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税务指南-6

6. Tips / 小费

Publication 15
Employer’s Tax Guide
税务信息手册第15篇
雇主税务指南

提示:你可以建立供员工报告小费的电子系统。可参见税务法规第31.6053-1(d)节。

你的员工从顾客那里收到的现金小费通常须预扣税款。员工必须不晚于收到现金小费的次月10日向你报告小费金额。现金小费包括以现金、支票、借记卡、信用卡支付的小费。报告的金额应该包括你向顾客收取而后付给员工的小费、员工直接从顾客那里收到的小费、以及从其他员工那里收到的共享小费份额。直接和间接收到小费的员工都必须向你报告小费金额。小费少于$20美元的月份无须报告。如果你没有为员工提供报告小费的特定方法(比如报告小费的电子系统),那么员工必须交给你一份报告小费的说明单。这份说明单必须由员工签名并注明日期,同时必须包括:

  • 员工的姓名、地址、及社会安全号码;
  • 你作为雇主的名称和地址;
  • 报告对应的年月(或起止日期,如果表格期间不足1个月);
  • 在那个月或那段时间内收到的小费总额。

你还可以建议员工查看“税务信息手册第531篇-报告小费收入”。

收取小费对应的税款:你必须对员工的小费收取联邦所得税、社会保障税金、医疗保险税金。从小费中预扣医疗保险税的规则也适用于预扣附加医疗保险税,一旦员工的薪资和小费在日历年度内超过$200,000美元。

你可以从员工的薪资(不包括小费)或其它资金账户中收取这些税款。更多信息可参见第7节中的把小费当作附加工资。当员工在2024纳税年度的薪资和小费达到$168,600美元后不再收取社会保障税金;对全年所有的薪资和小费收取所得税和医疗保险税。你需要支付由雇主承担的社会保障金份额,直到薪资(包括小费)达到限定额度为止。你需要为全年所有的薪资和小费支付由雇主承担的医疗保险税份额。小费会被视作是在员工向你报告金额时支付的。按照第11节中所述的时间表缴存小费对应的税款。提交税表-941或税表-944申报对应于小费的预扣税款和雇佣税项。

顺序规则:如果截至员工报告小费的次月10日,员工的账户中没有足够的资金来预扣他/她应付的税款,那么你不再需要收取这些税款。如果没有足够的资金,那么按照下述顺序预扣税款:

  1. 从平时的薪资和其它报酬中预扣;
  2. 从小费中预扣社会保障税金和医疗保险税;
  3. 从小费中预扣所得税。

填报小费:把小费连同已收取和未收取的社会保障税金和医疗保险税填写在W-2表格(波多黎各的雇主则为表格499R-2/W-2PR)中,以及税表-941第5b行、第5c行、及可能需填写的第5d行(税表-944第4b行、第4c行、及可能需填写的第4d行)。在税表-941第9行(税表-944第6行)填写未收取的社会保障税金和医疗保险税的负数调整值。把未收取的社会保障税金和医疗保险税以代码“A”和“B”填写在W-2表格第12栏。在表格499R-2/W-2PR中,则把未收取的社会保障税金和医疗保险税分别填入第25栏和第26栏。不要把未收取的附加医疗保险税计入W-2表格第12栏。有关申报小费的更多信息,可参见第13节以及表格W-2和W-3的总体说明。波多黎各的雇主可参见表格W-3PR的说明。

税务裁决2012-18为雇主解释说明小费对应的社会保障税金和医疗保险税,包括依照法规第3121(q)节申报由雇主承担的社会保障金和医疗保险税份额的信息、小费和服务费的差别、以及法规第45B节的税款抵免。可参见税务裁决2012-18, 2012-26 I.R.B. 1032,网址是 IRS.gov/irb/2012-26_IRB#RR-2012-18

