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Special Rules for Certain Employees / 适用于某些员工的特殊规则
| Publication 525 Taxable and Nontaxable Income |
税务信息手册第525篇 应税和非应税收入 |
这部分内容讲解各种特殊规则,适用于某些类型的受雇者:神职人员、宗教社团成员、为外国雇主工作的人、军事人员、以及志愿者。
神职人员 / Clergy
如果你是神职人员,那么除薪资以外,还必须把主持婚姻、洗礼、丧葬、弥撒等所获得的奉献和酬金纳入到收入中。如果奉献是捐助给宗教机构,那么不会向你征税。如果你是某家宗教机构的成员,把在外收到的酬金转交给该机构,你仍然必须把那些酬金纳入到收入中。不过你可能有资格把转交给该机构的款项作为慈善捐款扣除。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526篇。还可参见下文宗教社团成员。
养老金:神职人员的养老金或退休金通常跟其他的养老金或年金同样处理;必须填报在税表-1040或1040-SR第5a和5b行。
住房 / Housing
有特殊的住房规则适用于神职人员。根据这些规则,你无须把住房的出租价值(包括水电气费用)或指定给你的住房津贴作为薪资纳入到收入中。不过免税额不能超过你提供服务的合理报酬。如果你支付水电气费用,那么可以排除指定的水电费津贴,最高不超过实际费用。提供住房或津贴必须是你作为授命的、特许的、或委任的牧师提供服务的报酬。不过,你必须把住房的出租价值或住房津贴纳入自雇收入,填报在附表-SE(税表-1040)中,如果你需要缴纳自雇税。更多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517篇。
宗教社团成员 / Members of Religious Orders
如果你是某个宗教社团的成员,已宣誓清贫立身,那么如何处理舍弃并转交给该社团的收入取决于你是否为该社团提供服务。
为社团提供的服务:如果你是作为社团的代理人提供服务,履行该社团要求的职责,那么不要把转交给社团的款项纳入你的收入。如果社团指派你为下属教会的别家代理机构或相关组织提供服务,那么你是作为社团的代理人提供服务。作为社团代理人挣得并转交给该社团的薪资无须纳入你的收入。
示例-15:你是某个教会社团的成员,已宣誓清贫立身。你放弃对收入的索偿,把挣得的薪水或工资转交给社团。你是注册护士,因此社团分配你去教会的相关医院工作;不过仍然接受该社团的综合管理和约束。你会被视为该社团的代理人,无须把在医院挣得并转交给社团的薪资计入到收入中。
在社团外提供的服务:如果你被指派到社团外工作,那么你提供的服务不算是该社团要求的职责,除非同时满足以下两条:
- 该项服务属于社团成员的正常职责范围;
- 该项服务是你作为社团的代理人必须为其或代表其履行的部分职责。
如果你是第三方的雇员,那么你为第三方提供服务不会被视为接受社团的指令或要求。你提供这些服务取得的报酬须纳入到收入中,即使你已经宣誓清贫立身。
示例-16:你是某个宗教社团的成员,已宣誓清贫立身。你放弃对收入的索偿,并将其转交给该社团。你是一名学校老师。社团中的上级指令你去一所私立免税学校找份工作。后来你成为那所学校的雇员,学校应你的要求把薪水直接支付给该社团。由于你是学校的雇员,因此你是在为学校提供服务,而不是作为社团的代理人。你为学校工作挣得的薪资须计入到你的收入中。
示例-17:你是某个宗教社团的成员,作为加入条件,你宣誓清贫立身且顺服听命;放弃对全部收入的索偿。该社团同意你成立私人诊所,作为心理医师为宗教社团成员和非成员提供心理咨询。尽管该社团每年都会审查你的预算,但你可以控制执业细节以及作为心理医师的工作方式。你作为心理医师开办私人诊所并未让你成为宗教社团的代理人。你提供的心理咨询服务不属于该社团提供的服务类型。你作为心理医师执业的收入是以你的个人能力挣得。你必须把执业所得纳入到收入中。
外国雇主 / Foreign Employer
如果你为外国雇主工作,那么适用特殊规则。
美国公民:如果你是美国公民,在美国为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外国使馆、或任何外国雇主工作,那么必须把薪资纳入到收入中。
社会保障税金和医疗保险税:如果你在美国受雇于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那么会免除社会保障税金和医疗保险税的雇员份额。不过,你必须为在美国提供服务所赚取的收入缴纳自雇税,即使你不是自雇人士。这条规则也适用于外国政府的合格全资机构中的雇员。
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的雇员:你在国际组织中任职获得的报酬免征联邦所得税,如果你不是美国公民,或者你是菲律宾公民(无论是不是美国公民)。你在外国政府机构中任职获得的报酬免征联邦所得税,如果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 你不是美国公民,或者你是菲律宾公民(无论是不是美国公民);
- 你的工作如同在国外的美国雇员所做的工作;
- 外国政府对在其本国的美国雇员给予同等的豁免。
