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恋栈权位—华盛顿的归隐-‹张光›

华盛顿与林肯是两位最为美国人民也是世界人民尊崇的美国总统。本文以华盛顿的政治行为和同代人(如杰斐逊)的有关评论,以及现代史学家的分析为基础,探讨了华盛顿历史英名的成因。华盛顿的崇高历史地位建立在他不恋权恋栈的政治选择之上。本文试图阐明,华盛顿之所以做出如此高风亮节的政治行为,是由他的个人人品和道德、美国的共和国制度、及社会压力共同决定的。


在美国数十位历任总统中,华盛顿和林肯是受后人崇敬的两位最伟大的总统。然而,两人造就自己历史英名的行为模式,却不尽相同。林肯依靠“有所为”而成就英名。这个西部农民的儿子,通过自我奋斗,成为国家总统。在总统的职位上,以百折不挠的英雄气概,带领美国人民完成了维护国家统一,解放黑人奴隶的伟业。在他的葛底斯堡演说中对建立“民有、民治、民享”政府的呼唤深处,蕴含着一种“明知难以为之而为之”的宗教殉难者般的情感。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特区的林肯纪念馆里,人们会看到一个瘦长直板的身躯,写照出林肯一生奋斗的艰辛;会看到一双穿透力极强的眼睛,显现出林肯超人的智慧和意志。

华盛顿的历史英名造就,主要靠的却是他终身一贯的“有所不为”,不恋权,不恋栈。作为手握兵权的总司令,华盛顿在美国赢得独立战争后,率先解甲归田,不谋政事。作为共和国首届总统,而且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全票当选的总统,华盛顿在当权之前,踌躇再三。在当权之际,屡屡表示去意。最后以一席告别辞,断然止绝任何劝留之声,树立了美国总统任期不超过两届的先例。从很早开始,美国人民就开始把华盛顿的“有所不为”看作是他的最伟大、最光辉的政治行为。据学者施瓦茨对华盛顿于1798年逝世后一两年内,在美国各地举行的悼念集会上发表的悼辞的研究,人们最集中、最不吝词汇赞扬的,是华盛顿在战争胜利后,主动把军权交还给国会,在行将结束他的第二届总统任期之际,郑重向全国人民表明退休还乡的愿望。例如,一则悼辞里有这样的词句:“当他击败了他的祖国的敌人后,他有没有像凯撒那样,用他掌握的强大军队,去征服这个国家?没有。非但没有,这位伟大的爱国英雄,出现在我们的国会面前,在众人赞叹的目光下,向授权人奉还他的那支克敌致胜之剑。” 另一篇悼辞讲道,在服从民意,两度出任总统之后,“唯有他的不留任何余地的退休声明,才让群情激动的人民,不再要求来个第三次全票当选,以此证明他们对华盛顿不减的信任。” 总之,如施瓦茨所言,华盛顿“之所以名垂青史,不是由于他为获得权力而做的努力。恰恰相反,华盛顿的历史英名,来自他对权力所持的长期一贯的回避态度,来自于他热诚地放弃国人委托于他手中的权力”。[ Barry Schwartz, “George Washington and the Whig Conception of Heroic Leadership”,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Vol.48, February, 1983, pp.8-31.]

高耸云霄的华盛顿纪念碑,表达了美国人民对这位伟人高风亮节的景仰。为什么华盛顿凭着不恋权恋栈,就能赢得美国人民如此崇高的敬意?为什么华盛顿能够这样做?一句话,华盛顿的不朽英名是如何造就的?答案来自两个方面:华盛顿的个人作为、人格和人品、以及他身前身后的美国社会政治力量的作用。

一、华盛顿的人品

华盛顿是“一个好人,但不是一个圣人;是一个能干的将军,但不是一个伟大的军人;是一个诚实的行政管理者,但不是一个天才政治家”。[ Marcus Gunliffe, “George Washington: Man and Monument”, (Boston: Little Brown, 1958), p.212.] 这是一个当代华盛顿研究者对其人格的评价。类似的评价,早在华盛顿的同代人那里就有了。杰斐逊在华盛顿逝世十多年以后,在一封信里对华盛顿的人品作了长篇评论。他写道:“他的心智是伟大的,有力量的, 但不是第一流的……它的运作虽然扎扎实实,但速度不快,缺乏创造性或想象力。”[ Thomas Jefferson to Dr. Walter Jones, January 2 1814, Merrill D. Peterson, “Thomas Jefferson: Writings” (New York: Literary Classic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84), pp.1318-1319.] 华盛顿对自己的能力完全有自知之明。当接受国会的任命,担任大陆军总司令时,他当即提请同僚注意,“我请求在场的各位先生记得,今天,我在这里郑重宣布,我并不自认为我的能力足以胜任这个让我不胜荣幸担当的总司令职位。”[ John C. Fitzpatrick, “The Writings of George Washington” (Washinton D.C.: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31-1944), vol.4, p.292.] 他在第一任内,曾向麦迪逊坦陈自己缺乏许多履行总统职责所必需的素质和条件。他曾多次向友人提到自己“先天不足的秉赋”。[ Joseph Charles, “The Origins of the American Party System” (Williamsburg, VA: Institute of Early American History of Culture, 1956), p.40.] 因此,无论在战争中还是在和平时期,华盛顿都高度依靠助手们出谋划策,运筹一方。

如果说,华盛顿在智力上,至少在领导美国革命和建国的群英中,并无多少超人之处,那么,在所谓情商即人格魅力上,华盛顿甚至可以说是平庸之辈。华盛顿的文笔流畅但缺乏文彩。他在演讲稿的起草上,多依赖麦迪逊、汉密尔顿那样的文章高手。在人际关系上,如杰斐逊所言,华盛顿的待人之心,向来是不冷不热,不偏不倚。刻板、保持距离、和冷淡是关于他人际关系行为的最好形容词。“今天,我与总统共进晚餐,” 一位国会议员写道,“晚餐的气氛一如既往,就像葬礼一般的肃穆。”[ Ibid., p.38.]

然而,华盛顿的人品却为同代人所称道。杰斐逊这样写道:“他的诚信是无懈可击的。就我所知,他是一个最坚定地按照不偏不倚正义原则行事的人。他的决策,丝毫不受个人利害、亲缘、好恶等因素的影响。他的确是一个有智慧、有良心的伟人。总的说来,他的人品堪称完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他的处世之道。” 与诚信、公正、和良心密切相连的是华盛顿具有的另一个美德——审慎。“他性格中最主要的特征,也许是审慎。他从不在仔细权衡每一种情况、每一种考虑之前贸然行动;只要有一丝疑问,他便按兵不动。然而一旦做出决定,不管阻力有多大,他一定要实现目标。”[ Thomas Jefferson to Dr. Walter Jones.]

在华盛顿的一切公私行为中,贯穿着一种对个人声誉的执着追求和细心维护。事实上,如许多历史学家所指出的,在18世纪的北美精英文化里,“人品(Character)”和“名誉(Honor)”是两个意义相近的词。追求人品之完美,就是努力树立并维护自己的名声。[ Edmund P. Willis, “Fame and the Founding Fathers” (Bethelehem, Penn.: Moravian College, 1966).] 华盛顿就是这一文化的最好的身体力行者。他曾向汉密尔顿表示,“我希望我永远具有足够坚强的意志和品德,保持一个诚信的人所应有的人品(这是我在人生所有头衔里最看重的一个),并向世人证明我是这样一个人(这是我希望自己在人们眼中的形象)。”[ Washington to Alexander Hamilton, August 28 1788, “Writings of George Washington”, vol.30, p.67.]

青年华盛顿对荣誉和名声的追求,没有 “茫茫大地谁主沉浮”的气概。作为一个弗吉尼亚州的农场主,他的个人经济目标是拥有更多的土地,公共政治志向是在英国殖民常备军谋得一官半职。这种心态在革命前的美国开国元勋中较为普遍。例如,美国第二位总统约翰∙亚当斯后来回忆道:“当我年轻的时候,我的人生理想是在马萨诸塞州拥有几千先令的财产,坐上四轮大马车,在州的民团里当个上校,在州议会里谋得一个席位。这就是当时规范了我所有想象的人生地平线。”[ Quoted in “Fame and the Founding Fathers”, p.28.]

华盛顿及其同时代的一些人之所以能够成为叱吒风云、影响美国乃至世界历史进程的人物,在很大程度上是时势造就的。正如曾在华盛顿统领下的大陆军队效力,代表南卡罗来纳州参加大陆会议的大卫∙拉姆赛,在他于1789年发表的《美国革命史》中所说:“正是革命召唤出如此之多的英杰,给予他们施展雄才大略的机会。假如没有革命,他们的超人才干可能于茫茫宇宙碌碌岁月中,消失得无影无踪……在1775和1776年,这个国家突然被置于一种需要她的儿子们施展才干的境地……随之而来的是人类心智极大急速的扩展……独立战争仿佛不仅要求而且创造天才。于是,一代英杰,满怀着对自由的热爱……上演了一出出有声有色的伟大历史剧,其所展现出来的勇气和智慧,远远超过了人们根据英杰们在革命前所学所为所可能做出的合理期望。”[ Quoted in “Fame and the Founding Fathers”, pp.29-30.]

对于美国来说,所幸的是当华盛顿被赋予大陆军总司令和新生的美国首任总统的历史重任后,他的道德自律感和对名誉的呵护心有增无减。华盛顿在担任大陆军总司令的八年期间,虽然荒于照顾自己的土地和庄园,但始终拒绝从国家那里领任何薪水。他把从军看作是自己对国家应尽的义务。从1783年到1789年,卸掉军权的华盛顿,回到弗农山庄务农。在此期间,华盛顿实际上已经成为代表新生美国的人格象征。到山庄拜访的国内外人士络绎不绝。招待客人吃住给华盛顿带来了很大的经济负担。国会决定给予华盛顿以资金补助,但他坚拒不受。在世人面前树立一个从政领军为国不为利的清明形象,无疑是华盛顿拒领国家补偿的主要动机。

更重要的是,华盛顿在担任大陆军队总司令期间,把一支由民兵散勇组成的游击队,锻炼成一个纪律严明、坚韧不拔的正规军。依靠这支军队,在法国的援助下,美国最终击败当时世界最强大的英军,获得国家的独立。独立战争胜利后的华盛顿,以其手中掌握的军权,加上在人民中享有的崇高威望,如果有心取代当时执掌国家权力的国会,变总司令为国家最高领袖,甚至当美国国王,至少在一个较短的时期内,是件可能办到的事情。但实际上,华盛顿就任总司令期间,丝毫没有拥兵自重的行为。1780年,华盛顿以总司令的身份,在一封就他为什么在某些问题上持有与众多国会议员不同的意见致国会议长的信中,表白了服从国会的心迹:“我希望我向国会报告情况的方式,不会被视作逾越我的职权范围的不当之举。请允许我自夸,国会完全可以相信,我除了为公共利益服务的一片赤诚之外,别无任何其它居心。”[ Writings of George Washington, vol.148, pp.210-211.]

实际上,任命华盛顿为大陆军总司令的大陆会议,是一个较为松散的、软弱无力的中央统治机构。它在战争期间,一直未能对华盛顿的大陆军提供应有的物质和财政支持。1783年2、3月间,包括高级将领在内的部分军官,以国会未能支付军人应得的报酬为由,拒绝执行国会有关战争结束解散军队的决定,并表示不惜以武力威胁国会就范。此时,华盛顿完全可以利用手中的军队,让自己坐上国王的宝座。但华盛顿所做的是利用他在全军将士中的崇高威望,一方面向大陆会议争取将士们的合理利益,另一方面成功地劝解他们服从大陆会议,从而化解了兵变危机。1783年底,华盛顿在纽约正式宣布退休,回到他的弗农山庄。华盛顿这一不居功恋权的举动,奠定了他作为共和国英雄化身的崇高的公众形象。

离开政坛后的华盛顿,为了维护自己不恋权的名声,非常不愿意重入政界。在各方的一再请求下,他才作为弗吉尼亚州的代表,参加1787年在费城举行的制宪会议。在1789年当选为美国第一届总统后,华盛顿深知,在行使总统这个职务所具有的巨大的权力过程中,可能会使他多年精心呵护的公正无私形象受损。他在一封信中谈到接受总统职位时,竟然抱着像“一个死刑犯步入刑场”似的心情。[ Washington to Henry Knox, April 1, 1789, Dorothy Twohig, “The papers of George Washington Presidential Series” (Charlottesville, 1987), vol.2, pp.2-3.]

华盛顿在四年总统任期将满的1792年春天,向杰斐逊、麦迪逊、汉密尔顿等内阁成员和国会领袖郑重提出,将在一届任满后退休还乡。在他请麦迪逊为他准备告别演说的信里,华盛顿写道他希望向人民表达:“我有幸在总统位置上,尽全力组织并管理政府之后,现在已经到了应当退休回归私人生活的时候。这既是我心所愿,也是为国运所必需。因为行政首长的定期更替,是我们国家自由所不可或缺的保障。请允许我离开政府,就像我以前离开军队一样,让那些支持我国的利益、推进社会和谐和秩序、良善政府的人接替我,让上帝继续保佑我们的祖国。”[ Washington to James Madison, May 20 1792, “Writings of George Washington”, vol.32, pp.46-48.]

可是,华盛顿的退休请求当即引起杰斐逊等人的极度不安。在他们看来,华盛顿连任总统是新生的美国保持统一所不可缺少的条件。这是因为,在第一届华盛顿政府时期,美国统治精英内部形成了两大对立派别。一是以汉密尔顿为首、代表北部工商利益的联邦党,另一是以杰斐逊为首、代表南部种植园主和自耕农利益的共和党。两党之争,几近水火不容、不惜南北分裂之势。华盛顿以其不偏不倚、公正无私的政治形象,是联邦共和两党都能接受的总统人选。

为此,杰斐逊请求华盛顿不要退休,“只要您在,南北就不会分家。” 杰斐逊致信华盛顿道:“我完全了解,您现在的公职给您的心灵带来的压迫,我也清楚地知道,您是何等地渴望退休后平静的生活。但在一定情况下,社会对一个伟大的人格,有权要求他暂且压抑追求个人幸福的欲望,而他的克己行为将造福今人,惠及后代。在我看来,您现在正处于这种情况。” 汉密尔顿也恳求道:“我相信,先生,我乞求上帝,您务必再一次为公共利益牺牲您个人的平静和幸福。” 麦迪逊在为华盛顿撰写告别演说后,致信华盛顿道,“尊照您的嘱咐,先生,我以您即将从公共生活退休的口径,撰成您的告别演说。现在,请允许我向您表示我的愿望。我希望您再次考虑您的退休决定。为了您的国家的意愿和利益,再次做出巨大的牺牲。”[ Jefferson to Washington, May 23 1792, Julian P. Boyd, “The Papers of Thomas Jefferson” (Princeton, NJ: 1950-), vol.23, p.539; Hamilton to Washington, July 30 – August 3 1792, Harold C. Syrett, “The Papers of Alexander Hamilton” (New York: 1961-1981), vol.7, p.139; Madison to Washington, June 20 1792, William T. Hutchinson, “The Papers of James Madison” (Chicago 1962), pp.299-304.]

在举国一致的劝留声中,华盛顿允诺再次参选总统,并以无反对票当选。四年后,华盛顿在国内外大多数人期待他再次参选总统的情况下,于1796年9月向美国人民发表告别辞。在这封信的开头部分,华盛顿陈述了他的退休愿望,字字情真意切:

各位朋友和同胞:

我们重新选举一位公民来主持美国政府的行政工作,已为期不远。此时此刻,大家必须运用思想来考虑这一重任付托给谁。因此,我觉得我现在应当向大家声明,尤其因为这样做有助于使公众意见获得更为明确的表达,那就是我已下定决心,谢绝将我列为候选人……

关于我最初负起这个艰巨职责时的感想,我已经在适当的场合说过了。现在辞掉这一职责时,我要说的仅仅是,我已诚心诚意地为这个政府的组织和行政,贡献了我这个判断力不足的人的最大力量。就任之初,我并非不知我的能力薄弱,而且我自己的经历更使我缺乏自信,这在别人看来,恐怕更是如此。年事日增,使我越来越认为,退休是必要的,而且是会受欢迎的。我确信,如果有任何情况促使我的服务具有特别价值,那种情况也只是暂时的;所以我相信,按照我的选择并经慎重考虑,我应当退出政坛,而且,爱国心也容许我这样做,这是我引以为慰的……[ Washington, “Farewell Address”, September 19 1896. 译文摘自美国驻中国使馆网页 http://www.usembassy-china.org.cn/infousa/living_doc/GB/washingtonfarewell.htm.]

二、华盛顿的国家

华盛顿之所以终其政治生涯,始终表现出不恋权、不恋栈的高风亮节,并以此赢得美国人民的崇敬,除了个人因素外,还与他所处的社会环境息息相关。也就是说,华盛顿在担任大陆军总司令和总统期间,一直是在美国人民、特别是政治精英的不许有任何可能变共和为王制或终生制行为的压力下度过的。

美国自独立战争以来的两百余年历史上,华盛顿是唯一在生前就得到举国一致的崇拜甚至神化的政治领袖。其中原委,正如施瓦茨所指出的,尚不在于华盛顿的个人素质和人格,而在于社会的需要。他认为,华盛顿之被神化印证了法国社会学家杜克海姆的如下论断:“无论是在今天,还是在古代,我们看到社会不断从平凡人物中创造出圣贤。如果一个人碰巧得到社会的厚爱,如果社会在他那里发现了所追求的主要价值,以及实现这些价值的手段,那么,这个人就将被提升于云云众生之上,换言之,被神化。神化的作者不是别的,正是社会本身。关于这一点的证据可谓不胜枚举,我们只消看看有多少平庸之辈因得到社会的垂青而成为神圣。”[ Shwartz, “George Washington”. 本节的论述受益于此文处甚多;Emile Durkheim, “The Elementary Forms of Regious” Life (New York: Free Press), pp.243-244.]

华盛顿之被神化,始于他1775年就任大陆军总司令。有意思的是,当华盛顿接受任命,担任大陆军总司令时,美国尚未宣布独立,也不存在着一支大陆军队,尽管当时在新英格兰地区特别是马萨诸塞州,当地民兵已经在同英军作战。大陆会议任命华盛顿为总司令,不仅因为他曾在殖民地英军里任校官,有带兵作战的经验,更重要的是有如下具有象征意义的考虑:一是由代表南部大州弗吉尼亚的人士出任总司令,本身就表示南部对北方的声援,表示殖民地各州利益与共的决心;二是由于任命华盛顿为总司令的1755年第二次大陆会议,对是否脱离英国宣布独立,尚未形成一致或多数的意见。此次会议,一方面通过《武装起义宣言》,另一方面又在宣言中强调武装起义“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毁坏那个迄今为止存在于我们〔指北美十三州和英国〕之间如此之长、如此之好的联邦”。[ Quoted in Shwartz, “George Washington”, p.21.] 华盛顿出任大陆军总司令,是会议中对英独立派和妥协派都可接受的结果。这是因为,妥协派认同华盛顿的保守主义政治倾向,独立派认为华盛顿是南方人,对他的任命有助于动员南部的人力和物力,参加抗英战争。

于是,美国人民对国家独立的追求,首先通过华盛顿被任命为大陆军总司令表现出来。任命宣告中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本会议谨宣布,它的全体成员将全力以赴,以他们的生命和财富为担保,维护、支持、听从尊敬的华盛顿先生的指挥。”[ Ibid.] 自华盛顿出任大陆军总司令起,他就不仅是作为一个将军,而是作为代表美国独立希望和精神的人格象征,得到人民的爱戴和崇拜。

由此,1755年,华盛顿从一个弗吉尼亚的地方政治家,一举成为一个举国景仰的民族英雄。在他自费城赴麻州上任的途中,不断受到沿途各地群众的欢迎。在华盛顿尚未指挥作战之前,大量有关他的书籍已在美国出版,父母亲纷纷以华盛顿命名自己的新生子女。1776年3月,国会一致决议授予华盛顿金质奖章,紧随其后,哈佛大学于同年4月授予华盛顿名誉法学博士学位。虽然至此,华盛顿所率领的军队尚未打过一次大的胜仗。随着战争的推进,华盛顿的声望蒸蒸日上。英国国王的塑像被推倒,画像被撕毁,取而代之的是华盛顿的肖像。传统赞美歌中的“上帝保佑国王”被改成“上帝保佑华盛顿”。假如华盛顿有黄袍加身的野心的话,那么,在他的一生中,独立战争胜利结束的1783年,是他行动的最好时机。但如前所述,1783年,华盛顿做出的选择是解甲归田,还军权于大陆会议。

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并不是华盛顿与当时美国社会互动的全部或首要内容。对于独立战争和建国时期的美国政治精英来说,始终处于头等位置的问题之一是,如何使新生的国家在为社会带来秩序和统一的同时,不使其变成霍布斯的“利维坦”——一个剥夺人民自由、压迫社会的暴力机器。麦迪逊在为说服纽约选民批准《美国宪法》而作的《联邦党人文集》中写道,“我们必须首先使政府能够控制被统治者,然后,必须让政府受被统治者控制。”[ James Madison, The Federalists, Jocob E. Cooke (Middletown, CT: 1961), LI, p.349.] 取得独立战争胜利后,这个问题成为美国最重要的政治问题,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的诉求退为次要。

华盛顿时代的美国政治精英,普遍认为国家权力有一种自我扩张的本能。在当时人的笔下,国家权力被描绘为一种极富“侵略性”、“四处膨胀直至吞噬一切”的东西。权力是一个“贪婪的、不知满足的、随时都要吃人的”血盆大口。国家之所以如此可怕,并不是由于国家机器本身性质的缘故,因为国家机器的合理使用,是社会秩序形成的必要条件。问题出在人的自私性。如华盛顿的同代人塞缪尔∙亚当斯所言,“大多数人心中,都有一种追求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的欲望,这是我们人类难以避免的缺陷。” 另一个同代人托马斯∙阿伦认为,“暴君的种子根植于我们每个人的天性之中。”[ Quoted in Shwartz, “George Washington”, p.26.] 由此看来,华盛顿时代的美国社会精英,大都对掌握国家权力的人,抱有很深的疑心。

在国家机器的各个部门中,最使当时美国的社会精英们不安的是行政部门。这种不安源自他们在英国殖民统治下的经验。篇幅不长的《独立宣言》中一半以上的内容是对英国国王的控诉。该宣言判定“现今大不列颠国王的历史,就是一部怙恶不悛、倒行逆施的历史,他的所作所为只有一个目的,即在我们各州建立一种绝对专制的统治”。[ 此段《独立宣言》的中译文取自美中网 http://www.usacn.com/usa/tocgov/declaration.htm.] 对于推翻英王在美国的统治、赢得独立的美国人民,特别是其政治精英来说,在革命后建立的政府,必须是一个不可能搞绝对专制的共和政府。美国人民所极力避免的是,在结束了英王暴政后,取而代之的是由一个美国国王实施的暴政。

显然,从制度性权力上看,没有哪个职务像掌握军权的总司令那样具有黄袍加身的可能。古罗马共和国的凯撒,英国革命中的克伦威尔,以及华盛顿就任总统几年后出现的法国的拿破仑,走的都是从将军到国王的道路。因此,美国国会在1775年决定总司令人选时,舍在军事指挥上经验丰富、声名赫赫的查里∙李将军,而取在道德上口碑甚佳的华盛顿。即便如此,在华盛顿被任命为总司令几周后,纽约州议会发表公开信,告诫华盛顿:“〔我们〕坚信,一旦这场伟大的战争结束,您将愉快地辞掉我们现在赋予您手中的重任,恢复您模范公民的身份。” 1779年,当独立战争正艰难地进行时,一篇谈及华盛顿的评论道出了一个为许多同时代人共有的担忧:“当一场争取自由的战斗行将结束之际,那支由一个人人崇拜的将军统领、带着巨大光荣的胜利之师,将可能变得比那被赶走的暴君更为可怕。此时,奴役的绳索可能勒得更紧。汝若不信,请看看克伦威尔。”[ Shwartz, “George Washington”, pp.23 26-27.]