小费对应的联邦失业保险税:如果员工一个月内向你书面报告$20美元或更多的小费,那么这些小费也须缴纳联邦失业保险税。

分配的小费:如果你经营大型餐饮店,那么在某些情况下必须申报分配的小费;但不要对分配的小费预扣所得税、社会保障税金、或医疗保险税金。大型餐饮店是位于50个州或哥伦比亚特区、提供食品或饮料在店内消费的场所,顾客会因循惯例给小费,上年中一个典型的工作日通常有超过10名员工在上班。小费可能会采用以下3种方法之一来分配:工作时间、总收入、或诚信协议。有关这些分配方法的信息、以及表格-8027的电子提交要求,可参见表格-8027的说明。以电子方式向联邦税务局提交表格-8027的更多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1239篇。

小费率确定及培训项目:雇主可以参加小费率确定及培训项目。该项目主要包括两份自愿协议,旨在帮助纳税人理解并履行报告小费的责任,从而改善小费收入的申报状况。这两份协议是小费率确定协议(TRDA)及小费报告替代承诺(TRAC)。 博彩(赌场)行业可以采用博彩业小费合规协议(GITCA)。更多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3144篇。

更多信息:建议你的员工查看税务信息手册第531篇 ,或上网打开 IRS.gov/TipIncome 使用联邦税务局的交互式税务助手,可帮助他们确定小费收入是否须纳税,以及如何报告小费收入。

 

以上内容可能不适合当前年度;最近更新版本可见:
http://tax.angelcorp.net/pub-15/#chinese_US_publink100020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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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共和而抗争‹译›-Ch.7–3

7. The Origin Of The Twenty-One Demands
「二十一条」的起源-3

The Fight For The Republic In China
By B. L. Putnam Weale
中国为共和而抗争
作者:帕特南∙威尔

从这本非常坦率的专题论著中跃然而出的第一个要点是,「二十一条」的起源终于被讲明了。仔细研究黑龙会提出的构成防御联盟基础的十项条款,让我们得以理解1915年春在北平发生的一切。早在1914年11月,北平就有传言说日本在其外交方案中有非同寻常的惊奇之处,过几个星期就会爆发出来。将这份详尽的黑龙会备忘录与「二十一条」的原始文本作比较,很明显可以看出,提交给加藤子爵的计划经过了多次外交上的筛选,直到去掉所有的粗糙砂砾,看起来无害安全。正是由于这个原因,防御联盟的最终出现形式是五“组”小要求,直接影响中国主权的重要事项被标记为急需,这样日本的驻外公使可以给予每个国家的外交部非常热情的保证,日本所希望的与各国在中国的条约权利完全没有任何冲突。从1月18日到5月7日——最后通牒的那天——围绕整件事情的神秘气氛,是源自于日本努力将密谋策划装扮成普通的交流,却发现尽管经过“筛选”,但仍然摆脱不掉密谋的氛围,不能够隐藏起政治威胁。这其中包含有趣的心理学因素。

备忘录的第一部分表达的坚定看法是,破产是北平政府迟早会分裂的祸根,还有日本必须抓住反抗爆发的时机,从之后发生的事情看来,这些都很有启发性。更为巧妙的是,最终的解决方案不拘一格:在整个推论过程中始终认可,没办法知道最终是需要劝告还是动武。不过动武的选项一直在召唤日本,因为这是最简单的方法。再加上日本自封为四亿蠢人的保护者,她将让平民大众看到她的影响力,以“推进中国繁荣的新时代”,这样中国和日本才可能相互间在事实上和名义上建立起最亲密、最重要的关系。

支持反抗起义的目的也有明确的陈述:为了将中国的共和政体转变为君主立宪制,在所有细节上都应当与日本的君主立宪制完全相同,而不是比照其它国家。谁将成为新的皇帝悬而未决,不过我们可以在这里再次回述,在1912年革命尚在进行中的时候,日本私下探询英国关于武装援助满族的可行性,这一提议当即被否决掉。这份备忘录还有其它的特点:没有遗漏任何东西。俄国将得到特别的安抚,将同英国进行特别的谈判,这不经意地解释了日本最近对于扬子江铁路的态度。日本将从其依赖性的外交政策——必须遵守其它国家同样需要遵守的公约和协定——中解脱出来,放手执行自己的计划,而不必担心干扰。

