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共和而抗争‹译›-Ch.6–3

6. The Twenty-One Demands / 二十一条-3

The Fight For The Republic In China
By B. L. Putnam Weale
中国为共和而抗争
作者:帕特南∙威尔

这次文件交付之后出现了不祥的沉默。中国外交部在持续三个月的争论中已经筋疲力尽,根据总统府的指示,准备了一份关于此事的详尽备忘录。现在人们知道,世界各国的外交部当时都特别关注此事;所有人都认为,当前这种奇怪的局势非常严重。5月1日,日本公使按照预约来到中国外交部,中方向他宣读了以下备忘录,有必要理解这份备忘录,因为它显示出中国在努力了结这件事,以避免国际关系彻底破裂。还可以看出,这份备忘录显然是出于公开记录目的而撰写,处理第五组的方式是明确定义日本的责任——对其英国盟友隐瞒了内容,这些内容与“英日同盟条约”的宗旨和目标严重冲突。

备忘录 / Memorandum
1915年5月1日在外交部举行的一次会议上,由外交部长向日本公使日置益先生宣读。

日本政府最初向中国政府提出的要求清单包括五组,第一组是关于山东,第二组是关于南满洲和内蒙古东部,第三组是关于汉冶萍公司,第四组要求不将沿海地区转让给外国,第五组的问题是关于国家顾问、警察队伍、军械装备、传教宣传、扬子江流域的铁路、以及福建省。中国政府深切关注日本的隐含蕴意,严肃细致地考虑了这些重大要求,决定坦率真诚地与日本政府洽谈可以协商之处。以此向日本表示中国政府持有的对于两国关系的最深切关注。

自谈判开始以来,中国一直在尽最大努力加快进度,每周召开多达三次会议。对于第二组条款,中国政府倾向于允许日本政府在南满洲发展两国的经济关系,同时认识到日本政府很重视其在该地区的利益,为满足日本的愿望,中国艰难地同意将旅顺港和大连港的25年租期、南满铁路的36年租期、安东-奉天铁路的15年租期,全部延长至99年;不再寄望在各自原本的租约期满时,收回对这些地方和资产的控制权。不能不承认,这是中国对日本心存友谊的最名副其实的证据。

关于在南满洲开采矿产的权利,中国政府已经同意,允许日本人在其指定的矿区内开掘矿产。中国还同意,如果要借入外国资本在南满洲铺设铁路,或以南满洲的地方税收作为担保向外国贷款,那么日本将享有优先权。吉林-长春铁路协议的修改问题已经按照日本提出的建议解决。中国政府还同意,如果要在行政、军事、金融、和警务方面聘用外国顾问,那么首先聘用日本人。

此外,日本的原始提案中没有提及有关南满铁路回购期的规定。后来日本政府声称其含义不明确,要求中国完全取消该条款。还有,日本最初要求给予日本人在南满洲开展农牧业的权利,后来认为“农牧业”的词义不够广泛,要求用“农业企业”这条短语来代替。对于这些要求,中国政府虽然完全明白拟议的修改只是单方面有益于日本,但仍然毫不拖延地同意。这也证明了中国对日本的坦率和真诚。

至于有关山东的事宜,中国政府已经同意大部分要求。

中国政府认为,南满洲的内陆居住问题同中国与日本和其它国家签订的条约不相容,不过中国政府仍然尽力考虑如何避免这种不相容。起初中国建议,中国当局应当对日本定居者拥有完全的管辖权。日本拒绝同意此建议。于是中国重新考虑了这个问题,对相关建议进行了五、六次修改,每次都作出了些明确的让步,及至同意中国人和日本人之间的所有民事和刑事案件都应该按照现有的条约处理。只有与土地或租借合同有关的案件才由中国法院裁决,作为中国对该地区拥有主权的标志。这再次证明中国愿意尽可能地让步。

