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的附加福利税务指南-1

1. Fringe Benefit Overview / 附加福利概述

Publication 15-B
Employer’s Tax Guide to Fringe Benefits
税务信息手册第15-B篇
雇主的附加福利税务指南

附加福利是缘于提供服务而获得的某种形式的报酬。举例来讲,如果你允许雇员驾驶公司的车辆上下班,那么你是在向雇员提供附加福利。

提供服务:为你提供服务的人不一定是你的雇员。某人可以作为独立承包商、合伙人、或董事为你提供服务。此外,就附加福利而言,把同意不提供服务(比如根据不参与竞争的条约)的人当作在提供服务。

福利提供者:你是附加福利的提供者,如果附加福利对应的是某人为你提供的服务。你会被视为附加福利的提供者,即使是你的客户或顾客等第三方向你的雇员提供福利,对应该雇员为你提供的服务。举例来讲,如果作为商品或服务的交换,你的客户向你的雇员提供日托服务,作为那些雇员为你工作而获得的附加福利,那么你是该项附加福利的提供者,即使实际上是客户在提供日托服务。

福利接受者:为你提供服务的人会被视为附加福利的接受者,附加福利是缘于他/她提供的服务。那个人可能会被视为接受者,即使福利是提供给某个没有为你工作的人。举例来讲,你的雇员可能是附加福利的接受者,如果你向其家庭成员提供福利。

附加福利是否须纳税 / Are Fringe Benefits Taxable?

你提供的任何附加福利都须纳税,必须计入接受者的薪资,除非法律明确将其排除在外。第2节讲解适用于某些附加福利的排除条款。不能根据第2节讲解的规则被排除掉的任何福利都须纳税。

把应税福利计入薪资:你必须把附加福利的价值中超过以下金额总和的部分计入接受者的薪资:

  • 法律允许从薪资中排除的任何金额;
  • 接受者为该项福利支付的任何金额。

用于确定附加福利价值的规则在第3节有讲解。如果应税附加福利的接受者是你的雇员,那么该项福利通常须缴纳雇佣税项,并且必须填报在“表格W-2:薪资和税款说明单”中。不过你可以采用特殊规则来预扣、缴存、及填报相关的雇佣税项。这些规则在第4节有讲解。如果应税附加福利的接受者不是你的雇员,那么该项福利无须缴纳雇佣税项。不过,你可能必须把福利填报在以下某种信息申报表中:

如果福利接受者是: 那么采用:
独立承包商 表格1099-NEC
合伙人 附表K-1(税表-1065):合伙人的收入、抵扣、抵免等份额

更多信息可参见对应表格中的说明。

自选福利计划 / Cafeteria Plans

自选福利计划,包括弹性开支安排(FSA),为参与者提供获得税前合格福利的机会。须是一份书面计划,允许雇员选择领取现金或者接受应税福利,用来代替法律规定可排除在薪资以外的某些合格福利。如果雇员根据该计划选择接受合格福利,雇员本可以领取现金或接受应税福利这项事实不会让合格福利成为应税项目。

通常自选福利计划不包括任何提供递延报酬福利的计划。不过,自选福利计划可以包括合格的401(k)计划作为一项福利。此外,由教育机构提供的某些人寿保险计划可以作为福利,即使那些计划递延报酬。

合乎资格的福利:自选福利计划可以包括第2节讲解的下述福利项目:

  • 意外和健康补助(但不包括阿切尔医疗储蓄账户或长期护理保险);
  • 收养援助;
  • 受扶养人护理援助;
  • 团体定期人寿保险(包括不能从薪资中排除的成本);
  • 健康储蓄账户,其派发款可用于支付合格的长期护理保险费或合格的长期护理服务。

不允许的福利:自选福利计划不能包括第2节讲解的下述福利项目:

  • 阿切尔医疗储蓄账户,参见第2节的意外和健康补助
  • 运动设施;
  • 小额(最低)福利;
  • 教育援助;
  • 员工折扣;
  • 雇主提供的手机;
  • 营业场所的住宿;
  • 餐食;
  • 无额外成本的服务;
  • 退休计划服务;
  • 交通(通勤)福利;
  • 学费减免;
  • 工作条件福利。

此外也不能包括奖学金或学术奖金(税务信息手册第970篇有讲解)。

对保健弹性开支安排的供款限制:对于从2024年开始的计划年度,自选福利计划不允许雇员对保健弹性开支安排的减薪供款超过$3,200美元。如果某项自选福利计划不遵循对保健弹性开支安排的供款限制,那么不是自选福利计划,该计划提供的所有福利都须计入雇员的总收入。更多信息可参见通知2012-40, 2012-26 I.R.B. 1046,网址为 IRS.gov/irb/2012-26_IRB#NOT-2012-40