现在我们来看档案材料的最后两份文件——在必要的时刻用什么办法来随时随地支持和安排中国的反抗起义。

第一份文件是革命党与日本各方人士之间的详细协议。在黄河以南的省份将安排训练有素的领导者,该协议中的问题非常系统化,甚至还注明了日本人在参与活动时遇害将会获得的赔偿金额;其中写明日本将在山东的济州和江苏的海州等地运送武器弹药;结尾处说明第一笔现金40万日元已经按照协议条款支付。第二份文件是有关各方之间的额外贷款协议,创建一家特殊的“贸易”公司,可能讽刺地取名为“欧亚贸易公司”,这家公司考虑提供50万日元的贷款,让日本在所有中国的矿山都得到优先权。

未经证明的孙文孙逸仙)和日本人之间的秘密协议

为了维护远东地区的和平,中国和日本有必要建立进攻和防御联盟,如果与其它国家发生战争,日本应当提供军事力量,而中国应当负责财政。目前的中国政府不可能与日本政府携手合作,日本政府也不希望与前者合作。胸怀远东和平的日本政界和商界人士渴望帮助中国重建。为达此目标,双方订立以下协议:

  1. 在起义开始之前,寺尾大仓社井嘉六及各自的同僚应当提供必要的资金、武器、和军事力量,但所提供的资金不会超过150万日元,步枪不会超过10万支。
  2. 在起义发生之前,贷款将暂时用孙文(孙逸仙)发行的价值1,000万日元的债券担保。然后应当用被占领土上的全部动产担保。(见本协议第14条)
  3. 现有的贷款资金和将提供的军事力量是用于黄河以南各省的活动: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四川、江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广西、广东。如果打算进入黄河以北的北方省份,那么社井嘉六及其同僚应当与革命者共同审议与此相关的所有行动。
  4. 日本志愿军士应当自加入活动之日起获发薪资,比照日本军队的规定。占领一地之后,双方将商定方式奖励立功人员及补偿阵亡者家属,采取中国和日本最时兴的作法。对于阵亡者,每名士兵的赔偿金额至少应超过1,000日元。
  5. 不论革命者军队在哪里,随同出征的日本军官都有权建议继续行动或停止行动。
  6. 革命军队占领一地并强化防御以后,所有工业企业和铁路建设等——与其它域外大国的条约中未提及的——都应当与日本人合资开展。
  7. 在中国建立新政府后,日本对中国的所有要求都应当得到新政府的承认和执行。
  8. 所有在中国革命军队中担任上尉或更高级别的日本军官,都有权优先在一定限期内继续供职,也有权要求继续供职。
  9. 贷款将分三期支付。第一期40万日元,第二期……日元,第三期……日元。第一期支付后,提供贷款的大仓有权任命人员监督资金的支出。
  10. 日本应当在日照地区和海州地区(在山东和江苏,胶州以南)运送武器弹药。
  11. 第一笔贷款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后三天内支付。
  12. 所有受雇的日本军官和志愿者都必须服从革命军指挥官的命令。
  13. 革命军的指挥官有权将不服从命令的日本军官和志愿者遣送回日本,如果该决定得到三个或更多随军日本人的认可,那么可以不支付他们的通行费。
  14. 所有被占领土上的军需部门都必须聘请日本专家共同管理。
  15.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上述15条经过双方多次讨论并于二月份签署。第一笔40万日元已经按照本协议中的条款支付。