因此,当华盛顿在取得独立战争胜利后,辞掉军职,回乡务农,顿时赢得了美国人民的百倍尊敬。如施瓦茨所指出的,华盛顿在美国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在独立战争后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战争期间,华盛顿第一公众形象是代表民族独立运动的英雄。从1783年战争结束到1789年就任美国第一届总统期间,华盛顿成为共和国领袖应有的不恋权、无私公正的道德精神的化身。正是由于此,华盛顿得到了所有选举人的一致同意,当选为美国第一届总统,因为举国上下对他不会滥用总统权力,尤其是不会搞任何形式的终身制,抱有十足的信心。进而言之,华盛顿对于美国能从邦联制过渡到联邦制,进而成为一个统一的国家,功不可没。

美国虽然在1776年宣布独立,但直到1781年才通过邦联宪章,从法律上规定十三州共同组成美利坚合众国。邦联制下的美国不设行政部门,以不定期召开的国会为中央政府的唯一机构。在国会休会期间,由各州派一名代表组成的委员会处理邦联事务。该委员会任命其成员之一为主席(President),但任何主席任期均不得超过一年,且必须在各州代表之间轮换。邦联宪章没有赋予中央政府即国会以征税、设立和保持国家常备军的权力。这些制度安排,除了反映当时美国的大多政治精英仍旧把北美十三州的联合抗英行动看作权宜之计之外,更重要的是他们对任何导致中央集权、特别是集权于中央行政部门的措施,都不能容忍。

邦联制下的美国中央政府所具有的权限,大抵与今日的联合国大会相当。到18世纪80年代中叶,邦联制在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缺陷,特别是缺乏一个执行法律的行政部门,暴露无遗。1787年在费城通过的宪法,设立了以总统为首的联邦行政机构。值得注意的是,一反不给行政部门以任何位置的邦联宪章,宪法赋予总统以广泛的权力。尽管根据宪法,联邦法律由国会、而不是总统领导的行政部门制定,但宪法规定“一切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同时也是统率全国一切武装力量的总司令。宪法虽然规定总统每四年一次由选举产生,但没有对总统连选连任届数做任何限制。即便是在今天的西方国家中,集国家元首和政府行政首脑于一身的美国的总统,仍然在制度上属于强势总统。考虑到这一点,从1781年不置行政部门的邦联宪章,到赋予总统大权的1787年宪法,不啻发生了180度的转变。这一巨变尽管是时势所造,但华盛顿无疑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事实上,在1787年费城的制宪会议上,有代表提出美国行政部门的最高机构,应是一个由三位成员组成的委员会。三位成员应分别来自北部、中部和南部。华盛顿持支持由弗吉尼亚代表团提出的单总统制的方案。可以断定,假如委员会方案被宪法接受,华盛顿是不会代表南部出任三委员之一的。但同样可以肯定的是,所有代表都认为,如果实行单总统制,则首届总统非华盛顿莫属。如一位来自马里兰州的代表所言:“许多〔参加制宪会议的〕代表一方面把华盛顿出任总统视作当然,另一方面根据他们对华盛顿人品的认识,来解决总统这一职务究竟应具有什么样的权力问题。”[ Quoted in James T. Flexner, “George Washington and the New Nation”, 1783-1793 (Boston: Little, Brown, 1969), p.134.] 美国史学家大多认为,华盛顿的个人崇高的道德声望,是美国宪法赋予总统以巨大权力的一个重要的历史因素。

正因为此,华盛顿以全票当选为美国第一届总统。但总统的光环,并未使华盛顿免于社会的监督和批评。恰恰相反,身为总统的华盛顿面临的社会压力,比身为将军和平民的他来得更大。华盛顿出任总统后不久发生的总统头衔风波,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这一点。这场风波起于以副总统身份出任参议院议长的亚当斯向参议院提议,应当用一个庄严典雅的头衔,而不是非常平民化的称谓称呼总统(President 原意为主持,是一个至今仍旧为任何团体和组织都可以用于称呼其首长的英文名词)。这个提议在参议院中反复讨论,最后表决通过的称呼是“合众国总统和国家一切权利的守护者陛下(His Highness th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Protector of the Rights of the Same)”。在辩论过程中,一位参议员起身朗读了“世上所有君王的头衔”,以此证明“陛下”是一个几乎无国不用的称呼。然而,这个充满宫廷气息的头衔遭到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众议院的坚决反对。国会两院协商的结果是参议院接受众议院的意见,以“合众国总统(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这个简单明了的头衔,来称呼国家的最高行政领袖。

华盛顿本人对这场头衔风波不以为然。作为总统,华盛顿更关心的是如何在担任总统期间,在履行总统的职责的同时,保持自己的不恋权、有威严、不偏不倚、公正无私的公众形象。为此,尽管华盛顿本人在政治上倾向于以汉密尔顿为首的代表北部工商阶级利益的联邦党,但在他的第一届内阁里,他在任命汉密尔顿为财政部长的同时,延揽汉密尔顿的政敌——代表南部种植园主和自耕农利益的共和党领袖杰斐逊出任国务卿。

然而,18世纪90年代的美国政治发展,并没有像华盛顿所希望的那样无党无派、人人同舟共济、共图国是。统治精英内部的党派斗争,在华盛顿执政期间愈演愈烈,几近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结果,在华盛顿第二届总统初期,杰斐逊辞去国务卿职务,华盛顿政府由清一色的联邦党人执政。在联邦党和共和党的互相攻击中,双方几乎无所不用其极,从政见分歧直到个人隐私,都成为政治攻击的材料。在此过程中,连德高望重的华盛顿也未能幸免。杰斐逊和麦迪逊这两个曾在革命期间与华盛顿生死与共的弗吉尼亚同乡和晚进,前者成为批评华盛顿政府的幕后精神领袖,后者则以人人皆知的笔名,发表文章批评华盛顿政府。在同情共和党的报纸上,不断出现对华盛顿的人身攻击。富兰克林的孙子彼彻在费城出版的《晨报》,就是这样一家同情共和党、对联邦党和华盛顿不遗余力批评的报纸。一篇发表在该报上的文章质问道:

“难道我们不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那同一个虚伪的面具,曾戴在那个凯撒,那个克伦威尔,和那个华盛顿脸上?” 彼彻本人在华盛顿发表告别辞后,仍穷追不舍地指责华盛顿政府是一个充满“无耻、无义、无信、和贪欲”的政府。接着,彼彻写下了一段为后人经常引用的话:“如果一个国家曾经被一个人强奸的话,那么,美国不正一直遭受华盛顿的强奸吗?如果一个国家曾经被一个人欺骗的话,美国不正一直遭受华盛顿的欺骗吗?把他的行为当作一个后人必须加以警戒的样本吧。绝对不要把任何人当成神来崇拜。”[ Quoted in Bernard A. Weisberger, “America Afire: Jeferson, Adams, and the Revolutionary Election of 1800” (New York: William Morrow), pp.204-205.]

《常识》的作者潘恩对华盛顿的人身攻击,同样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他在一封致华盛顿的公开信中写道:“至于你,先生,在私人交往上背信弃义,在公共生活中伪善作秀。世人不知你究竟是个变节者还是个伪君子,不知你究竟是已经背弃了做人应有的原则,还是从来就没有过这样的原则。”[ Thomas Paine to George Washington, July 30 1796, “The Writings of Thomas Paine”, Moncure D. Conway, 4 Vols (New York: 1906-1908), III, pp.213-252.]

让爱惜名誉甚于生命的华盛顿最难以承受的,不是因政见不同提出的批评,而是对他个人人品所进行的人身攻击。在公共场合,华盛顿对这些人身攻击不置一词。在他的一封私人信件里,华盛顿表示不屑与那些人身攻击者为伍:“他们的诽谤之甚,唯有被他们的无耻超出,而两者都是天下无敌。” 但在他最接近的小圈子里,他仍然流露出巨大的愤怒。尤其让他憎恨的是那些恶毒诽谤所使用的肮脏词语,“甚至在人们形容像暴君尼禄那样的人物,恶贯满盈的骗子,乃至于人人喊打的扒手时,都不屑使用的。” 杰斐逊有一次亲眼见到,华盛顿板着脸看了一眼《晨报》,然后把它重重地摔在地板上,并狠狠地骂道:“混账。”[ Weisberger, “America Afire”, p.205.]

这些人身攻击,无疑使华盛顿心生倦意,更加希望退出政坛,并借此向公众表明,自己出任总统完全是应国家之召唤的无私之举,绝非出于实现个人权力欲。1796年春,华盛顿开始着手准备告别辞。他决定在这个告别辞里,使用他在第一届总统任期行将结束时请麦迪逊代笔撰写的告别辞中的某些词句。华盛顿在致汉密尔顿的信中说,这样做不仅是因为“这样一篇告别辞已曾写就”,而且还由于现今对政府持最强烈批评意见的“那么一两位人士(麦迪逊和杰斐逊)完全了解那篇告别辞”。在由自己撰写的告别辞初稿中,华盛顿不无怨气地为自己的人格作了如下的声辩:“同胞们,这是我写给您们的最后一封公开信。如您们所知,在美国的一些报纸中,充斥着种种唯有妒忌、无知、和虚妄才可能生造出来的谩骂。那些谩骂意在伤害我的名誉和感情,意在歪曲我的政治立场和人格形象,意在削弱(如果不是彻底毁灭)你们对我的信任。在我告别公共生活之际,有人也许认为我会去反驳那些诬蔑。然而,我将一如既往地对这些不实之词保持沉默和不理睬。”[ Quoted in James T. Flexner, “George Washington: Anguish and Farewell”, 1793-1799 (Boston: Little Brown, 1969), pp.292-293.] 但在由汉密尔顿帮助撰写的告别辞定稿中,没有一句直接针对某些报纸对华盛顿施政和个人批评。忍辱负重,是华盛顿对社会压力做出的最终反应。

1796年的美国第三届总统选举,是美国总统选举史上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竞争性选举。联邦党候选人亚当斯以微弱优势击败共和党候选人杰斐逊。1797年3月4日星期天,当选总统亚当斯的就职典礼在费城国会大厦举行。紧邻该大厦的独立宫,是22年前亚当斯提名华盛顿出任大陆军总司令的地方。那一天,华盛顿身着一袭普通的黑色礼服,独自步入国会大厦。亚当斯则身着盛装,乘坐新制的官用豪华马车,在众人的簇拥下进入会场。典礼结束后,华盛顿向亚当斯表示祝贺。后者后来回忆两人这次、也是最后一次会面时的情景时写道:“他看起来倒像一个真正的胜者,而我却是一个失败者。我仿佛听到他在说,‘嘿,我下台你登场。看看咱俩谁将过得更快活。’”[ Willard S. Randall, “George Washington: A Life” (New York: Henry Holt, 1997), p.493.]

三、结论

杰斐逊晚年在总结华盛顿历史英名的成因时写道:“说实在的,人品和时运从来没有如此完美地结合在一起,把一个人造就成伟人,把他送入那些值得人类永远景仰的英雄的行列。”[ Thomas Jefferson to Dr. Walter Jones, January 2 1814.] 杰斐逊在华盛顿执政时期,成为反对党共和党的领军人物。政治上的分歧和对立,导致这两个弗吉尼亚州出身的政治家在华盛顿卸任后,彼此断绝往来,几十年的同志友情就此中断。然而,杰斐逊在华盛顿去世十多年后,回首评论美国第一位总统的人品和伟业时,流逝的岁月洗却了他对故人的种种因政见分歧带来的恶感,留下来的是肯定崇敬之情。杰斐逊的人品加时运造就英雄华盛顿的结论,可谓画龙点睛的千古绝论。

毫无疑问,华盛顿的历史英名,是同他的个人人品和道德分不开的。华盛顿在其全部政治生涯中,无论是在大陆军总司令还是在全国总统的位子上,始终不恋栈恋权,克己奉公。如此一贯的高风亮节,决不是仅用社会压力就能完全解释得了的。华盛顿的道德自律和历史荣誉感,就像恒古不变的星空一样,时刻指引着他的政治行为。

当然,社会压力也是造就华盛顿英名的重要因素。美国社会众多政治精英对华盛顿在战争结束后,还军权于国会的期许,对不允许凯撒或克伦威尔第二出现在美国、颠覆新生共和国的警告,甚至那些对华盛顿极尽政治批评和人身攻击之能事的报纸,无不成为造就华盛顿不朽英名的必要条件。总之,华盛顿面对的是一个不同于当时世上所有其他统治者所处的国内政治环境。新生的美国,是第一个把分权和制衡的欧洲启蒙主义政治思想,完全付诸于制度实践的共和国,是第一个从宪法上保护言论自由、包括批评国家最高领袖自由的共和国。从这个意义上,华盛顿是美国共和政治制度的产物。

麦迪逊在谈到美国的建国事业时说:“我们正行进在一片没有任何足迹可循的原野上。”[ Quoted in James R. Sharp, “American Politics in the Early Republic: The New Nation in Crisis” (New Haven, CT: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93), p.17.] 从今天的眼光来看,华盛顿以自己的行动为后人树立了两个先例。一是在独立战争胜利后还军权于国会,树立了军人服从民选文官政府、军队国家化、不干涉国家政治的先例。二是在第二届总统任满后不再寻求连任,恢复一个普通公民的身份,树立了美国担任总统不得超过两任的先例。这两个先例,为美国得以通过民主竞争的和平方式,解决国家内部矛盾、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奠定了政治基础。

 
—— 张光 /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教授 / March 2003

美国立宪启示-‹张千帆›

美国传记女作家凯瑟琳∙鲍恩的《民主的奇迹——美国宪法制定的127天》生动刻画了1787年联邦立宪的细节,故事娓娓道来,峰回路转、跌宕起伏,很有看头。美国立宪者克服重重困难,最后成就一部联邦宪法,维系了美国社会两个多世纪的自由、繁荣、和稳定,美国因此成为世界第一强国,而今天这部古老的宪法依旧生机盎然,确实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美国立宪的最大“奇迹”在于,立宪者遇到“卡壳”的时候还能耐心地坐着“谈”,而不是动不动就“打”。某些因素看似偶然,却可能发挥关键作用。譬如领导人的气质往往对一个国家的发展历程影响深远,美国也不例外。美国也经历过“八年抗战”(独立战争),总司令是华盛顿。众望所归的他正是费城制宪委员会主席。他端坐在那儿不想打仗,这个仗就打不起来;他不想当皇帝,美国就注定是共和制;他当了两届总统就功成身退、卸甲归田,两届制在很长时间内就成了美国宪法惯例,直至修宪把这一条明确写进宪法。除了主持程序之外,华盛顿对美国立宪并没有贡献什么思想,但美国有华盛顿,实在是它的幸运。

不过这种幸运又不是纯属偶然。在中国历史上,战功卓著的军事领袖也多了去了,为什么从来没有出过华盛顿呢?事实上,别说华盛顿了,连拿破仑都没有;他虽然利用法国革命的混乱做了独裁者,但是毕竟主持制定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民法典》,为国家法治作出过重大贡献,自己也为此青史留名。袁世凯曾经信誓旦旦地表态,自己要学华盛顿,不做拿破仑,但是他的所作所为又岂能和拿氏相比。然而,没人否认,袁氏是一个极能干、极精明的人;如果他在美国,说不定能有华盛顿的成就。为什么在中国就只能做权欲熏心的袁世凯呢?甚至即便华盛顿来中国,或许也会成了袁世凯。美国是幸运的,法国也算是幸运的,但是为什么惟独中国百年立宪的运气那么“背”?

和英美不同的是,中国长期奉行权力至上文化。凡事都要先决出一个“老大”,其余即惟命是从,否则谁也不服谁。中国谚语“一山不容二虎”就是这种普遍心态的写照。如果同一个群体出现竞争者,那就只有“一决雌雄”、以分高下。既然胜负已决,那么结果必然是“胜者通吃”,胜者是不会也不需要和败者分享的,因而也没有谈判的余地。在权力决定一切的文化背景下,谈判纯粹是多余,要求谈判是示弱的表现。因此,我们几乎从来不会通过谈判确立一套彼此都能接受的规则,然后按规则办事。恰好相反,我们把失败的后果设计得很可怕,所谓“胜王败寇”;政治斗争的败者轻则失去一切,沦为阶下囚,重则掉脑袋乃至诛九族。既然谁也承受不起失败的苦果,各方都只有选择无规则、无底线、不择手段的恶斗。

权力至上文化所衍生的一种现象是有权必用,过期作废。这是中国官场的普遍现象,无需赘述。这种文化首先会阻碍良性社会改革,因为统治者大权在握、呼风唤雨、自信满满,为什么要改呢?改革者是对既得利益的最大威胁,必欲赶尽杀绝而后快。满清保守势力无情扼杀立宪改良,屡屡错失改革良机,直至招来革命。1908年出台的《钦定宪法大纲》就是错误自信的最好写照,自以为江山稳固、“万世一系、永永尊戴”,没想到三年后就爆发革命。此前还不知好歹地搞了一个“亲贵内阁”,激起全国公愤,成为武昌起义的导火索。“不见棺材不落泪”,只要大权尚未旁落,统治者是不会允许改革的。

既然权力至上是一种文化,它便不局限于官场,而是渗透到社会的每个角落,造成平民百姓也信奉权力,而不是讲道理、守规则。譬如办事托人就是一种“独特”的中国文化。这首先意味着权力的触须无所不在,但凡办事都要找熟人、“拉关系”;所谓“熟人”,就是控制着某一块资源并为了亲情友情或以后的利益交换而愿意“帮忙”的人。托人办事的时候,我们考虑的并非这件事情是否应该办,而是如何通过各种手段将事情办成。上访人“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也是一样。这固然是因为司法不独立、法律不可信等原因造成的,但是也体现了长期形成的社会习惯思维,总是指望权力部门出来一个“青天大老爷”为自己撑腰,而不是履行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通过民主和法治渠道解决自己的问题。

权力至上文化所衍生的另一种习惯是恃强凌弱、欺软怕硬、不尊重弱者。这种习惯在平时走路、开车就可以看到。国外的规则是汽车让行人,但是到了我们这里,就成了行人让自行车,自行车让汽车,小车让大车……其实每次相遇都是一次较量,双方显示的实力瞬间决定了谁让谁。欺软怕硬看似十分理性的自然反应,但是这种习惯会强化权力至上,致使规则至上的法治文化无处生根,进而产生非理性的政治选择。

武昌起义后,清政府一下没了底气,急忙抛出架空皇权的《十九信条》,可以说是一夜之间从传统的实权君主制变为“虚君制”。这本来是空前的历史进步,一个弱政府对于建立法治、保障人权无疑是有利的,但是中国人容不下弱者,不再会给满清机会;夹在强人袁世凯和拒绝妥协的革命军之间,年仅五岁的“末代皇帝”很快退位。假如当时各派能有1215年英国贵族的气度,或1868年日本维新人士的智慧,保留皇权并迫使其实施《十九信条》,中国早已走上英国的虚君共和之路。然而,我们信奉的是实力;一旦没有实力,还凭什么在位?而实力是靠打出来的,不然怎么知道你有实力?等到用枪杆子证明实力的一方控制了政权,权力游戏又开始了新的轮回,而胜者通吃的格局还是和以前一模一样;执政集团垄断了所有的权力和资源,直至被下一个更强大的革命者武力推翻……

美国立宪者能在利益严重对立的格局下不诉诸武力解决,确实是一个奇迹,但是这个奇迹并不能归功于华盛顿个人的英明,甚至也不纯粹归功于“立宪者”这个政治精英团体的睿智。归根结底,这个仗能否打起来,首先得问老百姓答不答应;如果使唤不动老百姓,精英们即便不共戴天又怎么打仗?他们之间的个人恩怨至多只能靠决斗、肉搏“私了”。当年独立战争是为了殖民地所有人的自由,凑齐了邦联军队。这一仗打了八年,好不容易打完了,还要再打,恐怕是没有谁会答应的——为了什么?为谁而战?不要忘记,虽然那个年代的各州政府算不上任何意义的民主标本,但也都没有专制政权的神通,想抓壮丁就抓壮丁,想派劳役就派劳役;他们想多征点税都要考虑能否保住自己的“乌纱帽”,独立战争就是为了抵制英国人的税才打起来的。和平时期要拉起一支军队,自己人打自己人,谈何容易?换言之,美洲政府在其公民面前并不比当年英王在其贵族面前更强势;没有后者的同意,既没人又没钱,是没仗可打的。

在这个意义上,即便端坐在制宪会议主席台上的那一位是权欲熏心的袁世凯,他要是聪明的话也只能老老实实做一个华盛顿。

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究竟谁想打仗?又是谁承担战争的成本?当然是平民百姓。几乎在任何战争,他们都是炮灰。中国历史上哪一次战争不是杀得百姓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但是究竟为了什么?最后说白了,不就是为了在二三人中决出谁做他们的主人吗?胜者得天下不用说了,虽然有“胜王败寇”一说,其实即使败者也未必太惨,往往可以隐姓埋名、流亡海外保全自己。刘项之争不知死了多少人,项羽本来可以全身而退甚至东山再起。真正付出的是千家万户的平民百姓,但是如果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这个仗怎么会不打呢?

换言之,一个国家之所以动不动就会诉诸武力解决问题,一定是因为老百姓的命太不值钱,太容易成为政治精英的炮灰;或更准确地说,他们无权主宰自己的命运,无法保护自己不被宰割,甚至在经过长期教育改造之后已经不能正常思维,幻想自己为国家卖命还是一种荣幸,以至鼓噪战争比政府还起劲。生命贬值只是缺乏权利的自然结果,我们之所以常常把“中国人不打中国人”挂在嘴上,实际上杀起自己人来比谁都狠,归根结底还是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

只有当一个国家的公民回归自我本位,有权对侵犯其切身利益的政府行为说“不”,政治精英才不会为所欲为、胡作非为,以人民的生命作为争权夺利的赌资,才会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判,因为武力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选项。美国立宪者代表的可以是某个集团的利益,可以是某个地区的利益,但惟独不能纯粹是自己的个人利益;或者说,在舆论监督的大环境下,他们的个人利益已经和某个集体的利益融合起来,飞扬跋扈、穷兵黩武简直就是丧心病狂的政治自杀。

只有当不同利益的代表开始妥协、谈判,才有制定规则的必要;不然,昨天刚谈完,今天就翻脸不认,或者各方出于各自的利益在已经谈妥的“权利-义务”边界上扯皮,岂不前功尽弃?利益妥协需要明文规则界定,而宪法就是最基本的规则。也只有这样的国家才会真正实施宪法规则——规则终于讨论出来了,大家都眼巴巴盯着怎么做呢。

归根结底,立宪是为了界定各方的利益,而不是给任何人作秀;如果不按宪法规定的方式办事,肯定有人不干的。

最后,立宪是为了界定和保护利益,但这种利益不是眼前的短期利益,而是更加长远的利益。这个结果可能是规则的性质决定的,因为抽象的规则一般不会规定某个具体人群一劳永逸地享受某种特权。

美国立宪者并不是躲在罗尔斯的“无知之幕”背后制定宪法规则,他们每个人都非常清楚自己的利益,但他们毕竟相信这部法则是要流传久远的,如果不是永恒的话。按中国俗话:“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利益格局是会随着社会发展不断调整的,现在看起来对自己一时有利的规则难保以后也有利。这次选举是多数,下次选举可能就成了少数;如果认可多数人可以剥夺少数人的财产,那么下一次受害者很可能是自己。大西部原来是不毛之地,应该支持小州“以地为本”的立宪模式,但是谁会想到今天的西部沿海是美国人口最密集的工商业中心?因此,立宪必须立足于长远利益,而不能局限于眼前的既得利益,否则只能作茧自缚。

最大的长远利益莫过于忠实施行这部宪法。一旦宪法确定了权利边界,各方无论强弱,均需尊重宪法。作为规则,宪法的作用主要体现于防止强势集团越界侵犯弱势利益,但桀骜不驯、难以驾驭的恰恰是强势者的权力。强权是不需要规则保护的,宪法之于它看似是纯粹的障碍。但是如果不能驯服强权,如果一遇强权,宪法就为之变型、扭曲,那么宪法就如同一张废纸,立宪也就成了一场笑话。

其实,人不能过度自信,任何人都不可能永远维持强势;只要是凡人就有弱点,就有可能成为某个方面的弱势。但是如果自己在强势的时候摧毁了宪法,让它权威扫地、效力凋零,那么在自己弱势的时候又如何指望得上宪法的保护呢?宪法形同虚设,各种势力即回到无法无天、各自为战、弱肉强食的原始丛林。这种状态能对谁有利呢?强权看似强大,但是强行占有的既得利益能永远维持下去吗?美国立宪者的高瞻远瞩正体现于他们拒绝短期诱惑,自觉接受宪法统治。

千虑一失,美国立宪者再远见卓识,也有自己的盲点。惟一致命的盲点就是蓄奴制。当然,联邦立宪时,它已经成为南北斗争的焦点,最后通过一种妥协安排暂时平息纷争,但是这并未解决实质问题,以至成为日后宪法危机的隐患,不得不通过一次内战终结问题。奴隶问题显示了立宪者的局限性。华盛顿总算在去世前释放家奴,杰弗逊到死也未把自由还给自己的奴隶,南部奴隶主则出于贪婪要把奴隶制永远进行下去。一旦一个社会中的一部分不被当人对待,而是和牲口一样任人摆布,他们不仅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而且也无法控制自己主人的贪欲。然而,沉睡的人性终将觉醒;当时可以剥削奴隶的血汗,但是到他们起来的那一天,美国该怎么办?立宪者未能克制不正当的短期诱惑,致使宪法这部社会契约差一点被围绕蓄奴的南北纷争撕裂,也为美国社会留下困扰至今的无穷后患。

美国立宪的经验或教训在于,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强势,也没有绝对的弱势。就和再弱的国家也有一定的反抗能力一样,再弱的群体也有自己的报复手段。我们不尊重农民的权利,设置种种不正当的规则歧视这个最弱势的群体;他们对此无可奈何,却可以用同样不负责任的行为给城里人输送有毒的大米、蔬菜、猪肉……一旦陷入相互投毒、以邻为壑的丛林状态,谁都别指望自己能维持强者姿态全身而退,剩下的出路就是逃亡。或者,我们也可以像美国立宪者那样,走到一起为自己立约,永远告别弱肉强食的丛林时代。

 
—— 张千帆 /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 August 2013
—— 留美博士 ◊ 1984–1999在美国生活15年

美国的强盛之道-‹资中筠›-3

(五)异化和悖论

在进入21世纪时美国依然充满着严重的问题和潜在的危机,有些是固有的矛盾,有些是新问题。贫富悬殊、种族矛盾、“世风日下”、暴力充斥、犯罪率始终高于其他发达国家等等,都是显而易见的并且是人们经常谈到的话题。关于美国兴衰问题,现在和过去一样,始终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一派认为美国的兴旺是暂时现象, 其中有泡沫成分,繁荣中孕育着衰退的因素,终将表现出来;一派认为有种种新的因素促成了这种新的经济良性循环,美国的发展仍将不可限量。本文感兴趣的不是绝对数字和静止的状态,而是构成美国最基本的活力,在20世纪促使美国发展到今天的那些因素是否还将继续起作用,或者将发生哪些消极的和积极的变化。

✤ 平等问题

今天美国最明显的社会问题仍然是贫富悬殊。经过一个世纪的批判、改革、福利政策、济贫措施等等,社会从金字塔变成了枣核形,也就是出现了一个中产阶层,两头小,中间大。但是就两头而言,差距并没有缩小,而且70年代以来在逐步扩大。与欧洲主要发达国家比,美国依然是发展势头较猛,社会活力更大,但是不平等现象严重得多。从直观的感觉上看,美国的大城市的“富人区”和“穷人区”仍然天上地下,对比鲜明,而且“穷人区”常常等同于“不安全区”。流浪汉、乞丐、无家可归者比比皆是。从统计数字上来看,从70年代到90年代,标志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一直在扩大:1947-1970年,从0.376降至0.353,而1970之后一直上升,至1995年达0.450。

1986年,也就是约翰逊的“伟大社会”之后20年,一位国会议员公布了美国两极分化的数字:占人口1%的超级富翁1963年拥有25%的社会财富,到1983年上升至26.9%。10%的最富有的人口拥有68%的财富,在20年中增加了4%。他说:“从1963到1983年间,不处于经济图腾杖的顶端的90%的美国家庭损失了他们占有的国民财富份额的将近10%。这一趋势与我国公民一般认为的财富分配趋于平等的设想背道而驰。”

这20年正是几届共和党政府为减少财政赤字对大政府进行调整的时期,特别是经历了里根的对福利政府大幅度逆转政策。所以说明,美国在平等与发展之间摇摆前进的道路上为之付出代价的还是穷人。

克林顿两届政府期间经济持续繁荣,时间之长为战后所少见,而且失业、通涨都保持在低水平,但是贫富差距却有增无减。根据美国官方的数字,从1973年到1995年中期,美国实际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36%,而普通职工的实际小时工资却下降了14%。在80年代,所有的收入增额都归于上层的20%的职工,而其中1%占去了增额的64%。如果不以工资计,而以收入计,差距就更大,最上层的1%的人得到总增长额的90%。总的趋势是,20%的上层家庭的收入不断上升,而下层20%不断下降,1993年前者是后者的13.4倍,打破了美国的历史记录。

一般美国人对此不能无动于衷,谈起在富足的社会中这种贫困现象都认为是美国的耻辱,尽管对于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源至今争论不休。1992年美国大选时,前总统卡特在推选克林顿当候选人的民主党代表大会上作主要发言,揭露美国贫富悬殊和社会的不公正,其尖锐程度不亚于通常社会主义国家对资本主义国家的抨击,他描绘的贫民窟图景仍可与本世纪初的暴露文学媲美。他还驳斥了右派说这些人穷是因为他们太懒、不求上进、缺乏家庭观念等论调,并以自己亲身从事社会工作的经历说明,这些人只要给他们改善生活的机会,他们和“我们”一样雄心勃勃,一样愿意辛勤工作,一样关心自己的家庭和孩子。当然卡特的这番讲话是在大选中发表的,带有党派斗争的色彩。他提出的争论观点正好说明了一个世纪以来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和改良主义的观点之争,也就是美国式的“保守派”和“自由派”的不同思路依然如故。而实践证明,民主党执政以后并不能扭转这一状况。因为自约翰逊以后,联邦政府的福利负担已经到顶,克林顿面临的是非改不可的医疗制度。卡特批评共和党削减联邦政府福利开支,克林顿还得进一步压缩政府的福利开支,其改革方向是福利事业私有化,责成企业在技术更新过程中负担职工培训。这在实际上往往遭到企业主的抵制,结果对于中低收入的家庭至少在短期内是不利的。

