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的美国税务指南-4.3

4. How Income of Aliens Is Taxed / 如何对外国人的收入征税-3

Publication 519
U.S. Tax Guide for Aliens
税务信息手册第519篇
外国人的美国税务指南

 
30%税项 / The 30% Tax

按30%比率(或更低的协定税率)征税适用于来自美国的某些收入或收益项目,但前提是那些项目没有与你在美国的交易或经营实质性相关。

固定或可确定的收入 / Fixed or Determinable Income
30%税率(或更低的协定税率)适用于来自美国的固定或可确定的年度或周期性收益、利润、或收入的总额。

以预先知道的金额支付时,款项是固定收入。只要有依据可用来计算将会支付的金额,款项就是可确定收入。如果间隔一段时间支付,那么是周期性收入。不是必须依照年度或固定间隔时间支付。即使付款的时间跨度增大或减小,款项也是可确定或周期性收入。

固定或可确定收入项目具体包括利息(原始发行折扣除外)、股息、股息对等款项(第2章有定义)、租金、佣金、年金、薪水、工资、及其它报酬。在证券借贷交易或卖出回购交易中收到的替代股息或利息,处理时将其等同于是来自已转让的证券。诸如特许使用费等其它收入项目,也可能需要按照30%的比率缴税。

提示:某些固定或可确定收入可能免征美国税。如果你不确定收入是否须纳税,可参见第3章

原始发行折扣:如果你出售或置换以折扣价发行的债券或其它债务票据,或收到其衍生的款项,那么全部或部分原始发行折扣(投资组合收益除外)可能须按照30%的比率缴税。原始发行折扣金额是既定的到期赎回价格与债务票据的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30%税项适用于下述情形:

  1. 你收到债务票据衍生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须纳税的原始发行折扣金额是,你持有债务票据期间累积的原始发行折扣减去先前已纳税的部分。不过,原始发行折扣的税额不能超过该笔款项金额减去债务票据的利息应纳税额。
  2. 你出售或置换债务票据。须纳税的原始发行折扣金额是,你持有债务票据期间累积的原始发行折扣减去上述(1)中已征税的金额。

如果你购买债务票据是在原始发行之时,那么在税表上填报表格1042-S中显示的原始发行折扣金额。不过,你必须重新计算表格1042-S中显示的原始发行折扣的正确份额,如果是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 你购买债务票据时支付了额外费用或收购溢价;
  • 债务票据是已剥离债券或已剥离息票(包括由美国国债背书的零息票据);
  • 债务票据是或有支付或者通胀指数债务票据。

关于额外费用和收购溢价的定义、以及如何重新计算原始发行折扣的说明,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1212篇

赌博赢利 / Gambling Winnings
通常情况下,非居民外国人在美国的赌博赢利总额会被征收30%的税款,如果那笔收入不是与美国的交易或经营实质性相关,并且不在税收协定的豁免之列。不过,非居民外国人在美国玩21点、百家乐、掷骰子、轮盘赌、或幸运轮赢得的非职业性赌博收入不会被征税。非居民外国人在美国赢得的、与美国的交易或经营实质性相关的赌博净收入按累进税率征税。

社会保障福利 / Social Security Benefits
非居民外国人必须把85%的美国社会保障福利(以及第1级铁路退休福利中等同于社会保障金的部分)计入来源于美国的固定或可确定的年度或周期性收入中。社会保障福利包括按月支付给退休者、幸存者、残疾者的福利。根据某些税收协定,这笔收入可免税。可参见 IRS.gov/TreatyTables 网页上“税收协定列表”中的表格-1,获取对美国社会保障福利豁免美国税的税收协定名录。更多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915篇

出售或置换资本资产 / Sales or Exchanges of Capital Assets
这些规则仅适用于不是与美国的交易或经营实质性相关的、来源于美国的资本收益和损失。即使你在美国从事交易或经营也适用。这些规则不适用于出售或置换美国的不动产权益、或者是出售与美国的交易或经营实质性相关的财产。可参见上文“实质性相关的收入”主题下的不动产收益或损失