甲方张要庆[Chang Yao Ching]及其同僚所代表的革命党与乙方川崎之间的贷款协议

  1. 欧亚贸易公司承诺筹集50万日元的贷款。缔约双方签署协议并盖章后,日本中央银行将支付贷款的3/10作为第一期。当张要庆及其同僚到达目的地时,将支付第二期15万日元。在作出最终安排时,将支付最后的第三期20万日元。
  2. 贷款发放后,欧亚贸易公司将委派监管人。在提取资金用于支出之前,缔约双方的负责人应当共同加盖印章(在支票上)。
  3. 欧亚贸易公司将保证招募150名志愿军人,必须是日本军队的退役军官才合格。
  4. 离开日本时,志愿人员的旅费和个人物品由他们自己承担。到达中国后,张要庆及其同僚应当按照日本军队的既有规定,向志愿人员支付下属军官的报酬。
  5. 如果志愿兵在执行任务时受伤,张要庆及其同僚应当向他支付不超过1,000日元的应急补偿金。受伤严重时,应当按照日本军队的规定支付5,000日元的应急补偿金和终身抚恤。如果志愿兵遭遇意外而失去生命,那么应当向其家人支付50,000日元的补偿金。
  6. 如果志愿兵不称职,张要庆及其同僚有权开除他。所有的志愿兵都须服从张要庆及其同僚的命令,在战场上听从他们的指挥。
  7. 当志愿人员被要求进攻某个指定的地方时,他们有责任这样做。但该项任务不可避免的代价应当在勘察现状后由双方事先确定。
  8. 志愿部队应当按照日本军队的模式组建。应当聘任欧亚贸易公司举荐的两名日本军官。
  9. 欧亚贸易公司有权处置志愿部队攻占之地的公共财产。
  10. 欧亚贸易公司应当享有优先权在志愿部队占领和保护的地方开采矿产。

这本非比寻常的文件集到这里就结束了。是不是真假掺杂其中——这些只是“测试”草稿,还是已经签署、盖章、和递送的真实文件?这一点似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归拢和处理的这些确凿的事实,它们完整清晰地展现出普通日本人的目标和志向;他们希望至死不渝地大力进攻,将中国收为封地。
 

Above contents are translated from / 以上内容译自
http://blog.angelcorp.net/fight-for-republic-in-china-original/#chapter-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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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税务指南-5

5. Wages and Other Compensation / 薪资及其它报酬

Publication 15
Employer’s Tax Guide
税务信息手册第15篇
雇主税务指南

须缴纳联邦雇佣税项的薪资通常包括你支付给雇员的所有劳动报酬。报酬可以是现金或其它形式;包括薪水、假期津贴、奖金、佣金、及各种应税附加福利。计算或支付方式不关紧要。雇主为签订或认可与劳资关系相关的合同而支付的奖金、以及为解除劳动合同和让雇员放弃合同权利而支付的款项,都会被作为工资,须缴纳社会保障税金、医疗保险税、及联邦失业保险税,并预扣所得税。支付给前雇员对应其在职期间所提供服务的报酬也是工资,须缴纳雇佣税项。

支付给农场工人的现金薪资:你支付给雇员干农活的现金薪资通常需要缴纳社会保障税金和医疗保险税。你可能还需要预扣、缴存、填报附加医疗保险税。更多信息可参见第9节。如果薪资需要缴纳社会保障税金和医疗保险税,那么还需要缴纳联邦所得税。你有责任向联邦政府缴纳这些税款,无论你是否从雇员那里收取。举例来讲,如果你从雇员的薪资中预扣的税款少于正确的金额,你仍然需要全额缴纳。你还可能需要缴纳不由你预扣也不是由员工支付的联邦失业保险税。联邦失业保险税在第14节中有讲解。现金薪资包括支票、汇票、任何种类的货币或现金。

更多信息:可参见第6节关于小费的讲解,以及第7节关于附加工资的讲解。还可参见第15节,知悉关于工资总体规则的例外情形。税务信息手册第15-A篇包含关于工资的更多资讯,包括不合格递延薪酬以及其它报酬。税务信息手册第15-B篇讲解其它形式的报酬,包括:

  • 事故和健康补助
  • 成就奖励
  • 收养援助
  • 运动设施
  • 小额(少量)福利
  • 受扶养人看护援助
  • 教育援助
  • 员工折扣
  • 员工股票期权
  • 雇主提供的手机
  • 团体定期人寿保险
  • 健康储蓄账户
  • 营业场所住宿
  • 餐食
  • 无额外成本的服务
  • 退休计划服务
  • 交通(通勤)福利
  • 学费减让
  • 工作条件福利

支付给农场工人的非现金工资,包括商品工资:非现金工资包括食品、住宿、衣物、交通卡、农产品、其它货品或商品。支付给农场工人的非现金工资,包括商品工资,无须缴纳社会保障税金和医疗保险税,也无须预扣联邦所得税。不过,你和你的雇员可以同意对非现金工资预扣联邦所得税。非现金工资,包括商品工资,会被当作现金工资,如果交易的实质是现金支付。被当作现金工资的非现金工资须缴纳社会保障税金和医疗保险税,并预扣联邦所得税。

