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的育儿技巧▪6–8岁‹译›

Middle Childhood (6-8 years of age) / 童年中期(6-8岁)

成长里程碑

童年中期会给孩子的生活带来许多变化。到这个时候,孩子们可以自己穿衣服,只用手就能抓住球,能够自己系鞋带。独立性现在变得更重要。开始上学等大的变化让这个年龄的孩子正式接触到更大的世界。建立友谊越来越重要。这时候儿童的身体、社交、和心智技能迅速发展。当前是儿童在生活中各领域培养信心的关键时期,通过结交朋友、学校生活、和各种运动。

下面是关于小孩子在童年中期如何成长变化的一些信息:

情感/社交变化
这个年龄组的孩子可能会:

  • 表现出更多的相对于父母和家庭的独立性。
  • 开始思考未来。
  • 更理解他/她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
  • 更多地关注友谊和团队协作。
  • 希望被朋友们喜欢和接纳。

思考和学习
这个年龄组的孩子可能会:

  • 表现出心智技能的快速发展。
  • 学习用更好的方式来讲述经历、谈论思想和感受。
  • 更少专注于自己,更多地关心别人。

积极的育儿技巧

以下是作为父母的你在此期间可以做的事情,籍此帮助你家小孩成长:

  • 显示出你的慈爱。赞扬他/她的成绩。
  • 帮助孩子培养责任感——叫他/她帮助家务活,例如布置桌子。
  • 跟孩子谈论学校、朋友、及他/她将来期待的事情。
  • 跟孩子谈论尊重别人。鼓励他/她帮助有需要的人。
  • 帮助你家孩子设定自身可及的目标——他/她将学到因自己而自豪,更少依赖别人的赞许或奖励。
  • 帮助你家孩子学会有耐心,让其他人先走,或出去玩之前先完成某项任务。鼓励他/她在行动之前考虑可能的结果。
  • 制定明确的规则并持之以恒,例如可以看电视多长时间,或什么时间必须睡觉。清晰界定哪些行为是允许的,哪些行为不允许。
  • 作为家庭整体共同做些有趣的事情,比如玩游戏、阅读、参加社区活动。
  • 熟悉你家孩子的学校。认识老师和工作人员,了解他们的教学目标,以及你和学校可以如何共同努力让孩子发展良好。
  • 继续读书给孩子听。当你家孩子学会阅读后,轮流读书给对方听。
  • 采用教导来指引和保护你家孩子,而不是用让他/她感觉自卑的惩罚。对于任何不应该做什么的谈论,紧接着说明应该做什么。
  • 赞扬你家孩子的好行为。最好将赞扬更多地集中在孩子做的事情上(“你解答这个问题很努力”),而不是他/她不能够改变的自身特质(“你很聪明”)。
  • 支持你家孩子迎接新的挑战。鼓励他/她自行解决问题,比如与其他孩子之间的分歧。
  • 鼓励你家孩子加入学校和社区组织,比如运动团队,或者利用好作志愿者的机会。

孩童安全最重要

更强的活动能力和独立性可能增加小孩子摔倒和其它事故伤害的风险。机动车碰撞事故是造成这个年龄段的儿童发生意外伤亡的最常见原因。

  • 开车时妥善保护好你家小孩。详细内容请参阅美国儿科学会的“汽车座椅:家庭须知信息”。
  • 教导孩子注意交通安全,走路上学、骑自行车、及外出玩耍时如何保持安全。
  • 确保你家孩子明白在水中的安全知识,当他/她游泳或在水边玩耍时,始终监护好他/她。
  • 当小孩子进行攀爬等有危险的活动时,务必监护好他/她。
  • 跟你家孩子谈论如何在需要时寻求帮助。
  • 将可能造成伤害的家庭用品、工具、设备、和枪支放在小孩子接触不到的地方。