美国的“新经济”引起经济结构的深刻改变,导致工资差距迅速扩大。一小部分掌握最新知识的高级人员收入大幅度提高,同时包括相当多的中等收入者在内的非专业人员收入下降。失业率总体是低的,但是企业裁员率大大增加,据美国管理协会的数字,1989年各企业报告的减员总数为35.7%,1994年上升至47.3%。1995年有29.7%的职工每小时平均工资低于贫困线,这些人按照通常的标准,并不见得都是“非熟练”工人,而只是属于非热门工种。“新经济”是否一定导致贫富差距扩大,现在尚无定论。但是至少目前在靠工资收入的人中,在工资、职业稳定性、和向上流动的机会三个方面的不平等都有所扩大,更不用说处于最上层的亿万富翁与贫民之间的差距了。还有一种新的现象是新富多为暴发户,而且日趋年轻化。与过去那种白手起家,奋斗多年而后积累起一份家业的富豪大不相同。竞争之激烈,消长、升降速度之快,也是空前的。在这种形势下,原来的调节社会的机制是否够用,“美国精神”将发生怎样的变化,尚待进一步观察。

✤ 种族矛盾与文化多元化

贫富悬殊与种族问题不可分。整个20世纪的改良运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争取种族平等。应该说,从社会观念到少数族群——特别是黑人——的实际境遇都已经有很大进步。但是美国的痼疾仍然未消。有些问题陷入怪圈,很难突破。至今提到贫困、犯罪、毒品、校园和街头暴力、教育水平低下等等,还是和黑人以及拉美移民相联系。一些大城市的黑人聚居区也是犯罪高发区,那里房价低,市政建设差,是众所周知的。由于中小学是就近入学的,差距必然反映到基础教育水平,也就是贫苦黑人的子弟很难得到良好的基础教育。从大城市的9年制、12年制学校学生的成分看,实际的种族分野还相当普遍。美国中上层白人和亚洲族裔一样,常有“孟母三迁”的精神,卜居先考虑子女上学的条件,其结果是政治上人为的种族隔离取消了,由经济等原因造成的事实的隔离又“自然地”形成,而且传代。基础教育的差距必然影响到上大学的机会和就业的条件,这样形成的循环至今仍然没有打破。美国黑人今天的状况离事实上的平等还有很长的路。

当前,在新的一轮“数字经济”的竞争中,黑人又处于最不利的地位。据商务部的一份报告统计:白人家庭拥有电脑率为40.8%,而黑人家庭为19.3%,白人上网者占21.2%,黑人只占7.7%。这些问题从政府到有关社会团体以及社会科学界都在给予关注。1992年洛杉矶因白人警察殴打黑人而爆发街头暴力示威时,有一家华人报纸评论说,美国黑人问题是白人“祖宗造的孽”,今天仍然需要继续还债。此话颇为生动地说明了美国的黑白种族关系,黑人问题仍然是占主流地位的白人无法卸掉的负担。

今天美国面临的种族问题不止是历史遗留的黑人贫困的问题,而是复杂得多的“美国人”的自性,新移民要不要“美国化”的问题。少数族群的觉悟迅速提高,代表族群的要求就更为强烈,主要表现在对主流文化的挑战,这与1918年的大游行所反映的新移民急于认同主流文化的心态刚好相反。这个问题从二战以后就开始存在,60年代随着民权运动的高涨,对白人主流文化统治美国的现状的反抗也同时兴起,与当时亚非拉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涨以及随之而来的对“帝国主义文化侵略”的批判和抵制属于同一潮流。自那时起发生了观念上微妙的变化(为方便计,姑且以简单化的“左”和“右”来概括):过去“左”派反对种族隔离,反对强调种族区别,主张帮助黑人和新移民尽快“美国化”,成为平等的一员;右派种族主义者则排斥黑人和新移民,认为非我族类,不可能“化”作美国人,只能按族群区别对待。

60年代之后,“左派”开始拒绝传统意义上的“美国化”,也就是拒绝接受美国的主流文化,而强调每一个族群的传统和特点,认为长期受压抑而不能得到充分表现的文化必须加倍伸张,也就是加强种族意识、族群觉悟,而不是争取个人的权利。这一观念与极右派殊途同归,只不过一个认为不应该“化”,一个认为不可能“化”。处于中间的代表美国主流的精英则仍然坚持以原来白人基督教文明为核心的“美国化”。他们承认今天的许多种族矛盾现象主要是过去种族歧视造成的恶果,是美国历史的耻辱,应该继续努力消除这种后果,不过他们认为进一步强调种族区别将适得其反。这一争论主要是在大学校园中和学术界,规模也不小。80-90年代关于“肯定行动计划”之争和90年代围绕历史教科书的大辩论都反映了在种族问题上两种思想之争:前者关系到如何弥补历史遗留的种族不平等;后者涉及的问题更加深刻:美国的历史是否从根本上应该改写,不再承认白人基督教文明的的主流地位,还涉及教学内容——从大学课程发展到中小学课本——和选拔教师以及招生标准。

如何诠释历史关系到如何塑造未来,也就关系到美国是否还能继续在多元化中维持其原来的主流文化。笔者以为,在短期内,美国的多元文化远不足以威胁主流文化的地位,和社会其他弱势群体一样,唯其处于边缘,才要大声疾呼,事实上移民“美国化”的过程仍在继续,不论是自愿还是不得已。但是一旦经济情况恶化,或是社会发生某种危机时,白人种族主义依然可能上升,种族冲突的危险依然存在。而且可能更加复杂,不完全是在白人与少数族群之间,而可能发生于先来后到,不同处境的少数族群之间。例如1992年洛杉矶因白人警察殴打黑人而引起的街头暴动,被打砸的对象却主要是亚裔。美国的移民政策是加紧控制和排斥,还是放宽和鼓励,这是美国特有的从理论到实践的悖论。

就社会危机而言,单纯的贫富悬殊不足以导致暴力冲突,但是种族矛盾仍是美国社会最难化解的足以引起动乱的潜在危险。

✤ 市场“专政”与自由主义的极限

美国在发展机制上靠市场经济,在精神上靠自由主义,二者相辅相成造成了美国的强大。但是,任何事物都有两面,其消长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美国今天的种种负面现象归根结底与这两大因素有关。

对市场决定一切的机制如果没有足够强有力的制约,就发展到制度化的“唯利是图”,结果是从市场竞争走向市场“专政”。市场既然视消费者为“上帝”,一切行为都是以鼓励消费为目的,社会风气必然媚富嫌贫,而且出现疯狂的高消费生活模式。有人说,自从信用卡出现以后,美国人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先劳动后享受变成先享受了再说,精神的堕落从这里开始。这是极而言之。不过二战以后美国社会向高消费迅速发展的确是令世人咋舌的。

首先是对青少年的教育。消费的诱惑对于青少年比成人更加不可抗拒。家境优越,有希望进入名牌大学从而跻身于上层社会的青年尚有推迟享受的动力,学习有一定目标,而对大多数贫苦子弟来说,这种希望太渺茫、太遥远,眼前的诱惑又太迫切。在道德行为方面,商业文化的潜移默化远远超过教师的谆谆教导(假设教师都是这样做的话,其实未必)。所以美国基础教育问题的根源在于高消费社会造成的思维方式。这是任何“教改”所无能为力的。所以美国针对中小城市教育学的改革经常不断,却收效甚微。涉及占人口多数的平民百姓子弟的基础教育的严重缺陷,造成美国缺少熟练工人还是次要的,更主要的是这种现象从长远看将改变美国的人口素质,腐蚀美国赖以立国并发展到今天的“美国精神”。

前面提到,实用主义是贯穿于美国的教育和学术思想的一大特色。这种重视社会需要的传统使美国的大学不是象牙之塔,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美国的长处。但是同时使美国的高等教育完全受市场驱动。如一位教育史专家指出,美国的高等教育与通俗文化一样,变成了买方市场,学生及其家长是买方,学校和教师是卖方,于是课程和选题主要由知识较少的买方来决定,而不是由处于卖方的学识渊博的教师来决定。甚至由国会通过的对教育补助拨款的方式也是以资助申请人(学生或研究人员)为主,而不是资助高校和研究机构,也就是资助买方,而不是卖方。 结果大学日益庸俗化,沦为培养各色市场所需要的专家的场所,纯粹意义上的学者和高瞻远瞩的思想家日益稀少。这样的高等教育日益丧失学术的超脱和独立,20世纪末与世纪初相比,那种曾经推动进步主义运动的知识分子的理想主义和独立批判精神正在变味。

市场“专政”腐蚀特别明显的一个重要领域是新闻传媒。言论自由是美国和其他西方社会的基本人权之一,美国的民主的前提是国民有认知权,即获得信息的自由。这种成为信仰并受宪法保护的权利造就了无比发达的新闻媒体,以至有在“三权”之外的“第四权”之称。这一强大的舆论监督和社会批判力量,曾对揭露黑暗、防止腐败、促进改革起了无可估量的作用,今天却已起了变化。当然过去它也不是完全超然独立的,政府虽然无权干涉它,其出资者所代表的利益还是对它的倾向性有一定的影响。不过这种影响唯其是有形的,就也要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受到一定限制。而今天的市场律令却是更加无形、非理性,而且捉摸不定。在以文字为主要载体时,其对象为知书识字的人,特别是著名的大报和杂志面对的读者至少相当一部分是知识精英,要满足他们的需求。从业人员也有自己的守则,能够比较客观地报道新闻,从容地分析一些重大国内外问题,即使代表某种倾向和偏见,也是有迹可寻的,并有各种流派互相制约。只是报纸的收入日益依赖广告,已经种下不祥的因子,销售量与广告互为因果成倍地加强了市场的影响力。

随着电视的普及,手段、对象、市场都起了急剧变化。与对待其他方面的文化一样,大众的口味从精致的佳肴变为有刺激性的快餐,接受的方式从用脑筋的阅读和思考变为直接的感官视听。由于技术的发达,频道越来越多,竞争越来越激烈,争取广告与争取收视率之战使从业人员几乎完全丧失真正的主动权。传媒既迎合又塑造大众的口味,形成恶性循环。新闻工作的客观、公正、良心、原则都要服从不可抗拒的市场律令。今天美国传媒揭露矛盾、监督政府的作用当然不能说已经消失,但是正义的呼声淹没在浩如烟海的无序的光怪陆离的“节目”之中,提供给美国公众的国内外的图景与客观相距甚远。美国人对信息有最大的选择自由,实际上却基本上是被动接受,甚至强迫灌输。世纪末的传媒的作用比之于世纪初已经异化了。这里只谈到电视的普及,至于市场专政下的信息网络化会走向何处,更难逆料。

一方面,威力强大的传媒日益失去维护社会良心的功能,实际上沦为各种利益集团的工具,或者其本身已成为一种利益集团;另一方面,自罗斯福“新政”以来,知识分子大多数或进入体制内,或成为狭义的专家(有人说罗斯福的政策是“反智(anti-intellectual)的”,因为他把知识分子的主流纳入为政府服务,使其丧失了独立的批判精神,而欧洲知识分子这方面传统还保留较多),优良的批判传统大打折扣。总之,有一些事物本不应该属于市场的,而市场威力无穷,所向披靡,使得人在它面前日益丧失主动权。

道德滑坡是另一公认的现象。1993年,刚当选一年的克林顿出现在田纳西州马丁∙路德∙金生前最后一次布道的教堂中。大约是受那肃穆的气氛的感染,即席发表了一篇动听的演讲,揭露当前美国道德败坏的情况,问道:如果马丁∙路德∙金看到今天的情况会说什么?

“他会说,我为之奋斗终身死而后已的,决不是要看到家庭破裂、13岁的男孩拿着枪追赶9岁的孩子只是为了好玩、年轻人用毒品毁了自己生活再以毁别人的生活来发财,这决不是我到这里来的目的。

“他会说,我为自由而斗争,但决不是人们由着性子互相残杀的自由,不是未成年的孩子生孩子,而孩子的父亲弃之如蔽屣而离去的自由。我为人民的工作权而斗争,而不是要让整个社区和居民被弃置不顾……”

克林顿还强调必须进入“人的本性、价值观、精神、和灵魂深处”,否则政府的行动以及任何其他努力都无济于事。今天来看克林顿大谈道德说教,特别是维护家庭价值,颇有讽刺意义。美国保守派更会嗤之以鼻,因为他们认为像克林顿这样一个人能当选为总统本身就是公众道德观念下滑的表现。但无论如何,他所指出的确实是美国人今天普遍忧虑的主题。

对于美国今天严重的社会和道德问题的内容“左”、“右”各派所见略同。他们都批判美国的极端个人主义和现代版本的“自由主义”,都不约而同地提到当年托克维尔的预见,指出个人主义发挥出巨大的想象力、创造力,但是走向极端就成为自私自利,每一个个人封闭在自己的小圈子内,完全不理睬他人和全社会的疾苦,植根于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的冲动迟早会冲开一定的教化的界线,变成为所欲为。过去美国人赖以建国的基督教新教伦理的美德,诸如艰苦奋斗、勤俭自律、自立自强、坚忍不拔、以及有计划的量入为出的消费习惯、和诚实的遵守规则的处世态度,如今在总的追求“自我完成”的目标下变成了一味追求高工资待遇、高社会地位,敬业精神变成短期观点,只顾眼前享乐而少储蓄,守法的观念蜕变为只要有本事不被抓住就行……在这种情况下,美国赖以立国并维持了几个世纪的精神支柱——美国式的自由主义现在正在发生异化。贝尔(Daniel Bell)对韦伯(Max Weber)提出的促进资本主义发展的新教“禁欲苦行主义”所作的补充——“贪婪攫取性”,可谓高度概括。如今后者逐渐占上风,“宗教的冲动”为“经济的冲动”所淹没,结果道德自律和创造精神两败俱伤。

对于病源的分析和治疗方案则“左”、“右”两派观点截然不同,其分歧的本质还是对待平等的态度。“左派”认为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的恶性发展,除了新老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者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外,比较有影响的左翼宗教界也认为,当前的社会道德文化堕落来自以大企业为主导的社会制度,来自对资本的崇拜和对劳动的缺乏尊重,因此资本主义的根本原则——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就应该有所改变。需要从根本上改变资本主义制度和思维方式,首先改变追求无限发展的习惯动力,换一付“非物质的”眼光,把重点放在精神方面。不过他们认为这一切改变不是通过革命,是通过“重建(reconstruction)”来完成。归根结底,这种主张的落脚点还在于教育,只是不限于学校教育

“右派”批判的焦点刚好是自由主义中追求平等的因素,他们认为60年代的激进运动是这一堕落的标志,其结果之一是摧毁了社会价值的防线,大大降低了道德标准,从此大家对本来不可容忍的行为见怪不怪。现行的福利制度和类似“肯定行动计划”这样的对某些群体的照顾性法律都是罪恶的根源,它唤起人的最坏的感情——嫉妒和懒惰。平等的要求也必然导向中央集权的大政府,从而导向专制……。这些本是信奉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保守派的一贯论点,不足为怪。

值得注意的是极端保守主义者不但一概否定20世纪初以来的一切改良、福利措施、和理论,而且一直上溯到美国《独立宣言》以及启蒙思想和理性主义所依据的前提。也就是不仅反对平等,而且反对自由,认为正宗的杰斐逊和米勒所倡导的自由主义本身的动力就是不断摆脱宗教、道德、法律、家庭、和社会的各种制约,伸张个人。但是18、19世纪的自由主义和启蒙思想的先驱们都有一个不言而喻的前提,就是人们普遍怀有基督教的原罪感,并承认公认的传统道德规范,能自觉地以此自律,舆论的褒贬也以此为准则。他们都相信人的良知和理性,决不会想到追求他们所提倡的个人自由和平等的结果会发展到今天这种“激进个人主义(radical individualism)”和“激进平均主义(radical egalitarianism)”状况。正是由于先驱们对人性的认识所犯的错误,发源于“古典自由主义”的“现代自由主义”已经异化和堕落,因为自由主义本身没有自我改正的因素,只有不断地要求满足个人的欲望,争取更多的权利。因此世风日下也是必然的。在他们看来,还得诉诸宗教的道德力量。所以又与教会左派殊途同归。

著名奥裔美国企业管理家彼得∙德拉克(Peter Drucker)也对资本主义有严重的保留。他是自由市场的坚决拥护者,但是认为资本主义最大的缺陷是只注意经济,不考虑“人”,是“单维”取向。他早在30年代就曾担心工业革命所引起的不平等会使法西斯得势,结果不幸而言中。今天,经理们自己谋取丰厚利润而同时裁减员工,更是在社会和道义方面不可原谅的。

总之,极左派和极右派,都对美国抱悲观态度,认为美国精神正在走下坡路,对传统的自由主义本身提出批判(当然二者否定的程度不一样),居于中间的主流派则竭力维护自由主义,却对它的命运忧心忡忡。

此外,政治、司法中的金钱的作用,利益集团对内外政策的超常的影响……等等,都是人们熟知的,它始终是使美国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走向异化的一种拉力。有人说,现在在美国,只要有一百万美元,没有打不赢的官司,辛普森一案就很明显,碰巧他是黑人,种族问题掩盖了司法的腐败。总之,三权分立、舆论监督、思想界的批判这些美国的看家法宝能否继续有效地制衡金钱和市场专政的腐蚀力量,这是美国进入21世纪的大课题。

追求个人幸福是美国人的原始动力,发挥到极至,对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力量,而利益的驱使和高度实用主义又侵蚀和抵消着美国人引以自豪的“美国精神”,这又是一个难以解决的悖论。

(六)一种特殊的“隐性霸权”

本文主要讨论美国本身的发展道路,不涉及其一般的对外关系。但是在今天各国相互依赖日深的世界上,一个大国的道路所产生的影响决不会限于其国土之内,美国当然更是如此。

总的说来,到目前为止,前面所列举的负面因素尚不足以使美国走上衰退之路,或发生动乱。一是因为在后工业化的信息社会新一轮竞争中美国又着先鞭,不但跑在前面,而且领导着竞争的方向;二是其雄厚的物质基础可以在尖锐的矛盾之间产生“软垫(cushion)”效应,大大减弱冲击的震荡;三是多元社会提供多种出气阀,长期以来的调节机制仍然有效,也就是说,其优越的自我调节能力并未丧失;四是处于底层的美国人尽管有许多不平和不满,但与他国进行横向比较,还是感到在美国总平均生存空间较大、机会较多;最后,美国在全世界所处的优越地位有助于转移或转嫁国内的矛盾。众所周知,美国一向以外交服从其内政,并且据此对国际游戏规则的制定和操作施加影响,实际上这是把调节国内矛盾的机制扩大到国际范围,而且行之有效。例如美国工会或代表其利益的政客倾向于贸易保护主义,其压力是针对美国的贸易伙伴而不是本国的资本家。去年WTO洛杉矶会议期间的群众游行示威,主要是对第三世界会员国施加压力,表面上使美国总统难堪,深层意义是国内矛盾外向化。

所以今天尽管学术界“美国衰落论”不绝于耳,世人担心的还不是美国如果衰落会带来什么影响,而是一个唯一的、在各方面遥遥领先的、超强的美国对世界是祸是福。也就是说美国如何运用它的力量,奉行什么样的哲学,对世界其他国家的人都有利害关系。百年来,美国高度发达的科技和生产力带动了全球的进步,美国以雄厚的实力对反法西斯战争和战后恢复作出了无可替代的贡献,又直接帮助或间接促进了一批国家的经济发展。如果哪个国家善于学习的话,美国从治国到企业管理到解决社会问题到文化教育都提供了极为丰富的经验。今天,在有关全人类福祉的问题如环境保护、自然灾害控制、公共健康、以及反毒品、反国际恐怖主义等斗争中,还需要美国发挥带头作用。但是另一方面,美国的外交思想和实践是不折不扣的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无论以什么“主义”的名义,“理想主义”还是“现实主义”,“孤立主义”还是“国际主义”,“意识形态”为主还是“地缘政治”为主,实际上美国一直都是随着实力不断的增长,不断向外扩张其势力范围。直到今天,全球都被当作它的战略势力范围。

关于美国的全球战略、以传统的强权政治手段推行霸权主义等等已有无数论著。笔者对其对内立民主与对外行霸权可以并行不悖的道理也有过论述, 此处不再赘言。这里着重要讲的是方今世界“美国化”的现象及其意义。

美国确立世界霸权地位还有一种不依靠传统强权的方式,那就是以它不断在科技和生产方式上的创新“领导”世界潮流,使世人身不由己地接受它的影响,跟着它跑。不知不觉间在器用、话语、生活方式、品味习俗、甚至礼仪服饰都向“美国化”发展。今天所谓的“信息时代”、“网络时代”,其源头还是在美国。接受了“网络化”,所接受的就不仅是一种技术,而是一种新的观念和生活方式,甚至包括语言。美国根据自身的规律和需要实现某种发展进程,而这种进程必然辐射到全世界,其他国家不论是否符合自身发展的阶段和模式,只有紧追,否则就被淘汰。这是另一种“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这是一个客观现象。无以名之,姑称之为“隐性霸权”。

在不可抗拒的全球化过程中,各种文化互相融合、撞击、乃至冲突是必然的。但是美国挟其强势发挥主导的影响是客观事实。对于后进国家来说,忧虑不在于“全盘西化”(或美国化),因为这事实上不可能,而在于舍本逐末,或曰取其糟粕,弃其精华。本文第(二)、(三)、(四)节论述的美国强盛之道是深深植根于美国的历史文化中,经过长期的演变形成的。这是其精华。别的国家如不先改造土壤,很难简单移植。而现在辐射到全球的,甚至被趋之若骛地吸收的却大多数是第(五)节所提到的异化后的余沫。其中最明显的是健康的市场竞争并未充分发挥作用,而市场专政效应已经恶性膨胀,而且是在本不应市场化的领域内。例如:

大众传媒:特别是电视,亦步亦趋地追随日新月异的技术手段,全盘接受以广告商的判断为准绳的操作模式,以媚俗追求收视率,又培养出品位低下的观众,如此形成恶性循环。这些都能轻而易举地“拿来”。而西方新闻事业最优良的传统——代表社会的正义和良心、不畏权势的独立批判精神、和作为体制和社会的净化剂作用——却难以学到手。

教育:高度实用主义、培养目标面向市场、学费日益昂贵、“贵族”“平民”两极分化,变相鼓励学生弃学经商等等(其中并不都是“美国化”的结果),而美国真正普及的免费基础教育和大学内的自由主义传统和尚存的通才教育却难以移植。

其他如社会风气中的重物轻人、崇富嫌贫、享乐纵欲、急功近利、争当暴发户、追求高消费、文化快餐化、审美低俗化,还有日益升级的公开展示暴力、色情刺激感官的影视“艺术”等等,乃至花样翻新的犯罪方式,都是为美国人自己所诟病的精神堕落的表现。即使在今天,美国社会决非只有这一面,甚至还不是主流,但是泛滥于世界的,为后进民族自然地吸入,并且引以为时尚竞相效颦的,特别对青年一代有吸引力的,却是这一面居多。

这种弃精华而取糟粕的自然选择,一部分原因是市场专政的结果,因而很难抗拒。也与有关国家的文化政策有关。主导美国文化的精英们并不愿意看到世人把这些当作美国文化的代表,也不乐见其谬种流传。他们也并非故意把强盛之道藏之秘籍,“不把金针度与人”。相反,以自己的思想、制度改造全世界是美国人一贯自许的“天命”。不过美国政府自二战以后以文化传播为政治工具,为自私的战略利益服务,其宣扬“民主”、“自由”的手段既不民主又不自由,而是以势压人,以最高道德裁判者自居,而且以一时的利益需要为转移,采取双重和多重标准,连它自己也不讳言。结果它越要推销就越遭到抗拒。加以其他种种复杂的历史因素,美国文化的精华部分较难在世界发挥其积极影响。

当然,本文只是就美国论美国。至于其他国家如何变被动为主动,如何根据自己的根本需要进行取舍、迎拒,就是另一个课题了。

 
—— 资中筠 /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前所长 / Januar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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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中下结合的渐进改良

胡适20年代观察美国,颇有感慨地说过:“美国不会有社会革命,因为美国天天在社会进步之中,这种革命是渐进的。” 这诚然是一语中的。渐进主义的确是美国发展的一大特点——不断从改良和妥协中化解矛盾,避免了暴力革命、军事政变、和其他方式的无序的政权更替,在思想信仰上也没有经历过“和传统决裂”的过程,基本上在原有的思想和政体的框架内不断更新、变化。

✤ 自上而下的政府改良

正如列宁所说“西奥多∙罗斯福和进步党人的全部纲领、全部鼓动工作都是围绕着这样一点:怎样通过……资产阶级的改良来拯救资本主义”,实际上整个美国改良的过程都可以说是在拯救资本主义,而西奥多∙罗斯福(下称老罗斯福)政府可称起了开山作用。这拯救工作基本上是成功的。但是并不是消极的“拯救”,而是在不断克服矛盾和危机中飞速发展。事实上,没有发展,就谈不上拯救。

20世纪西方发达国家一大创新就是福利国家的形成。福利国家之出现,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劳动者斗争的成果,也是资产者让步的措施,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政府职能的转变。美国史家提到美国的改良,一般都提“从老罗斯福到小罗斯福”,这是有道理的。20世纪上半部美国采取一系列的改良措施,逐步完成政府职能的转变,刚好就是从老罗斯福到小罗斯福。这一转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开始干预经济生活,二是政府成为调节各种矛盾、特别是劳资矛盾的中介人。

在政府改良中,小罗斯福的“新政”可称承前启后,无论从哪一种意义上说,对美国乃至整个资本主义社会都有划时代的影响。1929年开始的经济大萧条带来的挑战和迎战都是戏剧性的,其影响之深远,再强调也不为过。而归根结底,它紧扣“拯救资本主义”这一主题。“新政”的内容众所熟知,不必赘述。单纯就解决经济危机而言,如果没有二战,它的成效究竟如何,至今论者看法不一,姑存不论。这里要强调的是它对美国的改良模式和观念所产生的革命性的深远意义:

(1)政府职能大转变:从小政府到大政府,从尽量少管事到多管事。这实际上是对美国自杰斐逊以来赖以立国的的政治理论的一次深刻的变革,与美国人不信任政府的传统观念相背。如果不是非常时期,是很难实现的。当时面临空前的危机,人们接受了这一观念:一个关心群众福利的犯错误的政府要比一个漠视人民疾苦无所作为的政府好。危机过去之后,传统思想又有回潮,大政府和小政府之争一直存在,但是政府有权也有责任干预经济这一观念已经合法化,争论只是在干预多少而已。

(2)第一次在基本人权中加入了“经济正义”的因素。这是对旧自由主义的一大修正。罗斯福提出了新“四大自由”,即:言论、信仰、免于匮乏、免于恐惧。前两项是旧四大自由的合并,在西方已是不言而喻的。实际上增加的核心就是“免于匮乏”的权利。从此,有人挨饿不仅是私人的事,而是被剥夺了基本权利,政府和全社会有责任改变这种不合理现象。从这一观念出发,一系列的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政策法令不但有了依据,而且是政府和社会强势集团应尽的责任。“社会安全”、“社会保障”的观念和机制从此逐步确立。