在表格W-2第1栏(表格499R-2/W-2PR第7栏)填报非现金工资的价值连同现金工资。农场工作的非现金工资须缴纳联邦所得税,除非适用某项特定的排除。不要在表格W-2的第3栏或第5栏(表格499R-2/W-2PR第20栏或第22栏)中显示非现金工资,除非交易的实质是现金支付,因而被当作现金工资。

分享型农夫:你无须为根据分享型农作安排向分享型农夫支付的金额预扣或缴纳社会保障税金和医疗保险税。为你工作的“分享型农夫”不是你的雇员。不过,分享型农夫可能需要缴纳自雇税。通常情况下,分享型农作是某些产出在农夫和土地所有者(或承租人)之间分享的安排。详情可参见法规第31.3121(b)(16)-1节。

支付给H-2A签证持有者的报酬:对于支付给持H-2A签证入境的外国农业工人的$600美元或以上的报酬,将其填报在表格W-2第1栏(表格499R-2/W-2PR第7栏)中,但不要在表格W-2上将其填报为社会保障税金的应税薪资(表格W-2第3栏或表格499R-2/W-2PR第20栏)或医疗保险税的应税薪资(表格W-2第5栏或表格499R-2/W-2PR第22栏),因为支付给H-2A签证工人从事与此签证相关的农业劳动的报酬无须缴纳社会保障税金和医疗保险税。在表格W-2上,不要勾选第13栏(法定雇员),因为H-2A签证工人不是法定雇员。

对于支付给H-2A签证工人从事与此签证相关的农业劳动的报酬,雇主无须预扣联邦所得税,但如果工人要求预扣且雇主同意,那么可以预扣。在那种情况下,工人必须向雇主提供填写好的W-4表格。预扣的联邦所得税应填报在表格W-2第2栏。当H-2A签证工人向雇主提供他/她的纳税人识别号时,适用这些填报规则。如果H-2A签证工人没有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并且年度工资总额至少为$600美元,那么雇主需要采用后备预扣。可参见表格1099-MISC和表格1099-NEC的说明以及年度预扣税表-945的说明。关于持H-2A签证的外国农业工人,更多信息可查看 IRS.gov/H2A

员工业务费用报销:报账或津贴安排是你预付、补偿、核销员工的业务费用的一套制度。如何填报补偿或津贴取决于你是采用据实报销方案还是非据实报销方案。如果某笔款项同时包含薪资和费用补偿,你必须指明补偿金额。这些规则适用于所有许可的正常必要的员工业务费用。

据实报销方案:要成为据实报销方案,你的补偿或津贴安排必须要求员工符合以下全部3条规则:

  1. 他们必须是作为员工在履行职责时支付或产生这些许可的费用。补偿金或预付款必须是为支付费用,不能变相成为支付给员工的薪酬。
  2. 他们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向你证实这些费用。
  3. 他们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退还超出已证实部分的余额。

在据实报销方案下支付的款项不是工资,不需要缴纳所得税、社会保障税金、医疗保险税、及联邦失业保险税。如果这种报销安排所涵盖的费用没有得到证实(或者在合理的时间内没有退还超出已证实部分的余额),那么在这种安排下支付的超出已证实部分的余额会被当作是在非据实报销方案下支付。这部分余额须缴纳所得税、社会保障税金、医疗保险税、及联邦失业保险税,归结到合理时间段结束后的第一次薪资结算期。

合理的时间段取决于事实和状况。通常情况下,如果员工在支付或产生费用前30天内收到预付款,在支付或产生费用后60天内充分说明这些费用,在支付或产生费用后120天内退还超出实际费用的金额,那么可以认为是合理的时间。作为替代,如果你交给员工一份定期账单说明(至少按季度),要求他们退还或充分说明未核销的金额,并且他们在120天内遵照执行,那么可以认为是合理的时间。