资本资产是你拥有的所有资产,除开:

  • 存货;
  • 经营性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
  • 交易或经营中使用的应折旧财产;
  • 交易或经营中占用的不动产;
  • 交易或经营中正常耗用的物品;
  • 某些版权、文学或音乐或艺术作品、信件或备忘录、或类似财产;
  • 某些美国政府出版物;
  • 大宗商品衍生物交易商持有的某些商品衍生金融工具;或者
  • 对冲交易。

资本收益是出售或置换资本资产的收益。资本损失是出售或置换资本资产的损失。如果是以外币出售,为确定收益,财产的成本和售价应该分别根据购买日和销售日的通行汇率以美元标注。你可以应用税务信息手册第544篇来确定哪些情况属于或者会被当作出售或置换资本资产。适用于美国公民或居民的特定税务处理通常不适用于你。

下列收益适用30%的税率(或更低的协定税率),不考虑下文讲解的183天规则:

  1. 处置具有留存经济利益的木材、煤炭、或国内铁矿石所得的收益;
  2. 1966年10月4日后出售或置换专利、版权、及类似财产而收到的或有款项衍生的收益;
  3. 对于专利的全部实质性权利或不可分割的权益所作的某些转让衍生的收益,如果转让发生在1966年10月5日之前;
  4. 出售或置换原始发行折扣债务所得的收益。

项目(1)中的收益不适用30%的税率(或更低的协定税率),如果你选择将其当作与美国的交易或经营实质性相关。可参见下文源于不动产的收入

183天规则:如果纳税年度内你曾在美国停留183天或以上,那么出售或置换资本资产所得的净收益会按照30%的比率(或更低的协定税率)征税。就适用30%的税率(或更低的协定税率)而言,净收益是源自美国的资本收益超过源自美国的资本损失的部分。即使交易发生时你不在美国,这条规则也适用。确定净收益须考虑的收益和损失金额仅限于,假如年内你在美国从事交易或经营,且收益和损失实质性关联于纳税年度内的那些交易或经营,你本来应该确认和核算的收益和损失额。

在确定你的净收益时,不要考虑下述项目:

  • 上文罗列的4种收益。
  • 资本损失结转对应的抵扣额。
  • 资本损失超过资本收益的部分。
  • 出售或置换合格小企业股份的收益免税额(法规第1202节免税额)。
  • 出售或置换个人用途财产造成的损失。不过,缘于联邦宣布的灾难造成的灾害或盗窃损失也许可以在附表-A(税表1040-NR)中抵扣。可参见第5章的分项扣除额

如果你没有在美国从事交易或经营,也没有为某段过往期间确定纳税年度,那么适用183天规则的纳税年度就是日历年度。此外,你必须按照日历年度提交纳税申报表。如果纳税年度内你在美国停留的时间少于183天,那么资本收益(上文罗列的收益除外)免征税,除非实质性关联于纳税年度内在美国的交易或经营。

填报:对于出售或置换不是与美国的交易或经营实质性相关的资本资产所得的收益和损失,将其填报在附表-NEC(税表1040-NR)上。对于出售或置换与美国的交易或经营实质性相关的资本资产(包括不动产)所得的收益和损失,将其填报在单独的附表-D(税表-1040)或表格-4797中,或同时填报在两份表格中。将这些表格附加到税表1040-NR上。

源于不动产的收入 / Income From Real Property

如果你从美国境内的不动产取得收入,你拥有该处不动产或其中的权益,且是为产生收入而持有,那么你可以选择把来自该处不动产的全部收入当作与美国的交易或经营实质性相关。这项选择适用于美国境内且是为产生收入而持有的不动产衍生的全部收入、以及来自于其中权益的全部收入;包括租金收入,以及矿山、油气井、或其它自然资源的特许使用费;还包括出售或置换具有留存经济利益的木材、煤炭、或国内铁矿石所得的收益。