内蒙古东部目前尚未摆脱蒙昧,那里的情形与南满洲的现状完全不同。因此这两个地方不能以同样的方式考虑。为促进对外贸易,中国同意先开放商业场所。

第三组中提到的汉冶萍公司完全是一家私营企业,中国政府不能够加以干涉,不能要求它按照本国政府的意愿去与其它国家政府洽谈,但是考虑到日本财团的利益,中国政府同意,对于该公司将来与日本财团达成的双方满意的合作安排,中国将给予许可。日本财团的利益将得到充分保护。

虽然第四组要求中国宣布不转让沿海地区是对国家主权的侵犯,但中国政府愿意提出该项声明,只要符合中国的主权利益。因此可以看到,出于尊重日本的意愿,中国政府严肃地考虑过那些要求,即使那些要求严重影响中国的主权和领土权利、给予其它国家的均等机会、与其它国家签订的条约。所有这些都是中国政府为应对局势所作的艰苦努力,日本政府应当意识到此事实。

第五组的要求全部都侵犯了中国的主权、其它国家的条约权利、或机会均等原则。虽然日本没有在提交给中国的清单中指明这组跟前面四组的不同点,但中国政府考虑到这组明显不可接受的性质,倾向于认为这些只是日本给中国提出的建议,而别无其它目的。因此中国从最开始就宣布,尽管对日本的愿望抱有最深切的关注,但不能让其中任何条款成为与日本达成谅解的主题。如同渴望顾及日本的愿望,中国亦必须尊重自己的主权、以及现有的与其它国家的条约。为了避免将来可能的误解,为了强化友谊的基础,中国不得不反复申明拒绝就第五组的任何条款进行谈判的原因,同时考虑到日本的愿望,中国愿意声明,没有借贷外国资本用于建设福建省的港口工程。显然就这个不可谈判的问题,中国已经尽力为日本找到了解决方案。中国在逃避之说何从谈起?

现在日本政府提出了一份经过修改的条款清单,同时宣布将归还胶州租界,中国政府重新考虑了全部问题,在此向友好的日本政府提交新的答复。

在本次回复中,第一组中尚未商定的条款会再次陈述以供讨论。

第二组中略去了已经签署的条款。关于日本人在内地居住的问题,相关警务规章已经过更严格的修订。关于审理与土地和租借合同有关的案件,中国政府现在同意日本领事可派遣一名官员参与诉讼程序。

关于在内蒙古东部地区归属南满洲和热河管辖范围内的4条要求,中国同意其中3条。

此外中国也同意日本修订后的关于汉冶萍公司的条款。

希望日本政府能够体会中国政府作出这些最后让步所秉持的和解精神,并立即给予同意。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在当前的谈判开始的时候,双方同意遵守保密原则,但遗憾的是,在日本提出这些条款之后几天,一家大坂报社发表了一份“增刊”,公布了条款要求。在那之后,外国和中国媒体一直非常关注这个问题,时常发表支持中国或支持日本的评论,以期激发起全世界的猜想,中国政府对此深表遗憾。

中国政府从未进行任何报刊宣传活动,中国外交部长已经反复向日本公使声明这一点。

最后,中国政府希望两国之间正在进行的谈判尽快结束,外国对当前局势的担忧就可以很快消除。

北平政府虽然充分意识到目前面临的危险,但仍然敢于起草对修订后之条款的完整答复,并且将日本的多余信息减少到最低限度。不仅各项条款变得更加紧凑,而且所采用的措辞也明白无误——或说是有几分微妙地——表达出:中国现在不是一个附属国在应对宗主国。此外,在简明严肃地处理第一、二、三组之后,中文答复嘎然而止,日本清单中的其它要点完全不予回答。在下面的文本中抓住这些要点非常重要。

中国对修订后之条款的答复
中国1915年5月1日对于日本1915年4月26日修订后之条款的答复。

第一组 / Group I
中国政府和日本政府希望维持东亚和平,进一步加强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和睦邻相处,同意以下条款:

第1条.  中国政府声明,将完全同意日本政府和德国政府此后可能达成一致的所有事项,关于处置德国根据条约或有记录的事件取得的在山东省的所有利益。
日本政府声明,如果中国政府同意上述利益的处置方案,那么日本将把胶州租界归还给中国;并进一步承认中国政府有权参与日本和德国之间的上述谈判。
第2条. 日本政府同意赔偿其军事行动在胶州租界周围造成的全部损失。在将胶州租界归还给中国以前,租界内的海关、电信、和邮局应当暂时按照从前的规定管理。日本为军事用途修建的铁路线和通讯线将立即拆除。当前驻扎在原租界外的日本军队现在先行撤离,原租界内的日本军队将在该租借地归还给中国后撤离。
第3条. (改为政府换文)
中国政府声明,在山东省内及其沿海地带,所有领土或岛屿不得以任何理由割让或租借给任何国家。
第4条. 中国政府同意,关于中国将自行修建的从烟台或龙口连结胶州-济南线的铁路,如果德国愿意放弃为烟台-潍县铁路线提供融资,中国将与日本财团接洽商谈贷款。
第5条. 中国政府同意,为贸易和外国人居住考量,尽快自行开放山东省内某些合适之地作为通商口岸。
(补充政府换文)
应该开放的地点由中国政府选定,条例由中国政府起草,但在作出决定之前必须征询日本公使。
第6条. 如果日本政府和德国政府在将来的谈判中未能就转让等事宜达成明确的协议,那么前述条款中的临时协议无效。

第二组 / Group II
[附注:日本修订后的条款清单中有六条被删除掉,因为中国外交部长和日本公使已经接受。]
中国政府和日本政府着眼于发展在南满洲的经济关系,同意以下条款:

第2条.  在南满洲的日本国民可以通过与业主协商来租赁或购买土地,用以修筑贸易和生产或农业企业所需的合适建筑物。
第3条. 日本国民可以自由地在南满洲居住和旅行,以及从事任何形式的商业和生产。
第3a条. 前两条所指的日本国民,除必须向地方当局登记在现行规定下获取的通行证外,还应当遵守警务条例和规章,采用与中国人相同的方式纳税。民事和刑事案件应当由被告人属国当局审理和裁决,可以指派一名官员参加诉讼程序。但是所有涉及土地或由土地租借合同引起的纠纷,无论是日本人之间还是中国人和日本人之间,都应当由中国当局审理和裁决,日本领事可以指派一名官员参与诉讼程序。待相关地区的司法体系完全改革后,所有涉及日本国民的民事和刑事案件都应当全部由中国法院审理。

关于内蒙古东部(作为政府换文)

  1. 中国政府宣布,在内蒙古东部地区,除了归属南满洲和热河管辖范围内的关税和盐税,将来不会以税收作为担保向外国贷款。
  2. 中国政府宣布,中国将自行筹集资金,建设归属南满洲和热河管辖的内蒙古东部地区的铁路;如果需要外国资本,中国将首先与日本财团洽谈,只要不与其它国家已达成的协议产生冲突。
  3. 中国政府同意,为贸易和外国人居住考量,自行开放归属南满洲和热河管辖的内蒙古东部地区的某些合适之地作为商业中心。
    管理上述商业中心的条例将比照中国自行开放的其它商业中心来制订。

第三组 / Group III
日本与汉冶萍公司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如果该公司与日本财团达成合作协议,中国政府应当立即同意。中国政府还声明,不会将该公司转变为国有企业,不会将其没收充公,也不会让其借入和使用日本以外的其它外国资本。

日本公使致中国外交部长的函件:
阁下:谨此告知有一份报告送达给我,陈述中国政府已经允许其它国家在福建省沿海建设造船厂、军事用途的装煤站、海军基地、及其它军事设施;并且中国政府正在借贷外国资金来修建上述建筑物或设施。如果中国政府告知我这些报告是否属实,我将不胜感激。

中国外交部长给日本公使的答复:
阁下:我荣幸地收到阁下的信函……作为答复,我谨此陈述,中国政府未曾允许其它国家在福建省沿海建设造船厂、军事用途的装煤站、海军基地、及其它军事设施;也不打算借贷外国资金来修建那些建筑物或设施。
 