保健弹性开支安排的“使用或丧失”规则:你可以选择修改自选福利计划,而不是设定宽限期,允许雇员把未用完的供款限额结转到紧随其后的下一个计划年度。更多信息可参见 IRS.gov/irb/2013-47_IRB#NOT-2013-71 网页上的通知2013-71, 2013-47 I.R.B. 532,以及 IRS.gov/irb/2020-22_IRB#NOT-2020-33 网页上的通知2020-33, 2020-22 I.R.B. 868。

雇员:对于这些计划,把以下个体当作雇员:

  • 现有的普通法雇员;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15篇第2节。
  • 目前是法定雇员的全职人寿保险代理人。
  • 已为你近乎全职提供服务至少1年的借用雇员,如果提供服务主要是在你的指令或控制下。

对S-型公司股东的例外:不要为此目的把S-型公司的2%股东当作公司的雇员。此处的2%股东是指某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曾在年内任何时间)超过2%的公司股份或超过2%的有投票权的股份。在附加福利上,把2%股东当作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那样对待,但不要把福利当作对2%股东的派发削减额。更多信息可参见税收裁决91-26, 1991-1 C.B. 184。

偏向高薪雇员的计划:如果你的计划在参与资格、供款、或福利方面偏向高薪雇员,那么你必须在他们的薪资中计入可选应税福利的价值。你根据集体谈判协议设立的计划不会偏向高薪雇员。

这里所指的高薪雇员是以下任何一类雇员:

  1. 管理人员;
  2. 拥有超过5%的有投票权的股票或雇主所有类别股票的股东;
  3. 事实上获得高额报酬的雇员;
  4. (1)或(2)或(3)所述个人的配偶或受扶养人。

偏向关键雇员的计划:如果你的计划偏向关键雇员,那么必须在他们的薪资中计入可选应税福利的价值。某项计划是偏向关键雇员,如果该计划为所有雇员提供的全部非应税福利中,超过25%发放给关键雇员。不过你根据集体谈判协议设立的计划不会偏向关键雇员。

2024年的关键雇员通常是以下某一类雇员:

  1. 年薪超过$220,000美元的管理人员。
  2. 2024年属于以下某个类别的雇员:
    1. 持有5%企业权益的所有者;
    2. 持有1%企业权益的所有者,且年薪超过$150,000美元。

小企业的简单自选福利计划 / Simple Cafeteria Plans for Small Businesses

符合供款要求以及资格和参与要求的合格雇主可以制定简单的自选福利计划。简单自选福利计划会被当作已满足针对自选福利计划及其中某些福利的非歧视要求。

合格雇主:如果你在此前2年中的任何1年雇佣的员工人数平均为100名或更少,那么你是合格雇主。如果你的企业上年不存在,同时你合理地预期今年将雇佣的员工人数平均为100名或更少,那么你合乎资格。如果你在雇佣的员工人数平均为100名或更少的某年中制定了简单自选福利计划,那么在接下来的年度你都会被视为合格雇主,直到雇佣的员工人数平均为200名或更多的次年。

资格和参与要求:如果上个计划年度中至少工作1,000小时的所有雇员都有资格参与,并且每个有资格参与的雇员都可以选择该计划提供的任何福利,那么资格和参与要求已满足。你可以选择将以下雇员排除在计划之外:

  1. 在计划年度结束前未满21岁;
  2. 截至计划年度中的任何某天,为你工作的时间少于1年;
  3. 通过集体谈判协议参与计划,如果有证据表明自选福利计划所提供的福利是善意谈判的主题;
  4. 在美国境外工作且收入不来源于美国的非居民外籍雇员。

供款要求:你必须为每个合格雇员供款以提供合格福利,供款金额等于:

  1. 该名雇员计划年度薪酬的某个恒定百分比(不低于2%);或者
  2. 该名雇员计划年度薪酬的至少6%或者每个合格雇员的减薪供款金额的2倍,以较小者为准。

如果采用选项(2)来满足供款要求,高薪或关键雇员的企业供款相对于其减薪供款的比率不能大于任何其他雇员的对应比率。

更多信息:关于自选福利计划的更多信息,可参见税务法典第125节及其各项规定。

 

Above contents are translated from / 以上内容译自
https://www.irs.gov/publications/p15b#en_US_2024_publink100019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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