身体健康

  • 父母可以协助学校让小孩子更健康。与你家孩子的学校合作努力,限制在学校午餐项目之外去购买含有外加糖、固态脂肪、和钠盐的食物和饮料。
  • 确保你家小孩每天有1个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
  • 限制孩子的屏幕时间,每天不超过1–2小时的高质量节目,包括在家中、学校、或课后活动中心。
  • 尽早培养健康的饮食习惯和体育活动爱好。鼓励活跃的玩耍,在家中为孩子作好榜样,保持家庭饮食健康,拥抱积极的生活方式。
  • 确保你家小孩每天获得推荐的睡眠时长:对于6–12岁的学童,每天9–12个小时(包括小睡)。

 

Above contents are translated from / 以上内容译自
https://www.cdc.gov/ncbddd/childdevelopment/positiveparenting/middle.html

3 to 5 / 3–5 岁 Content / 目录 9 to 11 / 9–11 岁

美国农业部:喂哺婴儿-11.1

11.  Commercially Prepared Baby Food / 商业化生产的婴儿食品

商业化生产的婴儿食品安全、卫生、营养。以下内容及图表-11是关于购买、喂食、和保存商业化生产的婴儿食品的准则指南。

购买婴儿食品

  • 购买和采用未开封的婴儿瓶装食品或其它市售婴儿食品的时候记得查看“到期”日。如果已过期,不要购买或采用该食物。
  • 购买包装瓶外表干净、真空密封无破损的婴儿食品。如果顶盖中间的按钮已经弹出,则表示密封件已损坏。不要购买或采用瓶罐粘手或着色、盖子生锈、或包装有裂口的婴儿食品(这种瓶罐里的食物含有细菌,还可能有玻璃碎片)。不要购买或采用瓶罐真空密封已破损的任何婴儿食品。
  • 选择单一成分和只包含少量简单成分的婴儿食品。包含多种不同成分的组合食品或膳食,相对于将单一成分的食物混合在一起,前者每单位重量的营养价值可能更低。可以将肉和蔬菜简单混合在一起,如果婴儿喜欢这种味道。可以单独喂食水果,而不是婴儿甜品。
  • 阅读食物包装上的成分列表和营养标签。参见本节末的食品标签示例。避免添加有盐和糖的婴儿食品。
  • 避免诸如婴儿布丁、奶油蛋糕、和水果馅饼等甜食,因为其中含糖量高。婴儿不需要额外添加的食糖,而应该让他/她进食水果等天然的甜品。
  • 对于6–12个月的较大婴儿,选择纹理和厚度渐进的婴儿食品,以激励婴儿学习新的咀嚼技能。
  • 对于因为牛奶过敏、乳糖不耐受、或半乳糖血症而不能进食乳制品的婴儿,不要喂食商业化生产的含有牛奶、酸奶、奶酪、全脂牛奶颗粒、或脱脂奶粉的婴儿食品、蔬菜、或其它食物。

喂食婴儿食品

  • 查看婴儿食品罐上的“到期”日。如果已过期,不要采用该食物。
  • 打开婴儿食品前清洗包装瓶罐及盖子。
  • 开瓶前记得确认真空密封无破损。打开瓶盖时,你应该听到砰的一声响。
  • 不要用餐具或其它物品敲击瓶盖,也不要将瓶罐撞到硬的表面——这可能将玻璃碎片嵌入食物。如果在打开瓶盖时听到刺耳的磨擦声,记得检查盖子下面是否有玻璃碎片。从瓶子里舀出食物时,始终记得要查看是否有异物。
  • 因为婴儿通常一次不能吃完一小瓶婴儿食品,所以得从瓶子里舀出足够一餐的量,放在碟子里喂食。不要将盛装婴儿食品的瓶罐用作喂食的碟子。如果将用于喂食的勺子又放进包装瓶罐,婴儿的唾液会污染损坏剩余的食物。如果需要从瓶罐中取出更多的食物,另用一个干净的勺子。
  • 用微波炉加热时,不要将婴儿食品装在瓶子里——这可能加热食物不均匀,可能烫伤婴儿的嘴。而是应该将食物从瓶罐中取出,在烘炉、食物加热器、或微波炉中稍微加热。然后搅拌,并在喂食前测试温度。如果用微波炉加热从瓶罐中舀出的食物,加热后将食物放置几分钟,彻底搅拌,并测试温度。
  • 丢弃碟子中喂食后剩余的食物。不要再放回包装瓶罐,那样会损坏瓶罐中的食物。
  • 可以将适量的肉和蔬菜混合在一起。有些婴儿更愿意接受以这种方式混合的肉食。