你只能针对本来不是与美国的交易或经营实质性相关的不动产收入作这项选择。如果你作出选择,那么可以抵扣与不动产收入相关的费用,只须为不动产净收入纳税。这项选择不会把当年未在美国从事交易或经营的非居民外国人当作是在美国从事交易或经营。

示例:你是非居民外国人,没有在美国从事交易或经营。你在美国拥有一套独栋住宅用于出租。当年你的租金收入为$10,000美元。这是你唯一的美国来源收入。如同上文30%税项主题下所述,租金收入须按照30%的比率(或更低的协定税率)纳税。你收到一份表格1042-S,显示承租人正确地从租金收入中预扣了这笔税款。你不必提交美国纳税申报表(税表1040-NR),因为你的美国税负已经通过预扣税款得以清偿。如果你作出上文讲解的选择,那么可以把某些租赁费用来冲抵这$10,000美元的收入。(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527篇。) 得到的净收入会按照累进税率征税。如果你作出这项选择,那么在附表-E(税表-1040)上填报租金收入和费用。把附表-E(税表-1040)中的租赁净收入或损失填入附表-1(税表-1040)第(I)部分第5行。将附表-1(税表-1040)和附表-E(税表-1040)附加到税表1040-NR上。对应你作出选择的首年,还须附带接下来讲解的声明。

作选择:作出最初的选择时,在对应年度的税表或修订后税表中附带一份声明。声明中须包含以下内容:

  • 现在你作出选择。
  • 选择是依据法规第871(d)节(上文已讲解)还是某份税收协定。
  • 你在美国的所有不动产或不动产权益的完整清单。对于你在其中拥有权益的美国木材、煤炭、或铁矿石,提供合法的证明。
  • 你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限度。
  • 该项财产所在的地点。
  • 描述对该项财产所作的任何重大改进。
  • 你拥有该项财产的日期。
  • 你从该项财产中取得的收入。
  • 详细说明先前对于不动产收入作出及撤销的选择。

这项选择在后续所有纳税年度保持有效,除非你撤销。

撤销选择:你可以通过提交税表1040-X来为作出选择那年及其后续纳税年度撤销该项选择,无须联邦税务局批准。你必须在提交原始税表之日起3年内或缴纳税款之日起2年内提交修订后税表1040-X,以较晚日期为准。如果对应作选择那年的时间段已结束,那么你不能撤销该年度的选择。不过,你可以撤销后续纳税年度的选择,前提是获得联邦税务局的批准。关于如何获得联邦税务局的批准,相关信息可见法规第1.871-10(d)(2)节。

附注:从2019纳税年度开始,你可以电子方式提交修订后税表1040-X。更多信息可查看 IR-2020-107

运输税 / Transportation Tax

4%的税率适用于不是实质性相关的运输收入——因其不符合上文运输收入段落中列出的2个条件。如果你收到须缴纳4%税负的运输收入,那么应该计算出税额并将其填入税表1040-NR第23c行。附加一份声明到你的税表上,其中须包含以下信息(如果适用):

  • 你的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及纳税年度;
  • 描述所提供服务的类型(无论是否在运输载体上);
  • 你在其上提供服务的船只名称或飞机注册号;
  • 日历年度内从每艘船或每架飞机的每种类型的服务取得的来源于美国的运输收入金额;
  • 日历年度内从所有类型的服务取得的来源于美国的运输收入总额。

这笔4%税负适用于你源自美国的运输总收入;仅包括因为运输的起点或终点在美国而被当作来源于美国的运输收入。对于来自个人服务的运输收入,运输必须是在美国和美属领地之间。对于非居民外国人的个人服务,仅适用于来自飞机或与之相关的收入。

 

以上内容可能不适合当前年度;最近更新版本可见:
http://tax.angelcorp.net/pub-519/#chinese_US_publink1000222345