(3)政府成为调整劳资关系的中介。罗斯福政府除了制定一系列保护劳工的法规外,还首次立法规定工人有“集体谈判权”。政府出面说服资本家接受这些向劳工让步的措施,以此换取劳工的妥协。这样,工人的权益有了一定的保障,而工会不再是一种反社会的激进势力,变成了体制内的一个利益集团,从根本上改变了工人运动的性质,换言之,可以说工人阶级受到了“招安”,从而取得了社会的稳定。

以上几点奠定了20世纪后半叶美国社会的稳步改良。当然危机过后,旧的习惯势力必然有反弹,但已不可能回到完全弱肉强食的社会,新的框架已经定了。对美国政治文化来说,可称完成了一次观念上的革命。从理论上,赤裸裸的、不加修饰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也不再能进入主流。

当然,“新政”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不是罗斯福与他的谋士们一时心血来潮想出来的,而是美国不断改良的历史长河中的一个阶段。前有古人,后有来者。从政府的改良主义思想和政见来说,“古人”从上个世纪已经开始,若从本世纪算起,则主要从老罗斯福开始。“来者”则绵绵不绝,以后历届政府都在福利制度上添枝加叶,尤以约翰逊政府的“伟大社会计划”达到登峰造极。不论在具体政策上有什么压缩和调整,美国式的福利制度已经形成。由于篇幅关系,此处不能详述,仅对老罗斯福与肯尼迪-约翰逊政府的重大措施略作介绍。有意思的是,这几位总统对外都以帝国主义扩张和干涉著称,而对内的的确确向社会平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

老罗斯福总统任期1901-1908,刚好是本世纪初现代美国的开始,也是美国第一轮社会改良思潮高涨时期,史称“进步主义年代”。他在总统任内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立法措施,其中下大力气“抑制豪强”,取得突出成绩的有两件事:一是限制垄断资本,于1903年促使国会在1890年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基础上通过修正案,进一步扩大了总统干预经济的权力,为后来威尔逊政府通过的“克莱顿反托拉斯法”的先声。二是调解1902年宾夕法尼亚15万煤矿工人大罢工。此次罢工由于矿主态度顽固,僵持5个月之久。最后政府出面干涉,通过软硬兼施迫使矿主同意与工会谈判,并同意政府仲裁,同时说服工人复工。最后结果除增加工资的幅度外,基本满足了工人的要求,其中有长远意义的是建立了9小时工作制,以及在矿内劳资双方谈判的制度。

这两件事开政府敢于抑富扶贫的先声。的确如老罗斯福所说,是在美国进入新的大规模工业化时期的一次在积累和分配的立法上的大调整。他用的词是防止“过度资本化(over-capitalization)”。与此同时,他还在政治上励精图治进行了重大的吏治和税制改革。其结果不但使当时正在尖锐化的社会矛盾缓和下来,而且开启了一种解决矛盾的机制。以此为先例,以后历届政府又陆续通过一系列保护劳工的立法。老罗斯福的举措的重大历史意义还在于宣告:治理美国的中心是在华盛顿,而不是华尔街,美国政府既向社会平等的方向进行干预走了一大步,又为达成劳资妥协、保存和改善资本主义制度、防止社会主义运动创造了一种模式,为日后小罗斯福政府大规模的“新政”打下基础。

约翰逊与老罗斯福一样,都是在前任总统遇刺后就职,他的改良的思路与肯尼迪一致。其政府的特点也是大幅度的改革与大力扩充军备对外用兵相并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既要黄油,又要大炮”。此处主要讲他的“黄油”这一面,最著名的就是他的“向贫困开战”和“伟大社会”计划。“伟大社会”虽然是继承“新政”的传统,但是时代背景很不相同。此时美国经济不但没有危机,而且持续增长,进入“丰裕社会(affluent ociety)”。惟其经济繁荣富足,贫困的存在就愈形突出和不可容忍。这是“向贫困开战”的口号的来源。当时是“不患寡而患不均”,所以主要着眼于社会公正。另一点与前人不同的是,种族问题已经到了无法回避的地步。

简而言之,在约翰逊任内实现的各项改革中最重要的有两大领域,一是关于种族平等,一是医疗保障。种族平等体现在1964年的《民权法》和1965年的《选举权法》 。这是美国黑人斗争史上一件大事,尽管其实际贯彻还经过了艰苦的斗争,但是这一立法确有深远意义,把黑人的法律和社会地位从观念到实质都提高一步。以后,为在行动上切实落实,又颁布“肯定性行动”计划(Affirmative Action Plan)。 应该说,在种族平等的改良方面,60年代是一大分水岭,群众运动当然是主要动力,就政府而言,肯尼迪-约翰逊政府的态度和措施的力度超过以前历届政府。

另一意义重大的措施是通过“医疗照顾”和“医疗援助”(medicare and medicaid)法。美国在建立普遍的医疗保险制度方面起步晚于欧洲,杜鲁门政府曾企图施行,因阻力太大未获通过。到约翰逊政府终于将两项法案作为对1935年《社会保险法》的修正案获得通过。前者的对象是65岁以上的老人和不到年龄的残疾人;后者的对象是低收入者,不受年龄限制。这是继“新政”以来改良派经过长期斗争而取得的一项重大成就,大大地扩大了医疗保险的覆盖面。

除此而外,还有《中小学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是美国有史以来最大的政府对教育的资助;《模范城市法》由政府拨巨款建造廉价住房、改造城市设施、改善贫民区和贫困地区的环境、卫生条件、教育和娱乐设施等。所有这些措施都是由政府拨款关照贫苦居民的,不仅使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进一步得到巩固,基本上形成了社会安全网,更重要的是使机会平等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约翰逊的“伟大社会”计划是美国福利制度的顶峰,与此同时,他以反共的名义深陷越南战争,使美国政府财政赤字达到空前程度,成为左派、右派都攻击的对象。其后果除了自己被迫放弃竞选连任外,也是造成以后政策向保守方向逆转的契机。

里根政府政策是一次较大幅度的向保守方向逆转,被称作“劫贫济富”的经济学。然后又出现克林顿的“中派自由主义”和改革福利政策的方案。总的说来,美国的政治主流基本倾向是向中间靠拢,社会批评家和政客竞选可以慷慨激昂,言词激烈,但在实践中,最保守的不能打破现有的福利制度框架,最激进的也不会损害大企业的根本利益。

✤ 言论自由和批判精神

自上而下的改良得以成功,有赖于批判现实主义的传统。任何一个社会都有其黑暗面,金钱的罪恶、权力的腐化作用对任何种族任何国家的人都不例外。而且既得利益者都难以自动放弃特权,因而任何国家制度的设计中都包括某种揭露、批评、和防止腐败的机制。即使是中国的君主专制政权也还有“言官”、“谏议大夫”、“御史”之类的职位,理论上是负有揭露和针砭时弊的责任的。特别是开国之君总希望从前朝衰败中吸取经验教训,找出一种能防止政权腐化、达到长治久安的机制。但是在专制和集权的制度下,无论当政者主观上有多么良好的愿望,实际上做不到。舆论真正能起监督作用的关键在于是否有充分的、独立的言论自由,这种言论自由是公开的,受到宪法保障的,适用于每一个公民,任何人不得压制。

诚如马克思所说,资本来到这个世界,每一个毛孔中都带着血污,那么在言论自由保障下的公众批判就是其净化剂。如果说权力本身必然带来腐化的诱惑,那么公开的监督就是其制约。可以说资本主义从诞生起就伴随着对它的批判而成长。这种批判不一定立场都是“正确”、“进步”的,有时甚至是反映了被推翻的阶级的怀旧情绪(如巴尔扎克的小说),但是只要它是符合现实的,就有积极作用。扎根于自由主义思想的西方知识分子有着深厚的批判现实的传统。“知识分子”的定义就和批判精神联系起来,代表自由、平等、公正的理想和以此为核心的社会良心,对一切有背于这一理想的社会弊病加以挞伐是其天职。这也正是社会的生命力所在。这一传统当然起源于欧洲。19世纪丰富多彩的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家及其传世之作可以为证。

这一源于欧洲的传统自19世纪末以来在美国得到充分发挥。诚如美国思想史学家霍夫斯塔德所说,美国公众每隔一段时候就要掀起全国性的自我反思的浪潮,如果没有不断的反对、抗议、和改良的传统,以美国所处的时代和位置,其制度就会成为纯粹的弱肉强食的原始森林,大约不会发展成现在这样。 远的不说,整个20世纪这种自我批判从来没有断过,可以说,从南北战争结束之后,美国文学就不约而同地以批判特权阶级为己任。我国读者熟悉的马克∙吐温是最早的代表之一,不过当时还没有形成规模。大约20世纪前半是批判文学的鼎盛时期。

第一次高潮是从世纪初到一战的“进步主义”运动。这个时期,作为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对立面,有社会科学界的新理论、新闻和文学界的暴露文学、小生产者和底层老百姓的呼声、以及政治活动家的政策主张,共同形成了当时“平民运动”和“进步运动”的思想基础。这些集团的利益和目标很不同,但是殊途同归,都为社会弱势集团说话,揭露各种黑暗内幕,都主张政府应该对消除社会的不平等和种种罪恶有所作为。它们汇集成声势浩大的舆论浪潮,对当时正在趋于腐化的美国政治起了遏制作用,也为老罗斯福厉行吏治改革和一系列改良政策提供了舆论基础。如果没有本世纪初的政治净化斗争和吏制革新,以后小罗斯福以加强政府干预为方向的改革就不可能实现。因为这一改革是加大政府的权力,其前提是各方面对政府官员的信任。如果没有廉洁奉公的大批执法者,改革就会弊病百出,失去群众的信任,最终以失败告终。这种悲剧在中外改革历史上并不鲜见。

整个20世纪,美国社会批判的声音时有起伏,却从来没有被压制下去过。一个证明是不少批判美国国内外政策的激进言论,就是在50年代初麦卡锡主义肆虐时期出版的,其中包括号称“修正学派”的左派著作以及对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至少大学校园中自由主义传统始终未被完全压下去。

对资本主义制度从根本上产生怀疑而对社会主义国家有所向往的思潮,本世纪内只出现过两次,时间都很短暂,而且也从未占主流:一次是1929-1932年的大危机时期,那是工人运动活跃的时期,也是美共成立以来影响最大的时候(1932年美共总书记威廉∙福斯特竞选总统得十万另两千多票,不够一个选举人),许多著名作家思想左倾。但是这一思潮不久就消沉下去,一方面为罗斯福的“新政”所化解,一方面因斯大林1933年开始的大规模清党和镇压而幻灭。

另一次是60年代越战时期,当时美国经济相对繁荣,福利制度也相当发达,批判的动力更带有理想主义色彩,以反越战和民权运动为中心对美国内外政策发动全面批判。其中激进派对美国传统价值观发生根本怀疑,这是对“冷战”的逆反,和对50年代麦卡锡主义的清算,还有对高度发达的工业化社会的厌倦。同时也受当时世界潮流的影响,特别是殖民地人民的反帝斗争,和被误读的中国“文化大革命”。结果政府通过两手予以消解:一手是通过联邦调查局等对激进组织从内部分化、破坏;更重要的一手是对内加强福利制度,认真采取反种族歧视措施,对外撤出越南,开始改变对华政策。此后,许多批判健将逐步汇入主流,各自找到自己的位置,他们大多数人还保持左派自由主义的观点,继续为社会平等呼吁,不过不那么激进;少数人幻灭后走向另一极端,汇入80年代的“新保守主义”思潮,或称“新右派”;其余一批人未能进入中上层社会,处于边缘地位,也许有人有受排挤感,但是也并非走投无路。

社会主义思潮——不论是马克思主义还是社会民主主义——在美国始终没有像在欧洲那样成气候。在所有西方主要发达国家中,美国是唯一国会中没有类似社会民主党性质的政党代表的国家。其原因除了欧美学者如桑巴特、特纳、丹尼尔∙贝尔等已经提出的之外,笔者提出了“时间差”和“反面榜样”的补充解释:

“时间差”是指美国的发展后于欧洲,欧洲的社会主义思潮是在欧洲资本主义发展到矛盾已经难以忍受时出现的,很快为工人阶级所接受。此时美国还有很大缓和的余地。到本世纪初,美国矛盾尖锐化时,各种政府的和慈善团体的改良措施已相继出台,虽不能根本解决,却足以缓和矛盾到可以控制的程度。美国的权势集团,包括政府和企业主,对于防止社会主义思潮在美国的兴起确实做了自觉的努力。他们不能像专制制度那样通过压制言论、剥夺人民抗议的权利的方式加以遏制,只有加紧改良措施,以消解社会主义者所宣传的革命存在的理由。这是包括政府民间在内的权势集团积极改良的动力之一,也是其效果。可以说美国的资产阶级十分明智(也可以批判为十分“狡猾”)。

“反面榜样”就是十月革命之后的苏联在大部分时间内起了反面榜样的作用。社会主义理论比之于任何改良主义对广大劳动人民的吸引力和存在的价值在于其彻底性,不言而喻,在这个社会中,不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上,人民应该享有比资本主义国家更多的民主、自由、和平等。十月革命之后的苏联确实在全世界、包括美国的工人和理想主义的知识分子中产生过这样的吸引力,从而使资产阶级怀有恐惧心理,这是20年代“恐赤潮”之由来。苏联革命初期物质上的极端困苦并没有影响其吸引力,但是自斯大林执政以后接踵而来的种种清洗和镇压不断使一批一批的向往者幻灭,而且使各国忠于苏联的共产党人经常处于尴尬境地,在本国人民中孤立。结果,本来对美国社会极为不满的人鉴于号称社会主义国家的“榜样”,两害相权取其轻,只能与改良的资本主义妥协。

到90年代初,由于中国的天安门事件和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美国一些思想者沾沾自喜,“历史终结”论应运而生,认为一劳永逸地确立了西方制度的普世性,再不会有挑战。但是过了几年,世界的发展似乎并不完全如他们所想象,再回顾美国国内,尽管作为国家富甲天下,但是各种社会矛盾依然存在,本世纪初进步主义运动所批判的种种城市罪恶有增无减,科技高度发达对人类是祸是福引起根本怀疑……,于是批判之风又起。在学术界,承六、七十年代欧洲思潮之余沫,兴起了对所谓“后现代主义”对“晚期资本主义”的批判。这实际是美国思想界的常规,每隔一段时期就对本身进行一次审视,也是对前一段过于自信的逆反。这种思潮也反映了对后工业化社会和整个科学发展的迷茫和怀疑,与60年代有相似之处。但不论是国际和国内形势,还是其本身的表现和影响都与本世纪前几次的思想批判不可同日而语。当前的“左派”思潮始终局限于学院内,在学术界也处于边缘,一则是语言晦涩,很难有广泛的读者,二则是只“解构”已有的秩序,不提出建设性的主张,也不准备有所行动。但是这种非主流的、批判的声音存在,总有其合理性,并且是社会活力的表现。

另外一种批判来自权势集团内部,表现了一种忧心。例如50年代苏联卫星上天之后的“导弹距离”说,引发了权势集团内部对美国教育的尖锐批评,导致教育改革;80年代对日本经济强势的夸大和“美国衰落论”,导致对美国经济、特别是制造业的深入研究和改造;还有担心白人主流文化失去控制地位的“美国四分五裂”说(阿瑟∙施莱辛格)、“文明冲突论”(亨廷顿)等等,都属于这一类。每一次总统竞选中两党以及竞选双方的互相揭短、攻击,除去涉及个人的之外,多数都是对当前政治和社会弊病的审查,其所指出的问题之切中要害和批判之尖锐,不亚于来自基层愤愤不平的群众的批评。尽管有些问题在野者执政后照样无能为力,但是这种定期的公开批判至少可以起敲警钟的作用,并引起全社会的注意。

瑞典著名社会学家古纳∙米尔达(Gunnar Myrdal) 20、30年代访美,对美国人的公开自我揭短印象深刻,他把这归之于基督教对罪行的忏悔心理。他写道:“美国人强烈地、诚心诚意地‘反对罪行’,对自己的罪行也决不稍怠。他审视自己的错误,把它记录在案,然后在屋顶上高声宣扬,以最严厉的词句批判自己,包括谴责伪善。如果说全世界都充分了解美国的腐化现象、有组织的犯罪、和司法制度的弊病的话,那不是由于其特别邪恶,而是由于美国人自己爱宣扬缺点。”

不论是出于基督教的悔罪伦理,还是出于自由主义的公众认知权的原则,还是出于媒体的揭丑传统,还是出于权势集团的忧患意识,这种自我批判精神和对通过公开讨论解决问题的信心是美国改良机制的灵魂,也是其活力所在。反过来,也可以设想,在这样锲而不舍的大声疾呼、公开“家丑外扬”的制度下,仍然腐化丑闻不断出现;如果加以遮掩,压制批判,听任脓疮在暗室中发酵、发霉,其后果将是如何。

一方面是权力制衡的政治体制,一方面是在言论自由的保障下全社会自我揭短、互相揭短的批判的传统,共同促成了持续的渐进的改良。虽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却得以把矛盾控制在一定范围,一次次度过危机。也可以说是社会在不断摇晃中避免了激烈震荡乃至解体。

✤ 中介势力——基金会及其他私人公益事业

在美国的渐进改良中还有一种极为重要的力量就是私人公益事业。国人所熟悉的各种“基金会”是其中一种形式。这种公益事业古已有之,现在也非美国所独有,但是在美国最发达,其达到的规模和所起的作用任何国家无法比拟。以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基金会这一事物为例,它兴起于20世纪初,与进步主义同步发展,到目前数目已达几万个,资产上千亿,可以说是20世纪美国一大特产。它是政府的补充,是社会的缓冲剂,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最佳途径,授受双方都从中得益。更重要的是它还有两大特点:一、从一开始都是以传播知识、促进文化教育事业为宗旨,已经形成传统,这一点对美国教育、科学、文化的贡献是无可估量的,而且其影响早已超越国界,也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这种影响一方面对造福人类作出巨大贡献,另一方面也是美国在全世界扩大文化影响的有力途径,是外交政策“沉默的伙伴”;二、它是由大资本家自愿出资成立的,但是一旦成立,就成为独立的、根据基金会的章程和有关法律运转的机构,不以出资者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因此不同于个人的慈善行为。

造成资本家“自愿”把一部分财产归还给社会的原因很多,不能简单地以“沽名钓誉”,或争取免税来解释,尽管不排除这种因素。更深层次的还要从基督教文明的价值观、重教育的传统、和渐进主义的妥协模式中去找。它还体现了美国人对“大政府”的根深蒂固的疑虑,对“私人”力量的推崇,也是“向下渗透(trickling down)”理论的极好的体现。这是处于社会主导地位的资产者的一大创举,在美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也可以说是美国式的“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的结合。从世纪初的卡内基、洛克菲勒到世纪中的福特到世纪末的特纳和比尔∙盖茨都遵循这一“发了财就捐赠”的传统,而且都着眼于促进文化教育事业。在普通人那里,基金会已进入的日常生活,凡有人想要从事科研、教育、文化、或社会公益事业,自然就想到向某个美国基金会报一个“项目”,申请资助。全世界都如此(即使是欧洲的一些著名文化学术机构,追根溯源,其资金来源的重头往往是美国基金会),但是很少人注意到这一事物的巨大意义,特别是它所起的平衡自由与平等的悖论的杠杆作用。这样一种威力巨大的事物产生和发达于20世纪的美国决非偶然,其物质基础是民间聚集的巨大的财富。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富人手里的钱多得花不完,任何国家无可比拟;另外更重要的是精神和思想传统。

若追根溯源,美国的捐赠思想还是来自英国,早期的温特罗普、富兰克林等人已有不少言论和行动。到本世纪初,开大基金会风气之先最著名的当属钢铁大王卡耐基和石油大王洛克菲勒。他们以残酷无情的手段发家致富,得到“强盗爵爷”的恶名;同时又是著名的慈善家,不但对各项事业的巨额捐赠成果累累,而且树立了基金会的模式,对整个这一领域都有深远影响。他们捐赠的重点多在文教、卫生、科学(包括社会科学)方面,还包括社会改良运动,大多带有开创性,其业绩在一篇文章中难以尽述。 现在要探讨的是其思想基础。

老卡耐基与老洛克菲勒有很多共同点,都是白手起家,都是虔诚的基督徒,尽管所属教会不同,在建立基金会之前都已进行过大量捐赠,身边都有笃信宗教的好友为其策划把捐赠制度化。卡耐基发表的文章题为“财富的福音”如今已成为公益事业的经典。 其中表达一种信仰,归纳起来,就是:社会的贫富不均是上帝定的,人就是有优劣之分。那些处于社会上层的人是凭才能和努力达到的。但是一旦拥有了财富和荣誉,就有责任为帮助不幸的“兄弟”和改善社会而做出贡献,这也是上帝的旨意。卡耐基还有一句名言:“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所以捐赠不能等到死后,而且认为如何敛财和如何散财同样需要智慧和才能。老洛克菲勒差不多也是同样的思想。他接受其好友盖茨的意见:一是巨大财富如不在生前作恰当处理,对子孙是祸不是福,甚至对社会将产生不良影响;二是要科学地进行慈善捐赠,使花的钱产生最大社会效益,变“零售”为“批发”。这是建立基金会之由来。他的信条之一是“尽其所能获取,尽其所有给予”。

对于那一代美国人来说,基督教的信仰的确是一种内在的动力。但是不止于此,它还代表美国精英的一种理想。从一些大基金会的宗旨、纲领中可以看出,它们大致目标和性质差不多,既雄心勃勃,又带有理想主义,以完善美国乃至全世界为己任,同时也致力于巩固美国的现行制度和向全世界扩张其影响。在各大基金会发展的历史中都得力于几位目光远大、有理想、有魄力、有威望的会长或顾问。他们掌握着不属于他们的财富的支配权,把自己的整套思想贯彻于工作中,使基金会带有自己的印记。其思想偏好各有特色,不过有几个共同点:都是胸怀大志,动辄以“全社会”、“全人类”的幸福和进步为目标;都强调向问题的根源开刀,也就是着重治本而不是治标,因此选项带有前沿性、开创性;关于问题的根源是什么,不同的人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是把教育放在第一位则是共同的。不论是自然科学还是人文社会科学,大基金会的倾向性可以促成一些重大发明,或整个学科的建立和发展,或影响某些学术机构的消长。它还是各种“思想库”研究项目的主要经济来源,无形中对政府政策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他们以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对待社会弱势集团和不发达国家,特别体现了美国的“白人的重担”和“天命”思想。在国际上,当然维护美国的利益,不过基本上忠于和平和人道的途径,仍以文化教育为主业。

基金会这样一种公益事业发达于本世纪初不是偶然的。它刚好处于社会达尔文主义指导下的自由放任经济的顶峰和要求平等的进步主义思潮勃兴的交汇点。那些大工业巨头们无不是乘自由市场经济之风扶摇直上,到达高处时却发现自己已是众矢之的,被当作一切罪恶的化身,所植根的社会正在孕育着深刻的变革。他们处于两面夹攻之中,一方面是底层劳动者和社会舆论的愤怒和批判;一方面是政府的反托拉斯法和其他限制措施。更有甚者,欧洲的社会主义思潮也已传入。在这种情况下,有远见的企业家明智的做法是采取主动,汇入社会改良的潮流。因为这些大富翁都是制度的受益者,十分珍惜和热爱这个社会,不愿看到动乱和革命,彻底改变现状,于是自觉地以主人翁精神来为国家排难解忧,以巩固正在迅速发展的企业制度和政治秩序,并使之为广大公众所接受。最方便、最现成的手段就是发扬捐赠的传统,使其更加有组织、有目的、达到最大的效果。同时也使自己身后留下较好的名声。所以,社会调和是其实用的目的,用卡耐基的话来说,是要“使得兄弟的纽带仍能把富人和穷人联结在和谐的关系中”。

他们与政府的关系复杂而微妙。如前所述,从根本上讲,目标是一致的,是起“补台”作用,在主要政策上默契配合。大基金会本身就是构成美国权势集团的主要部分,其负责人与政府高级官员经常对换角色,在相互的大门中进进出出,这种例子不胜枚举。但同时它又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而且特别注意保持自己的非官方和独立性,与政府保持距离,并且从思想上又是政府干预的反对派。政府则一方面以免税鼓励捐赠,一方面又对它不放心,需要经常进行审查、监督、和限制,有时相互之间关系很紧张。在不同的政治形势下,压力可以来自“左”、“右”两方面。例如,在麦卡锡主义盛行时,一些大基金会曾以“亲共”嫌疑受到国会审查;60年代末,享受免税的公益事业又受到滥用权利为资本家谋私利的指控,国会曾举行大规模的听政会并通过著名的《帕特曼法》加以限制。

还需要指出的是,以罗斯福的“新政”划线,私人公益事业在这前后的作用有很大的不同。自“新政”之后,政府担负起社会福利事业,在观念上责无旁贷,在实际开支上也占大头,远远超过各种私人捐赠的总和。可以说,在20世纪前半叶,私人公益事业在帮助美国社会克服危机、平稳过渡方面起了重要的历史作用;在二战以后则退居次要地位,但仍是不可缺少的补充。它所具有的灵活性和优越性仍然存在,在某些方面的作用仍是政府所不能替代的,不能单纯以拨款数来衡量。

总的说来,以基金会为代表的私人公益事业是美国制度的支柱之一。如果说社会批判运动和舆论的揭丑是对疾病的检查和诊断,那么基金会的活动就是一种治疗手段。它不是动手术,而是保守疗法,所致力的不是“拆台”而是“补台”,起的作用是抹平尖锐的矛盾,推动健康的发展,所以它是美国渐进改良中一股强大而稳健的推动力,而且站在这一改良的最前沿。今天新生代的美国富豪的思想状况和价值观念与当年的巨头们显然已经发生很大变化,例如比尔∙盖茨不见得有卡耐基那样虔诚的基督教信仰。但是致富以后应该为社会公益事业有所捐赠,已经形成传统,也是社会公认的价值标准,并且在操作上也有成熟的法律和机制。所以,“尽其所能获取,尽其所有给予”这一代表美国人双重人格的模式还将继续下去。

综上所述,美国的平稳发展得力于三种力量联合的渐进改良。但是尖锐的社会矛盾是通向适时的和平改良,还是政治集团阴谋政变,还是群众性的暴力革命,往往不以人的理性判断为转移,而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决定性的是统治者的意愿及其主导思想和群众的传统和行为模式。而这上下两方面的传统,归根结底还是长期的政治体制和占社会主流的思想培养出来的。

(四)人才优势和创新机制

80年代中期,以保尔∙肯尼迪的《大国兴衰》一书为契机,“美国衰落论”曾在美国和世界风行一时,当然都有相当的事实和数字依据。但是笔者一直不以为然,认为美国的潜力远未发挥尽,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人才优势,后来在《战后美国外交史》的“绪论”中曾写过这样一段话:

“……一个常为论者所忽视的方面,就是美国的人才优势。如果说今后国际竞争主要是经济实力之争,而经济实力又取决于高科技和各种管理人才的话,美国吸引人才和发挥人才的优势仍将是他国所不能及的一大强项。美国是移民国家,从一开始就有其独特之处。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人口是从已经具备一定劳动力和技能的青壮年开始的。他们出生、成长的‘赔钱’阶段是由别国支付,而把最富创造性的年华和辛勤劳动贡献给建设美国。不仅是在立国初期和‘拓边’时期如此,这一过程贯穿于每个历史时期,至今方兴未艾。苏联解体后,美国在高科技人才方面又可望发一笔意外之财,其深远影响不可估量。在人才日益国际化的今天,无可否认的事实是,全世界人才的自然流向是美国。这种情况没改变,就说明美国的社会机制相对说来更能提供发挥创造力的条件。大批移民当然也造成许多社会问题,但美国可以通过调整移民政策来进行择优。人才状况不是孤立的,它既预示着未来的竞争潜力,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前的相对实力。因为人才流动不可能强迫,一个对人才有如许容量和吸引力的国家很难说是走上衰落之路了。”

现在看来这段话已为近年来的事实成倍地证实,但是还没有揭示美国吸引人才的内在根源。那时“知识经济”这一新名词尚未流行,但是大家都已意识到在今后的发展中知识或智力的重要性将日益突出,这是肯定的。前几年,“后工业化社会”一词用得较多,但是不明确这“后”面是什么。现在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称呼,那就是“信息社会”,或“信息时代”。在这个新时代中,美国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优势之最就是人才。这里有作为移民国家的先天因素,也有教育文化的后天因素。不仅是高级人才的比例,更重要的是普遍的人口素质,也就是“国民性”。

✤ 先天的人口优势与人尽其用的环境相结合

美国在“人”的因素上得天独厚在于移民国家的特点。世界上没有哪个民族的人口的构成如此复杂,没有哪一方土地是这样的万国殖民地,也没有哪一个国家几百年来总能博采各民族之精华为己所用,而且这一情况还在继续下去。当然这一特点也正在造成严重的问题和危机,可谓成亦萧何,败亦萧何。但是可以肯定地说,迄今为止“成”远超过“败”。世界历史上发生过多次民族大迁徙,许多国家今天的一部分人口的祖先也来自其他地方。但是美国情况不同:1)美国的移民是陆续形成,一批一批来的,不是一次涌来;2)最早来美国的移民是来自当时世界最发达的欧洲国家,带来的是当时最先进的生产力和思想观念;3)从“五月花公约”到“独立宣言”的一百年中已经形成了一套核心价值观,成为以后无论来自何方的移民的认同的中心,产生独特的凝聚力。这最后一点尤其重要,而且证明有很强的粘附力,否则美利坚民族就无法诞生和延续。

事实上,直到现在,美国的主要人口构成中欧洲裔还是占压倒多数(关于欧洲不同的族裔,此处不细说)。至少直到二战之前,美国一直源源不断从欧洲吸取精华,包括思想、人才、体制、科学发明等等。许多新理论和新发明首创于欧洲而最后完成和实践在美国。有一则流传的故事:凱恩斯提出他的学说后,跑到美国去说服罗斯福予以实施,他说英国有颗大脑袋,而美国有个大身体,把英国的脑袋移植到美国的身体上可以发挥最大的作用。不论凯恩斯本人是否说过这样的话,讲这故事的一定是英国人,反映了一种优越感和没落感混杂的心理,但是也很形象地描绘了欧洲与美国的关系,也就是力不从心的欧洲的精华移植到美国得到新生。

但是源于欧洲的理论到美国得以新生的原因不仅仅是由于美国的物质力量。如美国著名企业家朱克曼(Motimor Zucherman)指出的,造成美国的经济强盛的根本原因在于独一无二的”美记”企业管理资本主义。它本身有一种特殊的自我更新机制和灵活的转型和适应能力。由于幅员辽阔、市场巨大、和人口复杂的需要,美国发展出了特有的企业精神,善于经营管理的传统,相信科学技术,以数字、法律、合同为基础,而不是以人际关系和习俗为基础。美国的企业除了吸收全世界的优秀人才的先天条件外,比任何其他国家都舍得在培训人才上花本钱。从19世纪末,“新边疆”结束后,整个大陆由纵横交错的铁路连成一片,又取消了州际的关税壁垒,形成了一个统一的大市场,成为推动生产发展的强劲动力,新发明层出不穷,而且迅速普及,代替了地理上的新边疆。今天美国的“新边疆”是全球经济,并且仍在不断开拓,其企业精神和个人独创性在当前的知识经济时代比工业化时代更加能发挥优势。所以19世纪出现了卡内基、洛克菲勒、摩根这样能够把握世纪的巨头,20世纪一大批领导世界新潮流的网络巨头也出现在美国就不是偶然的了。

另外,与欧洲发达国家以及俄罗斯相比,美国基础教育弱而高等教育强,越到上面越强,在质量上呈倒金字塔。在任何其他国家,这是难以为继的,但是由于有了上述第一点移民的作用,美国高校可以“白拣”别国基础教育的成果,因此移民与教育也是相辅相成的:发达的高等教育和优良的学习条件是对优秀人才或准优秀人才的一大吸引力;反过来,高智能青年的流入也促进了高等教育的质量。所以,美国教育家们都承认外国留学生对维持和提高高等院校水平的重要性,其中亚州学生又占重要地位,到80年代末已占全部大学外国留学生的一半,而其中理工科的博士生比例还要高得多。学成后至少有一半留在美国。这从另一方面造成美国教育与人口的良性循环。

✤ 种族问题

移民国家的特点形成美国一大优势,但也造成美国特有的问题。一般说来,在民族融合中,总是处于先进的发展阶段的民族同化后进的民族,如中国盛唐时期就是最好的例子。美国号称“大熔炉”,不论原属于何种民族的移民到了这里,就成了新的“美国人”的一部分。他们保留自己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同时认同这个社会的基本制度和核心价值观。毋庸讳言,这样形成的美国人,其主流是欧洲裔的白人,也就是所谓的 WASP(白种-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直到本世纪上半叶,所有后来的移民都有一个“美国化”的过程,也就是向先来的主流欧洲白人同化。这一做法基本上是自觉自愿的。“大熔炉”之说就是一名俄国犹太移民于1908年创作的一个歌颂这种民族融合的剧本的台词。1918年还有纽约7万新移民大游行,来自40多个国家的移民热切地表示认同美国。美国的活力和凝聚力在那时达到高峰。二战以后,情况就逐渐复杂起来,有人提出“马赛克”或“大拼盘”之说取代“大熔炉”的形象,说明种族的融合已经越来越困难了。但是即使是拼盘,“WASP”仍然是占据中心的一大块,其他大大小小族裔处于层层边缘。这种情况能够继续多久,或者是否应该继续下去,是美国面临的一个难题。

问题的根源在于,美国是以种族主义起家的,“白人至上”的思想统治了几个世纪。从一开始就把原住民印地安人赶尽杀绝,然后又从非洲贩来黑人做奴隶。各式各样的后来的移民,从爱尔兰、意大利、犹太人等白人到亚洲的有色人种先后都受过不同程度的歧视,在“熔化”之前都当过二等、三等公民。先来者根据自己需要在移民法上做文章,以决定接纳还是排斥后来者。在这个信奉自由民主的国家,对种族平等的观念却接受得很晚,过程曲折而痛苦,这一观念真正进入主流思想是在60年代的激进运动之后。但是直到现在,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仍然时隐时现。美国的种族矛盾大于阶级矛盾,而且要深刻得多。社会地位是可以改变的,而肤色是不可改变的。种族与阶级有时相重叠,例如多数下层劳动者为黑人和拉美移民;但种族歧视是独立于阶级之外的。在黑人斗争的历史上,受过良好教育、已经进入中产阶层的照样受歧视。在美国的主流人种之外,生存能力较强、对美国的发展贡献最大的有两个族裔,一是犹太人,一是华人。犹太人过去曾受歧视,现在已经完全汇入主流,不再有区别;穷苦的拉美移民是照顾对象,但是其中的白人一旦进入高等社会,就不再被区分出来。而华人却似乎仍是黑白人种以外的“外来者”。 尽管已成为美国公民,甚至是生于美国的第二代,职业和经济地位都属于高等社会,仍然不免被另眼看待。究其原因,一是肤色,二是文化,三则受中美关系的影响。如李文和一案所表现在司法上的双重标准,固然与外交有关,从深层次看,也是种族歧视问题。

今后,世界各地各种族的临时和永久移民仍将源源流向美国,而种族问题将继续困扰美国社会,下一节将进一步阐述。

✤ 重教育的传统和实践

人口素质当然和教育分不开。重视教育是美国从欧洲继承过来的最优良的精神遗产之一。首先,最早的移民的教育程度就比较高,在17世纪第一、二代移民中,每40至50家就有一名大学毕业生,多数毕业于牛津或剑桥,这一比例为当时任何国家所不及。他们自然以普及教育为己任。约翰∙温特洛普率领五月花号的移民在塞勒姆港登陆后六年,即在麻省纯粹由私人集资建立了一所大学。从1647年马萨诸塞州通过义务教育法以后不到半个世纪,在当时的新英格兰各州都已完成此项立法。在普及中小学教育的同时,立即着手建立大学。1636年10月28日,哈佛大学的章程在国会注册,是为大学之始。到1776年美国独立时已有9家大学,而当时英国仍只有牛津和剑桥两家。不但美国的高等教育史比国家的历史长一百多年,而且有一批自始至终长盛不衰、年龄长于国家一百多岁的名牌大学,除哈佛外,还有耶鲁、普林斯顿、弗吉尼亚等大学,历经独立战争、内战、世界大战、社会动荡、经济萧条、政府危机而巍然屹立,构成美国历史和现实生活中的一个举足轻重的支柱。

重教育与美国立国的思想是分不开的。开国元勋们都以教育为立国之本,在他们的思想中决无“愚民政策”的痕迹,因为这与“民治”的国家是绝对不相容的。杰斐逊本人是倡导教育最有力的,他把普及知识与民主制度相联系的言论不胜枚举,例如在1816年说过:“在一个文明国家,若指望在无知中得到自由,过去从未有过,将来也决办不到。” 民众应该普遍有知识、具备起码的判断能力是民主国家的根本,重视教育是民主制度的一部分,宗教、道德、和教育是“好政府”的必要条件。这是杰斐逊的理想的一部分。在他推动下,弗吉尼亚州带头,东北各州首先通过各种激进的关于教育的立法,包括拨地、拨款、建立基金、训练师资等等,有的地方甚至规定体力健全的成年男子有义务为帮助学校建设出劳力。他立意要通过教育培养起有别于欧州贵族阶级的新型精英以担当领导新世界的重任。后来以杰克逊为代表的平民民主派仍批评他为贵族教育,而主张进一步把重点放在普及平民教育。

提倡在政府,建校却大多是私人,捐钱办学成为风尚,没有全国性的国立大学也是美国独特之处。著名的芝加哥、康奈尔、斯坦福等一批大学都是私人捐赠。那个时期的美国人热衷于建大学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除了从欧洲带来的传统和宗教原因外,还有实际建设的需要、慈善捐赠的习俗、和地方的荣誉等。还有一点美国特有的是,不断地西进的拓荒者来到不毛之地,很怕自己和所在社区“野蛮化”,因而迫不及待地办学校。拓荒者每到一处聚居成小镇后,最先建立的一是教堂,二是学校,三是邮局,这是保证与文明世界联系的必不可少的设施。

经过一个世纪的演变,教育思想和制度有许多变化。综观20世纪美国关于教育的争论和改革,有几对矛盾贯穿其中:普及与提高,通才教育(liberal education)与实用主义,以及近30年来逐渐兴起、于今尤烈的多元文化和主流文化的的矛盾。

(1)普及与提高
普及义务教育的做法不是美国人的首创,强制性的义务教育制还是从普鲁士传入的。但是美国人从观念上普遍信仰凡合法居住在美国领土上的人就有受教育权,美国延长普及教育的年限早于多数欧洲国家,到本世纪80年代全国所有的州县都已普及6岁至18岁的免费教育,75%的适龄青年完成12年的免费教育,有的州还推前到学龄前和延长到头两年大学教育。当然,教学质量因地因校而异,差别很大,而且还存在由于种种原因中途弃学现象。但无论如何,真正的免费教育的普及(且不论贫困学生还有免费午餐)应是教育史上一大成就,是美国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

在高等教育方面,美国重普及的特点更加明显。到90年代中期,全国高校有3千4百余所,升入大学的人数有1千2百万。从19世纪末起已可看出,美国办大学的观念与欧洲大相径庭,如果说欧洲的传统原则是“宁缺毋滥”(现在也已发生变化),美国则是“有胜于无”。毋庸赘言,这些号称学院和大学的设施、师资、和教学水平十分参差不齐,而且像企业一样此起彼落,至今仍然如此。例如1969至1975年间,新建立了800家高等学院(包括两年制的社区院校),同一时期“关停并转”的有300家,净增500家。 这是美国独特的现象,其结果是高度分散,各自为政,从形式到内容到水平都多样化。

(2)实用主义
实用主义占主流是美国特色,不仅是在教育领域。市场驱动力对美国教育的作用强于政府政策。早期的美国教育继承欧洲的传统,在课程设置上重视经典的基础知识和广义的人文教育。但是从一开始,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对社会有用的人,而较少欧洲那种纯粹以锻炼心智、培养思辩和探索的能力为最高目标的风气。美国不论是理想主义者还是实用主义者,不论是提倡精英教育者还是平民教育者,都是把学校看作首先是培养社会所需要的人才的地方,包括道德、能力、知识,处世态度等等,同时也是维护美国民主制度的基地。有人甚至认为学校应是世俗的教堂,是施教化、维护基本价值观的基地。在大量移民涌入时又担负起使他们尽快同化的责任。

本世纪10、20年代的进步主义思潮把教育进一步向实用方向推动,因为进步主义特别相信教育能改造人、改造社会。比较典型的如著名历史学和社会学家特纳(Frederick J. Turner)认为,理想中的大学应是培养能够“超脱地、明智地在各种相互争斗的利益之间进行调解”的专业人才。这样的“大学人”越来越多地加入各级立法和行政机构,扩大影响,就是美国进步的希望所在。进步主义改良主义者自己相信教育万能,也企图以此说服全社会,使富人相信普及教育可维持社会秩序、避免激进运动、和培养熟练工人,办教育是一本万利之举,从而慷慨解囊;使中下层人相信,教育是民众权力的基础,是通向机会之门,是达到平等的手段,从而把送子弟入学作为在社会上晋身之阶。

从粗线条来说,自本世纪初教育制度基本定型以后,实用主义一直是主色调。大学的通才教育逐渐让位于专才教育,现代社会的分工越来越细,随之学校的分科也越来越专,使得文、史、哲在市场竞争中被推到边缘。19世纪的家长送子弟上大学主要是为了培养一个有文化修养、受社会尊敬、并笼统地对社会有益的人,而20世纪上大学则为找一个收入优厚的“好”职业的目的越来越明确,也就是更加以市场为转移。大学的实用性当然主要是面向广义的经济建设,国家、社会、和企业所需要的研究项目不少是大学承担的。美国在世界遥遥领先的科学技术和尖端产业得力于高等教育自不待言。

(3)自由主义传统
实用主义导致教育商业化、课程“非智化”、学生水平低下。但是美国高等教育的容量大,特别是存在自由主义的传统,给非实用的学科留下一定的空间,成为制衡教育过分市场化的拉力。

这里自由主义教育有几层意思:一是指学术思想自由,二是指以自由主义的基本价值观教育学生,三是指与实用主义相对的、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首要目标的教育思想,也就是前面提到的“通才教育”。

强调教育为社会需要服务看起来似乎与中国以及前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有异曲同工之处。但是存在着本质的不同,那就是美国的教育独立于政治。华盛顿总统生前曾有意像许多欧洲国家那样建立一所集中的、代表全国最高水平的、为各大学示范的国立大学,终未能在国会通过。在他以后的几届总统也曾做过努力,都未成功。结果形成美国高等教育没有国家最高标准和统一的模式,也无法贯彻政府的某种教育思想。美国只有州立大学而无国立大学。即使州政府,也无权过问州立大学以外的高校,这是有法可依的,那就是1819年著名的“达特茅斯裁决” ,这一案例进一步维护了大学对政府的独立性,这样既保持了校园学术思想的自由,又维持了学术建树的延续性。

美国自由主义教育家们认为,大学应该是美国核心价值观的支柱和接力棒,培养的学生首先应该是这种价值观的载体,同时又具备基本的文化知识和修养,不论从事何种行业的工作都能身体力行,对维护和巩固美国的民主制度和不断完善美国的社会作出贡献。简言之,就是要培养根据美国标准的德才兼备的人才。所以在大学本科的通才教育特别重要。不论学什么专业,有一些属于文史的必修课是必须认真对待的。这种教育思想和高度实用的现实趋势形成张力,也是对美国教育在市场驱动下沿着庸俗实用主义滑行的一种制衡。正因为如此,大学一直保持了出新思想、新流派的源头。另一方面,它虽然独立于政治,但是实际上对校外的政治最敏感。本世纪对社会有影响的思潮,从进步主义到“新政”的谋士,到60年代的激进批判运动,乃至当前不论是“左”或“右”的思潮都产生于大学中。当然各种思潮实际的社会影响差别很大。

这里必须提到杜威的影响,因为他的教育思想对20世纪美国教育影响最大。我国一向把它称作实用主义的代表。实际并不完全确切。从其倡导的精神与内容来看,正好是对趋于庸俗的实用主义的一种逆反,毋宁说是体现了自由主义和实用主义相结合,同时也属于改良和普及的潮流中的一部分。他主张知行合一,彻底的“有教无类”,把教育作为改造社会的基本力量,顺应人的自然天性,最大限度地开发儿童的创造力,把儿童教育成“合作的人”以别于“竞争的人”,充满服务精神等等。这些都带有那个时代浓厚的乐观主义和理想主义色彩,在现实中难以完全贯彻,与今天美国中小学教育所面临的问题相距更远。但是他以及一大批与他思想相同或受他影响的教育家的理论和实践对美国教育改革还是功不可没。任何理想都不可能完全实现,但是正因为有这样的理想,美国的教育能够为最广泛的阶层所享有,能最好地与社会需要相联系,而尚未完全陷入最短视庸俗的实用主义。

(4)教育改革是永恒的主题
每当美国人感到国家出了问题,或是遇到了难题或危机,就想到教育有问题。所以,教育改革的呼声一直不断。

战后几十年来,中小学教学质量低,一直是困扰美国的一大问题,尽管朝野都予以关注,也不断采取措施,却似乎成效不大。1981年有一批教育家和学者成立了“优化教育网”,两年后出了一本书,题为《国家在危急中》,历数教育滑坡现象。这本书引起全社会的震动,从那时起展开了“优化教育运动”。南方一些基础教育较差的州领导,包括当时任阿肯色州州长的克林顿都受到这本书的启发而在本地进行改革,提高了中学毕业的标准。另外,重新强调在课程中加强基本知识教学,也是一项改革内容,但这只是建议,并无强制性,完全达到此要求的高中毕业生不多,不过比例逐年增加,多少有些效果。

无论如何,教育的普及还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大学尽管水平参差不齐,但是一般说来,一个人经过几年大学教育,除了学到专业知识外,视野总要开阔一些,眼光远大一些,特别是养成学习的习惯,终身受用。在美国的特殊条件下,大学的普及对缓解种族矛盾起的作用很大,一方面在校园中和睦相处可减少白人青年的种族偏见,一方面给少数民族以较为平等的提高自己的机会。美国有一位历史学家在讲到1929年的大萧条时有一段话说明普及教育发挥的作用:

“世界上从来没有任何别的国家像美国一样建立了那么依靠人民高度文化程度的经济和政治制度。没有别的国家像美国那么幅员广大,居民血统和社会背景这么多样化,依赖它的教育系统来训练人民学会和睦相处的艺术。如果真有一个时期证明过去几代人花在教育上的大量开支起了作用的话,那就是1929年到1933年这一段时期。当时人人都在困难之中,人人都需要容忍,人人都需要深思熟虑,然而又采取批判态度,这样国家的政治和社会团结才不致消亡。”

不论还存在哪些问题,迄今为止,美国以雄厚的物质力量为后盾的对普及教育的信仰,和它的既实用又自由的高等教育制度,无疑是造成美国特色的发展道路的巨大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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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强盛之道-‹资中筠›-1


(一)前言
(一)19、20世纪之交美国的状况
(二)思想精神资源
(三)上中下结合的渐进改良
(三) ▪ 自上而下的政府改良
(三) ▪ 言论自由和批判精神
(三) ▪ 中介势力——基金会及其他私人公益事业
(四)人才优势和创新机制
(四) ▪ 先天的人口优势与人尽其用的环境相结合
(四) ▪ 种族问题
(四) ▪ 重教育的传统和实践
(五)异化和悖论
(五) ▪ 平等问题
(五) ▪ 种族矛盾与文化多元化
(五) ▪ 市场“专政”与自由主义的极限
(六)一种特殊的“隐性霸权”


1987年《美国研究》杂志创刊之初,笔者开宗明义曾提过中国人为什么要研究美国的问题,并给出了四个层次的“我见”。其中第四点说:“美国之为美国,既是西方文明的一部分,又有其成体系的独特发展道路,对于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为己任的社会科学工作者来说,美国是一个极有吸引力的值得研究的典型。这对政治学、人类学、社会学、历史学、哲学等都适用;而这又使‘美国研究’本身足以成为一门综合学科。”

应该说,这第四个层次才是把研究美国列入社会科学的题中之义。但是做起来十分艰巨,自己有志于此,却深感功力不逮。又过了近十年,才敢进行一些尝试。本文是这一尝试的结果,也只是从一个侧面进行探讨。 此其一。

题目既是探究美国强盛之道,前提就是承认其强盛。整个20世纪,特别是二战以后,美国国力和地位一路上升,“超级大国”之名由此而来,到世纪末成为唯一的超级大国,执左右世界的力量之牛耳,是不争的事实。本文的主题就是从这一客观事实出发,回头来究其所以然,回答美国“何以兴”这个问题。如果前提是美国衰落,或者貌似强大,其实中空,那就是另外一篇文章,这不是笔者的观点。一篇文章不可能面面俱到,本文主要着眼于美国的强点和优势,无意求全。此其二。

讲美国强盛是谈论一个客观事实,不牵涉到价值判断,无所谓“好坏”。关于美国究竟是怎样一个国家,包括美国人自己在内,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不论对其评价如何,无可否认的事实是,美国的崛起和发展为超级大国——不仅其结果而且包括其过程——是对20世纪全球发展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之一,其全方位的影响远超过当年号称“日不落”的大英帝国。而且从当前整个世界正在经历的又一轮的转型或革命——不论称之为“信息”、“网络”、“知识经济”、或“全球化”时代——来看,美国又处于遥遥领先地位,这种情况对世界是祸是福,不以我们的好恶为转移。此其三。

本文着眼于探讨人文的、精神的方面,即人的智慧和力量的表现。一个国家的发展可以有两条主线,一是物质的和表层的:科技、经济、军力、等等,姑称之为“硬件”;一是包括精神、思想、历史传统、价值观念、信仰习俗等比较内在而抽象的,姑统称之谓“软件”。美国在这两方面都有其“特色”,而二者相互之间既有区别又有关联,既相辅相成又有矛盾。至于美国的客观环境和外在条件,诸如“得天独厚”,真正的“地大物博”,两洋大陆,历史机遇等等,论者已经很多,这些是显而易见的,不必赘述。美国的科技、经济领先的客观事实也为众所周知,不是本书要叙述的主题。现在主要是从”“软件”中得到启示,从它的人文条件和独特的发展道路的一个侧面来探索其“何以故”,并尽量从“特殊”中找出一般规律,此其四。

美国在我国既是热门话题,又是敏感话题,而且谈论美国总撇不开与我国的恩怨情结,因此深入研究美国,比其他问题更多一层障碍。本文力图把它作为一个客体,作冷静而科学的分析,感到有必要作以上几点交代。


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诉求是发展和平等,一种制度,一个国家的兴衰、先进、落后,也取决于这两个问题解决的成功的程度。迄今为止,美国正是在相对成功地解决这对矛盾中走向强盛。从消极的治理社会弊病、克服危机方面说,它靠的是渐进主义,以改良避免暴力革命;从积极发展的动力方面说,它靠的是人才优势和创新机制。这两方面的根源都在于植根于美国历史文化中的精神资源。本文就从这几方面切入,对“美国特色”的发展道路进行探讨。

(一)19、20世纪之交美国的状况

南北战争的结果,不但废除了奴隶制,而且使美国从几十个半独立的州的“联邦”成为统一的民主国家,尽管现在的中央政府仍援例称作“联邦政府”,其意义与南北战争之前已大不相同。这点非常重要,为20世纪美国的演变奠定了基础。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19世纪最后30年,美国进入了迅猛的工业化时期,在这过程中经历了社会转型。1886年贝斯姆(Bessemer)炼钢法的发明,使美国钢产量首次超过了英国,而两年后马丁炉的出现更巩固了这种优势。从此美国一路领先于欧洲。姑以此作为近代美国的标志,到20世纪90年代的百余年算作一个历史时期,即本文要探讨的时期。19世纪最后20年也是马克∙吐温称之为“镀金时代”的时期,此时社会财富大大增加,大财团开始形成。比之于欧洲,一新一旧已经很明显。尽管欧洲的走下坡路是在一战之后,但是实际上到本世纪初发展的空间已经有限,所以开始酝酿打仗,这一困境已为列宁的《帝国主义论》所道破。而美国却正像一架开足马力的新机器,有的是潜力,方兴未艾。与此同时,资本主义恶性膨胀,各种典型的矛盾也都开始凸显,童工制、血汗制、危险而恶劣的工作条件、贫富悬殊、失业危机等等都日益加剧,如雨后春笋般生长出来的城市出现许多贫民窟,成为一切苦难、丑恶、和罪恶的集中地。20世纪头10年被认为是美国劳资关系史上最黑暗的一页。一位历史学家这样描述当时的情况:

“谁拥有工厂、矿山,谁拥有给工人居住的房屋,提供工人作祷告的教堂,拥有学校让他们的子女来读书,谁直接出钱养活传教士、教师、医生,警吏、偶尔还有法官,谁——不论是个人还是公司——就拥有了工人的肉体和灵魂。连规定拥有奴隶的种植园主在管理奴隶方面都不能不讲的宽大基督教人道主义,现在在残酷的公司的管理中也没有了。”

除阶级分野外,种族也分等级,其不平等更甚于阶级,这是美国一大特点。黑人名义上得到解放,实际上命运并未好转,宪法第15条修正案形同虚设,解放了的黑奴在“自由”的身份下反而经济生活更加失去保障。更有甚者,遭受种族歧视的不仅是黑人,还有犹太人、亚裔、以及南欧和东欧新移民。他们的习俗和宗教都与先来的英国和北欧的移民不同,他们对待遇要求较低,更易为老板所左右。这样,19世纪末已经相当发达的工人运动所取得的政治权利和经济成果受到了威胁,于是移民的优越性转为负面效应。从19世纪最后20年起,美国就开始大规模排斥移民。