保存婴儿食品

  • 查看食物储藏室中未开封的婴儿食品的“到期”日。如果已过期,扔掉过期的食物。轮转库存的婴儿食品。将未开封的瓶装食品存放在室内阴凉干燥处——不要放在冰箱或汽车里、车库或室外。
  • 包装瓶罐一旦打开,取出一些食物后,在瓶罐上贴上标签,注明日期,将剩余的食物立即放进冰箱,在2天内食用。供婴儿食用的肉食和蛋黄应该在24小时内食用。以上时间段内未用到的食物须扔掉。将作标记用的胶带和蜡笔留在厨房中,以方便注明打开食物的日期和时间。
  • 定期检查,确保冰箱温度足够低,40°F或以下,以保证食物安全(参见第10章)。

商业化生产的婴儿食品
外包装营养标签和成分清单示例*

苹 果 酱

营  养  成  分
单位份量  1  瓶(140 克)
每单位份量含
卡路里  80
0  克脂肪总量
0  毫克
20  克碳水化合物总量
2  克碳水膳食纤维
12  克碳水
0  克蛋白质
% 每日需要量
维他命A  4%蛋白质  0%
钙  0%维他命C  45%
铁  2%
配料组分:苹果、 水、
配料抗坏血酸(维他命C)
 
*
 
请注意,为2岁以下小儿生产的食品,生产商可能会在营养标签上提供其它营养成分(例如锌、钾、复合维生素B)的含量信息。
关于其它必需维生素和矿物质的信息,只有在添加到食物中以强化营养、或在标签上特别声明的时候才要求必须标注含量。
定义说明:
  占每日需要量的百分比显示单一食物在小孩子每日总体饮食中提供营养成分的比重;表示单位份量的该食物可以提供小孩子每日需要的某种营养成分的百分比。
单位份量是生产商在标签上标注营养成分含量和每日需要量的基础;等于通常情况下一次进食的份量。

 

Above contents are translated from / 以上内容译自
https://www.fns.usda.gov/sites/default/files/feedinginfants-ch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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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立宪启示-‹张千帆›

美国传记女作家凯瑟琳∙鲍恩的《民主的奇迹——美国宪法制定的127天》生动刻画了1787年联邦立宪的细节,故事娓娓道来,峰回路转、跌宕起伏,很有看头。美国立宪者克服重重困难,最后成就一部联邦宪法,维系了美国社会两个多世纪的自由、繁荣、和稳定,美国因此成为世界第一强国,而今天这部古老的宪法依旧生机盎然,确实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美国立宪的最大“奇迹”在于,立宪者遇到“卡壳”的时候还能耐心地坐着“谈”,而不是动不动就“打”。某些因素看似偶然,却可能发挥关键作用。譬如领导人的气质往往对一个国家的发展历程影响深远,美国也不例外。美国也经历过“八年抗战”(独立战争),总司令是华盛顿。众望所归的他正是费城制宪委员会主席。他端坐在那儿不想打仗,这个仗就打不起来;他不想当皇帝,美国就注定是共和制;他当了两届总统就功成身退、卸甲归田,两届制在很长时间内就成了美国宪法惯例,直至修宪把这一条明确写进宪法。除了主持程序之外,华盛顿对美国立宪并没有贡献什么思想,但美国有华盛顿,实在是它的幸运。

不过这种幸运又不是纯属偶然。在中国历史上,战功卓著的军事领袖也多了去了,为什么从来没有出过华盛顿呢?事实上,别说华盛顿了,连拿破仑都没有;他虽然利用法国革命的混乱做了独裁者,但是毕竟主持制定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民法典》,为国家法治作出过重大贡献,自己也为此青史留名。袁世凯曾经信誓旦旦地表态,自己要学华盛顿,不做拿破仑,但是他的所作所为又岂能和拿氏相比。然而,没人否认,袁氏是一个极能干、极精明的人;如果他在美国,说不定能有华盛顿的成就。为什么在中国就只能做权欲熏心的袁世凯呢?甚至即便华盛顿来中国,或许也会成了袁世凯。美国是幸运的,法国也算是幸运的,但是为什么惟独中国百年立宪的运气那么“背”?

