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Business and Investment Income / 经营和投资收入
| Publication 525 Taxable and Nontaxable Income |
税务信息手册第525篇 应税和非应税收入 |
本节内容涵盖如何处理某些租金和特许使用费、以及源自合伙企业和S-型公司的收入。
附注:你可能需要缴纳净投资所得税(NIIT)。净投资所得税率是3.8%,对后续两者中的较小值征收:净投资收入,修改调整后总收入超过起征点的部分。细节可参见表格-8960及其说明。
注意:包括网上拍卖在内的拍卖销售收入可能是经营收入。更多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334篇。
源于动产的租金 / Rents From Personal Property
如果你出租设备或车辆等动产,在大多数情况下如何填报收入和费用取决于:
- 租赁活动是不是经营项目;以及
- 租赁活动是否为营利。
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你的主要目的是获得收入或利润,并且你持续有规律地参与到租赁活动中,那么你的租赁活动是经营项目。
填报经营收入和费用:如果你的经营项目是动产出租,那么把收入和费用填报在附表-C(税表-1040)。该表格的说明中包含如何填写的信息。
填报非经营收入:如果你的经营项目不是动产出租,那么把租金收入填报在附表-1(税表-1040)第8l行。
填报非经营费用:如果你为营利出租动产,那么把租赁费用计入到附表-1(税表-1040)第24b行的总金额中。如果你不是为营利出租动产,那么抵扣额有限制,你不能用损失冲抵其它收入。可参见下文“其它收入”主题下的非营利活动。
特许使用费 / Royalties
版权、专利、以及石油、天然气、和矿产的特许使用费会作为常规收入征税。大多数情况下,你须把特许使用费填报在附表-E(税表-1040)。不过,如果你在石油、天然气、或矿产开采中持有经营权益,或者是全职的自雇写作者、设计者、艺术工作者等,那么把收入和费用填报在附表-C(税表-1040)。
版权和专利:文学、音乐、艺术作品、及类似创作的版权使用费或各种发明的专利使用费,是获准在规定时段应用你的成果而支付的款项。特许使用费通常取决于出售数量,比如书籍、演出门票、或机器的销售数量。
名字、图像、照片(NIL):名字、图像、照片指的是学生运动员获得经济补偿的方式;表示通过营销和推广活动将学生运动员的名字、图像、或照片用于商业目的。包括签名、产品代言、许可和商品销售协议、参与广告活动、社交媒体发帖、教学营地或课程等。
石油,天然气、和矿产:石油、天然气、和矿产的矿区使用费是从你的地产中开采自然资源时支付的款项。特许使用费通常取决于产量或销售收入,由租赁地产的个人或公司支付给你。
消耗:如果你拥有矿藏或油气井的经济利益,那么可以通过减除消耗额来收回投资。
煤矿和铁矿:在某些情况下,你可以把处置煤矿和铁矿收到的款项当作出售资本资产的收入,而不是特许使用费。关于出售煤矿和铁矿的收益或损失,相关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544篇第2章。
出售财产权益:如果你出售石油、天然气、或矿产权利中的全部权益,那么收到的款项会被视为出售法规第1231节财产的收入,而不是特许使用费。在某些情况下,这种出售会按照资本损益处理,可见附表-D(税表-1040)的说明。关于出售法规第1231节财产的更多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544篇第3章。如果你保留的矿区使用费、主体使用费、或净利润权益覆盖矿产的整个生命周期,那么你是在出租或转租,你转让其余权益所获得的资金是可减除消耗额的常规收入。
出售部分未来产量(切割产量款):如果你拥有矿产但出售部分未来产量,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你可把出售时从买方那里收到的款项当作是买方的贷款。无须将其纳入到收入中或据此减除消耗额。开始生产时,把所有的收益纳入你的收入,减去所有的生产费用,再减除消耗额,得到你从该处矿产中获得的应税收入。
合伙企业收入 / Partnership Income
合伙企业通常不是应税实体。合伙企业的收入、收益、损失、抵扣额、抵免额按照合伙人在这些项目中的分配份额传递给各个合伙人。更多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541篇。
合伙人的分配份额:合伙企业的收入、收益、损失、抵扣额、抵免额对应于你的分配份额通常基于合伙协议。你必须在税表中填报你的分配份额,无论这些项目是否实际分配给你。不过,合伙企业的损失可以分配给你的份额,不能超过产生损失的企业年度末你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的调整后基准值。
合伙协议:合伙协议通常涵盖利润、损失、其它项目的分配。不过,如果合伙协议未写明如何分配某项特定损益,或者协议中的分配没有实质性的经济效应,那么分配份额会根据你在合伙企业中的权益来计算。
合伙企业税表:尽管合伙企业通常不交税,但必须提交税表-1065申报信息;其中显示合伙企业在其纳税年度的经营成果,以及必须传递给各个合伙人的项目。
附表K-1(税表-1065):你应该从加入的每家合伙企业那里收到一份附表K-1(税表-1065)的副本,其中显示纳税年度内合伙企业的收入、抵扣额、抵免额、及税收优惠项对应于你的份额。保存好附表K-1作为记录。不要将其附带加入到税表-1040或1040-SR中,除非特别要求你这样做。
合伙人的税表:通常你必须把合伙企业项目填报在个人税表上,如同在合伙企业税表上填报的那样。也就是说,如果合伙企业有资本收益,那么你须按照附表-D(税表-1040)的说明填报你的份额。把你在合伙企业中的常规收入份额填报在附表-E(税表-1040)。
提示:很多时候附表K-1(税表-1065)会告诉你在个人税表中的何处填报相应的收入项目。
合格的合资企业:如果某家合伙企业仅由你和你的配偶两个人共同拥有,你们两人都实质性参与经营,并且你们共同报税,那么可以共同选择把合伙企业当作合格的合资企业。要作这项选择,你们必须根据各自在合资企业中的权益划分企业所有的收入、收益、损失、抵扣额、抵免额。关于如何作选择以及需要提交哪些附表,更多信息可参见个人税表的说明。
S-型公司收入 / S Corporation Income
大多数情况下,S-型公司无须为其收入纳税。作为替代,公司的收入、损失、抵扣额、抵免额按照持股比例传递给各个股东。你必须把这些项目中你的份额填报在个人税表上。大多数情况下,传递给你的这些项目会相应增加或减少你持有的S-型公司股份的基准值。
S-型公司税表:S-型公司必须提交税表1120-S;其中显示公司在其纳税年度的经营成果,以及会影响股东个人税表的收入、损失、抵扣额、抵免额。
附表K-1(税表1120-S):你应该从任何持有股份的S-型公司那里收到一份附表K-1(税表1120-S)的副本;其中显示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损失、抵扣额、抵免额中对应于你的份额。保存好附表K-1(税表1120-S)作为记录。不要将其附带加入到税表-1040或1040-SR中,除非特别要求你这样做。
股东的税表:S-型公司的收入、损失、抵扣额、抵免额中对应于你的分配份额必须分别显示在你的税表-1040或1040-SR上。这些项目的特征属性通常就如同你自己实际操作得来。
提示:很多时候附表K-1(税表1120-S)会告诉你在个人税表中的何处填报相应的收入项目。
分配额:大多数情况下,S-型公司的分配额无须纳税,而是影响你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基准值。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分配额中的部分可能会被征税,作为股息、长期或短期资本收益、或兼而有之。公司的分配额可以是现金或财产。
更多信息:更多信息可参见税表1120-S的说明。
Above contents are translated from / 以上内容译自
https://www.irs.gov/publications/p525#en_US_2024_publink1000229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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