放弃外国人身份:如果你是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机构工作的外国人,并且根据移民和国籍法案第247(b)节放弃豁免以保持你的移民身份,那么在那之后收到的薪资不能依据这条规则免税。不过可能依据某项条约或协议获得免税。关于各项条约的更多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519篇-外国人的美国税务指南”。
非工资收入:此项豁免仅适用于雇员的工资、薪水、及各种酬金。诸如投资收益等其它收入和养老金不符合此项豁免条件。
海外就业:关于海外劳动收入的税务处理,相关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54篇。
军队 / Military
你作为军队成员收到的报酬通常按照薪资征税,除退役补助金以外,后者作为退休金征税。津贴通常不征税。关于军队津贴和福利的税务处理,更多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3篇。
差额工资款项:你在各军种单位服役期间雇主支付给你的款项会被当作薪酬。这些薪资需要预扣所得税,并填报在W-2表格中。可参见上文杂项补偿主题下的讲解。
军队退役补助金:如果你的退役补助金取决于年龄或服役年限,那么须纳税,作为退休金计入你的收入,填报在税表-1040或1040-SR第5a和5b行。根据退役军人家庭保护计划或遗属抚恤金计划,从退役补助金或超期服役补助金中会扣减出部分作为配偶或子女遗属年金,这部分金额无须计入你的收入。关于遗属年金的更详细讲解,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575篇。
伤残:如果你因伤残而退役,可参见下文“生病和受伤补助”段落中的军队和政府伤残抚恤金。
合格的后备军人派款:如果你是后备军人,被命令或征召服现役180天或更长时间,因此收到你的保健弹性开支账户中的全部或部分余额作为合格的后备军人派款,那么这笔派款会被当作薪资,填报在W-2表格中。
退伍军人的福利:对于根据法律、规章、或退伍军人事务部的行政惯例而支付的退伍军人福利,无须将其计入你的收入。支付给退伍军人或其家人的下列款项无须纳税:
- 教育、培训、及生活津贴;
- 向退伍军人或其家人支付的伤残补偿金和抚恤金;
- 适合轮椅生活的房屋改造补助;
- 为失去视力或肢体功能的退伍军人提供的机动车补助;
- 向退伍军人或其受益人支付的保险理赔和收益,包括去世前支付的养老保险收益;
- 留存在退伍军人事务部的保险收益衍生的利息;
- 根据受扶养人援助项目提供的福利;
- 对于2001年9月10日以后离世的美国武装部队成员,向其遗属支付的离世抚恤金;
- 根据补偿性工作疗法项目支付的款项;
- 因在战区服役而由州或行政辖区支付的奖励。
附注:如果过往某年你收到因在战区服役而由州或行政辖区支付的奖励,并且已为之缴税,那么你可以要求退还税款。提交修订后税表1040-X要求退税。需要为涉及的每个纳税年度分别提交税表。大多数情况下,要求退税必须在提交原始税表之后3年内或缴纳税款之后2年内,以较晚日期为准。关于提交修订后税表1040-X的信息可参见其说明。
志愿者 / Volunteers
以下段落讲解你作为志愿者收到的款项的税务处理。
和平工作队:你作为和平工作队志愿者或志愿者领队收到的用于住房、水电气、家庭用品、食物、及衣物的生活津贴无须缴税。
应税津贴:下列津贴必须纳入你的收入作为工资申报:
- 在美国作为志愿者领队参加培训时,支付给你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津贴。
- 和平工作队总监指定的作为基本补助金的生活津贴。这些是用于个人事务的津贴,比如家政服务、洗衣和衣物保养、娱乐和休闲、交通、以及其它杂项支出。
- 休假津贴。
- 再就业津贴或离职费。这些款项会在记入你的帐户时被视为已收取。
示例-18:你是和平工作队的志愿者,在服务期间每月可获得$175美元的再就业津贴,将在你任职结束时一次性支付。尽管津贴要到服务期结束后才可取用,但你必须按月将其计入到收入中,因为该笔款项已记入你的帐户。
服务美国志愿者团队:如果你是服务美国志愿者团队的成员,那么必须把支付给你的餐食和住宿津贴作为工资纳入到收入中。
全国老年人服务队项目:不要把从下列项目中收到的提供服务的款项或自付费用的补偿金计入到收入中:
- 退休老人志愿者项目;
- 祖父母义工项目;
- 老年人陪护项目。
退休管理人员服务队:如果你从退休管理人员服务队收到提供服务的款项或自付费用的补偿金,不要把这些款项计入到收入中。
志愿者税务咨询:如果你指导或实际参与老年人联邦所得税志愿咨询服务,收到交通、餐食、其它费用的补偿金,无须把这些款项计入到收入中。你可以把参加所得税志愿者援助项目而产生的未获补偿的自付费用作为慈善捐款来抵扣。
志愿消防员和紧急医疗响应人员:如果你是志愿消防员或紧急医疗响应人员,无须把从州或地方政府收到的下述福利计入到收入中:
- 你作为志愿消防员或紧急医疗响应人员提供服务而获得的财产税或所得税的返还或减让;
- 你作为志愿消防员或紧急医疗救援人员提供服务而收到的款项,提供服务的每月最多可排除$50美元。
被排除掉的收入对应冲减相关的税款或捐款抵扣。
Above contents are translated from / 以上内容译自
https://www.irs.gov/publications/p525#en_US_2024_publink1000229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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