和英美不同的是,中国长期奉行权力至上文化。凡事都要先决出一个“老大”,其余即惟命是从,否则谁也不服谁。中国谚语“一山不容二虎”就是这种普遍心态的写照。如果同一个群体出现竞争者,那就只有“一决雌雄”、以分高下。既然胜负已决,那么结果必然是“胜者通吃”,胜者是不会也不需要和败者分享的,因而也没有谈判的余地。在权力决定一切的文化背景下,谈判纯粹是多余,要求谈判是示弱的表现。因此,我们几乎从来不会通过谈判确立一套彼此都能接受的规则,然后按规则办事。恰好相反,我们把失败的后果设计得很可怕,所谓“胜王败寇”;政治斗争的败者轻则失去一切,沦为阶下囚,重则掉脑袋乃至诛九族。既然谁也承受不起失败的苦果,各方都只有选择无规则、无底线、不择手段的恶斗。

权力至上文化所衍生的一种现象是有权必用,过期作废。这是中国官场的普遍现象,无需赘述。这种文化首先会阻碍良性社会改革,因为统治者大权在握、呼风唤雨、自信满满,为什么要改呢?改革者是对既得利益的最大威胁,必欲赶尽杀绝而后快。满清保守势力无情扼杀立宪改良,屡屡错失改革良机,直至招来革命。1908年出台的《钦定宪法大纲》就是错误自信的最好写照,自以为江山稳固、“万世一系、永永尊戴”,没想到三年后就爆发革命。此前还不知好歹地搞了一个“亲贵内阁”,激起全国公愤,成为武昌起义的导火索。“不见棺材不落泪”,只要大权尚未旁落,统治者是不会允许改革的。

既然权力至上是一种文化,它便不局限于官场,而是渗透到社会的每个角落,造成平民百姓也信奉权力,而不是讲道理、守规则。譬如办事托人就是一种“独特”的中国文化。这首先意味着权力的触须无所不在,但凡办事都要找熟人、“拉关系”;所谓“熟人”,就是控制着某一块资源并为了亲情友情或以后的利益交换而愿意“帮忙”的人。托人办事的时候,我们考虑的并非这件事情是否应该办,而是如何通过各种手段将事情办成。上访人“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也是一样。这固然是因为司法不独立、法律不可信等原因造成的,但是也体现了长期形成的社会习惯思维,总是指望权力部门出来一个“青天大老爷”为自己撑腰,而不是履行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通过民主和法治渠道解决自己的问题。

权力至上文化所衍生的另一种习惯是恃强凌弱、欺软怕硬、不尊重弱者。这种习惯在平时走路、开车就可以看到。国外的规则是汽车让行人,但是到了我们这里,就成了行人让自行车,自行车让汽车,小车让大车……其实每次相遇都是一次较量,双方显示的实力瞬间决定了谁让谁。欺软怕硬看似十分理性的自然反应,但是这种习惯会强化权力至上,致使规则至上的法治文化无处生根,进而产生非理性的政治选择。