Previous Section / 上一节 Content / 目录 Next Section / 下一节

外国人的美国税务指南-4.2

4. How Income of Aliens Is Taxed / 如何对外国人的收入征税-2

Publication 519
U.S. Tax Guide for Aliens
税务信息手册第519篇
外国人的美国税务指南

 
实质性相关的收入 / Effectively Connected Income

如果你在美国从事交易或经营,那么纳税年度内来源于美国的所有收入、收益、或损失(某些投资收入除外)都会被当作实质性相关的收入。无论那些收入与纳税年度内在美国开展的交易或经营是否有联系,这条规则都适用。

下文投资收入段落中讲解的两项测试可确定某些投资收入项目(诸如利息、股息、特许使用费)是否会被当作与那些经营活动实质性相关。在有限的几种情形下,某些类型的来源于海外的收入可能会被当作与美国的交易或经营实质性相关。关于这些规则的讲解,可参见下文海外收入

投资收入 / Investment Income
可能会或者不会被当作与美国的交易或经营实质性相关的、来源于美国的投资收入通常分为以下3类:

  1. 固定或可确定的收入(利息、股息、租金、特许使用费、佣金、年金等)。
  2. 出售或置换下述类型财产的收益(其中部分会被视为资本收益):
    • 具有留存经济利益的木材、煤炭、或国内铁矿石;
    • 1966年10月4日后你从其收到或有付款的专利、版权、及类似财产;
    • 1966年10月5日之前转让的专利;
    • 带有原始发行折扣的债券。
  3. 资本收益(及损失)。

应用接下来讲解的两项测试来确定纳税年度内收到的、属于上述3个类别之一的、来源于美国的收入项目,是否与你在美国的交易或经营实质性相关。如果测试表明该笔收入是实质性相关的项目,那么你必须将其计入其它实质性相关的收入。如果该笔收入不是实质性相关的项目,那么将其计入本章下文30%税项主题下讲解的所有其它收入。

资产使用测试:这项测试通常适用于不是由交易或经营活动直接产生的收入。在这项测试下,如果某笔收入来自在美国的交易或经营中使用或备用的资产(财产),那么会被视为实质性相关。

某件资产是供在美国的交易或经营中使用或备用,如果该件资产是:

  • 主要用来促进在美国开展的交易或经营;
  • 在美国开展交易或经营的常规过程中取得并持有(比如由该项交易或经营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或者
  • 为满足当前在美国的交易或经营需求而不是预期的未来需求而持有。

通常情况下,公司股票不会被当作在美国的交易或经营中使用或备用的资产。

经营活动测试:当收入、收益、或损失直接来自积极开展的交易或经营活动之时,通常适用这项测试。经营活动测试最为重要的场合是:

  • 股票或证券交易商收到股息或利息;
  • 在许可专利或类似财产的交易或经营活动中收到特许使用费;或者
  • 某家服务企业赚得服务费。

在这项测试下,如果在美国的交易或经营行为是产生收入的重要因素,那么该笔收入会被视为实质性相关。

个人服务收入 / Personal Service Income
当你在美国提供个人服务时,通常是在美国从事交易或经营。你在美国从事交易或经营的纳税年度内收到的个人服务收入是与美国的交易或经营实质性相关。不是在提供服务当年收到的收入也是实质性相关的项目,如果该笔收入在提供服务当年收到本来就是实质性相关。个人服务收入包括工资、薪水、佣金、服务费、每日津贴、员工津贴和奖金。收入可能以现金、服务、或财产的形式支付给你。

如果纳税年度内你仅因为在美国提供个人服务而在美国从事交易或经营,那么缘于资产的收入和收益、以及出售或置换资本资产的收益和损失,通常不是与你的交易或经营实质性相关。不过,如果你持有资产与提供个人服务的交易或经营之间存在直接的经济关系,那么收入、收益、或损失是实质性相关。

退休金:如果1986年之后你有在美国提供个人服务,在后来你是非居民外国人的某个纳税年度,你收到可归因于这些服务的养老金或退休金派发,那么派发额中归因于供款的部分是实质性相关的收入。无论在收到养老金或退休金派发的那年你是否在美国从事交易或经营,这条规则都成立。

运输收入 / Transportation Income
运输收入(第2章有定义)是实质性相关的项目,如果你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1. 你在美国有固定营业场所来赚取收入;
  2. 你的来源于美国的运输收入中至少90%可归因于定期安排的运输。