过去,社会矛盾没有达到欧洲那样尖锐的程度,是因为不满现状的人、缺乏竞争能力的人、以及可能闹事的组织者可以不断往西行,留下的空位又有新移民来填补。此时“西进运动”已经到头,全方位领土扩张基本完成,大陆边疆大体定型。这样,以往通过开拓新边疆缓解社会矛盾的模式的余地已大大减少。

在这一切之上还有政治腐败。能左右政策的特权集团主要有:内战有功的退伍军人及其家人后代、大工业家、金融家、铁路建筑业主,等等。这些集团通过国会和当政者影响政策。再加以其他种种因素,原来以主持正义、公平,反对奴隶制,反对特权起家的共和党已经和民主党的右派结合起来,殊途同归,成为保守的力量。各项政策更加明显地为既得利益阶层服务。在政府用人制度上出现了所谓“分赃制”,即当选的总统把政府职位视为囊中猎物,在支持自己竞选的人物中论功行赏,进行分配。这样必然导致公务员素质下降,政府威望和效能日益低下。总之工业社会和官僚政府的种种典型的矛盾此时在美国已经相当尖锐和突出,旧大陆的病症新大陆似乎也难以逃脱,而且还加上美国特有的、先天的种族矛盾的顽症。

欧洲许多国家在这样的形势下爆发了规模不等的动乱和革命。美国却得以避免。列宁指出,爆发革命的条件是人民不能在原来的条件下生活下去,统治阶级不能按原有的方式统治下去。美国的独特处恰恰是统治者及时地改变了统治方式,从而也改变了人民的生活条件。这种改变是渐进的,当然也是不彻底的,但足以实现在稳定的局势中使国家发展强盛。这种改良的力量并非只靠政府,而在于上、中、下三方面力量的结合,即:自上而下的政府的政策措施,自下而上的公众批判和抗议运动,以及介乎二者之间的私人公益事业。并非所有国家都有条件做到这一点,美国有它特有的历史文化条件,这就是下面要探讨的。

(二)思想精神资源

通常人们对美国有两种看法:一是历史很短,没有源远流长的传统;二是暴发户,因而只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贫乏。这是一种误解,至少是不全面的。物质文明昌盛而精神文明贫弱,首先在理论上就说不通,那等于说一个民族不要精神只要物质就可以达到繁荣富强,这正好是我国当前相当普遍的认识误区。有一点人们往往忘记,就是作为实行代议制的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是世界最“老”的——美国独立比法国大革命早13年。更何况,在独立以前的殖民时代,欧洲早期移民已经在此繁衍生息了200年。因此不能说美国没有自己的传统。毋庸赘言,美国的思想资源来自欧洲,特别是英国,美国文明是整个西方文明的一部分,因而源远流长。不过欧洲的思想传到美国之后,在“新大陆”的土壤中进行了选种、变种、生根、开花、结果,就带有了“美国特色”。

美国的精神传统和思想资源简而言之就是基督教新教精神和体现在宪法中的自由主义思想。基督教精神对美国人是一种无形的道德力量,在激烈竞争中赖以自律,在高度个人主义的社会中倡导集体合作,在贫富悬殊的情况下宣扬平等,是物欲横流的浊浪中的净化剂。关于自由主义,通常也有一种片面的理解,只强调个人自由竞争这一面,而忽视其包含平等的原则。事实上,所谓“天赋人权”,其前提是人生而平等,拥有某些与生俱来的不可转让的权利。约翰∙米勒概括为思想、言论、集会结社、出版四大自由。在美国还特别强调机会平等,是在平等的机会中个人凭才能和努力获得成功的自由。这种包含个人自由和公平两个方面的自由主义在美国深入人心,成为美国人的共同理想,甚至是普遍信仰,是来自世界各地的各族裔凝聚成为一个民族(假如可以称作美利坚民族的话)的胶合剂,是在最大的差异中的共同标准,也是一切改良的动力和指针。

美国的政治体制从根子上说,从立国开始就摈弃了“人治”——亦即依靠领袖魅力的治理——而坚决选择了“法治”。在这点上华盛顿总统厥功其伟,史有定评。尽管多数来北美洲的欧洲移民,特别是参加独立战争的开国思想家们都信奉立宪政府,不会赞成专制制度,但是在独立之初,像一切第一代革命领导人一样,华盛顿威望极高,在人民中也有被神化的倾向。只有他一人能使分裂的各派心服,维持了国家的统一。如果他当时有集权的欲望,或经不起权力的诱惑,或者过分相信个人的力量,不知不觉间以自己的意志来治国,也是可以做到的。另外,由于汉密尔顿和杰弗逊的不和,大家都希望他留任,如果他要当终身领袖,十分顺理成章。但是华盛顿本人碰巧是权欲淡薄的人,这种“淡薄”不同于东方式的消极出世的个人修养,而是出于对代议制和宪法政府的坚定的信仰。他只利用他的威望促进符合法治原则的宪法和政府体制的建立,然后功成身退,再不干政,从而建立了健全的领导人更替制度,从一开始就为整个美国民主制度奠定了基础。当然这与美国没有一个旧制度遗留下来的贵族阶级有关,并且是一批当时先进的思想家和政治家的共同的功劳,不完全是华盛顿一人之力,但是他的做法至少使美国在立国之初避免了革命以后经常遇到的为接班人问题纠缠不休的折腾。另一方面,美国的民主不是民粹主义的,从宪法和机构的建立开始,就十分注意尊重少数人的权利,而且,民主权利的普及也是渐进的,这点与法国的传统不同,较少街头民主的传统和群氓政治的可能,这为美国基本上平稳的发展道路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到19世纪中叶,欧洲出现了两大对人类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新思潮,一是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以马克思主义为顶峰;一是达尔文的物种进化论,后来斯宾塞(Herbert Spencer)加以引伸,用之于人类社会,被称作“社会达尔文主义”。这两种思潮在欧洲的命运非本文主题。在美国,达尔文的进化论确实对思想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遍及哲学、教育、社会学、乃至心理学。而“社会达尔文主义”所宣扬的自由竞争,适者生存,更是在美国找到了最适宜的繁衍的土壤,出现了一批热心的鼓吹者和传播者,主要在经济学界,总的是为当时日益加剧的阶级分化的合理性辩护。 但是到了20世纪,弱肉强食的法则已经弊端百出,社会不平等达到了难以忍受的地步,而且所谓的“起点平等”、“机会平等”日益暴露出虚伪性。此时在理论界出现了对立面,为社会弱势集团说话,主张政府干预,对缓解社会不平有所作为,形成一种平衡的力量,促成了一系列的改良。

总的说来,美国社会实践的主线还是自由竞争,在美国早期建国过程中,这种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发挥得淋漓尽致,释放出了巨大的创造力。直到现在,相对而言,美国因平等而妨碍效率的程度比欧洲国家要轻得多,而不平等的情况则比西欧严重。于是就出现在语义学上令人困惑的“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这两个词在美国一反其原义:“保守主义”指倾向于放任主义(laissez-faire)的经济政策,因为这是美国的传统;“自由主义”(狭义的)反而指倡导政府干预,多一些规章制度,抑强扶弱的主张。简单化地说,前者主要着眼于刺激投资者的积极性,让资本家先赚了钱,然后向下渗透,泽被全民;后者着眼于保护底层人民的基本利益,强调平等,在经济上则是通过提高全民的购买力来刺激经济繁荣。这两种思潮归根到底都属于广义的“自由主义”,是一个核桃的两半。正因为美国的实践主线是自由经济,其自然倾向是贫富差距扩大,所以知识分子和社会舆论的主流在多数时间内是“自由派”声音较高,即为弱势群体说话,放手批判现状。有时越是处于边缘的少数主张,越以引人注目的姿态出现,这往往给外人以错觉,以为美国思想界主流出现左倾。事实上美国思想界的重心比多数欧洲国家要靠右。如果以“左”和“右”来概括其思潮和政治的变化的话,犹如钟摆,每隔一段时期就向一方摆动一次,而总的趋势是向中间靠拢。最激进的改良没有脱出自由主义的框架。这个框架弹性较大,右边界是法西斯主义,左边界是共产主义,在这个框架内左右摆动,不断调整,是美国的改良的特色之一。

从对美国制度冲击的角度讲,本世纪有过两次最大的危机:一、20年代末到30年代初的经济大萧条;二、60年代的社会危机、信仰危机。从政府改良的角度讲,本世纪有过三次高潮:一、从世纪初到一战前,老罗斯福和威尔逊政府的改良;二、30年代随着经济大危机的反思和小罗斯福“新政”;三、60年代肯尼迪、约翰逊政府的民权立法及“伟大社会”计划。至于公众批判和抗议,则无时无刻不存在,特别引人注目的是:一、黑人争取平权的民权运动,这是波浪式的、持续性的;二、20世纪10年代的进步主义运动,其中包括历史上有名的“掏粪”(或“揭丑”)宣传;三、60年代“反文化”抗议运动。下面分别予以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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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中国历史教育-‹林非儒›

中国中学历史教育坚持在单一叙事原则下论证中国和世界的历史,对人物往往采取脸谱化手段,对事件常常站在决定论的立场,这扼杀了学生从历史中获取智慧的机会和乐趣。


在汉景帝召开的一次庭前会议上,辕固生与黄生就(商)汤(周)武合法性问题发生激烈争辩。黄生认为商汤王和周武王取得政权的行为属于窃国,而辕固生则认为他们乃是以受命于天,以有道伐无道。汉景帝一听话风不对,立刻制止了二人。

两位耿直学者型官员的辩论,的确让汉景帝颇为尴尬。因为如果辕固生赢了,意味着只要刘氏政权一旦失德,天下人都可以讨伐自己;如果黄生赢了,意味着刘邦乃窃国大盗,刘氏政权不合法。

这番对话暴露了中国长期以来存在的政权合法性问题,确立政权合法来源的难题常常困扰历朝历代的统治阶层。史料往往就成为可资利用的工具。因而,中国古代修史工作逐渐形成一项传统(陋习),那就是当朝政权的合法性需要以前朝的合法性崩塌为支撑。表现为前朝“失德”,所以当朝乃“天命所归”。

这一修史传统的缔造者可以追溯至孔子,正所谓“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与其说孔子在著述历史,不如说他以所谓正统伦理观重新构建“历史”。以儒生群体为代表的中国知识分子这种为历代政权臆造和歪曲前朝历史的传统,令后世读者和史学家经常难辨史料真假,大大增加我国历史研究工作的难度。当下我国的中学历史教育,照样使用这些真伪不明的史料,也延续着修改历史以服务政治需要的传统。

滥用“封建”,遗害至深

长期以来,我们的中学历史教科书都把中国清末以前称为“封建王朝”,清末至新中国成立那段时期称之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期”。这造成了一个中学历史教材出现了难以自圆其说的自相矛盾之处。

中学历史教材说秦朝“废分封,设郡县”,延续千年的分封制自此退出历史舞台。虽然汉初、西晋、明初分封制曾短暂复辟,但也很快被废除。既然废了分封,中国古代自秦后为何仍然是封建社会?对此,我国历史教材没有作出任何解释,历史老师也常常语焉不详,而我国整个中学历史教育体系从来都是以一副凿凿之言的态势,为这一在历史学家颇具争议性的话题定调,不让学生有讨论该问题的任何空间。

所谓封建,乾隆年间出版的《皇朝文献通考•卷二百四十六》定义为 “列爵为封,分土曰建。” 佩里∙安德森在《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中归纳出马克思对封建定义:“封建主义主要是指,由一个贵族组成的社会阶级对农民依法实行的农奴制和军事保护;这个贵族阶级享有个人权威和财产,垄断着法律和私人司法权;其政治架构是主权分裂和纳贡制度;有一种赞美田园生活的贵族意识形态。” 马克思本人也承认自己对中国缺少深入了解,他对从奴隶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历史形态演变的阐述是基于西欧这一独特的研究对象,而不具有普适性。

中国史学界曾多次就“中国古代与封建社会”这一主题进行辩论。主流历史学家基本达成一定的共识:中国古代自秦汉后的政治制度与社会形态不同于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制度。冯天瑜在他的名作《 “封建”考论》中进一步论述,认为“秦以后属于封建社会”这一论调既不符合中国古代对封建的定义,也与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形态不符,马克思本人也说明自己的学说乃是基于西欧社会的研究。该观点一出,立即获得了众多史学家的支持。

遗憾的是,由于早期中共领导人受到苏联学说的误导,自毛泽东以来就错误地将中国古代一概形容为“封建社会”,而以郭沫若为代表的文人和历史学家又努力扭曲马克思和恩格斯本人的原意以论证这一错误的合理性,以烘托新中国的“新”,以至于流毒至今(参考:郭沫若《中国古代史的分期问题》)。一些历史学家依然刻意背离正统的马克思主义学说而提出许多不伦不类的所谓中国特色学说。著名学者李慎之在《 “封建”二字不可滥用》更是认为“封建”完全是“中国近代政治中为宣传方便而无限扩大使用的一个政治术语”。我国中学教科书对该争议问题的刻意回避,不过是为了迎合过去错误的政治宣传和意识形态。而正是这种不负责任的误导,造成了我国国民普遍对中国古代社会缺少正确的认识。

为什么说中学历史教育反智?

从对待“封建”这一学术争论的态度便可窥知,我国中学历史教育的规划乃是服务于政治思想社会工程的需要。虽然可以看得出教科书也努力采用共识性的观点,但对于具有争议性的话题的回避以及对历史进行取舍和“修正”以迎合政治思想的要求的行为和态度,使得我国学生长期在毫无批判性思维训练的环境下成长。虽然欧美历史教育也不乏对某种元叙事的刻意论证,但整个教育系统欢迎学生独立思考和批判学习。反之,我国的中学历史教育则坚持在一种单一叙事原则下论证中国和世界的历史,对人物往往采取脸谱化手段,对事件常常站在决定论的立场,对社会制度的演变分析思路基本恪守历史唯物主义的意识形态。这完全扼杀了学生从历史中获取智慧的机会和乐趣。

历史是一门深奥复杂且富有启迪性的学科,原因在于它沉淀着过去千万年岁月中无数政权的荣辱兴衰和万万生灵的跌宕起伏。历史之所以深奥,是因为史料浩如烟海,历史的每一个事件都有其发生的必然性与偶然性的较量,历史里的每一个个体的人生都经历过无数的场景切换。历史之所以复杂,就在于我们极难理解历史事件中的个体抉择所面临的复杂背景。史料的作者往往只能选择性地将他们所认为的重要线索和因果链条记叙下来,而这常常与真实情况大相径庭。

我们的中学历史教科书,把秦桧、李鸿章、汪精卫脸谱化为卖国贼,把岳飞、戚继光、孙中山脸谱化为民族英雄。教科书从来不让学生思考,汪精卫是忍辱负重还是卖国求荣?什么原因促使了他投靠日本政权?他又为何与日本政府常有龃龉?秦桧与岳飞究竟是忠奸之别还是政见之争?早年主张积极抗金甚至不惜一死的秦桧为何突然变成和谈倡导者?

即便是当下的个体,每个人都是复杂和多面的,每个看起来再简单的个人抉择常常都是在独特的背景下偶然与必然的产物,我们的历史教科书却完全无视这种复杂性与多面性,以一种图腾化的符号灌输给无数的学生,剥夺了学生们感受历史长河中每一段生命的独特体验。

我们的中学历史教科书,把明清中国简单化为闭关锁国的巅峰时期,把北洋政府简单化为饱受列强欺凌的腐朽政权,把国民党形容为片面抗日消极抗日。教科书同样从来不让学生思考,闭关锁国的明清为何贸易昌盛?腐朽软弱的北洋政府为何在外交上屡屡维护了主权?“片面抗日”和“消极抗日”的国民党军队和“全面抗日”和“积极抗日”的共产党军队为何在抗日接近尾声时军力猛然此消彼长?

教科书试图勾勒出历史发展的脉络,经常以一副历史决定论的姿态告知学生结局的必然。要知道,时代变迁乃是无数个体偶然与必然的激烈碰撞。历史中的因果机制是最难捕捉的,因为它往往牵扯千万条相互纠葛的线索,绝非某种宿命般的因果可以勾勒出复杂的历史脉络。

这种教育最可怕的地方在于它以一种毋庸置疑的权威口气,向一群懵懂少年灌输着单一的思维和真相,扼杀了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以至于往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许许多多的成年人依然以中学时代构建的历史观看待中国和世界的过去和现在。遗憾的是,中学的历史教育几乎建构了绝大部分国人的基本历史观,它让无数国人无法摆脱忠奸善恶的二元伦理观、近代历史渲染的民族悲情、对帝国主义的仇恨、对封建的厌恶与偏见……我们的中学教科书对历史的终极反思,居然围绕着民族为何饱受欺凌和如何崛起这一社会达尔文主义式的主题。它缺少从历史中获得对人类未来的启迪和人类文明的走向,更缺少以博爱和宽容的胸怀接纳所处的世界。

以至于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中国社会依然活跃着无数的义和团。

—— 林非儒 / 历史学者&社会学者 / March 2018

《论美国的民主》及托克维尔

《Democracy in America / 论美国的民主》是世界学术界第一部对美国社会、政治制度和民情进行社会学研究的著作。作者托克维尔是19世纪法国政治思想家、历史学家、政治社会学奠基人。同孟德斯鸠一样,托克维尔出身于贵族家庭,但在政治上倾向于自由主义,曾拒绝继承贵族头衔。

托克维尔于1831年5月至1832年2月在美国考察9个多月,1835年出版成名作《论美国的民主》上卷。1839年,他被选为人文和政治科学院院士,并当选为众议院议员。1840年出版《论美国的民主》下卷,1841年被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其代表作还有《旧制度与大革命》。

19世纪30年代的法国,正处于“七月革命”之后的虚弱的平静之中,各种力量暗流涌动,国家的未来尚不明朗,新的流血事件似乎随时可能爆发。相比之下,当时的美国可谓朝气蓬勃,一派祥和,社会发展一日千里。这一切引起欧洲人的极大关注,对于法国人来说更是如此。在托克维尔踏上美国之旅的那一年,法国已经承受了40余年的动乱。各种势力、各个阶级殊死搏斗,反反复复,死伤无数。似乎所有人都满怀愤怒,人人都在喊打,但总也打不出一个未来。

托克维尔“之所以考察美国,并不单纯出于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尽管好奇心有时也很重要。我的希望,是从美国找到我们可资借鉴的教训。谁要认为我想写一篇颂词,那将是大错而特错。” 任何政体都无法体现绝对的善,民主政体也不例外;而且,民主不是无条件的。

托克维尔认为,民主的法制一般趋向于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因为它来自公民之中的多数。尽管民主政府也存在各种缺点和不足,但它仍然是最有利于社会繁荣的政府。而美国之所以伟大,并不在于它比其它国家更为聪明,而在于它有更大的能力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

《论美国的民主》还系统论证了宗教信仰的社会重要性,并断言“专制或许不需要信仰,但民主不行”。民主社会人人平等的个人主义会发展为利己主义,造成社会涣散,平等还刺激人产生无法满足的物质欲望及精神上的迷失感。宗教恰好能起到缓和社会矛盾、规范社会道德的重要作用,因此得以在美国形成有利于民主制度的民情,弥补民主社会的弊端,进而促进美国民主社会的发展。关于为什么宗教能够在美国成为民主社会存在的重要民情资源,而在欧洲尤其是法国却被当作民主革命首当其冲的敌人,托克维尔认为,宗教与政权的分离是最重要的原因。

托克维尔是一个伟大的政治学家,前期热心于政治,后从政治舞台上淡出,并逐渐认识到自己“擅长思想胜于行动”。他的擅长思想,是一种真正的擅长。一方面,他具有社会科学家所应有的冷静、理性、客观;同时,他又保有着人文学者的那种热情、理想、与信念。他将二者很好地融合为自身的学术气质,这种气质恰是许多只能执其一端的学人所缺乏的——或沉迷于工具理论而不问出路何在,或为宣扬个人理念而盲目事实。

正是因为“擅长思想胜于行动”, 托克维尔才写出了不朽之作《旧制度与大革命》。在他的眼里,路易十六并非贪婪、昏庸的国王,而是改革步入“深水区”后,激起了社会矛盾的失败者,而大革命的到来也成为一种历史的必然。

《论美国的民主》是第一部探讨美国民主体制的著作,对欧洲乃至全世界都有深远影响。托克维尔的写作目的很简单,就是要从美国的民主制度中寻求有益于法国政治体制的良药。阅读这本书很容易被它优美的文字和磅礴的气势所吸引,无论将它作为政治哲学著作或者文学作品,它都将是开卷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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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协者的胜利—林肯的抉择-‹徐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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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林肯是除了耶稣之外,人物传记书籍最热门的主角。尽管与他相关的著作早已汗牛充栋,许多著名学者和作家还在不断地推出关于他的新书,研究的视角和题材涵盖了他的政治智慧、军事判断力、他对奴隶制的态度演变、爱情和婚姻、甚至他的心理疾患等等。事实上,从奥巴马到小布什和克林顿,都把林肯视为自己的精神导师。到底是什么吸引着他们从一个半世纪前的“高个子肯塔基人”那里去寻找智慧和力量呢?

一个撑木筏的人

“林肯是一个不可救药的拖延者,林肯是个南方人,林肯只知道投降和妥协。但是,老实说,他身上有没有那么一点让你感到大吃一惊呢?” 共和党激进派领袖、废奴主义者撒迪厄斯∙史蒂文斯对他的同僚说。摘自电影《林肯》 1861年林肯入主白宫的境遇,宛如用一只简陋的木筏穿越激流,“一有机会就要把这些横七竖八的木头紧紧缚牢”。

因为蓄奴制,这个国家面临分崩离析的危机,南方蓄奴州脱离联邦的数目一个一个增加。4月12日,南方叛军朝萨姆特要塞开了一枪,一场持续4年多、夺走60多万条生命的战争爆发了。

在北方,林肯也同样面对着四分五裂的局面:处于南北边界的马里兰、密苏里等几个蓄奴州还在联邦内,却摇摆不定;在北方民主党阵营中,主战派民主党人反对国家分裂也反对废奴,打着“和平牌”的民主党人鼓吹南北议和;在共和党内部,激进的废奴主义分子急着借此推进解放人类的事业,而保守派忧心忡忡这些激进分子会把局面弄得无法收拾……

在内战的最初几个月,林肯一直对奴隶问题抱谨慎态度。他认为,任何全面直接解放奴隶的风吹草动,都可能把“摇摆”的边界诸州推向南方邦联的怀抱,并由此摧毁共和党和拥护国家统一的民主党之间的脆弱联盟。此外,他也深深理解南北白人心中的恐惧:黑奴数量巨大,一旦全部获自由,将引发诸多社会问题。恐怖记忆还历历在目 —- 10年前,黑人奈特∙特纳领导了黑人暴动,随后对白人进行了种族屠杀。

通过这一策略,林肯得以与大多数北方民众、由民主党控制的国会以及所有内阁成员结成同盟。国会通过一项决议:宣布战争的目的是“保持国家的完整”,而不是消灭蓄奴制。随着北方迅速平定叛乱的幻想破灭,朝野里这种脆弱的联盟岌岌可危。林肯苦心积虑维持的共识,很快被一位传奇将军的鲁莽之举击碎。

1861年8月的一个清晨,林肯在报纸上读到一则令他震惊万分的消息:奉命保护密苏里州的弗里蒙特将军颁发公告,说他马上要把所有“有证据证明”曾拿着武器对付合众国、或是与南方有染的密苏里人的财产全部充公,并立即释放他们的所有奴隶。这比之前国会通过的没收充公法案内容要宽泛得多。

北方舆论一片哗然,激进派的报纸为他的论调大喝其彩:“果敢的将军比优柔寡断的总统更胜一筹!” 然而处于南北边界的蓄奴州,特别是肯塔基州州长却因为这种战争动机而火冒三丈,再次以退出合众国相威胁。

林肯写信给弗里蒙特,希望他“自愿”对公告内容和措辞进行修改。遭到拒绝后,总统下令废除了公告。这一举动安抚了边界诸州的离心情绪,却让激进的废奴主义者大失所望,也让包括内阁在内的保守派心生不满。司法部长贝茨愤懑地认为,正是总统的“没有任何主见和决断力”,导致“纲纪松懈,愚蠢虚妄大行其道”。

直到11月1日天刚刚亮,来自总统的解职令才被送到弗里蒙特手里。一天前,媒体登出一份从战争部“外泄”的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弗里蒙特部队存在管理混乱、组织结构低劣、装备和武器故障百出等种种渎职问题。舆论在几日里发生了大逆转,在华盛顿,要求将他解职的意见已占了上风。

对于弗里蒙特事件,林肯有一段意味深长的解释。他以《旧约》中的摩西为例,摩西引导以色列人发动了起义,最后却没能带领他的族人进入迦南。
“一场运动的先驱往往不是把这场运动成功地推行到底的最佳人选。”
“第一个改革者总是不得不承受更大的阻力,往往因此而被打倒,遭受唾弃。最后,当人们终于醒悟了,发现他们的确需要改革的时候,这份事业才会比较容易地在另一个人的带领下被彻底实现。”
显然,他把自己视作带着爱争闹的以色列人进入应许之地的先知约书亚。

到1862年,北方在战场上的无所作为,使华盛顿的士气跌落到谷底。几个月里,内阁会议和国会山上,由于蓄奴制问题引发的裂痕在一轮又一轮争吵中日益加深,以至于内阁成员和国会议员之间的私交和工作关系都出现隔阂。

随着战争形势的严峻,林肯意识到:之前一直小心翼翼避开的废奴议题,日渐成为影响战争进程的重要因素。在南方,大量黑人奴隶被使用到战场上的各种劳役中。倘若让他们获得自由,就能大大削弱南方的战斗力,同时为北方增加新的劳动力。

林肯原本希望通过赎买的方式,使得边界诸州同意解放黑奴。自3月份起,他开始游说参众两院通过一项联合决议,向愿意采纳最终取消蓄奴制的州提供补偿。然而,来自边界州的代表并不买账,他们声称:这将在死硬派奴隶主中引发分离主义情绪,使得已叛乱的南部各州更加强硬。另一边,声势日益壮大的共和党内的激进派也有“越轨”之举。根据美国宪法,南部某些州的蓄奴制是受法律保护的。激进派开始插手这些州的蓄奴问题,他们不顾民主党和保守派的反对,操纵国会通过了内容比一年前更激进的充公法案。

在口水战中,林肯专注地倾听着,很少“积极介入”这些话题。在道义上,他认同激进分子的基本观点 —- 早在1858年他和民主党人道格拉斯的大辩论中,他就从道德、经济、政治和法律上抨击过蓄奴制。但对他而言,蓄奴制不是一个慷慨激昂的抽象议题;而且,身为总统,他也无法对受宪法保护的现存制度视而不见。在这个沉闷的夏天,没有人知道这位行动缓慢的妥协分子正在酝酿一个将根本影响战争和美国的重大议题。