武昌起义后,清政府一下没了底气,急忙抛出架空皇权的《十九信条》,可以说是一夜之间从传统的实权君主制变为“虚君制”。这本来是空前的历史进步,一个弱政府对于建立法治、保障人权无疑是有利的,但是中国人容不下弱者,不再会给满清机会;夹在强人袁世凯和拒绝妥协的革命军之间,年仅五岁的“末代皇帝”很快退位。假如当时各派能有1215年英国贵族的气度,或1868年日本维新人士的智慧,保留皇权并迫使其实施《十九信条》,中国早已走上英国的虚君共和之路。然而,我们信奉的是实力;一旦没有实力,还凭什么在位?而实力是靠打出来的,不然怎么知道你有实力?等到用枪杆子证明实力的一方控制了政权,权力游戏又开始了新的轮回,而胜者通吃的格局还是和以前一模一样;执政集团垄断了所有的权力和资源,直至被下一个更强大的革命者武力推翻……

美国立宪者能在利益严重对立的格局下不诉诸武力解决,确实是一个奇迹,但是这个奇迹并不能归功于华盛顿个人的英明,甚至也不纯粹归功于“立宪者”这个政治精英团体的睿智。归根结底,这个仗能否打起来,首先得问老百姓答不答应;如果使唤不动老百姓,精英们即便不共戴天又怎么打仗?他们之间的个人恩怨至多只能靠决斗、肉搏“私了”。当年独立战争是为了殖民地所有人的自由,凑齐了邦联军队。这一仗打了八年,好不容易打完了,还要再打,恐怕是没有谁会答应的——为了什么?为谁而战?不要忘记,虽然那个年代的各州政府算不上任何意义的民主标本,但也都没有专制政权的神通,想抓壮丁就抓壮丁,想派劳役就派劳役;他们想多征点税都要考虑能否保住自己的“乌纱帽”,独立战争就是为了抵制英国人的税才打起来的。和平时期要拉起一支军队,自己人打自己人,谈何容易?换言之,美洲政府在其公民面前并不比当年英王在其贵族面前更强势;没有后者的同意,既没人又没钱,是没仗可打的。

在这个意义上,即便端坐在制宪会议主席台上的那一位是权欲熏心的袁世凯,他要是聪明的话也只能老老实实做一个华盛顿。

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究竟谁想打仗?又是谁承担战争的成本?当然是平民百姓。几乎在任何战争,他们都是炮灰。中国历史上哪一次战争不是杀得百姓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但是究竟为了什么?最后说白了,不就是为了在二三人中决出谁做他们的主人吗?胜者得天下不用说了,虽然有“胜王败寇”一说,其实即使败者也未必太惨,往往可以隐姓埋名、流亡海外保全自己。刘项之争不知死了多少人,项羽本来可以全身而退甚至东山再起。真正付出的是千家万户的平民百姓,但是如果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这个仗怎么会不打呢?

换言之,一个国家之所以动不动就会诉诸武力解决问题,一定是因为老百姓的命太不值钱,太容易成为政治精英的炮灰;或更准确地说,他们无权主宰自己的命运,无法保护自己不被宰割,甚至在经过长期教育改造之后已经不能正常思维,幻想自己为国家卖命还是一种荣幸,以至鼓噪战争比政府还起劲。生命贬值只是缺乏权利的自然结果,我们之所以常常把“中国人不打中国人”挂在嘴上,实际上杀起自己人来比谁都狠,归根结底还是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

只有当一个国家的公民回归自我本位,有权对侵犯其切身利益的政府行为说“不”,政治精英才不会为所欲为、胡作非为,以人民的生命作为争权夺利的赌资,才会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判,因为武力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选项。美国立宪者代表的可以是某个集团的利益,可以是某个地区的利益,但惟独不能纯粹是自己的个人利益;或者说,在舆论监督的大环境下,他们的个人利益已经和某个集体的利益融合起来,飞扬跋扈、穷兵黩武简直就是丧心病狂的政治自杀。

只有当不同利益的代表开始妥协、谈判,才有制定规则的必要;不然,昨天刚谈完,今天就翻脸不认,或者各方出于各自的利益在已经谈妥的“权利-义务”边界上扯皮,岂不前功尽弃?利益妥协需要明文规则界定,而宪法就是最基本的规则。也只有这样的国家才会真正实施宪法规则——规则终于讨论出来了,大家都眼巴巴盯着怎么做呢。