“固定营业场所”通常是指你从事交易或经营的场所、场地、建筑物、或其它类似设施。“定期安排的运输”是指船舶或飞机遵循公布的时间表,在相同的地点之间以固定的间隔重复起点或终点在美国的航行或飞行。这条定义适用于定期和包机航空运输。如果你不满足以上2个条件,那么收入不是实质性相关的项目,会按照4%的比率征税。可参见本章下文的运输税

经营利润和损失以及销售事项 / Business Profits and Losses and Sales Transactions
在美国经营企业而产生的来源于美国的全部利润或损失都是实质性关联于美国的交易或经营。例如,在美国销售从美国或外国购买的存货财产所得的利润是实质性相关的交易或经营收入。在美国从事交易或经营的合伙企业的来源于美国的利润或损失份额也是实质性关联于美国的交易或经营。

不动产收益或损失 / Real Property Gain or Loss
出售或置换美国不动产权益(无论是不是资本资产)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会按照你在美国从事交易或经营来征税。你必须把所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当作与对应的交易或经营实质性相关。

美国不动产权益:是指对于美国或美属维尔京群岛的不动产的任何权益,或者是在属于美国不动产控股公司的某家国内公司中的任何权益(作为债权人除外)。不动产包括:

  1. 土地和土地上未开采的天然产物,诸如生长的农作物和木材、以及矿藏、油气井、其它天然沉积物。
  2. 土地上修建的设施,包括建筑物、其它永久性构筑物、及其结构部件。
  3. 与使用不动产相关的动产,诸如用于农作、采矿、林业、或建造的设备,或者用于住宿设施或所租赁办公场所的物件,除非动产是:
    1. 在处置不动产之前或之后1年以上才被处置;或者
    2. 单独出售给与不动产的卖方或买方都无关的人。

美国不动产控股公司:某家公司是美国不动产控股公司,如果该公司在美国的不动产权益的公平市场价值至少占到下述公平市场价值总额的50%:

  • 公司在美国的不动产权益; 加上
  • 公司在美国境外的不动产权益; 加上
  • 公司在交易或经营中使用或备用的其它资产。

在任何国内公司中的股份都会被当作是在某家美国不动产控股公司中的股份,除非你证实该公司不是美国不动产控股公司。

公开上市例外:美国不动产权益不包括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上正常交易的公司股票,除非你的持有量占到该类别股票公平市场价值的5%以上(不动产投资信托则是10%以上)。在拥有美国不动产的某家外国公司中的权益通常不是美国不动产权益,除非该公司选择被当作国内公司。

合格投资实体:有特殊规则适用于合格投资实体(QIE)。合格投资实体是被当作美国不动产控股公司的任何不动产投资信托或受监管投资公司(适用法规第897(h)(4)(A)(ii)节中的某些规则后)。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515篇中的“美国不动产权益”获取更多资讯。

合格投资实体的穿透规则:在大多数情况下,某家合格投资实体向非居民外国人、外国公司、或其它合格投资实体所作的派发,如果可归于其出售或置换美国不动产权益所得的收益,那么会被当作接受方出售或置换美国不动产权益所得的收益。

适用于合格投资实体所作派发的穿透规则存在某些例外。对于在美国的成熟证券市场上正常交易的股票,合格投资实体所作的相关派发不会被当作出售或置换美国不动产权益所得的收益,如果在截至派发日的1年期间内,接收方股东的持有量只占该股票的5%或以下(不动产投资信托则是10%或以下)。

不动产投资信托所作的派发通常不会被当作出售或置换美国不动产权益所得的收益,如果接收方股东是合格股东(如法规第897(k)(3)节所述)。对于收到的派发,如果你无须将其当作出售或置换美国不动产权益所得的收益,那么可能得作为常规股息计入到总收入中。

处置不动产投资信托的股份:处置由合格股东直接持有(或通过一个或多个合伙企业间接持有)的不动产投资信托股份不会被当作美国不动产权益交易。可参见法规第897(k)(2)至(4)节获取更多信息。