Above contents are translated from / 以上内容译自
http://blog.angelcorp.net/fight-for-republic-in-china-original/#chapter-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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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侨民税务-Intro

Introduction / 引言

Publication 54 — Tax Guide for
U.S. Citizens and Resident Aliens Abroad
税务信息手册第54篇
海外美国公民和外籍居民税务指南

这篇税务信息手册讲解在海外工作或者在海外挣得有收入的美国公民和外籍居民须遵守的特殊税务规则。

如果你是美国的公民或外籍居民,那么无论你在何处居住,你的全球收入通常都会被纳入美国所得税范畴。同时你还需要遵守那些适用于居住在美国的公民或外籍居民的所得税申报要求。弃籍税条款适用于放弃公民身份的原美国公民和终止居住的长期居民。这些条款在税务信息手册第519篇的第4章中有讲解。

外籍居民:外籍居民指不是美国的公民或国民、同时符合绿卡测试或当年度实质性驻留测试的个人。

  1. 绿卡测试:如果你在当年度中的任何时候曾经是美国的合法永久居民,那么你就是一名美国居民。这被称为绿卡测试,因为外籍居民持有移民签证(也称为绿卡)。
  2. 实质性驻留测试:如果你符合当年度的实质性驻留测试,那么你会被视为美国居民。要满足此项测试,你必须在美国实际停留至少:
    1. 当前日历年度中达到31天;并且
    2. 今年和前2年总计达到183天,计数包括今年的全部停留天数、去年停留天数的1/3、前年停留天数的1/6。

示例:2021年、2022年、和2023年你分别在美国实际停留120天。要确定你是否满足2023年度的实质性驻留测试,计数包括2023年的全部120天、2022年的40天(120天的1/3)、2021年的20天(120天的1/6)。由于3年的计数时间总共是180天,因此根据2023年度的实质性驻留测试,你不会被视为居民。

即使你不符合这些测试中的任何一项,你仍然可能根据首年选择测试,自愿选择被当作年度内部分时间的美国居民,税务信息手册第519篇有讲解。关于居民和非居民身份、居住测试、及各种例外,更多资讯可参见税务信息手册第519篇

报税信息第1章涵盖与报税相关的总体信息,比如:

  • 你是否必须提交美国纳税申报表;
  • 什么时候向何处提交纳税申报表;
  • 如果收入是外币,应该如何申报;
  • 如何把非居民外籍配偶当作美国居民;以及
  • 你是否必须支付预估税款。

预扣税款第2章讲解从美国公民和外籍居民的薪资中预扣所得税、社会保障税金、及医疗保险税。

自雇税第3章讲解哪些人必须缴纳自雇税。

海外劳动收入免税额以及住房开支减除额和抵扣额第4章讲解居住在海外期间满足某些要求时可以获得的所得税减免。你可能有资格把多达$120,000美元的收入当作免缴美国税的项目。你还可能从收入中抵扣部分住房费用,或者把一定限额的用于支付住房费用的收入作为免税项目。这些优惠待遇称为海外劳动收入免税额、海外住房开支抵扣额和减除额。要获得这些免税额、减除额、或抵扣额,你必须在海外有税务住所,在海外付出劳动挣得收入。这些规则在第4章中有解释说明。如果你打算从收入中排除或抵扣上述项目,那么必须提交表格-2555。

费用抵扣及税款抵免第5章讲解你在报税时可能获得的费用抵扣及税款抵免。这些项目通常与你居住在美国所适用的相同。不过,如果你选择排除海外劳动收入或用于支付住房费用的收入,那么你就不能抵扣与被排除掉的收入相对应的任何费用,也不能获得与被排除掉的收入相对应的税款抵免。第5章讲解的主题包括:

  • 对外国组织的捐款
  • 向个人退休安排的供款
  • 海外税款

税收协定优惠第6章讲解大多数税收协定中共有的部分优惠待遇,并解释如果你认为自己未能享受到应有的协定优惠,可以如何获得帮助。此外还说明如何获取税收协定的复印文件。

如何获得税务帮助第7章介绍如何从联邦税务局(IRS)获取信息和帮助。

问题与答案:常见的问题及其解答罗列在这篇税务信息手册的结尾部分。

意见和建议:我们欢迎你对这篇税务信息手册提出意见,对将来的版本提出建议。你可以通过 IRS.gov/FormComments 网页向我们发送评论意见。或者写信到: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Tax Forms and Publications
1111 Constitution Ave. NW, IR-6526
Washington, DC 20224
联邦税务局
税务表格及信息手册
宪法街1111号
华盛顿特区

虽然我们无法对收到的评论意见逐条答复,但我们非常感谢你的反馈,并会在修改各种税务表格、填写说明、及税务信息手册时考虑你的意见和建议。不要把税务问题、纳税申报表、或税款寄送到上述地址。

获得税务问题的答案:如果你的问题在这篇税务信息手册及其结尾的如何获得税务帮助部分未能得到解答,可打开联邦税务局交互式税务助手页面 IRS.gov/Help/ITA,运用搜索功能或查看分类信息以找寻相关主题。

获取各种税务表格&填写说明&税务信息手册:可访问 IRS.gov/Forms 网页下载今年和往年的各种表格、填写说明、及税务信息手册。

索取各种税务表格&填写说明&税务信息手册:可访问 IRS.gov/OrderForms 网页索取今年的各种表格、填写说明、及税务信息手册;可致电 800-829-3676 索取往年的各种表格和填写说明。联邦税务局会尽快处理你的订单。不要重复提交你已经发送给我们的需求。你可以从网上更快地得到表格和信息手册。

 

以上内容可能不适合当前年度;最近更新版本可见:
http://tax.angelcorp.net/pub-54/#chinese_US_int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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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口婴儿奶粉-09/30/20