归根结底,立宪是为了界定各方的利益,而不是给任何人作秀;如果不按宪法规定的方式办事,肯定有人不干的。

最后,立宪是为了界定和保护利益,但这种利益不是眼前的短期利益,而是更加长远的利益。这个结果可能是规则的性质决定的,因为抽象的规则一般不会规定某个具体人群一劳永逸地享受某种特权。

美国立宪者并不是躲在罗尔斯的“无知之幕”背后制定宪法规则,他们每个人都非常清楚自己的利益,但他们毕竟相信这部法则是要流传久远的,如果不是永恒的话。按中国俗话:“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利益格局是会随着社会发展不断调整的,现在看起来对自己一时有利的规则难保以后也有利。这次选举是多数,下次选举可能就成了少数;如果认可多数人可以剥夺少数人的财产,那么下一次受害者很可能是自己。大西部原来是不毛之地,应该支持小州“以地为本”的立宪模式,但是谁会想到今天的西部沿海是美国人口最密集的工商业中心?因此,立宪必须立足于长远利益,而不能局限于眼前的既得利益,否则只能作茧自缚。

最大的长远利益莫过于忠实施行这部宪法。一旦宪法确定了权利边界,各方无论强弱,均需尊重宪法。作为规则,宪法的作用主要体现于防止强势集团越界侵犯弱势利益,但桀骜不驯、难以驾驭的恰恰是强势者的权力。强权是不需要规则保护的,宪法之于它看似是纯粹的障碍。但是如果不能驯服强权,如果一遇强权,宪法就为之变型、扭曲,那么宪法就如同一张废纸,立宪也就成了一场笑话。

其实,人不能过度自信,任何人都不可能永远维持强势;只要是凡人就有弱点,就有可能成为某个方面的弱势。但是如果自己在强势的时候摧毁了宪法,让它权威扫地、效力凋零,那么在自己弱势的时候又如何指望得上宪法的保护呢?宪法形同虚设,各种势力即回到无法无天、各自为战、弱肉强食的原始丛林。这种状态能对谁有利呢?强权看似强大,但是强行占有的既得利益能永远维持下去吗?美国立宪者的高瞻远瞩正体现于他们拒绝短期诱惑,自觉接受宪法统治。

千虑一失,美国立宪者再远见卓识,也有自己的盲点。惟一致命的盲点就是蓄奴制。当然,联邦立宪时,它已经成为南北斗争的焦点,最后通过一种妥协安排暂时平息纷争,但是这并未解决实质问题,以至成为日后宪法危机的隐患,不得不通过一次内战终结问题。奴隶问题显示了立宪者的局限性。华盛顿总算在去世前释放家奴,杰弗逊到死也未把自由还给自己的奴隶,南部奴隶主则出于贪婪要把奴隶制永远进行下去。一旦一个社会中的一部分不被当人对待,而是和牲口一样任人摆布,他们不仅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而且也无法控制自己主人的贪欲。然而,沉睡的人性终将觉醒;当时可以剥削奴隶的血汗,但是到他们起来的那一天,美国该怎么办?立宪者未能克制不正当的短期诱惑,致使宪法这部社会契约差一点被围绕蓄奴的南北纷争撕裂,也为美国社会留下困扰至今的无穷后患。

美国立宪的经验或教训在于,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强势,也没有绝对的弱势。就和再弱的国家也有一定的反抗能力一样,再弱的群体也有自己的报复手段。我们不尊重农民的权利,设置种种不正当的规则歧视这个最弱势的群体;他们对此无可奈何,却可以用同样不负责任的行为给城里人输送有毒的大米、蔬菜、猪肉……一旦陷入相互投毒、以邻为壑的丛林状态,谁都别指望自己能维持强者姿态全身而退,剩下的出路就是逃亡。或者,我们也可以像美国立宪者那样,走到一起为自己立约,永远告别弱肉强食的丛林时代。

 
—— 张千帆 /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 August 2013
—— 留美博士 ◊ 1984–1999在美国生活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