国内控股的合格投资实体:出售在国内控股的合格投资实体中的权益不是出售美国不动产权益。某个实体是由国内控股,如果在整个测试期间,外国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价值低于50%。测试期间是以下较短时间段:

  • 结束于处置之日的5年期间;或者
  • 该实体存在的期间。

为确定某个合格投资实体是不是由国内控股,以下规则适用:

  1. 对于其股票在整个测试期间都在美国的成熟证券市场上正常交易的合格投资实体,持有其任何类别的股票少于5%的人都会被当作美国人,除非该合格投资实体明确知道那个人不是美国人。
  2. 某个合格投资实体的由其它合格投资实体持有的股份会被当作由外国人持有,如果:
    1. 另外那个合格投资实体的任何类别的股票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上正常交易;或者
    2. 另外那个合格投资实体是发行某些可赎回证券的受监管投资公司。
    尽管有上述规定,该合格投资实体的股份还是会被当作由美国人持有,如果另外那个合格投资实体是由国内控股。
  3. 某个合格投资实体的由其它合格投资实体持有的股份如果不属于上文提及的情形,那么会被当作由美国人持有,对应另外那个合格投资实体实际(或被当作)由美国人所持有股份的比例。

虚假抛售:如果你在相关的虚售交易中处置在国内控股的合格投资实体中的权益,那么适用特殊规则。相关的虚售交易是你:

  1. 在分红除权日之前的30天期间内处置在国内控股的合格投资实体中的权益,本来你得(如果不处置)将其当作出售或置换美国不动产权益所得的收益;并且
  2. 在从该30天期间的第1天开始的61天期间内,收购或者签订合同或认购方案以收购在该实体中的几乎完全相同的权益。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你会被当作已从出售或置换美国不动产权益中取得收益,其金额等于本来会被当作收益的分红派发额。这条规则也适用于任何替代性股息款项。

某笔交易不会被当作相关的虚售交易,如果:

  • 你从国内控股的合格投资实体已实际收到与交易中处置或收购的权益相关的派发;或者
  • 你处置某个合格投资实体的、在美国的成熟证券市场上正常交易的、任何类别的股票,但前提是在截至派发日的1年期间内,你在任何时候都未曾持有超过5%的该类别股票。

替代性最低税:处置美国不动产权益的净收益可能需要缴纳最低税。如果有,在表格-6251上计算这项税负金额。

预扣税款:如果你处置美国不动产权益,买方可能需要预扣税款。可参见第8章的对出售不动产预扣税款段落中的讲解。

外籍人士出售或置换某些合伙企业权益而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 Gain or Loss of Foreign Persons From the Sale or Exchange of Certain Partnership Interests
如果你是某家美国或外国合伙企业的直接或间接外国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在美国境内从事(或被当作从事)交易或经营,现在你直接或间接处置其中的权益,那么处置合伙企业权益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可能会影响你的联邦税负。根据法规第864(c)(8)节,你通过出售、交换、或其它方式处置合伙企业权益产生的收益或损失会被当作与在美国开展的交易或经营实质性相关(“实质性相关收益”或“实质性相关损失”)。不过,实质性相关收益或实质性相关损失的金额上限是,假若在你处置权益之日,该合伙企业按公平市场价值出售其所有资产,所得的实质性相关收益或损失中对应于你的派发份额。

法规第864(c)(8)节适用于2017年11月27日或之后发生的出售、交换、或其它处置。2020年11月6日发布了第864(c)(8)节下的最终法规,适用于2018年12月26日或之后发生的转让。可参见法规第1.864(c)(8)-1(j)节。

海外收入 / Foreign Income
你必须把3种来源于海外的收入当作与美国的交易或经营实质性相关,如果:

  • 你在美国有办事处或其它固定营业场所,且收入可归因于此;
  • 该办事处或营业场所是产生收入的重要因素;并且
  • 收入是通过该办事处或固定营业场所在正常的交易或经营过程中产生。