第一组:2020年第3季度进口10次及以上 │ 合计:362次 ▪ 12个品牌
(60)▪ 惠氏(Wyeth) / 启赋
(44)▪ 爱他美(Aptamil) / 爱宝美
(43)▪ 雅培(Abbott) / 菁挚
(41)▪ 宝贝与我(Baby&me) / 阿拉(Arla)
(36)▪ 美素佳儿(Friso) / 美素力
(30)▪ 至初(A2 Platinum)
(27)▪ 诺优能(Nutrilon) / 诺贝能 / 牛栏
(25)▪ 合生元(Biostime) / 素加
(20)▪ 雀巢(Nestlé) / 能恩
(15)▪ 金领冠(Oceania)
(11)▪ 优博(Synutra) / 瑞慕 / 剖蓓舒
(10)▪ 蓓康僖(Bekari)
爱尔兰+瑞士+(新加坡+新西兰)
荷兰+德国+(新西兰)
爱尔兰+丹麦+西班牙+新加坡+(新西兰+美国)
丹麦+(瑞典+德国+英国)
荷兰
新西兰
爱尔兰+荷兰+(英国+德国+新西兰)
法国+丹麦+(澳大利亚+瑞士)
荷兰+德国+(瑞士+法国+英国)
新西兰
法国+(瑞士+新西兰)
韩国
第二组:2020年第3季度进口1–9次 │ 合计:170次 ▪ 38个品牌
▪ 普尔莱克 / 贝瑞乐
▪ 高培
▪ 上韵 / 爱氏妈妈
▪ 爱达力
▪ 贝因美 / 爱诺达
▪ 维爱佳
▪ 卡洛塔妮
▪ 安宝乐
▪ 倍恩喜
▪ 喜安智
▪ 安满
▪ 珀淳
▪ 朵拉小羊
▪ 雅士利 / 菁珀 / 菁跃
▪ 欧能多
▪ 姆阿普 / 姆爱普
▪ 咔哇熊 / 亲融 / 兰佳
▪ 喜宝
▪ 澳滋 / 澳美滋
▪ 蓝河
▪ 爱思诺
▪ 淳璀
▪ 麦蔻
▪ 荷莱蕊 / 康维多
▪ 康多蜜儿
▪ 爱羽乐
▪ 乐天 / 滋乐 / 启葆
▪ 春天羊
▪ 佳贝艾特
▪ 爱荷美
▪ 爱恩思 / 爱恩斯
▪ 诗妙丽 / 诗妙健
▪ 贝唯他
▪ 莱那珂
▪ 可瑞乐
▪ 玛米力
▪ 贝欧莱
▪ 每日宫
(9)
(8)
(8)
(8)
(8)
(7)
(6)
(6)
(6)
(6)
(6)
(6)
(6)
(6)
(5)
(5)
(5)
(5)
(5)
(5)
(5)
(5)
(4)
(4)
(3)
(3)
(3)
(2)
(2)
(2)
(2)
(2)
(2)
(1)
(1)
(1)
(1)
(1)
新西兰
新西兰
韩国
法国
爱尔兰+(新西兰+瑞士)
澳大利亚
新西兰
澳大利亚
新西兰
韩国
新西兰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新西兰
韩国
新西兰
新西兰
法国+(德国+荷兰)
澳大利亚
新西兰+(荷兰)
韩国
澳大利亚
丹麦+芬兰
荷兰
英国
新西兰
韩国
新西兰
荷兰
荷兰+(奥地利)
新西兰
新西兰
德国
波兰+(荷兰)
新西兰
波兰+(荷兰)
美国
韩国
Purelac
Goldmax
Namyang
Nactalia
Beingmate
ViPlus
Karihome
Anbolac
Bioshine
Babikins
Anmum
Augood
Doraler
Yashili
Euland
Mualps
Cowala
Hipp
Oz Farm
Blue River
Aisinuo
ExtraPure
Moohko
Primavita
Kendamil
Alula
Lotte
Spring Goat
Kabrita
Ekobaby
Iamnz
Smiley
Bebivita
Laitnacre
Keerayla
Mamilac
Baby’s Only
Maeil Gong
第三组:2020年第3季度进口0次 │ 合计:17个品牌
▪ 海普诺凯 / 荷致
▪ 爱斯时光
▪ 诗幼乐
▪ 安莱俪依
▪ 美赞臣 / 安婴宝
▪ 秀爱思
▪ 蜜儿乐儿
▪ 能立多 / 能力多
▪ 美优高
▪ 悠蓝
▪ 培然
▪ 欧选
▪ 美力滋
▪ 纽奶乐
▪ 可贝思
▪ 能贝适
▪ 平润 / 佶润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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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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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荷兰
法国
新西兰
西班牙
荷兰+(美国)
韩国
丹麦
荷兰+(法国+澳大利亚)
荷兰
荷兰
新西兰
荷兰
丹麦
新西兰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新西兰
Hyproca
Healthy Times
Seyala
Analac
Mead Johnson
Akisarang
Mille
Allnutria
Myougood
Neolac
Pure-nutra
Eurlate
Milex
New Milk
Cute Betty’s
NatraStart
Pinrise

2019年末底稿可见于:
http://angelcorp.net/blog/angelcorp/docs/中国进口婴儿奶粉-12.31.19.docx
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名单可见于:
http://angelcorp.net/goods/docs/angelcorp/enroll-list.html
行业协会收录的进口日期可见于:
http://www.cccfna.org.cn/dairy.php?cat_name=%C4%CC%B7%DB