非据实报销方案:在非据实报销方案下,支付给员工的差旅费和其它必要业务开支算工资,须当作附加工资缴纳所得税、社会保障税金、医疗保险税、及联邦失业保险税。你支付的款项会被归结在非据实报销方案之下,如果:

  • 你没有要求员工或者员工自己没有及时提供收据或其它文件向你证实这些费用;
  • 你预付给员工业务开支费,但没有要求员工或者员工自己没有及时退还未用于支付业务费用的款项;
  • 你预支或拨付款项给员工,并没有合理地预计该员工是否会产生与你的业务相关的费用;或者
  • 你支付的报销金额本来应该作为工资支付。

可参见第7节,获取关于附加工资的更多信息。

每日津贴或其它固定津贴:你可以依据适用的收入核算程序,按照出差天数、驾驶里程、或其它固定津贴来补偿员工。在这些情况下,如果你的补偿金额没有超过联邦政府规定的费率,那么员工可以被视为已经向你说明。汽车费用的标准里程费率可见税务信息手册第15-B篇。

政府规定的在美国大陆出差的每日食宿津贴可见美国总务管理局的网站 GSA.gov/PerDiemRates。除这些费用金额以外,员工的业务费用必须加以证实(比如旅行的工作目的或与业务相关的驾驶里程)。有关各种证实方法的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463篇。

如果每日津贴或实际支付的津贴超过证实的金额,那么你必须把超出的部分填报为工资。超出的这部分需要预扣所得税,缴纳社会保障税金、医疗保险税、及联邦失业保险税。把已经证实的金额(即非应税部分)以代码“L”填入W-2表格第12栏。波多黎各的雇主在第12栏中填报金额(无需代码)。

非货币工资:如果你在经营过程中支付给员工的既不是现金也不是支票等易于转让的票据,那么你是在以“实物”支付。实物支付的形式可以是商品、住宿、食物、衣物、或服务。通常情况下,那些实物须按照当时的公平市场价值预扣联邦所得税,缴纳社会保障税金、医疗保险税、及联邦失业保险税。不过如果非现金支付是源于家政工作、农业劳动、或与雇主的经营活动不相关的服务,那么可以免缴社会保障税金、医疗保险税、及联邦失业保险税。只有在你和员工都同意的情况下才针对这些支付预扣所得税。尽管如此,源于农业劳动的非现金支付,比如以商品作工资,会被当作现金支付征收雇佣税项,如果交易的实质是现金支付。更多信息可参见本节上文支付给农场工人的非现金工资—包括商品工资

餐食和住宿:如果提供餐食是为雇主的方便起见,并且是在雇主的营业场所,那么餐食的价值不算应税收入,无须预扣联邦所得税,无须缴纳社会保障税金、医疗保险税、及联邦失业保险税。如果提供住宿是为雇主的方便起见,并且是在雇主的营业场所,是一项工作条件,那么住宿的价值无须预扣联邦所得税,无须缴纳社会保障税金、医疗保险税、及联邦失业保险税。

“为雇主的方便起见”是指你有充分的理由为雇员提供工作餐食和住宿,而不是发放额外的补偿。例如,你在工作场所提供餐食,这样员工在午餐时间也可以处理紧急事务,这种情形就是为你的方便起见。你必须能够证明,这类紧急事务曾经发生过或者预计会发生,曾经或者将会迫使你召集雇员在用餐时间工作。提供餐食或住宿是不是为雇主的方便起见,取决于全部的事实和情境。书面声明餐食或住宿是为你的方便起见还不足够。

50%测试:如果在雇主的营业场所接受餐食的员工中,超过50%是为雇主的方便起见才在此用餐,那么所有在营业场所提供的餐食都可以被视作是为雇主的方便起见。如果满足此项50%测试,那么所有员工都可以把餐食价值排除在收入之外,无须预扣联邦所得税或缴纳雇佣税项。更多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15-B篇。