办事处或其它固定营业场所是重要因素,如果对于赚取收入有显著贡献并且是其中的必要经济元素。

下文罗列的是这3种来源于海外的收入:

  1. 使用或特许使用美国境外的无形资产或源于其中权益的租金和特许使用费。包括在美国境外使用或特许使用专利、版权、秘密工艺和配方、商誉、商标、铭牌字号、特许经营权、及类似财产,如果租金或特许使用费来自在美国积极开展的交易或经营。
  2. 为2010年9月27日之后发行的债务提供担保而收到的股息、利息、或款项,且来自在美国积极开展的银行、融资、或类似业务。在证券借贷交易或卖出回购交易中收到的替代股息或利息,处理时将其等同于是来自已转让的证券。
  3. 通过在美国的办事处或其它固定营业场所销售下列物品到美国境外的收入、收益、或损失:
    1. 库存现货;
    2. 纳税年度结束时未出手则须计入存货的财物;或者
    3. 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主要为出售给顾客而持有的财物。
    如果你销售在美国境外使用、消耗、或处置的财物,并且国外的办事处或其它固定营业场所是销售的重要因素,那么第(3)项不适用。

任何与上述收入项目对等的来源于海外的收入都会被当作与美国的交易或经营实质性相关。例如,来源于海外的利息和股息对等款项会被当作美国的实质性相关收入,如果是由外国人在美国境内积极开展银行、融资、或类似业务而取得。

对实质性相关的收入征税 / Tax on Effectively Connected Income
纳税年度内收到的与你在美国的交易或经营实质性相关的收入,在减去允许的抵扣额后,按照适用于美国公民和居民的税率征税。

通常情况下,只有在纳税年度内你是在美国从事交易或经营的非居民外国人,你才能取得实质性相关的收入。不过,如果未在美国从事交易或经营的某个纳税年度内,你从出售或置换财产、提供服务、或任何其它交易中收到付款,而那些款项本来会被当作交易发生或提供服务当年的实质性相关收入,那么款项会被当作收款纳税年度的实质性相关收入。

示例泰德∙理查兹于2022年8月进入美国,在其海外雇主的美国办事处提供个人服务。泰德在美国办事处工作到2022年12月25日,但直到2023年1月11日才离开。2023年1月8日,泰德收到2022年在美国提供服务的最后那笔薪水。他/她在这里停留期间的全部收入都是来源于美国。2022年期间,泰德是在美国从事提供个人服务的交易或经营。因此,2022年支付给他/她的缘于当年在美国提供服务的款项都与2022年的交易或经营实质性相关。泰德在2023年1月收到的薪资是2023年的美国来源收入。该笔薪资是实质性相关的收入,因为他/她在美国提供服务赚取到这笔收入是在2022年,当年他/她是在美国从事交易或经营。

不动产收入:你也许可以选择把源于不动产的全部收入当作是实质性相关。可参见本章下文源于不动产的收入

 

以上内容可能不适合当前年度;最近更新版本可见:
http://tax.angelcorp.net/pub-519/#chinese_US_publink1000222320

Previous Section / 上一节 Content / 目录 Next Section / 下一节

外国人的美国税务指南-4.1

4. How Income of Aliens Is Taxed / 如何对外国人的收入征税-1

Publication 519
U.S. Tax Guide for Aliens
税务信息手册第519篇
外国人的美国税务指南

引言 ✤ Introduction

对居民和非居民外国人征税的方式不同。通常对居民外国人征税的方式与美国公民相同。对非居民外国人征税是基于他们的收入来源,以及他们的收入是否与美国的交易或经营实质性相关。下文的讲解可以帮助确定你在纳税年度取得的收入是否与美国的交易或经营实质性相关,以及会被如何征税。

主题 – 本章讲解:

  • 与美国的交易或经营实质性相关的收入;
  • 不是与美国的交易或经营实质性相关的收入;
  • 居住期间中断;以及
  • 弃籍税。

居民外国人 ✤ Resident Aliens

对居民外国人的征税方式通常与美国公民相同。这意味着他们的全球收入都须缴纳美国税,必须填报在他们的美国税表中。居民外国人的收入适用跟美国公民相同的累进税率。居民外国人须采用税表-1040说明中的适用于美国公民的税额表格或税额计算工作表。

非居民外国人 ✤ Nonresident Aliens

非居民外国人的须缴纳美国所得税的收入必须分为两类:

  1. 与美国的交易或经营实质性相关的收入;以及
  2. 不是与美国的交易或经营实质性相关的收入(下文30%税项主题下有讲解)。

这两个类别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实质性相关的收入在减去允许的抵扣额后,按累进税率征税。这些税率与适用于美国公民和居民的税率相同。不是实质性相关的收入按30%的固定税率(或更低的协定税率)征税。

注意:如果你先前是美国公民或外籍居民,那么这些规则可能不适用。可参见本章下文弃籍税

在美国的交易或经营 / Trade or Business in the United States

通常情况下,你必须在纳税年度内从事交易或经营,才能把当年取得的收入当作与交易或经营实质性相关。你是不是在美国从事交易或经营取决于你的活动性质。下文的讲解可以帮助你确定是不是在美国从事交易或经营。

个人服务 / Personal Services
如果纳税年度内的任何时间你在美国提供个人服务,那么通常你会被视为在美国从事交易或经营。

提示:外国雇主支付给非居民外国人的某些报酬可以不计入到总收入中。更多信息可参见第3章的为外国雇主提供的服务

其它交易或经营活动 / Other Trade or Business Activities
以下是在美国从事交易或经营的其它示例。

学生和实习生:如果你持有“F”、“J”、“M”、或“Q”签证以非移民身份暂时在美国停留,本来不从事交易或经营,那么你会被视为在美国从事交易或经营,如果你参与法规第1441(b)节所述的奖学金或学术奖金项目而取得应税收入。属于美国来源收入的那部分应税奖学金或学术奖金会被当作与美国的交易或经营实质性相关。

附注:持有“J”签证暂时在美国停留的非居民外国人包括根据1961年“相互间教育和文化交流法案”作为交流访问者进入美国的非居民外国人。

企业运营:如果你在美国拥有并经营着销售服务、产品、或商品的企业,那么除开某些例外情形,你是在美国从事交易或经营。

合伙企业:如果你是某家合伙企业的成员,该合伙企业在纳税年度内的任何时间曾在美国从事交易或经营,那么你会被视为是在美国从事交易或经营。

遗产或信托的受益人:如果你是在美国从事交易或经营的遗产或信托的受益人,那么你会被当作是在从事同样的交易或经营。

股票、证券、及商品交易:如果你在美国仅有的经营活动是通过美国居民经纪人或其他代理人进行股票、证券、或商品交易(包括对冲交易),那么你不是在美国从事交易或经营。对于股票或证券交易,这条规则适用于任何非居民外国人,包括股票和证券交易商或经纪人。对于商品交易,这条规则适用于通常在有组织的商品交易所进行交易的商品、以及通常在该类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如果纳税年度内的任何时间你曾在美国有办事处或其它固定营业场所,你通过该处场所或按照其指令进行股票、证券、或商品交易,那么此处的讲解不适用。

非居民外国人自己的账户交易:你不是在美国从事交易或经营,如果你在美国仅有的经营活动是操作自己账户上的股票、证券、或商品交易。即使交易发生时你在美国境内,或者由你的雇员、经纪人、或其他代理人操作,这条规则也适用。

如果你是股票、证券、或商品的交易商,那么这条规则不适用于你自己的账户交易。不过这并不是说,作为交易商你就会被视为是在美国从事交易或经营。确定时须基于每个案例的事实和情境,或者根据上文股票&证券&商品交易段落中给出的规则。

 

以上内容可能不适合当前年度;最近更新版本可见:
http://tax.angelcorp.net/pub-519/#chinese_US_publink1000222302

Previous Chapter / 上一章 Content / 目录 Next Section / 下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