中国为共和而抗争‹译›-Ch.6–2

6. The Twenty-One Demands / 二十一条-2

The Fight For The Republic In China
By B. L. Putnam Weale
中国为共和而抗争
作者:帕特南∙威尔

因此日本外交使团被迫重新表述和整理全套条款资料。4月26日,在东京的直接指示下,日本外相在北平提交了经修订的清单以供重新考虑,条款要求扩展到24条(取代原来的21条,主要是因为谈判显示有必要将部分原始条款分解成较小的单位)。无论如何,最重要的是,第五组(其原始版本对于中国主权的冲击比1914年6月奥地利对塞尔维亚的最后通牒更凶恶)被改写为传达截然不同的意思,该组标题完全被去掉,只要求看上去无害的的政府换文。有必要回顾的是,当被指责提出的要求完全违背英日同盟之要义的时候,日本政府通过其在海外各国的公使断然否认曾经向中国政府提出过那样的要求;还声称从未提出过「二十一条」,而是只有中国所陈述的14条,第五组中的7项条款是为了中国的利益而签注,日本毫无强迫的意图。本书作者完全知悉从1月18日直到日本发出最后通牒的5月7日期间在北平发生的每件事情,在此毫不犹豫地将这套说辞界定为假话。这些谈判的全部宗旨和目标是强行认可第五组。日本会乐意无限期地推迟讨论其它几组要求,如果中国同意这些将让她丧失主权独立的条款。每个中国人都知道,第五组基本上是简单重复日本之前在朝鲜采取的伎俩,那是在1905年的日俄战争之后,作为吞并的前奏曲;虽然在中国明显不可能实施那种快速的手术,但认可这些条款意味着变成为事实上的日本保护领地。即使是粗略地研读下附的文本,也可以在每个细节中证实这些争论攸关生死:

日本修订后的要求
日本对于中国的经修订的要求,共计24条,于1915年4月26日提交。
关于原文的说明:
[修订后的条款清单是日语文本的中文翻译。在此说明,最终作决定时,将对文本措辞作修改。]

第一组 / Group I
日本政府和中国政府希望维持东亚和平,进一步加强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和睦邻相处,同意以下条款:

第1条.  中国政府保证完全同意日本政府今后与德国政府之间达成一致的所有事项,关于处置德国根据条约或其它方式取得的在山东省的所有权利、利益、租借地。
第2条. (改为政府换文)
中国政府声明,在山东省内及其沿海地带,所有领土或岛屿不得以任何理由割让或租借给任何国家。
第3条. 中国政府同意,关于中国将自行修建的从烟台或龙口连结胶州-济南线的铁路,如果德国愿意放弃为烟台-潍县铁路线提供融资,中国将与日本财团接洽商谈贷款。
第4条. 中国政府同意,为贸易和外国人居住考量,尽快自行开放山东省内某些合适之地作为通商口岸。
(补充政府换文)
应该开放的地域由中国政府选定,条例由中国政府起草,但在作出决定之前必须征询日本公使。

第二组 / Group II
日本政府和中国政府着眼于发展在南满洲和内蒙古东部的经济关系,同意以下条款:

第1条.  缔约双方同意,旅顺港和大连港的租赁期限以及南满铁路和安东-奉天铁路的租赁期限延长至99年。
(补充政府换文)
旅顺港和大连港的租约期限将在共和国第86年亦即1997年到期。交还南满铁路给中国的日期将在共和国第91年亦即2002年。原南满铁路协议中的第12条本拟定在开通后36年可由中国赎回,现在此取消。安东-奉天铁路的租期将在共和国第96年亦即2007年到期。
第2条. 在南满洲的日本国民可以租赁或购买土地,用以修筑贸易和生产所需的合适建筑物,或用于农业项目。
第3条. 日本国民可以自由地在南满洲居住和旅行,以及从事任何形式的商业和生产。
第3a条. 前两条所指的日本国民,除必须向地方当局登记在现行规定下获取的通行证外,还应当遵守经日本领事批准的法律、法规、税收条例。被告人是日本人的民事和刑事案件,应当由日本领事审理和裁决;被告人为中国人的案件,应当由中国当局审理和裁决。在两种情况下,都可以指派一名官员参与法庭诉讼程序。中国人和日本人之间关于土地的民事纠纷,应当由两国代表共同审理和裁决,依据中国法律和当地惯例。待相关地区的司法体系完全改革后,所有涉及日本国民的民事和刑事案件都应当全部由中国法院审理。
第4条. (改为政府换文)
中国政府同意,允许日本国民在南满洲的下列地点考查、筛选、勘探、和开采矿产,那些正在勘探或采掘的矿区除外;在采矿法令制订妥当前,应当遵循现行生效的规定。
地点 行政区 矿产
奉天省 / Province of Feng-tien
牛心台 本溪
田师傅沟 本溪
杉松岗 海龙
铁厂 通化
暖池塘 锦县
鞍山站地带 从辽阳到本溪
吉林省(南部)/ Province of Kirin (Southern portion)
杉松岗 海龙 煤&铁
缸窑 吉林县(吉林省)
夹皮沟 桦甸
第5条. (改为政府换文)
中国政府声明,将来会自行为南满洲的铁路建设筹集资金;如果需要外国资本,中国政府将首先与日本财团商谈贷款。
第5a条. (改为政府换文)
中国政府同意,此后以南满洲的税收作为担保向外国贷款时(不包括关税和盐税收入,中央政府已经将其用作贷款的担保),将首先与日本财团商谈贷款。
第6条. (改为政府换文)
中国政府声明,今后如果在南满洲聘用行政、金融、军事、或警务方面的外国顾问或教员,将首先聘用日本人。
第7条. 中国政府同意立即对吉林-长春铁路贷款协议作根本性的修改,依照此前中国与其它外国财团之间的铁路贷款协议为标准。如果将来在铁路贷款方面,授予外国财团的条款比现行协议更优惠,那么上述协议将按照日本的意愿再作修改。

中国与日本之间有关满洲的所有现行条约,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均应继续有效。

关于内蒙古东部

  1. 中国政府同意,今后以内蒙古东部的税收作为担保向外国贷款时,必须首先与日本政府商谈。
  2. 中国政府同意,自行提供资金建设内蒙古东部的铁路;如果需要外国资本,那么必须首先与日本政府商谈。
  3. 中国政府同意,为贸易和外国人居住考量,尽快自行开放内蒙古东部某些合适之地作为商业口岸。应该开放的地点由中国政府选定,条例由中国政府起草,但在作出决定之前必须征询日本公使。
  4. 如果日本人和中国人希望共同在那里开展农业和工业,中国政府应当给予许可。

第三组 / Group III
日本与汉冶萍公司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如果对该公司感兴趣的人与日本财团达成合作协议,中国政府应当立即答应。中国政府还同意,未经日本财团许可,不得将该公司转变为国有企业,不得没收充公,也不得让其借入和使用日本以外的其它外国资本。

第四组 / Group IV
中国将按照以下原则自行发布公告:
中国沿海的所有海湾、港口、或岛屿都不能割让或租借给任何国家。

政府换文

关于融资修建从武昌连接九江-南昌线、南昌-杭州铁路、及南昌-潮州铁路,如果确定其它国家不反对,那么中国应当从日本融资。
B 关于融资修建从武昌连接九江-南昌线、南昌-杭州铁路、及南昌-潮州铁路,在日本与其它对此感兴趣的国家达成共识之前,中国政府不得从该国融资。
C 中国政府同意,不允许任何国家在福建沿海建设造船厂、军事用途的装煤站、或海军基地;也不允许建设任何其它军事设施。中国政府还同意,不使用外国资本建设上述建筑物或设施。

外交部长陆先生表述如下:

  1. 中国政府在将来任何时间认为必要时,将会聘请大量的日本顾问。
  2. 在将来任何时间,日本国民希望在中国境内租赁或购买土地设立学校或医院,中国政府应当立即同意。
  3. 如果将来有合适的机会,中国政府将派遣军事官员前往日本,与日本军方商谈购买武器或合办兵工厂。

日本公使日置益(Hioki)先生表述如下:
关于传教士宣传权利的问题,将来会再次谈判。
 

Above contents are translated from / 以上内容译自
http://blog.angelcorp.net/fight-for-republic-in-china-original/#chapter-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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