健康保险计划:如果你为员工以及员工的配偶和受扶养人支付事故或健康保险的费用,你支付的款项不算工资,无须缴纳社会保障税金、医疗保险税、及联邦失业保险税,也无须预扣联邦所得税。通常这条免税规则也适用于合乎资格的长期护理保险合同。不过在预扣所得税时,对于S-型公司中持有2%以上股份的雇员(2%股东),健康保险福利的价值必须计入到工资中。计算社会保障税金、医疗保险税、及联邦失业保险税时,健康保险福利不包含在2%股东的工资中。更多信息可参见公告92-16。你可以在联邦税务公告1992-5第53页找到公告92-16。

健康储蓄账户和医疗储蓄账户:在向员工的健康储蓄账户或阿切尔医疗储蓄账户供款时,如果你有合理的理由相信,这些供款可以被员工排除在收入之外,那么无须缴纳社会保障税金、医疗保险税、或联邦失业保险税,也无须预扣联邦所得税。如果到某个限度时不能合理地相信员工可以将其排除掉,那么该限度以上的供款须缴纳这些税款。雇员通过薪资削减方案向其健康储蓄账户或医疗储蓄账户供款的金额必须计入到薪资中,缴纳社会保障税金、医疗保险税、及联邦失业保险税,并预扣所得税。不过根据法典第125节自选福利计划的薪资削减方案向健康储蓄账户转入的供款不算工资,无须缴纳雇佣税项或预扣所得税。更多信息可参见表格-8889的说明。

医疗费用补偿:通常情况下,根据雇主的自保险医疗补偿计划为雇员支付的医疗费用不算工资,无须缴纳社会保障税金、医疗保险税、及联邦失业保险税,也无须预扣所得税。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15-B篇,知悉某些补偿款须计入高薪者总收入的规则。

差额薪资款:差额薪资款是指某人在公共安全部队超过30天的现役期间,雇主向其支付的款项,代表他/她本应从雇主那里收到的全部或部分工资,如果期间他/她是在为雇主工作。差额薪资款须预扣所得税,但无须缴纳社会保障税金、医疗保险税、或联邦失业保险税。雇主应该把差额薪资款填报在表格W-2第1栏(表格499R-2/W-2PR第7栏)。更多关于差额薪资款的税务处理信息,可参见税务法规2009-11, 2009-18 I.R.B. 896,网址是 IRS.gov/irb/2009-18_IRB#RR-2009-11

附加福利:通常你必须把附加福利计入雇员的薪资(同时参见下文非应税附加福利)。这些福利须预扣所得税,缴纳雇佣税项。附加福利包括你提供的汽车、你提供的航空旅行、免费或打折的商业航班机位、各种休闲度假、财物或服务的折扣、乡村俱乐部或其它社交俱乐部的会员资格、娱乐或体育赛事的门票。通常你必须计入的部分是该项福利的公平市场价值减去雇员为其支付的金额和法律上免税的金额。还有些其它特殊规则可供你和雇员用来评估某些附加福利的价值。更多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15-B篇。

非应税附加福利:部分附加福利不会被征税(或少量征税),如果满足某些条件。详情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15-B篇。下面是非应税附加福利的部分例子:

  • 向员工提供的无额外成本的服务
  • 合格的员工折扣
  • 工作条件附加福利,这些财物或服务附加福利即使由员工付款,他/她也可以将其作为业务费用或折旧费用扣除。例子包括公司提供的工作用车以及订阅的商业杂志。
  • 某些小额附加福利(包括员工必须加班时偶尔乘坐出租车,以及你在员工食堂以不低于成本提供的餐食)
  • 符合规定条件和金额限制的交通附加福利(包括乘坐通勤车辆、提供交通票、补贴停车费)
  • 使用公司场地内的运动设施,如果基本上是员工和他们的配偶及抚养的子女在使用。
  • 教育机构为其雇员提供的合乎资格的学费减让。更多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970篇。
  • 雇主提供的手机,主要是出于业务考虑而不是作为补偿。

不过,不要把下列附加福利从高薪雇员的薪资中排除,除非该项福利是一视同仁地提供给其他雇员:

  • 无额外成本的服务
  • 合格的员工折扣
  • 在员工食堂提供的餐食
  • 学费减让

包括高薪雇员的定义等更多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15-B篇。

应税附加福利何时被当作已支付:你可以选择按照薪资结算期、季度、或任何其它期间来把某些应纳税的非现金附加福利当作已支付,只要你至少每年一次把这些福利当作已支付。你不必正规地选择支付时间,也不必通知联邦税务局你选择的时间。你不必为所有的员工作这项选择。你可以随意更改方法,只要截至当年12月31日你把日历年度内提供的所有福利当作已支付即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15-B篇第4节获取更多资讯,包括讲解在11月和12月提供附加福利的特殊会计规则。

附加福利的估值:通常你必须不晚于次年1月31日确定附加福利的价值。在1月31日之前,你可以合理地估计附加福利的价值,以便按时预扣和缴存税款。

对附加福利预扣联邦所得税:你可以把附加福利的价值合并到某段薪资结算期的正常薪酬中,汇总计算所得税预扣额,也可以采用针对附加工资的固定税率22%预扣这些附加福利的联邦所得税。同时参见第7节的雇员在日历年度内收到的附加工资超过$100万美元时预扣税款。员工把雇主提供的车辆用于个人事务时,你可以选择不对相应的价值预扣所得税。不过你必须对使用雇主的车辆预扣社会保障税金和医疗保险税。关于此项选择的更多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15-B篇。

对附加福利预扣社会保障税金和医疗保险税:你须把附加福利的价值合并到某段薪资结算期的正常薪酬中,汇总计算社会保障税金和医疗保险税。如果某个日历年度内你从雇员那里预扣的社会保障税金和医疗保险税少于规定的金额,但填报和缴纳的金额正确,那么你可以向雇员追收税款。更多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15-B篇。

缴存附加福利的税款:一旦你选择何时把附加福利当作已支付,你就必须在将其当作已支付的对应缴税期间缴存税款。为避免罚款,遵循对应该段缴税期间的通用规则缴存税款。

在1月31日之前,如果你发现先前在预扣和缴存附加福利的税款时高估了其价值,那么你可以要求退还多付的款项,或者将其用于冲抵下一期雇佣税项申报表上的税款。可参见本节上文附加福利的估值。如果你低估了其价值,缴存的税款太少,那么可能会产生疏于缴存税款的罚金。可参见第11节了解关于罚款的信息。

如果你缴存了要求的税款,但从雇员那里预扣的金额不足,那么你可以从雇员那里追收你代表他/她缴存的社会保障税金、医疗保险税、或所得税,同时计入到雇员的W-2表格中。不过你必须在次年4月1日之前追收所得税。

欠薪:欠薪,包括追溯薪资增加额(但不包括作为违约金支付的金额),会在支付当年作为正常薪资征税。关于向社会保障署填报欠薪,相关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957篇。

病假工资:通常情况下,病假工资是你按照某种方案向因疾病或受伤而无法工作的雇员支付的款项。这些款项有时候是由第三方支付,比如保险公司或员工信托基金。无论哪种情况,支付的这些款项都需要缴纳社会保障税金、医疗保险税、及联邦失业保险税。这些雇佣税项不适用于支付给离开工作岗位6个月以上的雇员的病假工资。支付的这些款项始终需要缴纳联邦所得税。更多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15-A篇第6节。

提示:在这篇税务信息手册中,所有提及的“病假工资”都是指通常的病假工资,而不是家庭优先冠状病毒应对法案(FFCRA)规定的“合格病假工资”,修订源于2020年与冠状病毒相关的税收减免法案,以及美国救援计划(ARP)。

身份保护服务:雇主为雇员提供的身份保护服务的价值不要计入到雇员的总收入中,也不需要填入为雇员提交的信息申报表(比如W-2表单)。这包括在数据泄露发生之前提供的身份保护服务。此项例外不适用于收到的是现金而非身份保护服务,也不适用于依据身份盗窃保险收到的理赔收益。更多信息可参见通告2015-22, 2015-35 I.R.B. 288,网址是 IRS.gov/irb/2015-35_IRB#ANN-2015-22,以及通告2016-02, 2016-3 I.R.B. 283,网址是 IRS.gov/irb/2016-03_IRB#ANN-2016-02

 

以上内容可能不适合当前年度;最近更新版本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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