1862年7月22日,林肯把内阁成员召集到白宫办公室举行特别会议。他从口袋里掏出两页纸,然后戴上眼镜,向内阁成员宣读了一份“后果、意义以及把握分寸”都经他反复推敲思考过的法律纲要 —-《奴隶解放宣言》。在这份后被视为人类历史上最光辉的文献之一的《宣言》里,他以美利坚合众国陆海军总司令的身份宣布,所有在各个叛乱州的奴隶都将“从今往后永远地”获得自由。作为战争权力法案,《解放宣言》取代了之前蓄奴制和财产领域的法令。据此,南方350万世代为奴的黑人从此获得自由。但是,适用范围尚不包括忠于联邦的边界诸州的42万黑奴。

历史学者方纳研究了林肯奴隶制思想的变化轨迹,他认为林肯在《解放宣言》中完全否定了先前对奴隶问题的观点,“对奴隶制度的废除是雷厉风行的,不是渐进的,没有提到赎买补偿问题,没有什么送黑人回非洲的移民问题。” 这让最激进的蔡斯都感到了害怕。林肯一个个耐心回答完内阁成员们的疑虑,然后把草稿锁进办公桌抽屉。

他等到了时机。9月,一直按兵不动的麦克莱伦打退进犯马里兰州的军队,取得一场不彻底的胜利。5日后,林肯召集特别内阁会议,宣布他决定在1863年元旦签署《宣言》。他明确表示自己无意寻求他们的意见,但欢迎他们就措辞和表述给出意见。

在欢呼声中,林肯站在白宫阳台上,以一种复杂的心情说:“我只能相信上帝,我没有做错。现在该是让整个国家以及整个世界对这份宣言做出评价的时候了。”

“我们正亲身经历并记录下这一正义的法令。” 黑人废奴主义者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此时写道:“林肯可能行动迟缓……但并不是一个对自己郑重签名的宣言中的文字和昭示的目标朝令夕改、畏缩不前、自相矛盾的人……如果他教导我们不要相信其它任何东西,那么他已经教导我们相信他所说的话。”

弗雷德里克没有失望。1863年元旦下午两点,林肯“缓慢而小心翼翼”地在这份将使他名垂青史的《解放宣言》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接着,他对自己的忧惧做了一番小嘲弄。此外,他还第一次正式批准招募黑人士兵入伍。

从《宣言》初稿公布到签署之后的几个月里,林肯轮番面对着来自各个政治阵营的质疑和挑战。先是共和党激进派在1862年底发动了一次围攻内阁的危机;到1863年一、二月间,因为战场进展缓慢,主和派民主党人在国会山上搅起一阵骚动,他们阻挠各项和战争相关的法案通过;令人更不安的是军中也传来一些对“为黑人而战”的不满声音。

当各方人士开始忧心忡忡,林肯却从报纸上的社论、与民众的谈话、以及他在前线视察时和士兵们的接触中,感受了人们在观点和态度上的种种微妙变化。

春天正在走近。到3月4日国会休会前夕,政府每一项与战争有关的法案都得以通过,包括对战争极为关键的金融和货币法案;在北方各个城市里,大规模声讨“主和派民主党人”的集会在进行中;作为测试民意风向的标杆,在新罕布什尔和康涅狄格两州举行的国会选举和州议员选举,共和党人干净利落地击败了民主党对手。

民主党人、著名报人约翰∙福尼说,林肯是最货真价实的进步人士,“因为他总是顺应时代潮流而动,而不是被动行事,或在时机尚未成熟时贸然出手、浪费精力。” 福尼曾长期为林肯的政治对手斯蒂芬∙道格拉斯效力,后来成为林肯的忠实支持者。

老亚伯的“信”

1861年到1865年的白宫,是一个喧闹得令人头疼的地方。每天早上大门一开,成百上千的人挤进去。每个人都要见总统,或求官,或求职,或是为自己那在战场上开了小差的儿子求赦免。人们都认为总统是在浪费宝贵精力;报纸则会以轻蔑的口吻说,这是一种“软弱”和“无知”的表现;林肯自己却把与公众的会面看作是一种“公共舆论的涤荡”。
“(他们)为我提供了新鲜的思想,为我灌输我脑海里从未有过的、更加清晰的、更加生动的景象,让我弃旧从新、不落陈规。尽管从细处看,他们也许不一定那么讨人喜欢,但总的来说,他们让我的头脑焕发活力,让我从崭新的角度去理解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他的秘书之女曾说:“他在政治判断上的无比天赋,得自于他的同情心。它赋予林肯以力量,使他的预见拥有不可思议的精准,而这正是他的对手们一心想追求的。”
这正是林肯从事政治的巨大财富,他有一种天赋,特别善于推己及人,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体验他人的感受,理解其动机和愿望。

在他留下的文字资料和他人的回忆录中,他对人性的深刻洞察、以及对于人类命运的同情,无不见证到他对造物主一种宗教宿命般的仰靠。他曾说,很多时候,他并不清楚该如何去做。但是,“如果上帝想要我去完成一项事业,那他在此之前就已经找到了完成的方法,并且一定会让我了解它。”

他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宗教徒,但朋友伦纳德∙斯威特认为,当林肯以极其严肃的态度去处理大事时,一股宗教般的敬畏之情、以及坚信上帝会公正审判和主宰一切的信念,就会在他的内心涌动,“他像修行深的教士那样笃信上帝”。

残酷的战争和个人的不幸遭遇,在林肯的内心和外表留下深深的烙印。每当他需要指路人时,他就会去读《旧约·约伯记》。
“我们必须完全遵循上帝赐予我们的意愿,认真行事;信仰这样做,将有助于实现终极的天意。这场浩劫没有一个凡人可以制造,也没有一个凡人可以遏制。”
在1965年第二次就职演讲中,他的政治策略和信仰已融为一体。

内阁家长

法兰西斯∙卡本特的名画《首次宣读解放宣言》,再现了林肯在白宫办公室召开内阁会议的场景。油画描绘了他的7位内阁成员形象,从左至右依次是:战争部长埃德温∙斯坦顿、财政部长萨蒙∙蔡斯、海军部长威尔斯、内政部长史密斯、国务卿威廉∙苏厄德、邮政部长蒙哥马利∙布莱尔、以及司法部长爱德华∙贝茨。这是美国政治史上最不同寻常的一届内阁 —- 一个由保守派和激进派组成的内阁。一群互为政治对手和敌人的人们;而林肯是这个特殊“权力家庭”的组建人和家长。

1861年,《芝加哥论坛报》的约瑟夫∙梅迪尔大惑不解地问林肯:你为什么要选择一届由政敌和对手组成的内阁?其中4位是民主党人,3位是和他竞争总统提名的主要对手。要知道,他们中每一个都对败给这位来自穷乡僻壤的小律师忿忿不平。

“我们需要党内最强的人进入内阁,我们需要把我们自己的人团结在一起。我已经认真地观察了全党,我的结论是,这些人是最有才干的人,那样一来,我就没有权力阻止他们为这个国家效忠。” 林肯回答说。

在7位内阁成员中,前纽约州参议员兼州长苏厄德是最折服于林肯的。苏厄德有着高贵俊美的外表和翩翩风度,浑身散发着东部上层政治精英的风范。这位做过两任州长、一任国会参议员的资深政治家,曾是呼声最高的总统提名候选人。担任国务卿之后,他逐渐认识到林肯超乎寻常的才能,最终成为总统在内阁中最可靠的同盟军。在总统的两位年轻助手眼里,国务卿一心一意对待自己的上司,“不仅毫无保留,而且还怀着一种真挚而虔诚的个人感情”。

战争部长斯坦顿曾是俄亥俄州的著名律师,曾羞辱过林肯。当时,两人受邀到辛辛那提为一桩收割机专利案辩护。期间,斯坦顿对林肯极其无礼,他和朋友把林肯叫作“长臂大猩猩”,并粗暴地要求他退出案子。从那以后,林肯再没有踏足辛辛那提。这段不愉快经历也让林肯见识到斯坦顿对事业的殚精竭虑和奉献精神。斯坦顿是一个精力充沛、雷厉风行的实干家。此外,他立场坚定地拥护联邦统一,在布坎南政府任职期间,他曾秘密地为苏厄德提供南部叛乱分子对联邦发动袭击的情报。

在他务实、严格的治军和锐意进取之下,战争部面貌发生了根本性革新。到1864年,50岁的战争部长已须发斑白。尽管医生一再警告他,必须在“不工作、不操神、绝对静养”的情况下才能恢复健康。但林肯再次邀他入阁时,他立刻接受,继续每天15小时的工作。在个性、气质上,总统和战争部长看上去不那么合拍。斯坦顿性格严肃、暴躁易怒,而林肯喜欢在内阁会议上讲幽默段子逗大家一乐,以舒缓紧张气氛。每到这种时候,斯坦顿都会面露怒容,出口相对。尽管两人不是那么亲密无间,但他们彼此信任,并且富有成效地合作。林肯确实有一种超越个人宿怨、羞辱、或痛苦的非凡能力。

然而,在风云动荡的政坛上,仅有道德力量是不够的。他对财政部长蔡斯的驾驭,充分地展现了一个高超政治家对人性和欲望的理解和把握。没有人能否认,萨蒙∙蔡斯是一名出类拔萃的理财高手。经历了1857年的经济恐慌、布坎南政府的腐败、以及南部的分裂之后,林肯新政府财务状况元气大伤。正是他的左右挪移和四处开源,为政府和军队提供了宝贵的资金支持。

然而,雄心勃勃的蔡斯对总统之位有着无法自拔的痴迷。即使在财长任上,他也从来没有停止过自我势力的扩张。在他眼中,林肯无疑是阻碍他通往这个目标的最大对手。在其美丽多才的女儿、华盛顿社交女王凯特的着力经营下,他家客厅逐渐成了林肯政府和第一家庭的批评家俱乐部。“座上宾”们可以任意痛骂林肯的政策,讽刺他的将军的无能,或者津津乐道于第一夫人的各种八卦。凯特清楚父亲的野心,她下决心打造一个不亚于白宫的“竞争者”,把父亲送上总统宝座。当1864年总统竞选再次迫近,为了营造舆论,蔡斯给地方官员、国会领导人、将军们、以及新闻记者写了上百封书信,详细叙述了林肯领导能力的种种缺陷,并暗示如果由他本人当总统的话,情况将有怎样的改观。

自始至终,林肯对蔡斯的小动作一清二楚,却从来不和他冲突,也不拒绝他的各种要求。反过来,林肯若稍有不如其意,傲慢的蔡斯就会怒气冲冲,动辄以辞职为要挟。林肯的朋友们愤愤不平,他们不能理解为什么总统一再容忍这位“野心先生”。林肯悠然地聊起他在肯塔基农场赶一匹懒洋洋的马的故事。有一天,这匹马忽然精神抖擞地快跑起来,一直冲到终点。他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只大马蝇叮咬在它身上。
“如果蔡斯先生有一只叫作总统欲的马蝇在咬他,倘若这只马蝇会让他的部门全力以赴的话,我是不会一巴掌把它打死的。”
所以,只要蔡斯先生忠于职守,为规模庞大的联邦军队提供各种所需资源而辛勤工作,林肯就会对他耍的各种阴谋诡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1864年6月底,这种克制终于到了底线。蔡斯第四次以辞职为要挟,逼迫林肯同意他任命一名记者为财政部第三助理部长。这一次林肯没有让步,收下那封气势汹汹的辞职信。时隔四、五个月,林肯还是举荐蔡斯出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后来他告诉一位参议员,从个人角度讲,他“宁愿把自己那张鹿角椅子吞下肚,也不愿提名举荐蔡斯”,但这对国家有好处,“如果我任由私人恩怨影响我的判断,并因此决定他是否能够担任这个职务,我就该鄙视自己了。”

“这对国家有好处。” 1857年,前任大法官坦尼德雷德∙斯科特案中做出一个引发了巨大争议的判定:宪法中的“公民”一词不包括黑人。这被认为是南北战争的间接导火索之一。斯科特一案,也使得坦尼本人和高等法院的名誉受到污损。林肯相信,身为激进派的蔡斯一旦执掌最高法院,会为维护黑人的权益做出实质性贡献。蔡斯没有让他失望,在他上任6周后,一位马萨诸塞律师被宣布成为最高法院首位黑人执业人员。

政治观点的分歧、党派的纷争、妒忌、个人的野心、权力的争竞……内阁成员之间此起彼伏的倾轧,使得总统的工作变得极其纷繁复杂。凭借着对人性的洞悉,林肯以善意面对矛盾和冲突,一次又一次化解他们之间的剑拔弩张,使得内阁对外实现了基本的团结与合作。每当内阁成员遭到党派和舆论的围攻时,林肯总是挺身而出为他们辩护,并主动承揽一切“罪责”,从卡梅伦、斯坦顿到苏厄德……这为林肯赢得了他们的信任和尊重。

1864年8月,林肯的政治生涯处于最黑暗的时刻。战争结束仍然遥遥无期,公众对黑奴解放仍有分歧,主和的民主党派对总统展开了声势浩大的舆论讨伐,连共和党对他都缺乏信任。党内选举委员会骨干告诉林肯,他“再度当选已绝无可能”,党代会上“换马”的呼声很高,他们要求他主动放弃候选资格。

8月下旬的一次内阁会议中,林肯把一份备忘录折起来放在桌子上,请内阁成员在不宣读文件的前提下签字。听到这个“荒唐”的要求,部长们一片错愕。

这是一份林肯为自己可能的竞选失败所做的预备方案。他假设,如果民主党候选人麦克莱伦当选下一任总统,而新总统又无法抵挡要求南北议和的压力,甚至允许南方独立。在这样的前提下,他要在最后几个月的任期里成立一个临时政府,和自己的老同事们一道不遗余力地打赢战争。

于是,他坐在一群各怀心事、老于世故的政客中间;其中,最多只有两个和他有私交。最后,他平静地让他们轮流在那份折起来的文件上签了字。

传记作家多瑞丝∙卡恩斯∙古德温说,林肯的办公桌里有一个特殊抽屉,里面是一些林肯在心烦意乱或者怒火中烧时写给一些人的信。每到这种时候,他总是克制自己,把信放进抽屉,等着情绪平复 —- 正如他在和妻子玛丽∙林肯20多年苦乐参半的婚姻中所修炼的。

“他们不懂我们的爱”

战争结束。刺杀当天是复活节,林肯带着夫人乘马车外出散步。玛丽依偎在林肯一旁,他们俩谈到欧洲和巴勒斯坦的旅行,以及将来回伊利诺伊老家的退休生活。
“他们都记着我怎样疯狂地毁掉了你的幸福。” 玛丽失神地说。
“那是他们不懂得我们。” 林肯说。摘自电影《林肯》

玛丽出生于肯塔基州一个名门望族,她父亲是一名老辉格党员,在肯塔基州参众两院都当过议员。据说她小时候非常淘气,外祖母批评她说:
“你这么淘气,将来想做什么?”
“当总统夫人。”

相比同时代的女性,玛丽所受的教育可谓出类拔萃。传说,林肯和她相遇于斯普林菲尔德的一次节日舞会。林肯立刻被这个充满活力、言谈机敏的娇小姑娘所吸引,他用报告般的口吻说:我想用最难看的舞姿和你跳舞。然后,“他就真的这么做了”。

在林肯的一些传记中,玛丽被描述成一名面目可憎的悍妇,似乎林肯一生都在忍受她的折磨。这很大程度上是缘于林肯的好友、律所合伙人赫恩登。赫恩登终生崇敬林肯,厌恶玛丽;一些男性传记作家都接受了他的说法。

然而,许多一手资料显示:林肯夫妇的婚姻虽时有紧张,却是幸福的。两人往来的大量书信中,含蓄的字里行间无不透着同舟共济的柔情蜜意。1848年,林肯到华盛顿就任国会议员,在信里谈到对妻儿的思念,愿意她到身边陪伴自己,但要求她答应“凡事做个乖乖女”—- 玛丽之前曾和邻居相处得不甚愉快。

少女时代的玛丽有许多仰慕者,包括后来成为林肯主要对手的政治家史蒂芬∙道格拉斯。玛丽曾对一位嫁给老迈富豪的女友说:“我宁愿嫁给一个好人、一位具有健全心智的好人,他为了名誉和权力充满理想,前途光明,而不是嫁给任何名门望族 —- 他们是这个世界上的金钱和枯骨。”

结婚头几年,小夫妻寄住在租金几美元一周的小旅馆里。在奴仆环绕的大宅院中长大的娇小姐坚韧而骄傲地生活,经营着拮据的小家庭。

玛丽性格急躁,情绪起伏大。次子埃迪夭折后,各种关于她的难以理喻的段子开始流传。有人看到她拿着刀在院子里追着丈夫砍,或是当着众人把一杯热咖啡泼到丈夫脸上。在邻居眼中,林肯养成了一种“保护性装聋作哑”的习惯。每当玛丽脾气发作,他不和她争吵,安静地离开或带着孩子外出溜达;如果还不能风平浪静,他就去州立图书馆或办公室过夜,直到自己心平气和。

无论别人如何评价玛丽,林肯珍惜着自己的家庭。他理解妻子的个性,包容她的弱点。玛丽曾自豪地说,林肯“最善良,他是这世上最温柔和最富有爱心的丈夫和父亲”。

林肯早期的从政经历并不顺利。有人认为,支撑他一路走到白宫的,正是玛丽不屈不挠的信念,她坚信丈夫在“整个国家无人匹敌”。1858年,林肯败在道格拉斯之手,玛丽却对这位早年的追求者不以为然,“在智力上,我丈夫在道格拉斯之上,正如他在身材上占上风一样。”

即使在21世纪,醉心于政治地位和权力的女性都不会是社会主流价值观所欣赏和推崇的,比如希拉里∙克林顿。这部分解释了林肯夫人为何受到如此之多的非难。

内战期间,玛丽承受着亲情撕扯的痛苦。她有4个兄弟、3个姐夫效力于南方“叛军”,其中4个被战争夺走生命。1863年,受林肯邀请,玛丽新寡的妹妹玛莎北上肯塔基看望老母,曾在白宫小住。当时,反对派报纸诋毁玛莎是南方的间谍,说她非法走私违禁品云云,逼得总统亲自为妻妹做证。

1862年,三子威利夭折,玛丽患上严重的忧郁症,情绪越发难以控制。这让林肯承受着巨大的精神重负。即便如此,玛丽依然忠诚地履行第一夫人的职责。华盛顿几次濒临沦陷,她都在炮火声中陪伴丈夫左右。曾有人在林肯的马车上做了手脚,设计了一场事故,玛丽从解体的马车上跳下,背部和头部受伤,健康状况雪上加霜。

林肯遇刺当天下午,夫妻俩驾着马车外出。两人享受着久违的快乐,计划未来的旅行和生活。但就在当晚,玛丽亲眼目睹丈夫倒在血泊中。

她曾说,倘若不是为了她的(幼子)“宝贝塔德”,她“很乐意拥抱死亡”。塔德的死,成为击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她的行为越来越失常,长子罗伯特不得不把她送进精神病院。

1882年,63岁的玛丽离开人世,她被安葬在和林肯最初相遇的斯普林菲尔德。

 
—— 徐琳玲 / 《南方人物周刊》记者 / March 2013
http://www.nfpeople.com/story_view.php?id=4314

法国大革命启示-‹张千帆›

近来,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因为中央领导的推荐而受到国内很多人关注。这确实是本好书,不过多数人的关注似乎有点片面,其中不乏明显的误读。最后的结果是普遍关注了领导希望我们关注的话题——改革搞不好会引发革命,托克维尔也俨然成了“改革是找死”的最早倡导人。当然,这个论断确实是这本书最早提出的,但这远不是他想要说的全部。托克维尔所要论证的终极命题其实很简单:革命归根结底是集权专制造成的。这个命题的梗概可以用三句话论证完毕——真正的共和民主至多只有个别骚乱,而不会出现大规模暴动。《旧制度与大革命》只是微言春秋大义,用大革命之前的法国历史相当细致地论证了这个看似常识的命题。

然而,国内读者却似乎对这个基本主题采取选择性“失明”,无论官员还是学者都在回避这一点。其实,当代中国普遍恐惧的并不是法国意义上的“革命”,而是不需要什么思想理论支持的大规模暴动。不过鉴于当时法国和当代中国社会在某些方面的可比性,《旧制度与大革命》确实对中国改革有相当重要的启示。我读这本书还是二十年前,自己做学生的时候;现在重新翻开这本经典,感觉中国近二十年的变化似乎验证了书中的某些论断,并对其远见与洞见产生了新的感悟。对于改革与革命又成为时尚话题的中国当下,系统梳理这本书的论证并还其本来面目,或许仍有独到的现实价值。

一、期望值革命

先回到我们一直津津乐道的话题:法国革命爆发的时间点远不是法国历史上最糟糕的时期,而正是在改革进行得有板有眼的时候。当人民穷得揭不开锅,他们首先想到的是去哪里要饭,而不是冒着杀头的危险闹革命,甚至可能饿得根本没有力气造反。看看北朝鲜,就知道所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的说法纯粹是想当然,现实往往恰好相反——在专制集权登峰造极的时候,很可能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没有反抗;压迫越深,反抗能力越小。只是在专制松动的时候,人民有了一定的自由度,温饱也基本解决,才会有闲情逸致感受到自己周围的不公,也才敢于表达自己的不满。你的不满和我的不满相互激荡,才会产生群情激昂的革命情绪;不仅人民的追求目标随着生活改善水涨船高,而且人民确实看到了实现目标的希望,才会一脚踢开一个在他们看来改良步伐迈得不够快的政权。

总之,1789年发生在法国的大革命是政府改良未能满足人民的期望值而发生的。作为世界上最早的“期望值革命”,法国革命不像中国历史上的陈胜、吴广那样,因为要吃饭才揭竿而起,也不像刘邦那样面临渎职死罪,走投无路才举起灭秦大旗。法国革命的时候既没有饥荒,也没有暴政,政治专制在不断弱化。路易十六有点像光绪,是一个温和而进取的“明君”,但革命恰恰在他任内发生了。中国维新失败了,最终导致革命,其间也隔了13年;法国没有慈禧,保守势力似乎相当分散,开明君主推行的改革进行得相当顺畅,但是革命不仅照样发生,似乎还来得更快。托克维尔把这个道理解释得很精辟:

正是在法国改良最成功的地方,大众的不满情绪最高涨。这看上去好像不合逻辑,但是历史上却充满此类似是而非。革命并不总是在事情变得更糟糕的时候发生。恰好相反,往往在人民长期仍受专制压迫却不能抗议,而突然发生政府放松高压的时候,人民会揭竿而起。因此,革命所推翻的社会秩序几乎总是比此前的更好……人民之所以耐心忍受如此之久,是因为社会看起来不可救药;一次苦难看起来忍无可忍,是因为人们觉得有可能消除之……人民遭罪更少,但是他们的感觉加剧了。在其登峰造极的时候,封建统治激发的憎恨还不如在其行将灭亡的前夜更多。和路易十四彻头彻尾的专制独裁相比,路易十六一点芝麻绿豆的任意滥权会产生更多的愤怒。

在这里,托克维尔呈现的是法国革命的发生心理学。如果说马克思是标准的现实主义(Realistic)学派,那么托克维尔和韦伯都应该属于理想主义(Idealistic)阵营。当然,这样说并不准确,也容易引起误解。这当然不是说托克维尔和韦伯本人有什么理想,或认为理想在价值观意义上很重要,而是说他们都重视理念、信仰、价值观或意识形态的社会作用,反对经济或物质决定论。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和《中国的宗教》是这方面的杰作,旨在论证社会进步的因果律不是经济基础决定信仰、制度、习俗等“上层建筑”,或后者仅对前者发生微弱的“反作用”,而是恰好相反——信仰与制度决定了特定社会是否可能发生现代工业文明。在这个意义上,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都属于实证学派,只是对决定社会过程的主要动力变量定位不同。

就和笛卡尔革命将哲学持续引向唯心主义一样,托克维尔对法国革命的分析也独辟蹊径,开启了政治与社会心理分析学派。没有人否认,人是主要受利益驱动的理性动物,但看似“客观”的利益是通过人的认知才发挥作用的,而认知带有一定的个体性和主观性,并受制于特定社会的历史情境之影响。所谓“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利益只是外因,人所识别的利益及其产生的心理反应才是驱动行为的内因。在这一点上,心理分析学说确实比一般的现实主义更为精细,对于中国当代改革的警示也远比“中等收入陷阱”、“经济增长拐点”等语焉不详的经济决定论更有针对性。同样是贫富差距巨大,但是这一现象在中国或在印度可能产生完全不同的社会心理,进而造成全然不同的社会效果。

对于中国未来的改革前景,更需要探索的或许不是宏观经济、社会分层等客观走势,而是这些客观因素对人们心理产生的微妙变化,以及主客心理因素相互形成的互动机制。作为一场“期望值革命”,法国革命恰恰是在改革似乎卓有成效的时间段发生的:“人民为前所未有的幸福前景所眩晕,现在却似乎近在咫尺,因而对已经发生的真实改良视而不见,却迫不及待地恶化事态。” 这个现象不能不引起中国改革者的警觉。中国改革是否存在同样的情况?目前中国社会弥漫的悲观和不满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人民的期望值过高,还是社会现实确实不容乐观?这些问题都有待在中国现实语境下进行更仔细的反思和探讨。

二、秀才造反,败事有余

普罗大众的期望值是一个被塑造出来的产物,而制造期望当然是文人或“公知”的特长。中国俗话说,“秀才造反,三年不成。” 可是法国“秀才造反”还真的造成了,只是后来的进程完全事与愿违,一场理想主义共和革命很快走向血腥暴力。在托克维尔看来,这是不足为怪的:“虽然发动革命的是民族中间最文明的阶层,贯彻落实的却是最没有教养和最无法无天的混混们。既然温文尔雅的精英成员早已形成我行我素的习惯,既不能统一行动,也不联系群众,后者从一开始就成为事件的主人。” 换言之,法国革命时期的“公知”们根本不接地气,以至革命很快从他们手里失控;一开始投身革命的知识分子甚至遭到了迫害,后来走上断头台的孔多塞就是他们的杰出代表。

但是这一切都不足以否认,法国革命绝非只是一场小人暴动;它首先是一场思想革命,并为法国乃至整个世界打开了一扇心灵的窗户,自由、平等、共和、民主的理念从此留驻人间。在这个意义上,法国革命是世界上第一场意识形态革命。古今中外,起义和暴动早已有之,但是它们都算不上真正意义的“革命”,吹响革命号角的主角不是体制外的贱民,就是旧体制内的贵族,轮不到知识分子发话。即便伟大如英国1689年的“光荣革命”,实际上也就是一场宫廷政变,只不过主导政变的英国贵族“文化素质”较高、宪政意识较强而已。中国古代的农民起义虽然也有知识分子参与,但他们从来不是主角,甚至不是“主谋”。杰出如张良、诸葛亮,也只能是主人的“谋士”,作用仅限于帮主子出谋划策,而不可能主导事件的进程或目标。不论他们有如何出众的智慧甚至非凡的品格,也不论他们成就了如何辉煌的功绩,都无法改变中国政治争来争去都只是三俩家族之争的事实。

