的熟练工人。这条规则适用限制不影响根据普通法规则来确定该类专业人士是不是雇员。普通法规则决定着这样的专业人士须被当作雇员还是独立承包商。不过,如果你直接与技术服务专家签约为你的企业而不是其它企业提供服务,那么你可能仍有权适用免责条款。

考试监督者和考场监管员:对待原则须始终一致这条要求,不适用2006年12月31日以后协助管理大学的入学或分班测试的考试监督者和考场监管员,如果该名人士:

  • 在为某家依据法典第501(a)节可免税的、法典第501(c)节涵盖的机构提供服务;并且
  • 在其它情形下也不会在雇佣税项上被该机构当作雇员。

自愿界定解决方案(VCSP:如果雇主目前将其工作人员(或者某类或某组工作人员)当作独立承包商或其他非雇员工作者,同时希望在将来的纳税期间内自愿把他们重新界定为雇员,那么可能有资格参与自愿界定解决方案,如果满足某些要求。提交表格-8952申请自愿界定解决方案。更多信息可访问网页 IRS.gov/VCSP

 

以上内容可能不适合当前年度;最近更新版本可见:
http://tax.angelcorp.net/pub-15a/#chinese_US_publink1000169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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