法国革命则是在知识分子影响下发动的一场大众革命,目标是要建立一个奉行“自由、平等、博爱”的共和国,而不再是某个独裁者的家天下。在这一点上,法国革命的意义显然是无与伦比的。然而,托克维尔却不看好这样的革命,倒未必是因为革命的目标不值得推崇,而是因为秀才们的高谈阔论根本不切法国实际,用我们现在的话说是不合当时的法国“国情”,以至没有可操作性。推翻旧体制容易,建立新体制谈何容易,宏伟共和目标的“远水”解不了当下社会治理的“近渴”。革命不经意间发生了,却连一张设计图也没有,好比造房子没有施工图,这样的大厦肯定是支撑不起来的。大革命很快失控,和法国文人的好高骛远不无关系。托克维尔注意到,大革命前的法国文人尤其和社会政治脱节:

和英国知识分子相比,法国知识分子并不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恰好相反,他们对政治舞台敬而远之。但是诸如人类社会起源及其原初形态、公民和政府的天赋权利、人与人之间的自然与人为关系、习俗的正当性乃至法律系统观念等问题,却是贤良文学的日常谈资。

文人的生活方式本身即导致他们纵情于政府性质的抽象理论和概括,并对其盲目寄托信心,因为他们的生活和实际政治无缘,而后者本来或许可为他们的激情降温。因此,他们根本看不到即便是最良性改革中的真实障碍,并权衡即便是最良性革命所蕴含的危险。

托克维尔的这些话是在影射卢梭。作为青睐英国保守改良的自由主义者,他对“民粹派”代表卢梭自然没有什么好感,而卢梭被公认为法国革命的精神领袖。当然,只是因为卢梭描绘了民主社会主义的道家式世外桃源而加指责,多少是不公正的;毕竟,在迄今为止的四个要从根本上重构国家的社会契约论者中,有两个(霍布斯洛克)出自被认为“务实”的英国,《乌托邦》的作者摩尔也是英国人而非法国人。要把革命的过失完全归咎为某种理论显然是困难的,但是当时法国的公知们确实没有任何治国经验。他们只是自由、民主、反独裁、反腐败的吹鼓手,而这种立场注定了他们是体制外的“异议人士”,而不可能在旧体制内谋个一官半职并获得统治经验。只要既有体制不倒,他们就是永久的反对派,旧体制不会给他们任何机会,而且他们也只适合做反对派;一旦他们真的有机会将自己的理想变成现实,其种种不现实与不成熟便原形毕露。

这种状态和同时发生的美国革命是很不一样的。美国制宪者几乎人人有思想,但是几乎没有职业思想家。其中的佼佼者如杰弗逊麦迪逊都是职业政治家,实际政治经验之丰富自不待言。因此,美国制宪者是脚踏实地的工程师,而绝非天马行空的哲人或作家。这也就决定了他们制定的宪法不是高高在上的原理或宣言,而是经世致用的法律工具。英国有密尔休谟等以思想为业的知识人,但是英国的情况也和法国大相径庭:“在英国,政治理论家和实际统治者相互合作;前者提出新理论,后者再通过实践经验修正并限定之……一个群体形成公共事务的实践之路,另一个群体则形成公共意见。” 这样,无论是务虚派还是务实派都不会太离谱,双方容易产生一种相互依存而彼此牵制的合作关系;执政者不至于过分排斥异己、独断专行,思想者则不至于愤世嫉俗、异想天开甚至染指革命。虽然知识精英也会批评政府,但是不会颠覆政权。由于执政者容忍和尊重批评意见,国家统治和公共意见之间不会相差太远;反对派即便言辞激烈,也是“小骂大帮忙”,反而显得体制本身雍容大度、包容性强。这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至少不是过分割裂)的统治方式无疑更有利于社会的渐进改良,而成功的改良足以让革命的泡沫消弭于无形之中。

对于一贯强调“知行合一”的传统中国来说,英国模式有几分似曾相识。传统中国的士绅阶层也是集知识精英与统治精英的双重身份于一身,一方面因统治而享受特权,另一方面也因为承袭儒家伦理而对其特权与统治行为有所约束。虽然对于多数士绅来说,“两袖清风”、“先忧后乐”或许只是一种神话境界,但是只要公权滥用和腐败没有达到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统治特权总是可以用“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之类的教义而获得正当性。这种局面会使统治精英失去思想锋芒和政治想象,培育为功名利禄而读书考试的平庸“公务员”,但是他们毕竟知道日常治理的油盐酱醋。如果统治群体足够开明,知识精英与统治精英的“二合一”确实有助于社会稳定。在这个前提下,托克维尔描写的英国贵族统治可以享受特权,而不至于引起社会反感:

当贵族既有实权又有特权,当他们统治并管理着,他们的特权可以更大,而并不容易受到攻击……作为对不公平的特权之回报,他们维持秩序、施行正义、执行法律、救助受压迫者,并照顾所有人的利益。这些职能越是脱离贵族之手,他们的特权就越显得不合适。

后面这种情况所描述的正是大革命前的法国。法国贵族享受种种特权,却不干事,因而很容易被当作社会不公的标靶。统治权则由中央行政垄断,和贵族与公知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公知们代表“第三阶级”的公共利益,和第一阶级(国王)与第二阶级(贵族与僧侣)形成截然对立甚至誓不两立的社会形态:“我们的文人成了公共意见领袖,并一时扮演了在自由国家属于职业政客的角色。任何人都没有资格质疑他们的领导地位。” 一旦公共意见和国家统治发生本质分裂或貌合神离,那么政权就很容易失去统治合法性,政权垮台只是时间问题。执政集团我行我素,公知主导的公共意见则毫不留情,进而引起执政者的反感、恐惧和反弹,官民渐行渐远,失去共同语言。执政者愚顽保守、执迷不悟,反对派则偏执激进而缺乏经验,政府的顽固加剧了社会的绝望和愤激。

这种状况正是值得当代中国警惕的,因为中国知识精英结构虽然和大革命前的法国不同,但是公共意见和国家统治之间的制度性割裂却不无相似。当代中国知识精英有的被吸纳到体制内部,成为执政集团的一分子,但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他们一般不会对执政者提出发自内心的忠告,而只是满足于充当贯彻领导意志的“谋士”乃至“秘书”。被体制同化之后,他们也没有太大的社会公信力,对于形成和引导公共意见的作用十分有限,因而无力弥合政府和人民之间的裂缝。另一方面,政府既没有意愿也没有能力将全部知识精英吸纳到体制内。那些游离于体制外的知识精英虽然人数有限,但是往往掌握巨大的公众话语权和号召力;他们是众望所归的“良心学者”,是名副其实的“意见领袖”。但是和法国革命时期的公知们一样,他们也没有机会参与执政并从中获得日常政治经验,不懂得社会治理的油盐酱醋,提出的主张也很容易成为画饼充饥式的空中楼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真的爆发大规模动乱,其所导致的后果甚至会远远超过法国革命。

三、都是制度惹的祸

虽然托克维尔对法国公知表达了一种鄙夷,这当然不是《旧制度与大革命》的目的。事实上,缺乏政治经验的公知只是集权专制的必然现象,而法国的体制才是这本书的落脚点。简言之,《旧制度与大革命》的基本命题就是大革命的根源在于旧制度;托克维尔的雄心在于追根溯源,找到法国革命的制度史起源。他已经提到,法国公知之所以对政治缺乏兴趣和经验,不是因为他们天然革命激进,而是因为体制不允许他们参政,所以才和政治渐行渐远,以至到革命那一刻完全站到体制的对立面。至于民众之所以如此轻易为公知所绑架,也是因为体制自己无力争取民心,又不允许其它政治力量形成公共意见:

既然法国不存在任何自由组织,因而也不存在任何有经验、有组织的党派,也就没有这类党派或团体来引领公共意见;一旦公众感觉到情绪萌动,它就完全成了公知们的囊中之物,因而只能期望革命的指令将采取抽象原则、一般理论的形式,而政治现实将在很大程度上遭到忽视。

既然政府不让知识分子和人民参与政治,甚至不能自由讨论政治制度选择,人民就不可能在政治上成熟起来。大革命之前,法国就是这样的一个民族:“没有任何一个其它欧洲国家像法国那样,政治思想受到如此长期、如此彻底的窒息;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私人公民和公共事务如此彻底不沾边,对研究事件进程如此不习惯,以至不仅一般法国人对‘人民运动’没有任何经验,而且也几乎不理解‘人民’是什么意思。” 一个政治不成熟的民族必然是幼稚和轻信的民族,而这样的民族尤其容易为了追求某个伟大幻想而不择手段、抛弃一切:

假如法国人民积极参与政治,或即便是通过省议会关注日常行政事务,他们也不会让自己陶醉于文学家的理念之中。同样的,假如他们像英国人那样成功地渐进修正而非摧毁古制精神,也许他们不会如此轻易地为新秩序欢呼雀跃。然而,每一个法国人都感到自己是旧制度的牺牲品。

在这个意义上,政治自由不仅对老百姓好,对体制本身也好,不仅因为它有助于控制公权腐败,维持政府形象和民意支持,而且因为它会让老百姓成熟起来,不再是一受蛊惑就揭竿而起的“不明真相的群众”。在专制体制下生活的民众之所以钟情于乌托邦,正是因为他们看不到政府改良的任何现实希望。相反,一个成熟的民众既不会让政府那么容易滥用公权,也不会动不动就想颠覆政府甚至推翻政体。更重要的是,政治自由也让统治者及时了解民情并看到拒绝改革的真实危险。集权国家的政府特别“自信”,正是因为人民不能自由表达对政府的评价并罢免他们不认可的领导人,因而政府没有任何压力去实现民众的期望;人民的不满情绪不断积聚,及至大革命前夕,政府想改也来不及了。因此,“政治自由不仅使老百姓能够捍卫自己的权利,也使统治阶级能够看到自己身临其境的危险。它对两者来说都一样是不可或缺的。”

事实上,在一个没有政治自由传统的国家,人民之间老死不相往来,形同一盘散沙,“秀才造反”即便成功也很难持续,最后还是要依附中央集权。革命非但没有改变法国中央集权的实质,反而进一步加剧集权。以前是国王,现在是议会,但是最高权力不受约束的本质不仅没有改变,而且议会民主的集权效率或许比王权更高:

在旧秩序下,政府早已剥夺了法国人相互支援的可能性乃至愿望。一旦发生革命,恐怕找不到十个人一起行动来保护他们的共同利益,而不求助于中央权力的帮助。因此,一旦中央权力从皇家行政手里转移到不负责任的主权议会,当君主的仁政为民主的无情政治取代,后者不受任何阻碍,也没有任何力量哪怕能片刻停止它的行动。致使皇权崩溃的同样因素造就了继任者的绝对权力。

在这里,托克维尔澄清了一个认识误区,并第一次从法国革命预见到现代极权主义政体的兴起。一般认为,民主似乎是专制的对立面,但是我们从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文献中就已经知道,民主制和君主制是同样可以被滥用的;独裁者固然是暴君(Tyrant),但是靠夸夸其谈、蛊惑民意、收买选票上台的“煽情者”(Demagogue)又何尝不是。然而,如果说领导美国革命的精英们对“民主”有一种本能的警惕,发动法国革命的草根们则把“人民”捧上了天;卢梭用“公意”概念偷梁换柱,让多数人绑架全体,“民主”成为压倒一切的国家理想。但是托克维尔正确预见到,现代专制甚至极权体制正是以民主或“人民”的面目出现的;这种所谓的“民主”当然只能是假民主,“人民”只不过是独裁者随心所欲、公权私用的面具。据他观察,这种倾向在法国早已有之:

早在革命之前,经济学家(Economists)就在倡导“民主独裁制”(Democratic Despotism)……主权在理论上寄生于一个不加区分的“群众”之上,但是它控制或即便是监督自己政府行为的一切手段都被小心翼翼地剥夺了……这个主权不受公共意见控制,因为公共意见没有任何手段让自己得到听取;国家本身就是自己的法律,只有革命才能打破它的暴政。

在专制集权方面,中法两国颇多相似之处。自古以来,中国皇帝就掌握着至高无上的实权。1911年的共和革命和1949年的共产革命虽然革了皇帝的命,但是集权体制却进一步加剧,其后果也和法国革命类似。“人民民主专政”有如“民主独裁制”的翻版,而恰恰在“人民共和国”,人民被架空了;公权我行我素,不受公共意见约束。公众无可奈何,只能诉诸革命;但是如果“人民”只是一堆“不明真相的群众”,“公意”只是一个被玩弄的概念,那么一次革命无济于事,今后必然还会不断发生“继续革命”……对于一个在集权体制下生活得太久的社会来说,这一切似乎都是上天安排的宿命。

四、无所不在的社会分裂

托克维尔告诉我们,集权专制会产生诸多社会后果,其中最致命的是无所不在的社会分裂。集权国家之所以容易发生革命,即便宣称“人民主权”的国家也不例外,是因为这样的国家外表看起来万民同心、一团祥和,实际上内部早已各自为战、四分五裂。在大革命前夕的法国,社会分裂已是无所不在,公知和政府的决裂只是社会分裂的一个方面。事实上,暴力革命的发生本身即意味着社会共同体的失败。如果一个社会的不同人群之间发展到如此不共戴天的地步,以至一部分人要革另一部分人的命,首先说明这个社会的成员已经陷入各自为战的原始状态,而没有“共和”、“共同富裕”、“和平共处”或任何能够将这个社会重新凝聚在一起的共同体观念。当然,在专制国家,这种共同体本来就不存在。所有专制政府的本质都是鱼肉人民,因而从来不可能真正“共和”。

托克维尔指出,集权专制首先拉大了法国社会的贫富差距,人为造成富人更富、穷人更穷。他注意到:“在18世纪,英国穷人享受了免税,在法国则是富人。” 因此,贫富阶层之间首先没有共同语言:“一旦贫富之间几乎没有任何共同利益、共同活动、共同苦难,他们的思维之间就形成了不可克服的障碍;他们对于彼此而言都好比一本封闭的书,尽管他们一生都像邻居一样生活在一起。” 在自由民主国家,这种别扭状态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为不公正的制度或法律根本经不起公共意见的检验;甚至可以说,只要有公开自由的讨论,既得利益者压根就没脸提出诸如法国征税体制之类的恶法。

托克维尔分析了法国当时的三大阶级——农民、贵族和新兴资产阶级,并指出他们在大革命前各自为战的状态。首先看看农民,当时的法国农民和当代中国农民似曾相识:“法国农民没有分享那个时代的工业进步。在一个以启蒙闻名的社会秩序中,他们却依然落后而未受到任何教育……因此,农民生活在与世隔绝的悲惨状态,就和监狱里的囚徒一样隔离于外界影响。” 当然,法国农民没有中国农民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忍饥挨饿的经历,互联网时代的中国农民也不像当年法国农民那么与世隔绝,但是两者的相似是显然的。虽然经过了包产到户的致富,中国农民无疑仍处在受歧视和受轻视的社会底层;改革开放赋予农民劳动致富的自由,但是同时也剥夺了公社体制对他们的一点有限保护,将他们完全抛向市场和社会,增加了他们的生活成本与风险——市场风险、上学成本、看病成本、环境污染等因素导致疾病的风险、因征地而失去生计的风险……如果今天的中国农民很难说比八十年代更有幸福感,那么大革命前的法国农民也说不上比几个世纪前的农奴更幸福:

18世纪,法国农民享受公民自由,并拥有自己的土地,但是其它阶级蔑视农民。事实上,和任何其它地方或时期的农民相比,18世纪的法国农民都和社群更加孤立……他们不再是庄园主的臣民和受庇护者,而他们也尚未成为公民兄弟。这在历史上确实是一种很特殊的状态。14世纪的农民更受压迫,同时也更受关护。18世纪的法国村民则是一个缺乏教养的破败社群,……村民们完全依赖中央政府的温柔同情,而后者的主要考虑是利用他们作为财政收入来源。

如果说贵族天生瞧不起农民,那么刚刚脱离农民身份的新兴资产阶级也好不到哪里:“和贵族一样,资产阶级也完全隔绝于人民之外。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处心积虑创造新的不公方式。事实上,他们和贵族一样迫切地为自己保障特殊待遇。他们来自农民,但在他们眼里,农民却成了不可理喻的外星人。” 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同为社会精英,照理说应当携手联合、并肩作战,但是在集权体制下,他们也彼此疏远,看不到合作的必要性或可能性:

法国贵族对其它阶层固执地坚持冷漠,并成功免除自己对社区的绝大多数义务,兴高采烈地幻想他们在逃避义务的同时还能维持崇高的地位……贵族们顽固拒绝把资产阶级视为自己的同盟军或哪怕是公民同胞,不久便被迫将他们当作自己的对手和敌人,最终不得不接受他们作为自己的主人。实际上,贵族是一群孤家寡人,谁也领导不了;在遇到攻击时,惟一的出路就是逃跑。

根据托克维尔的观察,一个大一统的中央集权会把社会“鸟巢化”(Compartmentaliz-ation),进而造成社会阶层割裂。它喜欢包办公共治理,而不允许不同阶层通过直接交流来解决他们之间的问题。不同阶层之间不交流,甚至同一个阶层内部也没有交流,那么阶层之间、个人之间就缺乏基本理解和同情,每个阶层都会满足于自己的“鸟巢”生活,彼此之间漠不关心,遇到困难不相互援助,而只能求助于政府,从而进一步坐实了中央集权:

一旦资产阶级、贵族和农民之间完全隔离,而在三个阶级内部也存在类似的分化,每个阶层都分裂为几个几乎老死不相往来的小群体,一个不可避免的结果是法兰西看起来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它的各个部分均已分崩离析。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碍中央政府,但在它衰落的时候也同样没有任何力量能够力挽狂澜。

换言之,中央集权看起来很强大、超稳定,实际上早已离心离德、岌岌可危。这样的民族生活在垂直化管制之下,在水平面上则是处于中空游离状态;人民之间的联系已被完全割断,每个人都只能依赖政府对自己的管制和保护。一旦政府垮了,这样的社会是不能自立的,因为长期的集权专制彻底摧毁了社会的自治能力,因而只能在经过短期混乱之后回归专制,如此循环往复……这正是法国革命的遭遇——革命推翻了一个温和的专制者(路易十六),不久却又请来了一个强大的专制者(拿破仑),看似阴差阳错,实际上只是中央集权制为法兰西民族预先确定的命数:“我们有时发现,这个民族即便在行使自由的时候也体现出奴隶思维。如果说以前是面对主人桀骜不驯,现在则是无能管理自己。” 当社会各阶层不能联手合作,共同参与政府事务,尤其是不同阶层的精英领袖之间不能达成基本共识,那么这个国家就不可能自治,而只能让一个外来的主子进来干预,并永远依附于这个高高在上的“他者”的管制。

五、政教分离有利于社会稳定

如果说中央集权只能做到“民免而无耻”,不能给社会带来真正的凝聚力,那么基督教信仰原本可以填补这个空缺。托克维尔早在《美国的民主》中就系统论证了宗教信仰的社会重要性,并断言“专制或许不需要信仰,但自由不行”。《旧制度与大革命》再次强调:“文明社群——尤其是享受自由的文明社群——不能没有宗教。事实上,美国人把宗教视为国家稳定和个人安全的最可靠保障。” 这是为什么即便在面临激进改革的国家,对待宗教的态度也十分慎重:“在早先绝大多数的政治革命中,我们发现政治体制的颠覆者尊重业已确立的宗教信仰;而在宗教革命中,我们发现国教的攻击者并没有在其纲领中提出全盘改组政府或现行宪法框架的主张。” 换言之,法国革命之前至多只有有限革命,或是政治革命,或是宗教革命,制度改革和信仰改造须分两步走。如果左右开弓、同时出击、全盘革命,既革新了旧制度,又摧毁了旧信仰,那么新的制度大厦将无以立足于长期原子化的一盘散沙之上。其实,即便是专制统治也离不开信仰,尤其在专制崩溃的一刹那间,人民失去了对权力的寄托,只有信仰才能带来心灵的安顿。

然而,法国革命恰恰选择了全面攻击:“宗教组织和政府系统被一并扔进熔炉,结果是人们思维的彻底混乱;他们既不知道该信什么,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该见好就收。” 但这并不是一时的策略错误,而是长期的集权专制使然。事实上,在集权专制登峰造极的国家,不可能存在真正意义的宗教信仰;权力无边无际、不受任何控制的独裁者会剥夺人民的一切自由,包括信仰的自由。这样的国家即便存在宗教,也必然经过独裁者的洗礼改造,乖乖接受“庇护”并为其统治服务。改造后的教会或者和世俗权力眉来眼去,或者在自己的庇护者面前唯唯诺诺,不仅丧失了承载大众信仰的独立功能,而且很容易被民众当作政府的一丘之貉,从而不得不替政府“背黑锅”:“教会和世俗政权合作,常常纵容政府的罪恶。因此,任何人攻击教会都能期待获得大众喝彩。” 果然,革命群众将僧侣当作同属于既得利益群体的“第二阶层”,并不遗余力进行攻击,却全然看不到突然发生的共和与世俗化双重革命所带来的社会后果:

在法国,基督教受到几乎狂热的暴力攻击,却从未想到以其它宗教取而代之。热烈而持久的努力让人远离父辈的信仰,但是一旦失去了信仰,却没有提供任何替代来填补内心的空白……对所有宗教信仰的绝对排斥是如此不合人的自然天性,对于心灵的安宁是如此具有杀伤力,却被大众认为是合乎常理。

对于中国来说,法国革命的前车之鉴早已成为历史现实。继1911年的共和革命之后,1919年的“五四运动”全盘清洗儒家文化,为更加剧烈的中国革命做好了思想铺垫。1949年之后,传统文化作为“封建迷信”遭到彻底清算,完全世俗的共产主义信仰取而代之。托克维尔对当代中国提出的问题是,当这套信仰也无力控制人民心灵的时候,中国社会是否还有能力承受剧烈的政治变革?换个视角设问:在高度集权体制摧毁社群自治并造成信仰真空之后,中国改革需要具备什么样的社会心理基础与自组织能力?

六、代结论——挥之不去的革命阴影

《旧制度与大革命》还提到了触发法国革命的诸多其它原因,其中不少都是当代中国社会十分熟悉的——不尊重私有产权、补偿不公和延迟、不尊重遗嘱、司法不公、超期羁押、刑事程序有名无实……这些都直接或间接助长了民众的不满情绪,对触发革命发挥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所有这些原因本身又都是旧制度衍生的结果。托克维尔洞察到,大革命正是旧制度自身埋下的种子并结出的苦果。两者看似相反——大革命造了旧制度的反,实则是一对兄弟冤家——不仅旧制度成就了大革命,而且大革命延续甚至强化了旧制度。如果真的像革命者想像的那样,革一次命就脱离了旧体制的魔咒,未免太天真了;托克维尔甚至可以说,这种天真烂漫本身就是旧制度的产物,法国革命思想家的“空谈误国”和政府自我封闭式的“求真务实”恰成镜像。当然,空谈是要误国的;革命折腾一阵之后,还是要回到实干,而由此建立起来的新体制比旧体制更加集权强大——当然,故事并不会到此结束,不过以后发生的事大体上是同一个故事在不同社会情境下的复述。如此循环往复,旧制度与大革命真的成了集权国家摆脱不掉的窠臼。你仿佛看到西西弗斯在推着石头,一次次从山谷走向山顶,但这块石头终究还是要落回原地的……

托克维尔的贡献首先在于诊断法国旧制度的特征“基因”:它不是王权,更不是“封建”——虽然曾经有过封建;它是中央集权,这才是法国有别于英国的政治基因谱系。一个国家的政治与社会发展真可以说是“差之毫厘,谬之千里”。法国的中央集权不知是从何时如何开始的,托克维尔最后也没有把这个问题彻底交待清楚。也许它是源自一次偶然的征服,也许法兰西民族和英格兰近邻相比过于和平,没有在大小战争中练就足以抵御专制的强悍民风……这些都是不着边际的猜测。或许具体的起因没那么重要,法国的集权体制就这么不知不觉地产生了。集权产生分裂,社会逐步失去了共同体的认同感,不同阶层的横向联系不断削弱;人民越来越依赖政府管制,并成为没有身份、没有差别、没有组织、没有信仰的清一色“群众”。“群众”仰仗并因此而强化集权管制,不断强化的集权体制将更多的人转化为依赖管制的“群众”……等到这个过程彻底完成的时候,法兰西的黄历已经翻到了路易十四。再等到大独裁者把权力传到孙子辈,专制之木早已成舟,即便国王好心想改也不行;不切实际的公知和政府唱对台戏,民众对改革的期望不断攀升,政府在人民心中却已威信扫地,以至改革进行了一半就触发革命。

不论如何评价法国革命,一次革命其实不可怕,可怕的是集权国家很难走出革命的阴影。当中央集权的政治基因完全发育成熟并成为制度定式,它已经为自己的持续生存准备了充分的社会土壤;更准确地说,它已经彻底破坏了社会自足自立的基础,使之须臾离不开自己的管控。法国革命之后不仅迎来了拿破仑专制,而且也经历了王朝与共和的一连串更迭。不靠谱的不只是法国革命时期的激进公知们,还有历朝历代的民粹政客们。他们或以“公意”自重,或以“民意代表”自诩,为天下苍生执掌至高无上的“选民权力”,个个胸怀远大、目中无人、一贯正确,很难放下身段、委曲求全、相互妥协,结果自然是只开会、不出活(立法),议会成了清议、吹牛、吵架的场所。就连《法国民法典》这样的杰出立法也差点毁在这帮“空谈误国”的政客们手里,最后还是在拿破仑的高压专制下才获得通过,也难怪人家把这部法典冠以自己的名字。当一盘散沙已然成为民族习惯,就很难让它的成员脚踏实地、理性务实地处理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实际治理问题。因此,民主乱秩序,就回归专制;专制失民心,又重返民主……幸好拿破仑专制是开明专制,法国社会自此逐步走上独立于政治的法治之道;否则,这么走马灯地更换政权乃至体制,哪个民族都受不了。连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火都没有将这个民族振醒,战后第四共和宪法故态复萌。直到1958年第五共和,另一位出身军人的政治强人(戴高乐)执政,在宪法上用行政权制约立法权,才让法国走上稳定的宪政民主之路。

中法两国都是中央集权国家,因而法国革命的教训的确是中国改革的前车之鉴。但是要真正做到以法史为鉴,必须直面《旧制度与大革命》所揭示的真命题,而不是对造成革命的深层制度原因采取“选择性失明”,否则便无法为中国社会面临的集权主义陷阱解套,也无法实质性地规避改革进程中的革命风险。如果中国改革如此“摸着石头过河”,注定要掉进革命的激流中。

 
—— 张千帆 /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 May 2013
—— 留美博士 ◊ 1984–1999在美国生活15年

避免中等收入陷阱-OECD

避免中等收入陷阱 / Avoiding the Middle-income Trap

2013年9月5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表了一份关于中国的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 避免中等收入陷阱:实现可持续和包容性增长的政策》。该报告对 OECD 的政策建议做了多方面的更新,这些方面对于中国的长期经济表现和社会发展至关重要;它们包括:粮食安全、社会安全网络、医疗改革、绿色增长、气候变化和城市化。

避免中等收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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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oiding the Middle-income Tr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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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September 5, 2013,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 issued a report: China – Avoiding the middle-income trap: Policies for sustained and inclusive growth. This report presents an update of OECD policy advice in areas that are critical to China’s long-term economic performance and social development. They include food security, social safety nets, health reform, green growth, climate change and urbanisation.

http://www.oecdchina.org/topics/coopchina/2013/20130905.html
http://www.oecd.org/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